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感冒了,我说喝姜糖水是不是非法行医?
这个应该不属于非法行医。
所谓“行医”,是指以治病为职业的医疗行为,如果不是为了盈利,只是告诉一个治病方法或者是经验,不应该属于行医。应该是属于相互帮助,做好人好事的范围。
过去,农村医疗条件差,人们看病不方便,很多时候都是扛着。有时候也会用一些被证明有效的“土办法”来治病,解决了不少“当务之急”,而很多土办法,都是口口相传。
比如,看到有同事感冒了,随口说一句“回家熬点生姜水喝喝吧”,或者是说“我办公室有感冒药,你吃一点”,这些都是和“行医”没有关系。
民间这种情况太多了,一些口口相传偏方、验方的大量的流传,为缓解农村就医难解决不少困难。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需要人们果断出手相救,不然就会有严重的后果。
在安全生产中,要求每一位安全员都要学会现场紧急救护的一些基本知识,比如骨折的简单绑扎、中暑的紧急处理,还要学会“心肺复苏法”,在有人感电,心脏骤停时候,对伤者实施现场救援,并且要求在救护车未到之前不能停止进行。很多单位还要求每一位职工都要学会。这些在相关安全规程中都有要求,安全规程考试也要考到相关内容。但是,现实中,这些学会现场救助知识的人,并没有人颁发相关医疗资质,难道有人遇到危急情况,需要安全员施实紧急救助的时候,是属于非法行医吗?那么人还救不救了呢?
很明显,不管是让感冒的人喝点糖姜水,还是给人一片感冒片,以及现场急救,都不应该属于非法行医。
什么叫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以盈利为目的为他人治病的医疗活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非法行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或者拒不校验的;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4、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
5、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希望大家交流。
别人感冒了,我说喝姜糖水是不是非法行医?
题主也太小题大做了,感冒喝姜糖水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的事,怎么就跟非法行医挂上钩了?
别人感冒了,我说喝姜糖水是不是非法行医?
不明白题主的问题?难道一个人要饿死了,给个馒头是非法行医吗?中医讲的是药食同源,有的可以充饥、有的可以调味、有的可以做菜。老百姓经常吃的怎么成了非法行医了呢?我想还是你理解出了问题。把非法行医看得不夠严肃。
何谓非法行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
非法行医函盖广泛,凡是违反了《中华人的共和国医师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都是非法行医。当然也包括己经执业医生。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下例可列为非法行医: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擅自执业者。
2,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证》仍从事医疗活动者。
3,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证》者。
4,诊疗范围超出登记范围。
5,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6,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题主所列的例子可当笑谈,唯有黄芪水示人长期饮用要引起警惕。黄芪益气固表,利水消肿,补中益气的效果。因其味甘性温,故有助火升阳的作用,长食用黄芪会滋生内火,引起自汗、盗汗、胃口减弱。尤其是体内有湿热、热毒炽盛人更不能服用。
中医有个名言:良医治病,庸医杀人。学不贯古今,识不通天人,才不近仙,心不近佛,断不可行医以误世。所以不是医生最好不要开方治病。
别人感冒了,我说喝姜糖水是不是非法行医?
这只不过是民间治感冒土方而已。
孩子们受了风寒,妈妈们经常用方法给自己孩子用。这些食疗方法大家都在用,怎么能和非法行医挂上勾?,在单位,打喷嚏流鼻涕,同事都会说,赶快回家喝碗姜糖水,…这也是非法行医?…
你不至于这个弯也拐不过来吧?
别人感冒了,我说喝姜糖水是不是非法行医?
这个还看情况:如果别人喝姜糖水好了,那么你没事!但是如果别人喝姜糖水死,那么你肯定会有麻烦的,肯定要查死因是否和喝姜糖水有关联,如果有关联,你肯定要坐牢的。
别人感冒了,我说喝姜糖水是不是非法行医?
肯定是非法行医的,你没有医生资格,就算有资格,还要看你是否在资格证所在地。乱开药方给人,就算没造成伤害,也严重扰乱医疗秩序,必须要狠狠打击的,兴幸没造成伤害,没人告你,不告不诉,你侥幸逃开了重罚及牢狱之灾耳。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