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白衣秀士王伦被林冲一刀杀死,王伦该不该杀?林冲的所作所为是否值得称赞?

王伦确实该杀,但王伦确实又不该杀。因为,文本故事中林冲杀王伦,几乎毫无道理,还涉嫌抱大腿挟私报复。但透过文本看“真相”则王伦必死,王伦不死,便没有晁盖。从王伦到晁盖,是《水浒传》必经的大关节,因而王伦千真万确的该杀。

究竟是怎么回事,且让我们回到原著中,看看这场似真似假的“梁山大火并”究竟是怎么回事。

王伦是“妖魔”的核心

梁山究竟有几任寨主,恐怕五百年以来都没搞清楚,所有的读者都会异口同声的说,梁山总共有三任寨主:王伦、晁盖、林冲。但是,细读文本就会发现,施耐庵还隐藏了一位非常神秘的寨主,此人便是摸着天杜迁。

林冲投奔梁山,出示了柴大官人的推荐信,王伦立即答应他入伙,把林教头安排在了第四把交椅上。但是,在为林冲接风的酒席间,王伦忽然“蓦地寻思”道:我却是个不敌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里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

王伦这句话中,就隐藏了他是在杜迁之后才做了梁山寨主的。想当初,王伦、杜迁投奔柴大官人,临走之时,得到了馈赠。此时,王伦应当感激柴进,肯定不会“因鸟气”。王伦“因鸟气”应当是在柴进庄上与杜迁分手之后,杜迁去了梁山,王伦此后“因鸟气”,便“合着”杜迁到梁山落草。

“合着”就是跟着,杜迁在前而王伦在后,“合着时代的节奏”就是这样的用法。这个句式古代早就有例句,最著名的就是《庖丁解牛》中的“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前面有标杆模式,后面的跟着来而且高度“契合”。

书中写得清楚,杜迁最先到梁山,王伦随后,宋万续来。所以,施耐庵只交代了这三个人上梁山的时间,并没有提朱贵是何时入伙的。当朱贵带着林冲到聚义厅时,书中写道:

中间交椅上坐着一个好汉,正是“白衣秀士”王伦,左边交椅上坐着摸着天杜迁,右边交椅坐着云里金刚宋万。

梁山三大头领,杜迁、宋万夹着王伦坐的,这其中便十分有意思了。

梁山大聚义时,揭晓一百单八将所对应的星煞,杜迁上应“地妖星”,宋万上应“地魔星”,这二人合起来就是“妖魔”。王伦在他们中间,岂不就是“妖魔”的核心吗?

既然是“妖魔核心”,那么,林冲杀他就非常应该。梁山好汉本来就是“降妖除魔”的天上星煞,面对妖魔,林冲难道不该杀吗?

一场假火并隐藏着另一场真火并

总结文本故事,林冲杀王伦的理由是因为白衣秀士心底狭隘,不容天下好汉。这个理由一点都不充分,王伦的为人,不是晁盖他们到来后才这样的,林冲当初早被王伦逼得走投无路。当时,林冲为何不敢动手呢?

从文本故事理解,林冲这人十分阴毒,一直藏着杀王伦报私怨的鬼胎。何况,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连阮小二都看不起的白衣秀士,林冲杀他干什么,逼他让出寨主之位不行吗?

但是,施耐庵必须让林冲背锅杀掉王伦。但施耐庵不会平白无辜的让林冲背锅,因而,他把这回书的回目写成了“林冲水寨大火并”。火并,指的是内部相互残杀,内部相互吞并。既然是“相互”,那么,林冲杀王伦似乎就合理“合法”了,也就不存在挟私报复了。

但是,整个故事中,有“相互”残杀,“相互”吞并的描述吗?也就是说,林冲杀王伦是“火并”吗?

