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在《红楼梦》第七十七回中,因王善保家的在背后告了晴雯的状,王夫人亲临怡红院赶走了晴雯,晴雯在贾府时已经有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此时晴雯的身体已经很虚弱,再加上受到被王夫人赶走的打击,晴雯的生命很快就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宝玉去看望她时,已经气息奄奄,病入膏肓,晴雯在和宝玉交流的过程中,她把那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剪下来送给了宝玉。
宝玉拉着她的手,只觉瘦如枯柴,腕上犹戴着四个银镯,因泣到:“且卸下这个来,等好了再戴上罢。”因与他卸下来,塞在枕下。又说:“可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二寸长,这病好了,又损好些。“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 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袄儿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
晴雯在贾府只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呢?第一,晴雯在贾府不是普通的婢女,而是上等层次的丫鬟
晴雯原本只是赖大管家家中买来使唤的一个普通婢女,由于生的乖巧,处事也灵活。被贾母相中,一跃来到了贾母身边,从此晴雯的身份地位从普通的婢女里上了一个台阶。晴雯长的漂亮,且又心灵手巧,而宝玉又是贾母最疼爱的孙子,在贾母心中最好的当然就会想到宝玉,于是贾母把晴雯派到了宝玉的身边。在宝玉身边,除了袭人,晴雯的地位是最高的,因为她是从贾母身边过来的,此处就高人一等,在宝玉这边自然不用去做那些粗重的活,她负责的事是给宝玉守夜和做一些精细的针线活,晴雯的针线活也是一等一的,没人能比。宝玉有一件“雀金裘“烧了一个洞,贾府里专门做手工的艺人都不会补,唯一只有晴雯能把这件衣服补好。晴雯有别人不可替代性的价值,所以贾母是特别看中晴雯的。也因此晴雯才有机会养出那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她虽是婢女,可不是一般的婢女,在婢女的层次中她站在了高层。
第二,晴雯性格高傲,心比天高
晴雯裹小脚、留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腕上带着四个银镯,可见晴雯给自己的定位那不是仆人,而是一副小姐的模样。她起点高,比起其他的丫鬟自然是不一样,贾母原本也有意属晴雯做宝玉的姨娘,晴雯骨子里本就有几分傲气,加上贾母和宝玉的宠爱她更是不以为然的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也因此引来王夫人的不满,包括她的打扮和她留指甲等这些行为,王夫人认为她超出了自己该有的界线,才有后面被赶出贾府的结局。她留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和她的身份是不相符的,尽管她在丫鬟中是高层次的。她这高傲的性格让她留下了这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同时也僭越了贾府主人的这个界线,所以结果凄惨。
第三,宝玉的宠爱,给晴雯骨子里的傲气又涨了几分
宝玉对晴雯和其他的丫鬟相比,是有偏爱之心的。从晴雯撕扇这一事件就可以体现出来,宝玉因心情不好,正好碰上晴雯上来帮她换衣服,晴雯不小心失了手把宝玉的扇子跌在地上,宝玉便骂到:“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两人在此骂了一架,就有了后来撕扇子这一环节。
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的。"宝玉听了,便笑着递与他。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响的好,再撕响些!"
