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民法典》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会给越来越多的人不尽养老义务做由头,男女皆然。
但这个规定,对于女性尤其不公平。
女人生育,无论回归家庭做全职太太与否,都比男人承担了太多家庭责任。而社会,动不动就要歧视育龄妇女,找工作就是一道坎。
未婚的,单位会考虑入职后会不会很快结婚,会不会要小孩。
已婚的,会考虑啥时候生孩子,要二胎不要。
已婚已育的,又考虑一边工作,一边带娃,是不是精力不济。
全职太太更是高危职业,动不动就会如罗子君一样,婚姻不保。
这个规定,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恐婚,甚至不结婚。
谁的父母谁养,看似公平,却也矛盾不断,会让家庭关系不那么牢固。
其实,法律之外,道德为先,法律只是约束,一切还是看人品。
一个人,如果连父母都不养,那和他结婚意义何在?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纠结这个事情都多余。
法是法官手里利器。老百姓家曰子照常过。法庭讲法,家里讲情讲义。
你女婿拒绝养着岳父母你怕啥?,你不养你岳父岳母你媳妇还跟你过?我容不下公婆我丈夫能还跟我过个啥?
百姓苍生,咱上有父母公婆,下有闺女儿女婿,儿子儿媳妇乃至于还有孙子,哪有工夫纠结这个那个,过就完了!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儿媳可以拒养公婆吗?如果都可以拒养倒霉的就是老人。
尊老爱幼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怎么民法典制定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难道制订民法典的人不知道女婿和女儿是一家人吗?一个家庭如果女儿要养自己的父母女婿不让养,这个家庭还能和睦相处吗?鸡犬不宁的日子早晚还不得妻离子散。结果是各回各家各养各妈。
夫妻两人心里各有一个小九九,盘算着如何孝敬自己的父母,如何推卸赡养对方父母的责任。各自为政心不往一处想,劲不往一处使,家庭会幸福吗?全职太太没有经济来源,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安全感。自身难保更别说赡养父母了。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谢谢题主的问题!
《民法典》在元旦之际,闪亮登场,格外引人注目。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争议最大。我作为一个女性,一个育有一女的母亲,对此有很多的思考: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是要把尊老的美德丢掉了!
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那养女儿的父母,特别是独女户的父母,老了依靠谁?
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儿媳也可以不养公公婆婆,这真的在撕裂家庭!共创和谐社会的愿景,渐行渐远!
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那么以后都生男孩,重男轻女的封建余毒死灰复燃!
本来男女比例失调,以后大家都生男孩,光棍是不是更多啦?
言归正传说“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我想以一个女儿妈妈的身份,对自己刚刚结婚的女儿,对天下已经结婚,或者正准备进入婚姻殿堂的女儿们说点心里话:
①女儿,无论人生的道路如何崎岖,千万不要做全职太太。没有体面地工作,没有丰厚的收入,都没有关系,但是你必须要有一个安身立命的工作,有一份养活自己的收入!伸手牌的饭不好吃呀!
②女儿,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的父母可以依靠。尽管爱情是甜蜜的,婚姻是美满的,但是人生路漫漫,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情处着处着就淡了。你老公的肩膀不是永远都属于你,但是你的身后永远有一堵墙,可以依靠!
③女儿,爸爸妈妈努力照顾自己,尽量不给你添麻烦。我们有政府关心,我们有退休金,我们会好好安度晚年,尽量不给你添麻烦。如果有一天老的哪儿都不能去了,就去养老院,或者居家养老。唯一期盼的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走的快一点儿。这样就不会影响你的家庭生活。
④无论今后女婿是否养我们,你都要孝顺你的公公婆婆。公公婆婆是老人,也是你的爸妈。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孝顺老人是我们的家风。这些东西不能丢啦!
⑤如果生孩子,祈祷生男孩吧!生个男孩,等到爸妈百年之后,当你老了,有儿子赡养你!
⑥不要担心,即使女婿可以拒绝赡养我们,我们也会给你们带孩子。法律可以无情,但是人不能无情!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要做全职太太!
不要做全职太太!
不要做全职太太!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这个问题挺尴尬,岳父母不是人吗?现在的岳父母几乎已经沦陷为女儿家的保姆了,为什么竟然有这样的民典法出现呢?这是在警醒广大的女同胞万万不可做什么全职太太了!做了全职太太你的父母养老问题会遇到很多难堪!鉴于这个法规,我给广大女同胞如下建议,希望女同胞照做,以备给父母更好的晚年!
一、择偶的时候尽量选择不用赡养公婆的家庭,这忙自己负担小,可以有更多时间精力去赚钱来赡养自己的父母!
二、结婚前收取高额彩礼,以备日后家庭需要你做全职太太的时候还可以有一笔资金给父母养老。
三、万不得已绝不做全职太太,不要被家务羁绊,不要听信别人花言巧语一时糊涂全身回归家务。家务最没良心。
四、一定要在日常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能累死在婆家,到头来自己的父母不能顾及。
在这里不是我们女同胞不讲理,我觉得这个民典的规定就很不合理,尤其对于一孩化只有一个女儿的这批父母们,他们把全部精力都都付诸在女儿身上,如果女儿做了全职太太,他们的晚年将是怎样的一种悲哀。我强烈要求修改这样的规定,还女方父母于公道。其实没有这规定,现实中女方父母的养老已经不占优势,中国传统注重养儿防老,赡养公婆好像理所当然应尽义务,而对于岳父母则可养可不养,加之这一规定岳父母的养老问题将会更加艰难。所以强烈建议这法规从新更改定制。岳父母也是人,人人应平等!
民法典女婿可以拒养岳父母,全职太太们谁来赡养你的父母?
这本来就不是个问题,只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这就是一个男人,应该提前想到的问题,因为都是独生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也应该考虑到,所说
女孩子在结婚前不要有过多的要求,去难为这个女婿,尽可能的是心往一处想,不要还没结婚,就想着以后离婚的想法,如果有这种想法,不要说以后赡养的问题了,就是两个人能过到头就不一定了。
不要担心以后赡养老人的问题,先把你现在的生活过好了再说,到时间就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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