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10岁女孩被继母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躲在超市不敢回家,继母被拘留13日罚800元。你怎么看?
每一位心狠手辣的继母背后,基本上都站着一个软弱无能的父亲,这种现象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本案中的受害小女孩姚某都已经10岁了,正处在深度记事的年龄,继母庞某的每一次虐待都会在她的内心深处留下深深的烙印,躲到超市不敢回家,说明这种恐惧已经深入骨髓,由此可见庞某的家暴频率和强度,我忍不住会想:姚某被继母虐打的时候,她的亲生父亲在干什么呢?
有人或许会问:会不会是因为10岁的姚某太调皮了?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警方的警情通报里面写的很明白,庞某的行为属于无故打人,说简单点就是发泄怨气,再加之庞某的年纪已经到了30岁,我们有理由怀疑她的“关爱”全都放到了自己的孩子身上去了,这是人性的自私面,在没有约束的前提下只会被不断放纵。
“继母”这个群体的污名化,与部分女性在与他人重组家庭后对非亲生子女的极端教育方式脱不了干系,她们的这种态度并不是后天形成的,而是发自本性,本性有善有恶,只是有些恶人隐藏的相对比较好而已,我周围有一些二婚的男性朋友,现任妻子对前任的孩子也都挺好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能够展现出一家之主的魄力。
虽然庞某最后被警方判罚拘留13天并罚款800元,但我个人认为小女孩姚某今后在这个家庭当中的生活不见得会转好,有可能还会变得更坏,有些恶人就算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其邪恶的本质,反而会促使他(她)们在实施犯罪活动的时候更加小心谨慎。在本案的这个家庭结构当中,除非有人能够镇住庞某,才能令其不敢肆意妄为,姚某的爸爸看来是指望不上了,姚某的妈妈态度不明,笔者也只能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了。
西充10岁女孩被继母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躲在超市不敢回家,继母被拘留13日罚800元。你怎么看?
以前有个说法,有了后妈有后爸,对这句话我一直存有异议。我有个朋友,他就是离婚之后,又娶了个更年轻漂亮的大姑娘,而他与前妻生了个儿子,离婚后儿子跟他过。他那些年常年不在家,而他的第二任妻子,对这个孩子一直不错,这孩子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现在都结婚两个孩子了,到现在我那朋友也没了,而这个后妈与前窝的孩子,一直相处得象亲娘俩一样。
题主说到的这样的后妈,现实生活当中已经不多了,毕竟如今是网络时代了,一些当后妈的怕人说闲话,对前窝留下的孩子,都不敢放手来阳市管了,没想到现在还有这么狠毒的后妈!那孩子的爸爸干啥去了?后妈不是亲娘,爸爸可是亲的吧?这个爸爸难道眼瞎了吗?自己的孩子保护不了,这还能TM地算个男人吗?把孩子打成这样,拘留十三天太少,应该判她一年零六个月的徒刑。
可怜的孩女!可恶的泼妇!
西充10岁女孩被继母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躲在超市不敢回家,继母被拘留13日罚800元。你怎么看?
继母在牢里呆的这13日所受的罪,以后她会加倍地报复在这个10岁的女孩子身上,你们信吗?这孩子以后的日子将会更加难过。
经常看新闻的人应该知道最近韩国那个叫郑仁的16个月大女童,出生7个月后被养父母领养,在被领养271天后因三次心脏停跳之后最终离开人世的事件。孩子内出血、骨折、脏器破裂……各种新伤旧伤,让医生触目惊心,这都是来自养父母的虐待。据悉警方曾三次接到举报郑仁遭到虐待,但因警方的“敷衍处理”最终导致郑仁被虐致死。
在我们国家,孩童受到虐待后虽然有人来管,但像这样的处罚其实也是治标不治本,可让人无奈的是,又没有什么办法去改变。孩子一出生其实也是选择了他们的命运,遇到了不负责任的父母,离异后只顾自己,从不考虑孩子的感受。连亲生的父母亲都不来保护孩子,指望别人又能做到多好呢?旁人管了这一时半会儿,管不了以后的十年八年。
真希望国家在拐卖儿童和虐童这两方面能采取强硬的措施,让有不良居心的人知道触犯这两点要付出的惨痛代价是它们承受不起的,它们才会有所忌惮,才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孩子受伤害。
西充10岁女孩被继母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躲在超市不敢回家,继母被拘留13日罚800元。你怎么看?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象个宝,没妈的孩子象棵草。后妈虽然不能说都是恶人,但十个有八个是不会真心爱护孩子的,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悲惨的故事一再出現。
奉劝那些只顾自己利益而为一些芝麻绿豆小事,动不动就离婚的年青夫妻,你一定在离婚前想想自己的孩子的命运!
孩子在你面前是个宝,在后妈面前却连棵小草都不是。离婚后,他或她的命运將有翻天复地的转变。从此孩子不会再有任何幸福生活,痛苦將伴随终生,有的只是地狱般的煎熬。
结婚有风险,离婚须谨慎。奉劝世人不要轻言离婚,除非万不得已。离婚须谨慎,一定要想好孩子今后的前途和命运,孩子是无辜的。你们即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就应该为孩子负全部责任,而不应只为自己幸福生活而抛弃孩子的幸福。对于那些恶魔般摧殘孩子的后妈,我们的法律显得过于宽容了,对于这些恶魔般的后妈的仼何仁慈,都是对孩子的犯罪,都是助纣为孽。
有句民间谚语:蜜蜂尾上针,毒蛇腹中刺,两样俱不毒,最毒后母心。让孩子远离后妈!西充10岁女孩被继母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躲在超市不敢回家,继母被拘留13日罚800元。你怎么看?
拘留13日,罚款800元,对这个继母的恶劣行为不足以警示和教育,那个10岁的女孩恐怕也不能也无法离开这个家庭,太小啊,她在今后的生活中会不会继续受到殴打,还是未知数啊!
当地法院应该对这位遭遇殴打的女孩发出保护令,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于实施迫害未成年人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再婚家庭很不容易,从事件来看,作为女孩的父亲,没有尽到保护孩子的责任,没有给孩子多少温暖,致使孩子遭遇殴打,不敢回家。
如果孩子的父亲,对这个继母的不法行为及时采取手段,果断制止,我想,也就不会出现这样令人痛心的事情。
再婚是为了幸福,但是,一个父亲不能单纯照顾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对孩子的快乐和幸福不关心,不过问,那就是失职,而且,法律上,也会被追究责任的。
西充10岁女孩被继母殴打,身体多处受伤,躲在超市不敢回家,继母被拘留13日罚800元。你怎么看?
继母虐待孩子的新闻时有发生,不是亲生的就百般侮辱、殴打,这样的女人心思何其歹毒,不能仅仅依靠道德谴责,法律制裁必须跟上。10岁女孩被打得伤痕累累,继母被拘留13日罚款800元处罚的有些轻了。该小女孩肯定不是第一次被打了,虐待行为一般都是长期的。
该继母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是指通过一些违法犯罪方式,对被害人的身心进行经常性的摧残和折磨,使被害人遭受到肉体上折磨、精神上的痛苦。《刑法》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如果被害人因为遭受长期的家庭暴力而自杀身亡,那么就属于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但是如果是因为虐待行为本身导致的轻伤、重伤的甚至死亡的,就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了。
虐待孩子实施了家庭暴力,造成了孩子身心受到严重影响,依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是要被永久剥夺监护权的。可以在愿意承担抚养职责的亲属中指定监护人,如果没有亲属愿意承担抚养职责,可以由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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