宝玉在这里他是宠的放纵晴雯的,在古时即使是主子错了,也不可能用这样的一种方式给一个丫鬟赔罪。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宝玉对晴雯的偏爱,正是有了这份偏爱,晴雯越发的心高气傲。在她心里或许真的给自己定了姨娘的位置。她那样超出丫鬟的心性和打扮自然就可以找到理由了,以及她留的那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
晴雯为何能养出两根像葱管一样的指甲呢?原于她不是普通的丫鬟,她在贾府奴婢的阶层里是处在最高的位置,也不用做粗重的体力活,有了养这两根指甲的环境和条件。其次她心性高,原本做为服侍主子的丫鬟,是不应该去留这两根如葱管一样的指甲的,可她偏喜欢留,加上宝玉对她的宠爱,她更加的肆无忌惮,也因为这样的原因,招来了王夫人对她的厌恶,从而换来了被赶出贾府,红颜薄命的结局。正如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红楼梦》里,再没有一个丫鬟如晴雯一般,能让作者不吝笔墨,强调她身上某一处特点,如黛玉的罥烟眉和宝钗的酥臂一样,晴雯的指甲也被作者所珍摄,故才有两次特写。
关于晴雯的指甲,文中分别在第五十一回和第七十七回。
袭人回家探母,晴雯和麝月被安排代理袭人日常工作,是夜,两人在玩闹时,晴雯着了凉,次日宝玉回过李纨后,从外面找来大夫为晴雯看病。大夫来后,众丫头都回避了,几个嬷嬷则放下暖阁中上的绣账,晴雯则从账中伸出手来,文中写道晴雯的指甲: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三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凤仙花染的通红的痕迹。
而到了晴雯被王夫人撵出,宝玉偷偷前去看望时,晴雯已经在土炕上奄奄一息了,两人哭着说话,宝玉拉起晴雯的手,见那一对指甲直叹可惜,文中写道:
晴雯拭泪,就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又伸手向被内将贴身穿着的一件旧红绫袄脱下,并指甲都与宝玉道:“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
两根葱管般的指甲,被晴雯用凤仙花染得通红,在古代,女子以留长指甲为美,但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指甲不若头发容易护理,日常中沾水软化后或触碰他物都极易断落,故而在一般富贵人家,一些太太奶奶们都会带护甲。
可晴雯虽身处豪门,却不过是个丫鬟,怎么就能养出两根葱管般的指甲来?还有闲情用凤仙花染得通红?说来不过两个缘故罢了。
首先,贾府的丫鬟比别家的不同王熙凤曾说过,贾府的丫鬟比外头小家户的小姐还要体面,这真不是吹嘘,当初黛玉进府前,贾母派了男女船只去接,而这些三等奴仆,其吃穿在黛玉眼中已是不凡,更何况常伴主子的贴身丫鬟?
王善保家的在状告园子里的丫头们时,称“一个个像受了诰封似的,真成了千金小姐了”,王夫人却只是道“这也是常情”,可见贾府的丫鬟着实娇贵,袭人亦跟家里母兄说过,贾府宽待下人,不仅没有朝打暮骂,吃穿更是和主子一样。
而作为贾府的凤凰蛋,宝玉的饮食起居规格仅逊于贾母,仅仅贴身服侍的丫头就有七八个,个个分工明确,连那粗使丫头林红玉,在晴雯等人盘查工作时也道“今儿不该我喂鸟”。在这一众贴身丫鬟中,袭人负责留心宝玉穿戴、夜间茶饮之事、麝月负责为宝玉铺床叠被,碧痕、秋纹视其名字与水有关,应是此后梳洗之事,那么晴雯呢?
在王善保家的状告玩晴雯后,王夫人将其唤来问话,在王夫人故意问及宝玉近期之事时,晴雯回道:我原是跟老太太的人。因老太太说园里空大人少,宝玉害怕,所以拨了我去外间屋里上夜,不过看屋子……至于宝玉饮食起坐,上一层有老奶奶老妈妈们,下一层又有袭人麝月秋纹几个人。我闲着还要作老太太屋里的针线,所以宝玉的事竟不曾留心。
