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男子因家里发生口角,持水果刀刺死女婿,一审被判无期;检法两院多次调解,但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你怎么看?

家和万事兴,家散不辨亲。

都说冲动是魔鬼,做完就后悔,可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卖吗?答案当然是没有,不然吃牢饭的人也不会那么多。

2018年5月的某天,石某(本案受害人)在回到家后,因孩子喂药的问题,与妻子和岳母产生了争执,冲动之下将岳母高某推倒在地,这一幕刚好被从厨房出来的岳父刘某看到,怒上心头的刘某转身就从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冲向了石某,在冲突中将其刺倒在地,后虽经120急救医生现场全力抢救,但仍无力回天,年纪轻轻的石某就这样早早离逝,留下了两个幼子(一个4岁,一个才刚满月)。眼见白发人送黑发人,石某的父母悲痛欲绝,坚决要求法院对刘某从严判罚,并且拒绝了法院的调解。

2019年5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明确,证据充分,虽然其有自首情节,但因未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且社会影响恶劣,故依法判处刘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为一点家庭琐事而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这应该是冲突的多方都没有想到的,我感觉这一大家子好像都是暴脾气,女婿因为孩子吃药的问题推倒了岳母,岳父见老婆被欺负又捅死了女婿,现在最后悔的应该是身为妻子的刘某吧,因为自己在现场的不作为,丈夫不在了,父亲被判了无期,还要独自挑起养育两个孩子的重担。

现在这个社会,外部竞争残酷而又激烈,大家的生活压力都特别的大,但在家的时候却能让人很好的放松,所以我们喜欢将家称为“避风的港湾”,理当倍加珍惜,如果连港湾都没有了,自己的“小船”又谁往哪里停靠呢?

(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防城港男子因家里发生口角,持水果刀刺死女婿,一审被判无期;检法两院多次调解,但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你怎么看?

依法治罪。谅解又怎样?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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