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30年前的深秋的一个晚上,时钟的指针指向了8点,在西安某大酒店的一间客房,一位姓于的高级工程师,因为无事,正准备早点洗脸睡觉。就在这时,客房的门被悄悄打开,进来的人对着于工举起了手中罪恶的屠刀... ...
让我们简单的还原一下案件的经过。
于工来自大连,是来参加一个电力系统召开的会议,本来邀请的是各局一把手,但是因为会议还有一些专业方面的事项需要研究,所以该单位就派了在专业领域业务能力比较强的高级工程师于工参加会议。
第一天会议结束,大会组织部门通知大家,晚饭后在地下室舞厅有活动,大家可以踊跃参加。
于工性格比较内向,不喜欢这些唱歌跳舞的活动,所以也就没有去参加,而同房间的另一位领导则参加了活动。现在回想起来,如果于工那天晚上也参加了活动,惨剧可能就不会发生。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
时间接近半夜11点,活动结束了,同房间的另一位领导意犹未尽的返回了房间。打开门,房间的异常还没有引起此人的注意,只见于工仰面躺在床上,一床大被从头到脚捂得严严实实,还有些兴奋的领导,打算和老于说说话,就喊到 : “老于,老于,怎么睡这么早?”这一喊,突然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这时候,才发现老于的床边,有一摊好像是血迹一样的东西。仔细一看,真的是血!
这位领导立刻感觉事情的严重性,马上跑到前台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值班人员,同时也向会议组织部门的房间打了电话。
很快,人们赶了过来,在确认事情严重程度以后,酒店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西安市公安局来人了,在清理了无关人员后,公安人员掀开了盖在于工身上的大被,一副惨不忍睹的画面呈现在公安人员的面前。
只见于工,平躺在床上,床上满是血污,脑袋几乎与身体完全分离,只剩下一点皮肉相连,瞪得大大的眼睛,满是惊恐的眼神。
案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非常重视,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个全国性的专业会议,发生这样的大案,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开始全力侦破。
别的地方不知道,就大连来说,凡是与于工关,以及于工夫人系密切的有关人员,全都都被明里暗里卷了进去。但是,始终没有抓到凶手。
案件至今30多年了,已经成了真正的悬案,当年40几岁的于工夫人,现在已经80岁了,于夫人对于爱人无缘无故的死亡,至今耿耿于怀。几乎每年都要去单位,或者直接电话找当时的办案人员询问此案的进展。但是,时间太长了,时过境迁,当年的办案人员,都已经退休,而单位的领导,已经换了一茬又一茬,可以说,几乎就是石沉大海。
难道此案真的就侦破不了了吗?何时才能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1968年2月23日周六凌晨,长途司机罗根结束了一次南部送货,疲倦的他想把货车送进苏格兰格拉斯哥市中心的车库,然后美美的睡上一觉,享受一个完美的周末。当他到达自己车库的大门时却按捺不住的发出了惊呼,在车库门前居然平躺着一具女尸!罗根屁滚尿流的打通警局的电话,十五分钟后警察赶到事发地点,一场震动英伦的连环杀人案遂告展开。
经过现场勘查,死者为女性,全身赤裸仰卧于车库门前,生前遭受过钝器惨烈的殴打,主要集中在面部和头部,整张脸完全破碎,致命伤为颈部窒息,现场未发现凶器,怀疑为皮带勒死。事发现场没能找到死者的皮包、衣服和手表,无法排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值得注意的是死者正处于经期,尸体腹部放了一张卫生巾,限于当时技术手段,同样无法确定是否遭到性侵害。