有此可知,晴雯被贾母与了宝玉时,贾母已经给出了工作内容,主要是做针线。这里就得说个有趣的事儿了,纵观全文,我们仅仅极少看到袭人为宝玉做针线,而是一有活就去拜托她人帮忙,比如史湘云、比如薛宝钗,这要么是袭人懒,要么是其针黹女工堪忧,饶是如此,袭人却指着晴雯称其“横不沾线,竖不动针”,可是我们却看到雀金裘这等名贵衣物只有晴雯会补,而在晴雯死后秋纹和麝月更指着宝玉身上的衣物称“物在人亡”,这些细节都在证明,晴雯确实是宝玉屋里针线的主力,而以晴雯的针线技术,她自称为贾母做针线,完全是可信的。
如此,晴雯的主要工作就是针线,而针线活根本用不会伤及指甲,所以晴雯能留指甲,并不奇怪。
严格的来说,除了晴雯,麝月和袭人也是完全有条件养指甲的,但这两人生得粗苯,并非娇俏伶俐之人,养长指甲,无异于东施效颦。再者这两人心机深沉,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不肯招摇免得令人侧目。事实也证明,晴雯被摧残,与她的那一副“夭夭乔乔”的模样不无关系。其次、除了工作不影响养指甲,也需要晴雯有一颗爱美的心晴雯十岁的时候被赖大买来做个奴才的奴才,后应是被贾母看中,便送了贾母。在贾母眼中,贾府一众丫头“针线、模样、言谈爽利多不及她”,一句话点出晴雯在众人之上。而凤姐在王夫人问道晴雯时,也是说道“若细说起来,这些丫头里就数晴雯长得最好”。晴雯的美是合府上下公认的,正是这样的美人,才会想着锦上添花养一对指甲,而只有晴雯养指甲,才不会让人觉得是作怪,只会感叹美得相得益彰。当然除了养长指甲,晴雯还做了主子小姐才能做的事,那便是裹小脚,在第七十回,怡红院几个丫头在打闹时,文中写到晴雯穿着一双红睡鞋,而这睡鞋只有裹小脚才会穿。
晴雯在怡红院过着大家小姐的日子,贾母又怎么会不知道?我们非常有理由相信,这是贾母默认的,毕竟晴雯是“将来只她恁给宝玉使唤的”人,娶妻娶德,纳妾重貌,晴雯要做的,就是让自己保持美美的样子吧。如此说来,老话说的“宁娶大家奴,不取小家女”似乎又多了一层解释呢。
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两三寸长的指甲?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晴雯的原型是谁,如果找到了这个人物原型,也就会有了答案。
众所周知,文学作品里的典型形象都来自于现实中,是有参照和原型的。而《红楼梦》又是将“真事隐去”的小说,象晴雯这样形象上饱满丰富鲜明的典型人物,如果认为她没有参照、影射和原型,无疑是自欺欺人,也是在与《红楼梦》唱对台戏,不承认表面故事是假语村言,背后是真事隐去。
古代与现代的一寸在长度上虽然有点出入,两三寸长的指甲依现在标准起码也在两寸左右,真要是有这么长的话,就会卷曲得象蚯蚓鸡肠子一样,对一个十六岁爱美爱俏的姑娘来说,还不够恶心的,哪里又谈得上美了?
这就牵扯到意象、象征、隐寓的问题了,也就是说,如果真的相信晴雯留有两根葱管一样两三寸长的指甲,那就如同相信愚公一家人真的在用箩筐扁担,把太行王屋二山搬运到勃海里去一样。
说到这里,晴雯的长指甲有什么象征和寓意呢?就让我们来看一看她到底在影射谁。
晴雯夭亡后,贾宝玉为她写的祭文《芙蓉女儿诔》中说她只活到十六岁,与自己共处“五年八月有奇”。按照《红楼梦》的笔法,所谓只活到十六岁,和与宝玉共处五年八月有奇,当然只能是“假语真隐”,不可以完全按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其中一定是别有隐情的。
可是关于晴雯的故事,十岁时被赖大买回家中,后来因贾母喜欢她聪明伶俐,赖嬤嬤便将其留在了贾府,以及后来她撕扇子,病补雀金裘等,都很难从中找到《芙蓉女儿诔》里那两个具体数字的答案线索。
那答案到底在哪儿才能找到呢?难道书中就是无头无脑、无根无由写了这两个数字,没有答案,或没有关于答案的提醒和暗示吗?如果说没有,这两个具体数字还有什么意义呢?
第七十七回写了晴雯被逐出大观园到夭亡的情节,第七十八回的后半个章回贾宝玉写《芙蓉女儿诔》祭奠晴雯,这此中间的前半个章回里,却插入了一个与全书表面故事毫不搭界,甚至是格格不入的林四娘的故事。这段看似跑偏的插曲有没有什么作用和用意呢?
