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为拍恶搞视频向无辜路人泼粪水,警方:寻衅滋事,刑拘!大家怎么看?

6月30日晚11时许,周女士从武汉地铁十里铺地铁站出来后,一男子突然朝她泼来一杯“污水”,臭气熏天。在周女士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该男子就迅速逃之夭夭。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发生的一个新闻:有一个搞网络主播的小伙子为了博眼球,直播徒手爬楼不幸坠亡了,他的母亲认为是因为袁隆平让大家吃得太饱,自己的儿子无所事事才去做这么冒险的举动,于是狮子大张口向其索赔500万,额……我只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下面这对小情侣也是如此,不过他(她)们比较“聪明”,没有“傻”到拿自己做实验,而是将恶搞的对象指向了无辜的路人。

6月30日晚上11:00左右,武汉的周女士从十里铺地铁站出站,刚走出站口没多远,一年轻男子突然从她的侧方出现,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照着她的脑袋泼了一杯“污水”,顿时臭气熏天,等到周女士反应过来,该男子早已逃之夭夭不见踪影,莫名其妙遭此横祸,又气又怒的周女士赶紧选择了报警,民警调取地铁附近的监控录像后,很快锁定了嫌疑人为一男一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案发后的第3天,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归案。

原来此二人是一对年青情侣,因看见网上的恶搞视频比较容易引发别人关注,所以突发奇想也想搞一些刺激猎奇的事情做一下博人眼球,他(她)们将动物和人的粪便搅拌后的混合物(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重口味?)盛装进了小杯里,约定作案时由一人向受害人抛洒污物,而另一人则负责拍摄录像,为制作视频做准备。事实证明这俩小情侣配合的还挺默契的,被抓之前他(她)们已经成功作案5起,均全身而退,最终两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目前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可以肯定的是,这对小情侣的确是“吃的太饱了”,以至于本该存在于消化系统的屎尿居然挤进了脑子里。所以做出这种无脑的行为看似荒谬实则正常,当其他人都在为了生存努力拼搏奋斗不止的时候,这两人却“旁若无人般的玩起了过家家”,他(她)们不知道的是被刑事拘留后留下了案底意味着什么,自己这种荒谬的行为又将会给以后的工作、生活、学习带来怎样的负面影响,眼前的惩罚可能只是关到牢里面呆几天,但当到了需要真正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代价的时候,估计打死他(她)们都不希望再被别人关注了。脑残不是病,疯起来要人命!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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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警方,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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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恶搞情侣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警方的判决没有错,确实是寻衅滋事,刑拘他们也无可厚非。

每个人都有言行自由的权利,但是不能危害到他人。是不以伤害别人为前提的。小情侣拍视频没什么,只要不妨碍别人怎么都行。但是向无辜的路人泼粪水,就为了拍恶搞视频。是一种恶的行为。古人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明知道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事情还要去做,属于知法犯法。情侣之间怎么不往自己身上泼粪水,显然知道它是多么让人作呕的一件事情。故意往陌生人身上泼粪水,明显是在没事找事。被泼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可能会引起一场打架事件,所以,警察说情侣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非常正确。对于这样的人不刑拘他们,不知道问题严重性,他们感觉全世界都是他们家的,根本没有法律意识,所以才敢为所欲为。我认为警察的做法合理合法。

另外,本人非常反对恶搞行为。属于没事吃饱撑的型。这样的行为没有一点意义,反而会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甚至是危及生命。所以,对恶搞行为要予以严惩。

结语

任何一个人的行为要以不伤害他人为基础,做为一个合格的人要明白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不该做。要有做人准则和底线。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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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水都拘留五天,这得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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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量刑都有标准,但是也需要人性化一点,像这样心理扭曲三观尽毁的人和事就要适当的从重,就像上次一个男的半夜无故殴打一个女的往头上踹,最后拘留五天,这就明显太死板了,达不到应有的警示和震慑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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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路人,没有底线,没有下限,必须严惩!

他们恶搞路人是为了博眼球,为了赚钱。用伤害别人的方式获取自己的利益,就是老太太靠墙喝粥——卑鄙无耻下流!😈😈

国外有很多恶搞路人的视频。国内有的人就去跟风,这不是好玩,是无知、无耻!要知道别人拍的是节目,节目,是经过编排的,人家出糗的是演员,不是真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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