受害人身份也很快确定,家住距离事发地点不足20米的帕特丽夏·多克,现年25岁,职业为护工。据其家人称,她在周五夜间前往巴罗兰德舞厅跳舞,彻夜未归,父母本以为她在朋友家过夜,没想到居然在家附近遇害。走访邻居时警方得知在深夜有听到女性尖叫“别管我”,但无法确定是否是死者。同时警犬在两条街外的下水道中找打了死者的皮包,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手表,但衣服一直没有找到。
苏格兰警方随即走访巴罗兰德舞厅,确定帕特丽夏在深夜离开舞厅,法医根据尸体僵硬程度判断,死者离开舞厅不久即遇害。更耸人听闻的是,死者集中在面部和头部的钝器伤居然是皮鞋踢打造成的。这起发生在市中心的谋杀案在苏格兰引起了极大关注,凶手实在明目张胆了些,但以当时的技术水平,这些证据根本无法锁定凶手,警方反复排查,却连个嫌疑人都找不出来,凶手如鬼魅一般消失在人群中。
1969年8月16日依然是周六,一名叫玛格丽特的女人到格拉斯哥警局报案,声称自己的妹妹杰米玛失踪。警方询问中了解,周五夜间杰米玛去了一家名叫巴罗兰德的舞厅,她是那家舞厅的常客。但是到了次日中午12点依然没有回家,帮她照顾孩子的玛格丽特想起一年前的案子,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赶紧跑来报案。
警方再次走访了那家舞厅,几名工作人员表示杰米玛确实来过,但在午夜的时候跟随一名男子离开了舞厅。这下不祥的预感同样笼罩了警察,他们赶紧询问男子的体貌特征。目击者的说法基本一致,这名男子身高180-190CM,衣着整洁,口齿伶俐,年龄约25-35岁,棕红色短发,有浓重的格拉斯哥口音,交谈中不时会插入《圣经》里的句子。看起来是个虔诚的信徒,待人彬彬有礼。
当天下午15:37分,杰米玛的尸体在马克科伦街一所废弃的建筑内被找到,她同样遭到惨烈的殴打,殴打同样集中在头面部,同样是被勒死。这次警方找到了凶器,她自己的长筒丝袜,并且确定杰米玛被性侵过。诡异的是杰米玛当时也在经期,凶手同样把卫生棉放在她的腹部。与第一案不同的是,凶手没有带走死者的衣物,但带走了她的皮包。
警察百思无解的情况下决定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制作画像,并且根据画像在格拉斯哥进行全面排查,因为目击者均描述嫌疑人有浓重的当地口音。但是结果令人失望,没有符合所有特点的符合的人。他们又安排女警在那个舞厅卧底,依然一无所获,这个凶手仿佛根本没存在过。
第三起案件很快又发生了,1969年10月31日周五,一名夜间遛狗的男子在一座废弃公寓后面发现了海伦·托普克的尸体,依然遭受惨烈的殴打、依然被性侵、依然死于丝袜窒息、依然处于经期、依然被带走了手包、也依然在当夜去了巴罗兰德舞厅,这次卫生棉被放在了死者的左臂下方。
警方找到了不一样的证据,这次死者的妹妹是和她一起去的舞厅,她见到了那个神秘的男人,并且有过长时间的交流。神秘男子的体貌特征和之前目击者描述完全一致,这人自称叫约翰,但没有说出自己的姓氏。交谈中会熟练引用《圣经》的故事,但自称并非天主教或新教徒。令人怀疑的是他在交谈中声称“父亲告诉舞厅是产生罪恶的地方”“通奸是极致的罪孽”,又滴酒不沾,这些明显是清教徒的特征。
死者妹妹告诉警方,三人于深夜共乘出租车离开舞厅,20分钟后妹妹在男子的暗示下下车,本来以为姐姐会和男子共度春宵的,没想到却遇害了。被激怒的警方几乎将格拉斯哥用篦子梳了一遍,出动上百警力,收录了50000余份证词,并且带着海伦的妹妹辨别了300多名嫌犯,依然没有找到凶手。
不甘心失败的警察又安排了25名卧底,每周末都在那个舞厅蹲守,足足蹲了三年,还是一无所获。这个被称作“圣经约翰”的连环杀手再没出现过,似乎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人一样。这个幽灵一样的杀手逐渐被居民们遗忘,只是警方还是没有放弃,2007年另一名连环杀手彼得托宾被抓获,苏格兰警方突然发现这个人居然和“圣经约翰”的画像十分相似,而且活动轨迹也确实符合“圣经约翰”的作案规律。
就在警方觉得世纪迷案可以破解的时候,DNA鉴定给了他们当头一棒,托宾的DNA和现场采集的精液不符,无法确定是其本人,但不排除采集证据时间过长,存在失效的可能性。时至今日,这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依然没法锁定,偶尔苏格兰发生恶性案件,还会幽灵一般的撩动他们敏感的神经。这个”圣经约翰“大抵上也就如开膛手杰克、黑色大丽花一样,变成世纪悬案吧?
