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多年以前,我还没有退休的时候,单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司机当场死亡。事故的经过是这样的 :

那一天,我们单位的副局长在沈阳开完会开车反连,由于走得比较晚,当车行驶到三十里铺路段时,已经晚上九、十点钟了。车辆正在高速行驶,司机突然发现前方有一农村妇女正在横穿高速公路。为了避让这名妇女,向左猛打方向,致使汽车冲上隔离带,翻了几个跟头,倒扣在隔离带上。事故造成司机当场死亡,副局长重伤。

事情传回单位,人们议论纷纷,很多人都认为,高速公路不允许上人,农村妇女跑到高速公路上,明显违章,这种情况被撞死,司机没有责任。

非常巧合的是,这位司机生前和我住在一个小区,那几天,他家里客人来往不断,有亲戚,也有单位的人,有的人胳膊上还带着黑纱。

那么在高速公路上,司机撞死行人,真的无责吗?

交警告诉我们,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撞死行人,也分几种情况,至于需要负有何种责任,要由交管部门根据事故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严重的可能还会负法律责任。

1、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司机做出了避让措施,或者是来不及避让,由行人负全部责任,司机无责。

2、司机采取避让措施就可能避免事故,但是司机如果超速,或者是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性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由行人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

3、如果采取措施可以避免事故,因司机违反规定没有采取措施,或者是采取措施不及时,司机和行人负同等责任。

4、行人在应急车道内,司机违反机动车驾驶规定,和违反车辆安全技术规定发生事故,由司机负主要责任,行人负次要责任。

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行人在高速公路被撞死,司机有责任吗?

首先行人是从那里上高速,收费站,周边隔离网,大巴车甩客,精神行为不正常等出现在高速路上。

1.高速公路路网是封闭式,周边有隔离滤网围起.

而且每天会不定时的巡逻N次以上查看隔离设施情况。

2.收费站出入口有工作人员,出入口监控覆盖,行人很难走上去。

3.桥梁隧道口周边链接地方道路与村庄,周边行人翻越或者破坏滤网上高速公路.

4.精神行为不正常,有轻生念头等人.

5.黑车,大巴车路面上甩客。

主要看属于以上那些情况,在进行责任划分。

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高速公路上撞死横穿的行人是没有责任的,因为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式,行人不得擅自翻越进入高速公路,一但造成后果行人自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

司机虽然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法,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和谐原则。行人的过错造成自身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也要承担10%左右的民事赔偿责任。另外机动车的交强险也是用来无责赔偿的,现在保险改革后,交强险的死亡赔偿也调整到了18万元。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见行人横穿千万别慌张乱打方向。

高速公路上的行驶速度都是非常快的,一般都在100一120公里的时速。而且车流量也是相当大的,各个车道的车辆都是连续不断的在行驶中。如果遇见行人横穿处置不当,乱打方向那怕只是1秒种,很有可能就造成其他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引发连环重大车祸,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高速公路上遇见行人的正确处理方法

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发现行人时应立即鸣笛,使行人听见喇叭声停止穿越公路。采取紧急制动处理方法,坚持宁停勿绕的避险错施,若还是不能避险与行人相撞,那也是没有办法。如果自己慌乱中猛打方向避让,在高速公路上是十分危险的操作行为,一但因自已操作不当造成连环车祸,引发群死群伤自己是要负全部责任的,那就会追究交通肇事罪,自己就会被判上几年。

结束语:高速公路上撞死了行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10%左右的民事赔偿,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的。在高速公路上开车,特别是经过服务区和村庄路段时要谨慎小心驾驶,看见路边有行人提前鸣笛,避免行人横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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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高速公路通行规则,时速限制。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饺接式客车,全挂拖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虽然法律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但不能保证行人不进入高速公路。

有的年岁大没文化的老人或者智力残疾人误入高速公路,某些农民为上自家庄稼地图方便,从封闭的栏杆攀爬跳入高速公路,从行驶的车辆随意下人方便,取物,等等,都可能发生。

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最低时速不得低于70公里,限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做为机动车驾驶人,不能以为高速公路不得进人,就放松警惕,疏于观察,意想不到偶尔会遇到行人。

有行人顺路行走,或者横过公路,只要机动车驾驶人精神集中,眼睛不溜号,还是会远远的看见一个活动的人影。

采取缓慢减速措施,不能认为法律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人进入高速公路撞死我没责任。

还是在开启车尾警示闪光灯,前后注意来车,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对行人以人为本,尽可能合理避让,尽最大可能不往行人身上撞去。

但为了避让行人,既不能急刹车,又不能猛打方向盘,防止为避让行人而自驾车车毁人亡。

这样虽然未撞上行人,拿车上几人的生命换1人的生命,车上几人的生命来换违章1人的生命,不公平。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撞死1个行人,谁的责任?

按理说是行人严重违章。而机动车驾驶人无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首先告诉答案:有责任。

在高速公路上撞死人,不负刑事责任,但需要付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因是高速公路,司机不能预料到会撞到人,所以没有过错。而死者走上高速公路,却不加躲避提防,有过错。所以,一般都是司机负一到三成责任,死者负九到七成责任。这是刑法和民法的经典问题,说负全责的是法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高速撞死行人是否无责?

高速公路撞死行人按理说是不负责任的。但现实中处理这些事故时,交警处理一般会判定机动车次责。对于这种判决,很多人不会理解的。

高速公路属封闭公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的。可是,总有那些人把法律当儿戏。我行我素,高速公路横穿,乘车,这些情况经常发生。当出事故时,很多人说车辆无责,是行人和高速公路管理方责任。

实际上,我也认为车方没有责任。但是,如果车方有超速或其它违法行为最少30%责任。如果没任何违法行为,也要负10%责任。因为你没有注意观察,没有采取避让措施。当然,陪偿由保险公司埋单。

在高速公路与普通路面伤人事故是有区别的。除非你故意撞人。否则高速公路撞人一般最多责任不超50%,如没过错,一般负10%责任。不是大家所想的一点责任没有。

如果你撞上清扫人员,他穿有反光背心,并有其他防范标志,那车方会负同等以上甚至全责的。

所以说,高速公路撞击行人也要负责任的,只是较轻罢了,根本上不是我们想象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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