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名下的房子,我有权居住吗?
你公婆人走了,但活着的时候却是个不明白的一对夫妇,怎么没有立个遗嘱啊,这给辛苦赡养他们的你带来了麻烦。按照你所说的,你老公的哥哥就不是个人。房子你不用腾,继续住,你和女儿可以聘律师帮助你收集对你继承公婆房子有利的证据,以便打官司或将房子过户到你女儿名下。你要独自继承这套房子,就必须提你自你嫁入老公家后,你一直和公婆一起生活的证据、你老公死了后,你一直照顾公婆到死的证人证言,以及你老公哥哥在他父母去世前和去世后没有赴丧办理后事的证据,否则,你无法剥夺了他继承其父母遗产的权利。
公婆名下的房子,我有权居住吗?
按你所说的情况,你母女不但有居住权,还有继承权。在家争吵无法解决,最好的办法是通过法院彻底解决,以免后患。
公婆名下的房子,我有权居住吗?
从本题的房产权之争来看,这是一个遗产纠纷的问题。本题中,题主的老公兄弟两人,题主和丈夫结婚后一直和公婆住在农村公婆的房子里,而题主丈夫的哥哥大学毕业后在外工作并安家。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题主的公婆应该资助了大儿子在城市安家,家里的房子通常是归小儿子的。但这种情况一般会有分家文书证明。如果没有这个分家文书,而房产又在婆婆名下,现在婆婆去世,那房子就要按照遗产处理了。
本题中,题主的丈夫先于婆婆去世,婆婆去世时只有大儿子一个孩子,于是大儿子便想回来独自继承这个房屋,把题主母女赶出去。应该说,大儿子的做法,于理不通,于法无据,这种做法不仅被人耻笑,也达不到目的。
关于婆婆遗留房子的继承问题,如果婆婆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那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而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时,法律又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也就是说,现在婆婆去世,婆婆没有自己的配偶了,也没有父母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只包括两个儿子,而二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但是,死亡并不代表没有继承权,他所应得的继承份额,应该由其闺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本题中,如果题主没有继承权的话,题主的闺女可以代位继承题主丈夫应得的份额,与伯父平等来分这套房产,伯父无权将她们母女赶出家门独占房产。
其二,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题主一直和公婆共同生活,并尽了对公婆的照顾义务。丈夫去世后,题主又对婆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把婆婆赡养至死,属于法律规定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理应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去继承婆婆的遗产。所以,从这一条看,题主的大伯哥无权独自继承这栋房子。
而话又说回来,题主和丈夫共同赡养了婆婆,大伯哥在外工作和生活,未到亲生母亲尽到照料义务,甚至在亲娘去世后都说他妈没有回家为亲娘奔丧,没有尽到安葬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本题中,虽然不能认定题主的大伯哥遗弃了亲娘,但从其没有尽到照顾责任和没有回来安葬母亲看,起码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在遗产继承上,应该放弃一部分份额。因此,本题的答案时,题主母女可以获得婆婆留下的房产的大部分。
因为题主一直和婆婆住在一起,现在是该房屋的实际居住人,所以完全不必理会大伯哥的无理要求,只等大伯哥起诉到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到法院答辩即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起码会判决题主母女得到这房产的大部,适当给于大伯哥一点补偿就行了。也不排除剥夺大伯哥继承权的可能。
公婆名下的房子,我有权居住吗?
1.这个房子你有继承权。
依据:继承法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关于你丈夫的哥哥。按照继承法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建议你先和他协商,协商不成的就起诉解决吧。不过,要注意搜集证据。
公婆名下的房子,我有权居住吗?
我认为你有居住权,但有一半的所有权。
公婆名下的房子,我有权居住吗?
哎呀。你真是老火呢。。怎么之前不搞个遗嘱?
这个得看情况来定。如果你丈夫的哥哥没有履行赡养义务,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拿这栋房子。
你之前也通知过她,对吧?他也不来。现在来是什么意思?
最后的实在不行的话,就只能平分财产了。你公婆所有的财产一分为二。你哥哥拿一半,你拿一半。。[机智][机智][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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