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洪若潭灭门案,被认为是台湾省“世纪第一悬案”,因为这案子“既有自杀又含他杀”,但又连究竟死了几人、是谁杀谁都不知道…而且这个案子还特别“灵异”…
2001年9月5日下午三点,台湾省彰化县彰滨工业区的“众源公司”总经理苏泉锡手中一张支票到期了需要负责人盖章,可公司老板洪若潭那天却没有来上班,打电话也没人接听,这让总经理感到非常奇怪,所以他决定和老板洪若潭的姑丈到他们位于彰化县二林镇中西里中一路的豪宅去看看。那是一栋占地面积3000多坪(约9900平方米)的豪宅,可以说是“富丽堂皇”了,单庭院装饰就花费了近千万元新台币,院子里的椰子树都是从南洋进口的,整栋豪宅估价更是达到2亿元新台币…
抵达地点后苏泉锡按了门铃,可等了半天都没有人应答,感觉不对劲的两人翻过围墙爬进了洪家院子,但他们又发现老板养的几条狗也不见了,越发诡异的气息让他们决定走进了豪宅内去看看(都不关门的么)。找了半天依然没有见到半个人影,但他们却分别在客厅的茶几、神明厅的神台和卧室桌上发现了三封均是写给其妹妹洪玉燕的遗书,惊慌失措下他们立即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案警察很快就来了,(我也不清楚究竟是经理和洪若潭姑丈先找到的三封遗书还是说只看到一封,其他两封是警方后来找到的)三封遗书的内容一模一样,但真伪他们也无法辨别,因为这封遗书实在有点骇人,具体内容如下: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们家不止何其多,还特别多,而且每件都是会要人命,你耐心让我细说从头。
经人介绍,我和你大嫂相亲认识后,决定结婚前,我承诺只要婚后不要有小孩,全心全意的照顾崇釜、崇荏、孟瑜这三个孩子,我会给她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没想到婚后我却没做到我的承诺,而她不止真心诚意的照做了,还为了让我相信无后顾之忧,在刚结婚完就去结扎,没想到此种无私的举动,除了我,并没有受我们父母及兄弟姐妹的感动与相信,还把可怕的后母形象灌输给三个孩子,更可恶的是双亲为了一点私利,离间我们夫妻和孩子间感情外,在亲戚朋友前说出及做出不当的言论与举止,令人无法生存下去,尤其洪锡麟一个高知识分子也最了解家庭之各种状况,不止没替我说句公道话,还加入其中,这是大哥我最不能原谅他的。
当你看到此信,我们夫妻已带着孩子离开这丑陋的世界,三个孩子我们夫妻已照他们生前的愿望,将骨灰磨成粉,洒入大海,玉燕,你如果还敬重我这个大哥,请也将我们夫妻的骨灰一起磨成粉洒入大海,不举行任何仪式,不入祖先牌位,不入塔里,一切回归大自然。
(最后一段是批评他们当局的,怕和谐我就不发了)
不仅仅是洪若潭自杀了,甚至妻子也自杀了?甚至三个孩子也自杀了?
