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遛狗不牵绳邻居辱骂跳楼轻生,邻居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11月13日凌晨,家住湖北武汉市金地圣爱米伦小区的35岁女子卢某林,独自走上了一栋楼的顶楼天台,对于卢某林来说,这就是她人生最后的时刻。但对于还在小区遛狗的几个邻居来说,这又是平静而愉快的一天,因为她们吃完早饭后就可以放出自己家狗子,到小区里到处撒欢,顺道可以继续跟卢某林进行骂战,享受着自己身为狗主人的优越感。
接下来卢某林毫不犹豫的从楼顶跳了下去,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警方对此事的认定结论是:自杀。
卢某林自杀的原因,根据小区邻居的陈述,以及她在社交媒体的言论来看,跟小区养狗人有直接关系。卢某林所在小区有若干个遛狗不牵绳的高贵业主,不但每天放纵自己的狗子到处撒欢,而且还对其他邻居的意见嗤之以鼻。卢某林因为从小就怕狗,所以看见没有牵绳的狗就极度紧张,某次一只狗扑向卢某林,卢某林捡起一根树枝要吓唬狗,结果养狗的老太太将树枝抢过来,还打了卢某几下。虽然伤害性不高,但侮辱性极强,就此卢某林跟小区养狗人结下了梁子。
双方的骂战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然后又从线上回归线下,最后线上线下一起进行。卢某林多次向物业反应情况,但物业表示无能为力,惹得起狗子惹不起养狗人,尤其是养狗的老太太,那是比野狗危害程度更高的物种。最后演变成老太太每天都故意带着狗挑衅卢某林,甚至到她回家的路上堵她,跟她对喷的同时,还多次发生抓扯,养狗族的老太太还组团去谩骂卢某林,对其施加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卢某林甚至为了躲着这群老太太,每天从车库偷偷回家。
小区里有一个遛狗不牵狗绳的老太婆,每天早上在我上班的路上堵我,今天我已经走过去了,她向我大喊:“我今天也没牵狗绳,你来打呀”。
最后事情越演越烈,终于让卢某林情绪崩溃,走上了不归路。在自杀的那天凌晨,卢某林在业主群留下了最后的遗言:
老太婆耍赖可以,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这辈子她们都别想安生。
卢某林用生命去做的控告,只是成就了新闻热点,但从法律的来说,自杀就是没有第三方责任存在,所以很难因此追究养狗人的责任,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层面。
更重要的,像卢某林遇到的那种养狗人,在整个爱狗族群中,都属于素质比较低劣的一类。她们不但遛狗不牵绳,反而会对任何有疑问的人进行全方位人身攻击。而且这些人还会仗着自己有年龄的优势,肆无忌惮的践踏任何规章制度。别说在小区里面不牵绳,即使到外边公共区域也照样我行我素,警察蜀黍敢管人家就玩坐地炮,直到闹舒服了为止。
去年我在老家步行街就亲眼目睹了类似的事情,一个退休大妈遛狗不牵绳,结果狗子跑去别人门店里拉尿,老板看见了赶紧把狗赶了出去。结果老太太不干了,冲到店门口连续骂了两个多小时,不但一直骂大街,而且还不准其他人进店里去买东西,警察来了都劝不住。老太太骂累了才抱着狗走人,临走前还扬言每天都要来骂两个小时。
这样的人自私自利到了极致,她们的心里就只有自己跟狗,其他人是死是活根本无关紧要。卢某林自杀轻生,对于她们来说反而是一种愉快的谈资,甚至会让她们对自己的语言暴力产生优越感,觉得自己能把活人骂死,这是多么牛叉的事情。
对于卢某林的选择,只能说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她高估了那些养狗老太太的道德修养,也高估了家人对自己轻生的承受能力。那些遛狗不牵绳的人依旧会我行我素,并且不会对她的死有任何内心波动,最终所有的痛苦都是亲人承担。
卢某林的悲剧值得整个社会反思,相关部门除了要加强对遛狗不牵绳的管理,而面对那些油盐不进的养狗人,他们漠视人类的权利,仗着自己那张臭嘴和厚脸皮到处散德行。那么唯一的应对办法,就是魔法对抗魔法,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呗。
被遛狗不牵绳邻居辱骂跳楼轻生,邻居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应判过失杀人罪
被遛狗不牵绳邻居辱骂跳楼轻生,邻居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家属可以要求赔偿,不要让那些不遵守规则的人逍遥法外!
被遛狗不牵绳邻居辱骂跳楼轻生,邻居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如有证据,需付法律责任。
被遛狗不牵绳邻居辱骂跳楼轻生,邻居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的确有责任,所谓气死人的罪。
不过忘了名字了
被遛狗不牵绳邻居辱骂跳楼轻生,邻居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必须的,如果没有养狗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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