原来,在林四娘的故事中,便隐藏着“十六岁“和“五年八月有奇”的答案,这也就是这段插曲的作用和用意。
关于林四娘的故事,最初是这样的,康熙二年(1663年),福建泉州人陈宝钥任职于青州期间,与十七年前为青州衡王殉节的林四娘的人鬼相恋,而林四娘为陈宝钥弹奏的曲子,发出的总是“伊凉之调,其声哀婉”,给人感觉这就是一个表达故国之思的故事。
其实,林四娘故事的始创者陈宝钥,正是为纪念郑成功和悼念南明永历政权而创作了这个故事,把陈宝钥与林四娘的“人鬼之恋”设定在1663年,因为这是南明永历政权灭亡,和郑成功去世的一周年;让故事从1646年跨越到1663年,这十七年正包括了郑成功在永历时期坚持抗清的十六年;又把林四娘写成自己的老乡,也是因为郑成功为泉州人。
如此看来,晴雯的十六岁就是在隐指存世十六年的永历政权,可是,晴雯是否在影射郑成功呢?“五年八日有奇”这个数字表明,
另有其人。
原来,孙可望将永历帝朱由榔在“安龙府”软禁了三年,永历十年(1656年)正月,晋王李定国攻入安龙府将永历帝救出,发誓从此一定会保护好朱由榔。哪料想五年零八个月后,李定国营救因“咒水之难“陷落到缅王手中的永历帝会以失败而告终。
由此可见,晴雯与贾宝玉相处“五年八月有奇”,暗隐的就是李定国发誓保护朱由榔,至从缅王那里营救失败的这段时间。从而也确定了晴雯的原型或影射之人就是李定国。
那么,晴雯那两根葱管一样两三寸长的指甲,难道不是在隐喻李定国所训练象队的象牙吗?而指甲被凤仙花油染得通红,难道不是在隐寓李定国的象队在“两蹶名王”,攻打广州等抗清的战役中屡建战功吗?
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晴雯,原是贾府奴才赖嬷嬷买来的小丫头,因颜值高,针线好,口齿伶俐而被赖嬷嬷送给了贾母,贾母又将晴雯给了宝玉,成了宝玉身边最受宠的贴身大丫头。
晴雯做为奴才的奴才,却非常爱美,不但裹了一双小脚(这在当时,只有无事可干的富家小姐才能追求的时尚),还养了一双只有富贵闲人才养得起的葱管似的指甲,甚至临死前,还在瘦骨嶙峋的腕上戴三四个银镯子。她为什么有条件做这些奴婢很难做到的事情呢?
一,晴雯做为宝玉的身边人,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服侍好宝玉,让宝玉开心。而晴雯因长相好,被宝玉爱宠,甚至让宝玉替代她做一些事。又因来自老太太那里,资格较老,众姐妹也让着她,甚至她不曾打理过宝玉的鞋袜衣饰等方面的事,因而,她有大把的时间去修饰妆扮自己。
二,而贾府的大丫头们生活在主子身旁,相当于是主子的脸面,因而地位非常高,其吃穿住用不比平常的富家小姐差,是典型的副小姐,特别是晴雯的主子宝玉是贾府的凤凰蛋,晴雯的地位更是不可小觑。
三,晴雯虽出身卑微,却心比天高,一直渴望与宝玉站在平等的高度,因而,她追求富家小姐样的主子一般的生活,拒绝宝玉邀请她共浴的请求,不愿起身为宝玉倒茶,宝玉责备她几句她会反唇相讥,她一直想靠着想洁身自好,傲娇不群来抬高自己的身价。因而,对晴雯来说,费半年光阴,养两管指甲,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晴雯死前,贾宝玉去看她,两个人生死离别依依不舍。令人印象深刻的物件有三个,第一是晴雯主动要求二人交换内衣;第二是晴雯瘦骨嶙峋的手腕上挂了两只银镯子;第三是晴雯将两只养了两三寸长葱管一般的指甲绞下来交给贾宝玉收藏身边,留作睹物思人的念想。那么,晴雯作为伺候人的丫头,没什么能养出大小姐一般的指甲?这与晴雯在贾宝玉身边的位置有关系。
贾宝玉身边八个丫头日常相处,分工不是太明确。但每个人还是有具体工作责任。比方袭人总领全局,照顾贾宝玉的生活是总管。麝月是袭人的副手。秋纹、碧痕主管贾宝玉的洗漱仪容。晴雯最主要的工作有两个第一是红袖添香,伺候贾宝玉学习。第二是分管怡红院的小丫头们。
像坠儿这种小丫头,必然有人管教,除了袭人就只有晴雯掐腰教育打骂。看似晴雯很刻薄,实则贾家的丫头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怡红院的人都不爱得罪人,只有晴雯性子直嘴巴厉害,小丫头们都怕她。晴雯渐渐成了小丫头们的教练。王夫人看见她“掐腰骂小丫头子”,平儿得悉坠儿偷了虾须镯说不告诉晴雯等袭人回来。贾宝玉半夜读书,小丫头困的头撞墙以为被晴雯打了,吓得哭起来等等斗证明晴雯日常管理她们很严格,是严师!