林冲杀了王伦,假如是发生在他入伙之后,杀了王伦自己做寨主,那才是真正的内部相互残杀、相互吞并。杀王伦而让晁盖做寨主,那就不是“火并”。

所以说,施耐庵的这段故事“文不对题”。

如此说来,《水浒传》当真是错漏不断,自相矛盾的粗制滥造之作了?绝对不是,施耐庵在这场假“火并”中,实实在在的隐藏了一场真火并。这场火并,便是引出《水浒传》故事,孕育《水浒传》主题的重大历史事件。

在“引首”故事中,施耐庵早就出现了文本“错漏”,以颠三倒四的手法,讲述了五代时期到宋仁宗时代的皇位传承。

第一处“错漏”,是这样一句话:“如今东京柴世宗让位与赵检点登基”。就是这一句话中,竟然有两大常识性的历史错误。首先,柴世宗没有让位,是赵匡胤篡权。其次,赵匡胤当时是“点检”而不是“检点”。施耐庵是一处错写,交代自己的上一处写法是错误的。

第二处“错漏”就更大了,书中写道:(太祖)传位与御弟太宗即位。太宗皇帝在位二十二年,传位与太子即位。这朝皇帝乃是上界赤脚大仙

不知读者注意了没有,这一段关于北宋早期的帝位传承中,竟然“漏写”了宋真宗。说的是宋太宗直接把皇位传给了孙子赵祯,这不是“孙立”吗?

这几处“错漏”并非施耐庵不懂历史而错写,而是因为施耐庵要讲述这两处“错漏”中隐藏的历史。很显然,这几处“错漏”中,就隐藏着“内部相互残杀”、“内部相互吞并”的货真价实的大火并。

于是,王伦千真万确的该杀。

因为“杜迁”所以“王伦”

梁山原本是一场假火并,但对看开篇故事,却是隐藏着一场真火并,也就是“烛影斧声”。这件奇案之后,赵光义为了证实是太祖“让位”,忽然搬出了“金匮之盟”。这个盟约据说是杜太后干预,订立的皇位传承盟约。

按照这个盟约,宋太祖把皇位传给“御弟”宋太宗,宋太宗再把皇位传给“御弟”老四赵廷美。然后,由赵廷美把皇位归还给太祖的儿子,“迁回”给太祖系。

这就是“杜迁”,施耐庵改写了蓝本《大宋宣和遗事》中的“杜千”,隐写的就是这段历史疑案。无论“金匮之盟”是真是假,宋太宗都没有履行契约,假如按照这个盟约,那就没有宋真宗了。所以,施耐庵故意“遗漏”了这朝皇帝。

因为“杜迁”之后,原本只有做“王”资格的人便轮流做了皇帝,这就是“王伦”。

王伦被“妖魔”护拥,林冲杀了王伦,在梁山大排名时,杜迁与宋万掉换了位置。这其实也是王伦被杀的一大注脚,因为“杜迁”,然后“王伦”,北宋王朝便是一只“病大虫”,肯定是不能“宋万”了。

晁盖名字的谐音是“朝改”,做王的人轮流做皇帝,违背了“天道循环”之理,导致了妖魔出世,天下失去太平,北宋王朝等于是改朝换代了。

既然是改朝换代,其最终的结果必定是断送江山。因而,晁天王便在曾头市稀里糊涂的被射了一箭,然后,稀里糊涂的中毒身亡。于是,宋江做了寨主。

《水浒传》的开篇故事讲述了北宋的开国,赵匡胤荡平五代狼烟,建立了太平之世。同时,在这段故事中,又隐藏了这个王朝走向灭亡的玄机。而且,在“还道村受三卷天书,宋公明遇九天玄女”这回书中,隐藏了北宋灭亡的时间节点——“二龙戏水”。

“二龙戏水”说的是靖康之难时,宋徽宗、宋钦宗父子被押往五国城“坐井观天”。以此推断,施耐庵的《水浒传》将写到这个历史时期,宋江绝不会在宣和六年时就被毒死了。

因而,《水浒传》就是一部北宋兴亡史,施耐庵奇妙的以“杜迁”、“王伦”、“晁盖”、“宋江”隐喻了这个王朝的全过程。

由此观之,王伦被杀千真万确的应该。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我是文开石,我有靠谱的答案。

