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而不赔偿?

你的责任你承担,赔偿是有标准的,并非漫天要价,即便你接受刑罚,也要赔偿必要的民事损失。

一个人让你撞死了,而且责任全在你,大度点,也就赔钱的事,对方不起诉,你还可以免于服刑,何必纠结哪?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而不赔偿?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依据目前的《刑法》规定,是要承担交通肇事罪刑事责任的,依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如果没有其他情节,比如逃逸等是要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如果能够和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大部分情况下,法院会判处肇事司机缓刑的。

而如果被害家属索要赔偿数额过高,已经超出了肇事司机的承受能力和范围,那么肇事司机往往只能选择坐牢的方式来不赔偿了。

正常情况下,肇事司机的保险足够赔偿,被害家属已经得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了,但是,有一个谅解书的存在,即便被害家属已经获得了足额赔偿,肇事司机想要得到这份谅解书,还是需要继续赔偿的。

这就在实践中让一些受害家属开出了几十万的赔偿要求,想一想,肇事致人死亡,没有坏的情节,如果是自首以及积极救治被害人,最终的量刑一般在1年左右。

除非是肇事司机的年收入很高,如果是一般打工族,一年收入5万,被害家属要求20万,30万的赔偿换取谅解书,肇事司机是不是也要认真考虑一下要不要赔偿?

当然,如果保险不够赔偿,比如还差20万,那么被害家属可以要求肇事司机继续赔偿,即便肇事司机赔偿了20万,这也是法定的赔偿数额,受害家属依然可以不给肇事司机出具谅解书。

这个谅解书在刑事领域,是一个很神奇的存在。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而不赔偿?

你这个问题问的太笼统。我就假设你问的问题是这三个,一:车子没有保险。二:车子有保险,但保额不够赔付。三:车子保险齐全,保额足够。针对第一个问题,车子没有保险的话,那么毫无疑问民事赔偿这方面需要你自己拿钱出来赔付,即使你选择坐牢,受害方还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你赔偿的。第二个问题,你车子有保险,但是你只有交强险或者三者责任险保额过低不够赔付(比如你交强险和三者险加起来保额只有50万,但是对方伤亡赔偿金按照国家标准需要60万)即使你选择坐牢,他们还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你自己再赔付10万。第三个问题,保险保额足够赔付,但是对方要你再额外拿钱赔付,这种情况下,如果你选择不同意,那么他们肯定不会出具谅解书给你,你没有谅解书,在对方没有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的情况下,法院肯定判你实刑去坐牢。保险公司的赔付不管你有没有同意,他们照样可以通过起诉保险公司拿到赔偿款,保险公司给予对方的赔偿款你是没有决定权的。如果是第三种情况,你们协商不成,你选择坐牢,那么只要保险公司赔付了,你是不需要再额外拿钱给对方的,他们即使去法院起诉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而不赔偿?

这是不行的。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负担民事责任。

在肇事发生后,公安机关先将肇事者收押肇事地公安局看守所,肇事车辆拖入专门的停车场,如有车辆保险,肇事后需马上告知保险公司事故勘察车到现场勘察,报警后,交警会到现场勘察。15天之内,交警会出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后,应及时拨打120把受害人送入医院救治。

依相关法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要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肇事者积极赔偿,取得受害人家属满意的,可以签订谅解书,公安机关不再继续羁押肇事者,改为由肇事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监外执行3年监管。

民事赔偿部分,这样处理,受害人家属和肇事者或保险公司谈不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按照本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意见》所列举的大约13项左右赔偿事项和计算办法,提出死亡赔偿金数目,法院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比例或建议,开庭审理并做出赔偿金额的确定,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将赔偿金打入法院账户,然后,法院通知,受害者家属到法院领取个人应得金额。

如果民事部分没有处理彻底,那公安机关也不会放人,受害人家属也不会和肇事者签订谅解书,肇事者就要去劳改队负实刑。民事判决没处理的话,肇事者的车辆如果完好的话,法院也会拍卖, 给付死者家属 ,如果不够的话,肇事者家庭财产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补足死者家属应得钱款。

所以,想负实刑而逃避民事赔偿的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肇事者负全责的话,死者家属应得的赔偿金一般最低在60多万以上,如果三年劳改能免除这么大数额赔偿金的话,大多数肇事者都愿意进劳改场。刑事是刑事,民事是民事,虽然在同一案件中有联系,但两种责任 必须落实。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而不赔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的问题是,肇事者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额不赔偿?

答案是不可以。

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互相独立又相互有一定影响的。也就是说,肇事者既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又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如果民事赔偿到位了,获得了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拒不赔偿,或者有巨额赔偿无力承担的,应当从重处罚。另外在刑事处罚过程中,民事赔偿不履行的,减刑假释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回到本案:

和家属赔偿谈不拢,不可以只判刑不赔偿。该判的还是要判,判了以后,民事赔偿也免不了。但是,即便是谈不拢,积极赔偿的,仍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情节之一。

因此,即使谈不拢,还是应当尽量谈。实在谈不拢,可以先尽量赔偿,争取刑事从轻。

以上回答供参考。

交通事故致一人死,负全部责任,和家属赔偿谈不拢,是不是可以选择接受判刑而不赔偿?

你这个事情我经历过,死者家属会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但这个根据死者年龄情况,法律有赔偿计算标准,不要担心。如果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会全额赔偿,超出保险限额,根据你的经济情况,和死者家属协商,反正撞死人了,你全责,认罪,判刑三年以下,待在看守所里和家属谈判,以宁愿坐牢也不同意家属要求为筹码,让他们回归理性,按照法律计算标准赔偿,尽量不要答应什么精神损失什么乱七八糟的要求,毕竟人家看到你关看守所了也担心拿不到赔偿。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后,一定要求在《谅解书》上签字才给钱,然后,法院基本会判你缓刑,后面得事……基本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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