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轶可在事件中表态不断改变,是求生欲太强还是no zuo,no die?
典型记吃不记打,肉烂嘴不烂的心理。
名人在面对执法的时候,就是普通公民。
名人在面对执法的时候,就是普通公民。
名人在面对执法的时候,就是普通公民。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除非你多长一个脑袋,屁股后面挂着一条尾巴,那么执法人员可能要先考证你的生物品种,或许你能得到特殊对待。但只要你确定是人类,并且没有什么特权(外交方面或者其他),那么一般人怎么配合,你也一样怎么配合。
但现在很多名人并没有相应的心理预设,尤其是一些被资本强行捧到高位的名人,还活在一个万众追捧的巨婴状态,内心对于压力的耐受度极低,遇到稍微不顺心就会疯狂反弹。但在大部分时候助理和护工会帮他们擦屁股抹口水,然后温柔的安抚他们受伤的心灵。所以造就了某些人彻头彻尾的自我中心主义,完全不能忍受一丁点的逆境。
曾轶可这次的事件,可以从两个角度去分析:
第一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态度不好的问题,其实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于这种事情见怪不怪,无论去银行还是派出所或是机场安检,真正给你好脸色把你当祖宗供着的,确实少之又少,大部分都是黑着脸而且语气比较冲,很多玻璃心肯定受不了会反弹。问题是人家执行正常流程,如果只是语言不那么友善,就变成你拒绝配合的理由,那这世界早就乱套了。如果对方确实使用了过激语言,或者在你完全配合的情况下,仍然恶言相向,那么你可以进行投诉维权,这在任何执法机构都是可以操作的。问题是现在曾轶可在现场没有处理满意的情况下,回到微博去煽动粉丝,这就大错特错了。妄图用私权对抗公权展开救济,而且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去对执法人员进行网络暴力,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的行为。
第二公众人物是否更加应该谨言慎行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已经多次被讨论,意见分歧一直很大。大部分人会认为公众人物应该比普通人更加谨言慎行,毕竟公众人物不当言行所产生的影响力,远远大于普通公民。而公众人物的支持者会认为公众人物只需要在自己的领域做好贡献就可以了,跳出这个领域他们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没必要给他们更高的道德要求和期许。我比较认同前一种观点,那就是公众人物应该接受更严格的道德束缚,比如普通人在路边吐痰,相比公众人物在镜头下随地吐痰,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力就要大几千倍甚至几万倍,而作为媒体如果对此表示宽容或者理解,那么产生的示范效应也非常之大。普通人当众爆粗可能影响路过的行人,使其产生不适感,但公众人物当众爆粗,则是十分严重的公共事件,即使没有违法也应当进行道德上的批判,否则会有更多人跟风学习。
人民日报的观点我十分认同:音乐人曾轶可为其不当言行道歉了,公众人物能否有情绪?可以有,但“敢爱敢恨”也得先有是非观。自身有错却趾高气扬煽动网络暴力,是无知、无理且无法。
公众人物既然享有一般人无法企及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那么在对于自我言行的约束上,就应该更加高标准严要求,而不是放飞自我,让自己活得像巨婴一样,更不应该有特权阶层的观念,觉得应该为自己开通绿色通道,享有普通人没有的特殊待遇。
曾轶可在事件中表态不断改变,是求生欲太强还是no zuo,no die?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那怕是真正的认识到错了也没有用,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曾轶可在事件中表态不断改变,是求生欲太强还是no zuo,no die?
就是平时执法人员太温柔了,才把无数的曾轶可们的高人一等情绪培养出来。不信,绝大多数人都知道,这是要发生在美国会发生什么(曾轶可也提到在外国 警察会跟她说please):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后果会非常的严重,轻则逮捕,严重点会丧命。在美国面对警察时不管你有有多大的理由 多大的委屈,也要非常谨慎的注意自己的语言、动作、肢体行为和情绪。绝不能跟警察争辩甚至争吵,因为你讲的任何话都可能成为警察指控你的证据。而且还不能乱动,你的手要放在警察能看得到的地方,没有警察命令,千万不要动,如果不听警察指示而乱动,那么,警察就会开枪。 (以上描述 如不信,请曾演员及其粉去问在美的华裔 看是否真实)
曾轶可在事件中表态不断改变,是求生欲太强还是no zuo,no die?
倒果为因,恶人先告状;自己不主动摘帽,要人提醒还摆臭脸,现在竟然说要边境检查员说“请”字,她就不会有后续的情绪反应。这证明了她前几天的道歉是迫于压力,她心中根本就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思考],目前中国有那么多人不讲规矩、没有底线,飞机、高铁霸座,公交车上打司机,强奸未成年中小学生……都是这些娱乐明星祸害的!