对于王伦,只能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人物原型:黄衣秀士王伦

1043年(宋仁宗赵祯庆历三年)五月,他率百余人杀沂州(今山东省临沂市)巡检使朱进。遂占沂州据以起义。继攻密(今山东省诸城市,位于高密市西南)、青(今山东省青州市),继之南下攻占泗州(今江苏省盱眙县、位洪泽县西南)及楚、真、扬、泰(今江苏省淮安、仪征、扬州、泰州四市),改服饰,穿黄衣,立年号,置官职,义军皆面刺“天降圣捷指挥”六字。七月,在扬州山光寺南战败,奔往和州(今安徽省和县,位巢湖市东北),牺牲于采石矶(今安徽省当涂县,位马鞍山市南、长江东岸)。

《水浒传》里的白衣秀士王伦

梁山泊的首任寨主,人称“白衣秀士”,麾下有杜迁、宋万、朱贵等头领。但其为人心胸狭窄,难以容忍能力比他大的人,但求贤若渴,却屡次刁难前来投奔的林冲、晁盖等人,后来在晁盖的送行宴上,被林冲火并。

王伦是否嫉贤妒能?

按照原著里似乎就是这样。因为他的“思想境界”不高,只想和三个兄弟几百喽喽,踏踏实实在易守难攻的梁山泊过自己的小日子。没有像宋江那样,装出一副心怀天下、替天行道的嘴脸。

这样一个过日子的人,能自守一方,自然不需要那些名气大的、本领强的来自己家分权。他只要的是自家的一个安稳。

王伦没做错什么?

林冲?毕竟是朝廷官员出身,这样的人难免还留着报效朝廷的念头,而且武功出众,不让你手上沾血犯上几桩罪缴纳个投名状,谁放心用你?再者凭什么你在官府里得到的名头,就能在这里白吃白喝当大爷供着?

晁盖?宋江?一个就是江湖黑社会大头领,不比自己身份低。一个也是官府出身。凭什么投靠过来,我就要放弃自己的身家,陪着你们玩?无缘无故来了一伙抢自己的人,谁也不愿意。

对于所有来投靠的人,王伦基本都是好酒好肉招待,大盘金银相送。就是因为不愿意一起玩,不愿意把自己的基业拱手分出,就被那些野蛮无耻的江湖豪杰诬以嫉贤妒能,直接杀了。

王伦之死说白了就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因为王伦有易守难攻的八百里水泊梁山,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分享,不愿意拿自己的基业陪别人去搞什么“替天行道”。自己又过于宽厚,只是好言相劝好言相送,并没对来人留什么“防人之心”,结果就被一群无赖流氓“火并”了。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王伦,诨号“白衣秀士”,梁山泊创始人之一,也可以说没有王伦也就没有后来的梁山。

我们看《水浒》,对王伦这个人的印象,不外乎心胸狭隘、嫉贤妒能、屡拒英雄豪杰于山寨之外,以至于最后恼怒林教头,一刀宰杀。一刀下去,许多看客大声叫好,赞叹林冲豪杰,鄙视王伦狭隘。但王伦就真的该杀,林冲就真的该赞扬吗?

我想很多人真的对非观念方面没有分清,王伦这人小心眼儿不假,但真的不该就这样狠心杀之。王伦本身是个读书人,书中交待的清楚,他是个“落第秀才”,这种人在当时的年代除了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之外,在文韬武略方面自然不如那些绿林道上的好汉,例如晁盖一众。

凡看客大都指责王伦嫉贤妒能,心胸狭隘,但我想先打个比方,比方说:你自己有家小公司,因为自己矜矜业业任劳任怨,公司虽然不大,但是吃喝不愁,手下一帮员工也挺知足,你自己也很满意。但突然有一天,来了一个姓林的杀人犯,非要住在你公司之中。试问你怎么办?要知道这个人杀的可是国家公务员,得罪得可是手握生死大权的高官。你为了公司着想肯定不能收留,因此拿出一张支票,让其走人。可这个姓林的偏偏就赖着不走。好吧,最终你妥协了,收留了这个姓林的,还给他一个部门经理的位置来做。可没过几天,又来人了,这次来的不是一个杀人犯,而是一伙,不但要强行住在你公司之中,还要逼着你上市。试问,这个时候你又该怎么办?我想你自然还是不肯答应,好吃好喝好招待开张大面额支票给这伙人,可这伙人不但不满意,而且还要霸占你的公司和你所有的员工。在利益趋势之下,这伙人忽悠姓林的杀人犯,一刀杀了你,你说你冤不冤。