晴雯伺候贾宝玉读书,在第八回贾宝玉大早上吩咐晴雯研磨后只写了绛云轩三个字看出来。平时贾宝玉不读书,晴雯这份工作可有可无,令她在怡红院除了淘气也不干什么。她针线那么好,却从来不怎么捻针线。以至于袭人都抱怨晴雯“懒”。
(第六十二回)袭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再烧个窟窿,你去了谁可会补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你懒的横针不拈,竖线不动。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晴雯有贾宝玉宠她,大可以任性而为。哪怕袭人求她做点贾宝玉的针线都不做,养尊处优不啻“大小姐”。女孩子长的美,当然就会更愿意修饰自己。晴雯的容貌、装束、仪态是贾家丫头中最好,皆因她有宠有闲!换成天天干活的傻大姐,让她留两三寸长的指甲,根本不可能。
晴雯被王夫人蓄意召见后,王夫人左看右看不顺眼:
“好个美人!真象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去!站在这里,我看不上这浪样儿!谁许你这样花红柳绿的妆扮!”晴雯打扮好看也是罪过,是她万万没想到。贾母当初将袭人和晴雯赐给贾宝玉,袭人户口还在贾母名下,表明是借调。晴雯却直接过户给贾宝玉。贾母事后也说晴雯就是她要留给贾宝玉做妾的候选。
贾母看好的准姨娘身份,令晴雯心中有所依仗,自然自娇自贵起来。她每天除了和姐妹们玩耍,也就是修饰自己的仪容。贾宝玉关于晴雯的指甲,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并非晴雯最早的指甲,她的指甲不断留长,不断折损。第五十二回胡庸医来给晴雯看病时,“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的通红的痕迹…”
两寸长、葱管一般,表示洁白。三寸长,金凤花染红,红艳艳。两种不同的形态,代表着晴雯两种不同的遭遇。三寸长时,红艳艳万千宠爱,千娇百媚。两寸长时,今时不同往日,大难来临无暇修饰,葱管一般固然可爱,何尝不是一种苍白。
看曹雪芹塑造人物,往往于细节处起惊雷,两次描写晴雯指甲,都是病在床上。一次有人嘘寒问暖,无限恩宠堪比金枝玉叶。一次无人问津,凄凉濒死堪比蒲柳糟糠。人生的境遇就是这样戏剧和无常。从晴雯的遭遇,怎不叫人一哭?而两根指甲看似一笔带过,却是曹雪芹大笔隐慈悲,令人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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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资料重点引自: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80回本 ;
《周汝昌校订批点本石头记》80回本 ;
《红楼梦》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1990/2018 ;
《红楼梦》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红楼梦》绘全本·清·孙温 ;
《红楼梦》程乙本
红楼梦中,晴雯不过是一个婢女,为何能养出两根葱管一样的指甲?