曾轶可在事件中表态不断改变,是求生欲太强还是no zuo,no die?
当初曾轶可在自己微博爆一个小小的快递员姓名电话号码给自己脑残粉们你就知道什么是弱者了,有意见可以投诉有专门的维权渠道,她用自己高高在上地位话语权不对等的平台站自己的立场判定一个人的死刑,让他们脑残粉们人肉批斗这个小小的快递员,这种人的心性心机真的很可怕,细思极恐!这次事件微博的删除前后打脸,后期的小号漏洞百出,这种人真的不值得大家去关心关注,没人去刻意打压她,但是脓破了就不要怕挤出来,作为成年人该承受的就不要想着去狡辩抵赖去逃避责任了!
曾轶可在事件中表态不断改变,是求生欲太强还是no zuo,no die?
我知道回答这个问题,会招来曾的粉丝狂吠,但有时不得不说。
先看事情的经过。首先,曾发微博吐槽,公布警察的工作证件,想引导粉丝(关注)人肉、围攻边检人员,重点是人肉。随后,顶级媒体纷纷发声,批评曾,曾作出了有机会向边检人员道歉的空头支票。但重磅媒体的发声足够让曾以后凉凉,曾不甘心,孤注一掷,又用小号说他没错,企图翻盘。
整个过程属自我膨胀的体现,认为自己有庞大的“粉丝”(关注)群,有粉丝的舆论支持。曾考虑过自己是所谓的公众人物,微博有很多人关注,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曾没考虑过一个公众人物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如果发布些不基于事实的言论,会造成不良影响。《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可以入罪。
曾有没有错呢,从警方与曾的自述,是戴帽子走自助通道,这里就没有遵守走自助通道的规定(这里曾可能是有苦衷的,从图片上来看,不捂头捂脸戴墨镜,怕庞大的粉丝群呼喊声、献花、晕倒……等扰乱了曾的正常生活,也扰乱公共秩序)。而边检人员可能不是曾的粉丝,不能从步伐和体形上识别出是曾,发现过关的人有异向,是不是要按程序重点核查?至于边检警察不认识曾,曾是否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这些我们不得而之,反正他的忿忿不平是显而易见的。至于曾拍照,曾认为受到刁难,呵斥边检人员等等这些相似于泼妇吵架的过程暂时不说,曾作为公众人物没有得到应有的VIP待遇这个到底有木有,有木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很多人都说,公开执法过程不就完事了?边检这么重要的地方,肯定有监控,整个过程都会有摄像,但能不能公布,这是有规定的。有一个词叫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不该说的秘密不能说,不该问的秘密不能问,不该看的秘密不能看。也有人会说,边检站有什么秘密?这个有没有我还真不知道,但我曾在境外旅游,用数码相机准备拍一队路过的外军(未带武器),被带队的制止,并查看我的相机。我也曾在国内沿海的旅游景点,会有执勤的士兵告知我,哪些方向不能拍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拍,有哪些秘密。接触过地方保密工作的都知道,实时通讯软件是不能传送机要件的,那怕送的就是一个电话号码。况且是军事单位(边检原是武警,去年才划归公安),对于他们的工作流程,有严格的保密制度。每个人都渴望知情权,但有些信息我们不知道公开的后果,真的能不能公布,更不能打破砂锅问到底。举个例:有家长想查高考作文分数,但教育部门只承诺,每篇作文都是在封闭考生信息的情况下由三名优秀的语文老师给出的综合得分,能保证评分准确。让查作文分的话,如果某考生说,他以前写个类似的作文,而且得到知名作家指点、修改过,怎么的也要打58分,这怎么办,作文是没有标准答案的,考生都质疑,这一届高考就进行不下去。如果某个人质疑法律的合理性也必须执行,因为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我也曾质疑,无证驾驶机动车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还大,但酒后驾驶罚得比无证驾驶还要重。我也曾质疑,酒量各有大小,80mg/100ml为什么就一定是醉驾。但后面查过立法的初衷,也就能释怀。
最后,我们要相信,边检警察对曾的重点查验,不是刁难曾,不是为要一张签名,一张演唱会门票,只是为维护国家的规定;要相信,紫光阁的号召力,是不屑抺黑曾的,不会偏坦一个边检站,一个普通的警察,也不会卖地沟油,紫光阁只是在引导正确的价值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我们不知道边检的视频属不属于秘密,如果属于,就没有人能要求公开。如果不属于秘密,或许在不违反规定,在适当的时间,相关部门会公布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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