其实王伦就是这么一个人,就是我上面所说的经理,人家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怎么可能拱手让与他人。其实单看收留林冲之事,就看出王伦这人实质上人品还可以,虽然为难过林冲,但是最终还是予以收留,给其职位。要知道林冲得罪的可是高太尉,以梁山当时区区五六百喽啰兵要跟朝廷作对,简直以卵击石。收留林冲对于王伦和梁山来说,代价很大,王伦为了自己和兄弟们着想,不予受理,不算是不仗义。最终留下林冲,恰恰说明王伦不是那种毫无道义之人。

但面对晁盖一伙,就不能不打小算盘了。林冲毕竟只是一个人,而晁盖是一伙人,并且刘唐和阮氏兄弟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留下他们只能对自己不利。王伦这种想法一点错都没有,晁盖要的不但是他的地盘还有他的性命,因此杀王伦夺梁山是必须要干的。只不过要找个借口,而且下手之人最好找外人,这样不至于让自己的脸面在江湖上难堪。而最好的杀人者就是愣头青林冲,林冲是个典型的势利眼,并不像影视剧上演绎的那样富有仁义道德,原著中林冲这人品性真的不怎样。

最终,林冲手刃的不是自己的仇人,而是自己的恩人。有人说林冲杀王伦是担当,如果杀王伦是担当的话,那为什么不杀高俅?不要说什么宋江不让,真狠起来别说宋公明哥哥,就是天王老子拦着也没用。

王伦并非必须要死,但他最终还是实实在在的死了。要说王伦有错吗?当然有,错就错在他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你一个落第秀才,本身就不是干山贼的料子,却偏偏要当什么山大王。要知道山贼这种有前途的工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胜任的,必须要心狠手辣,阴招损招拿起来就用,根本不用顾忌什么人命。王伦要是有这狠心,明知道晁盖一伙是来抢自己位子和地盘的,就该一碗蒙汗药将其药翻,痩的做成肉馒头,肥的熬油做羓子。可王伦偏偏就没这种狠心,于是乎倒是让狠心人害了自己性命。

王伦这人真的很悲催,根本没有选择对手的机会和权利,怪就怪自己没啥大本事,心狠手辣的事儿做不出来,手下俩兄弟,杜迁、宋万,除了绰号好听,纯属俩脓包货。王伦竟傻乎乎的想用常规办法去抗衡,去争取,要知道你面对的可是一伙凶徒,凶徒是不能按套路出牌,因此王伦血溅聚义厅是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王伦该不该杀,该杀,因为他不接受晁盖一行人,而他们又想住梁山泊,王伦该不该死,那就要问被他抢劫的害死的客商了,绿林中黑吃黑没有啥该杀不该杀的!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不该杀,这完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黑社会”火拼。黑吃黑。唯一遗憾的是王伦他输了,他输的很惨。很彻底 。输到没有一个人为他起事,输到没有一个人为他报仇。梁山招安的时候,有人去拜祭晁盖。却无人拜祭王伦,一个黑社会老大。做到这个份上,也太悲哀了。“我的心腹在那里”是他的最后一句话,但可惜的是,一个也没有。黑帮老大做到这个份上,也算够失败的

梁山一共有三位头领,王伦。晁盖,宋江。在三个人里,最被无视的就是王伦,他的被杀,没有掀起一点涟漪和波澜,作为一个黑社会的老大,为何如此的悲哀和可笑,无他,能力的欠缺和心胸的狭窄是王伦最大的失败、王伦能力肯定不行 ,他的本事大概也只能可以控制住杜迁宋万这样的无能之辈,林冲这样的大神上山,王伦怕控制不住。(当然,他的确控制不住)所以他拒绝林冲上山,但王伦不让林冲上山是本分,让你上山是人情。但先拒绝,后刁难。而最终让其上山,充分说明了王伦不是一个枭雄之辈,就是个小贼而已。但他的作为彻底地激怒了林冲,也为自己埋下 了定时炸弹。