古代有身份的人,总喜欢留着长长的指甲,无论男女,就连孔子也一样,但指甲容易折断,因此也不是什么人都能留得住长指甲的。
通常来说,有长指甲的都是那些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家千金。
贾府的晴雯,只不过是贾宝玉身边的侍女,可她却有水葱葱管般美的指甲,所以有人觉得这是晴雯受到宝玉偏爱,养尊处优的证据,其实恰恰相反,长指甲是她做活的工具。
在整个《红楼梦》原著中,对于晴雯指甲的描写主要有两处。
原著第51回:晴雯从幔中单伸出手去,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三寸长,尚有金凤花染得通红的痕迹。
原著第77回:宝玉又说:“可惜这两个指甲,好容易长了二寸长,这一病好了又损好些。”晴雯拭泪,伸手取了剪刀,将左手上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铰下。
晴雯的指甲不仅长,而且很美,也是她的主要标志。
明清时期的三寸大概是现在的十公分,晴雯手上有两根这么长的指甲,也断然是留在无名指与小拇指上的,晴雯的长指甲与清宫中的后妃一般。
如果晴雯是个贵家小姐,她拥有这么长的指甲是非常正常的,因为古代蓄甲之风盛行,还出现了专门保护指甲的甲套,古人以此为美。
但古怪的是,晴雯并不是千金,她自幼成为孤女,十岁时被赖大买下,成为家奴的丫鬟,随着赖嬷嬷入府时被贾母看中,赐给了宝玉。
晴雯长得容貌极好,贾母将她赐给自己的宝贝孙子,其实也是想将其作为将来宝玉的侧室,从小就开始培养着的,从这方面来说,晴雯的确不一般。
古代的侧室虽然本质上依旧是下人,但好歹待遇有所不同,晴雯作为宝玉的四大丫鬟之一,平日里也算是过得舒适体面,也养成了晴雯得理不饶人的性格。
从表面来看,晴雯的日常就是服侍伺候宝玉,甚至于她敢跟宝玉对着干,一个红袖添香的美丽女子,自然是有条件留葱管一般的指甲的。
可这仅仅是表象,因为晴雯还有个极其擅长的地方,那就是她的女红做得很好,作为贾府里容貌最出挑的丫鬟,晴雯还有两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就是指甲与女红活。
原著中明确写道,晴雯称自己原是老太太叫来帮宝玉看屋子的,空时还得做老太太屋里的针线活,而晴雯最出名的,就是病中修补了雀金裘。
女红并非天赋即可,亦或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功,需要长年累月的练习才能有如此功力,晴雯的水准足以修补名贵的雀金裘,也证明了她并非啥都不干。
说起来,丫鬟归丫鬟,可并非是个丫鬟就要辛苦做工没机会留指甲,贾府之中所有的丫鬟都是分工明确的,而除了杂役丫鬟,贴身丫鬟还是很清闲的。
怡红院中,贾宝玉身边的丫鬟们比起其他各房的丫鬟,日子更好,因为分工极其精细,袭人与麝月,她们的日常工作,也就是帮宝玉端茶倒水铺个床而已。
在这样的状况下,只要小心些,想要留个指甲也并不是什么难事,就好像宫里的掌事宫女,她们根本不必做详细的工作,口头使唤人罢了。
不仅是晴雯,其他不少丫鬟都是有留指甲的条件的,但其他人的性格与晴雯不同,没她那么张扬招摇,所以不敢留指甲,反倒显得晴雯特立独行。
此外,晴雯的指甲也并非仅仅为了好看,还有个非常实际的用途,那就是做女红的时候可以用来劈丝,晴雯的指甲,算是一种工具。
雀金裘坏了,满城竟然都找不到会补敢补的工匠,也唯有晴雯,而她会一种很特别的纵横线执织法,这种技术还需要非常擅长劈丝,而劈丝就需要长指甲。
晴雯日常需要做些女红活,从她的技术来看,女红也是没少做的,她左手上的长指甲主要用途就是用来进行劈丝,然后做女红的。
整体来说,晴雯虽说是个丫鬟,却非常不一般,她是贾宝玉的通房丫鬟,日常也用不着做些脏活累活,长指甲也主要用于女红,还真不是晴雯躲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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