王伦死在何处?实际上王伦和晁盖一样,都是挡了别人“向上”的路。王伦挡了晁盖的路,晁盖挡了宋江的路,自己的能力不行,必将阻碍他人上升的空间,死亡就在所难免,从强盗的逻辑来看王伦是“该死”。别人要王伦死,王伦不仅不防范,而且自己往死胡同里走。在对待杨志和林冲的态度上,既证明了王伦没有政治头脑。缺乏应有的才干和魄力。王伦是刁难过林冲,在最终还是收留了他,还是给了林冲一安身之所,林冲应该是感恩戴德,也算是有大恩于林冲。梁山是王伦开创,梁山后来之主是晁盖,还是宋江,享受人家的成果。就冲这一点,王伦即使被夺寨,也不该死。晁盖等人自命好汉,却坐下如此之事,后面会有报应。在这一点上林冲,多少有点不够意思了。有些缺德。

假设一下,如果王伦在宋江以后入梁山。入天罡星未必,但入地煞星也得时是前30名吧,起码比张青夫妇 。看马的,宋清等人强多了。论心胸狭隘不能容人,可108将中,比王伦缺德的有的是但为何就白衣秀士王伦就该死?只是王伦做了他不属于他的位置,老大。尤其是黑社会老大, 不是谁都可以做的,晁盖到 是心胸宽广能力非凡,一样也死于黑吃黑,可见,在强盗的眼里只有谁更狠,谁更黑,谁更无耻。可见王伦还是太“善良”良心未泯。死于他的天真和无知。而非嫉贤妒能。晁盖的结局就就是放大的王伦,今朝你趁主弱客强,,宋江上山不过有有样学样,却也是一样的结局。晁盖等人明刀杀人,宋江那厮暗度陈仓罢。做的比晁盖高明多了真可谓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点评

王伦到底该不该杀?

从水浒大环境来讲,王伦确实该杀,但杀他的人不该是林冲。

王伦在上山前是个穷酸秀才,落第之后去了柴进处谋生,待了几天后和杜迁一起去了当时还是荒山的梁山,后来宋万又加入组织,几人也聚集了几百喽啰开始了打家劫舍的生活。也就是说在柴进举荐林冲上山之前,王伦的梁山泊虽无激情,却也够活了。

王伦能做到老大的位置一方面是他有文化,更重要的是相对于杜迁、宋万、朱贵而言他的功夫是最高的,强权既是真理也深深的贯彻在梁山泊每个头目心中。这样一个层次简单的梁山泊在林冲上山之时被打破了,王伦压根也不想着怎么用好林冲,而是怕武艺高强的林冲夺了他的寨主之位,所以千方百计的想赶林冲下山,亏得朱贵好言相劝,王伦才让林冲那个投名状再入伙。

其实仔细想想王伦的要求也不过分,你林冲都要上山当强盗了,就别怀念在东京的生活了,杀个人表表决心怎么了。而林冲此时的“盗性”还不强,让他乱杀无辜并不是他的风格,所以当他没遇到杨志时已萌生去意,如果林冲走了梁山依然是那个梁山,林冲无非再去别的山头落草罢了。

当杨志出现时,王伦为了牵制林冲居然对杨志大献殷勤,可想而知林冲此时的心理有多不平衡,这种不平衡渐渐转化成了杀意,但缺乏一个爆发的机会。

后来晁盖、吴用等人上山,吴用抓住了林冲的心理,而林冲很配合的上套了,在林冲眼里,这时的王伦比陆谦、高衙内还恶心。

“这梁山便是你的?”

林冲此话一处,王伦也心慌了,王伦翻得最大的错误就是曲解了绿林聚义的本质,把一个破山头当成了自己的私人财产,这时的他已不管会不会伤了柴进的面子,也不管讲不讲什么江湖道义。

他的内心的卑微的,可他又何错之有,他只是想安静的当个山大王罢了。但很遗憾,他身处绿林却不懂绿林潜规则,只能遗憾的为自己的做法付代价了。

王伦死了,林冲推晁盖为寨主,也算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从常理角度来讲,王伦罪不当诛,林冲杀王伦更多层面也在泄愤,但于长久发展角度来看,王伦必须死,只是最不该杀他的人是林冲啊。

文/逻辑文史游

火并,并不是褒义词。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