洪若潭是一个低调、仔细、有洁癖、有强迫症也有点古怪的完美主义者,不太和邻里打交道,也正如遗书中所说的,他生前共育有三位子女,长子洪崇釜(24)、次子洪崇荏(23岁)以及小女儿洪孟瑜(19岁),而洪若潭的原配十多年前就因为在送孩子上学后开车撞上桥墩身亡,不久后续弦娶了姚宝月,两人并没有共同的孩子。
可三个孩子都是成年人了,父亲说自杀就真的愿意一起去赴死?这简直不可思议啊?警方也不敢多想只能先在洪家搜寻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洪家人,但是经过仔仔细细的查看后发现偌大的豪宅里没有一个人,而且现场非常干净、整洁、正常,没有任何搏斗的痕迹甚至都不像有人自杀过…
加入搜查的警员越来越多,从三点一直搜寻到五点都没有任何收获,直到5点半后,警方搜查人员才在洪家椰子林尽头的小花园内发现一个几乎全新的可疑焚化炉,炉子下方有一黑一红两双拖鞋,炉子左边还有一个遗书中“提到”的研磨机…
家里面放着一个焚化炉?这太吊诡了,而且更加奇怪的是炉子还有些温度,炉门却不是完全紧闭的(半掩着,大概留有10公分的“门缝”),炉子全新可炉门下方又有一排明显的被熏黑的痕迹…联想到遗书的内容,警方顿时感觉到了什么,于是小心翼翼地打开了这个长240公分、宽170公分、高170公分的焚化炉。
打开炉门后两具烧焦的尸体和部分没有烧干净的物证映入眼帘:
- 尸体上下相叠头朝外,两具尸体下半身都已经白骨化,下层的死者上半身也已经完全碳化,上层尸体仅仅残留胸部位置没有焚烧殆尽;
- 炉壁内有些许血迹反应;
- 两幅焚烧不全的眼镜镜片;
- 一根被烧毁的针头;
- 两只玻璃瓶(注射点滴用的那种)一个被烧毁,另一个被烧变形,瓶内残留了三分之一的不明液体;
- 炉内边角处还有些不明晶体。
难道洪若潭遗书上写的都是真的?夫妻俩已经带着孩子共赴黄泉了?洪若潭是如何进行“自焚”操作的?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全家人都“视死如归”的?真的只是遗书中说的因为家庭矛盾?
带着这些疑问,警方对整栋豪宅和焚化炉进行了更加细致的摸查、鉴别:
- 经DNA比对,两具尸体中上层是屋主洪若潭的,下层尸体为其妻子姚宝月的;
- 炉内仅剩的一瓶玻璃瓶内不明液体经检测出含有安眠和麻醉成分;
- 根据两人气管内的积碳和气泡判断洪若潭被焚烧时还有呼吸,而姚宝月则无;
- 两幅烧焦的眼镜碎片还原后度数为200度和250~325度,洪若潭近视为300度,妻子姚宝月近视为200度,长子洪崇釜近视400度,其余两个孩子近视500度,也就是说眼镜镜片也是夫妻两的;
- 夫妻俩的卧室发现20滴喷溅状血迹,经鉴定为屋主洪若潭血迹;
- 全家人的照片、证件等物品都被焚烧干净,仅有的一些照片都是从他们的亲友、同学处获得;
- 焚化炉内门壁上有一根烧断的铁丝,像是用来从里面关炉门的“机关设置”,炉子外也找到一把老虎钳,应该是用来剪断铁丝用的,铁丝则和洪家工具箱内的其中一款直径吻合;
- 洪家车库内的黑色凯迪拉克左右前踏板以及白色吉普车左前踏板均有海砂、海水成分;
- 洪若潭因为后期扩建公司向银行贷款以及向亲友借了2亿新台币。
好像除了20滴洪若潭喷溅状血迹无法解释外其余的答案已经很清晰了?真的就如遗书中所说,三位孩子先自杀后夫妻俩按照他们的遗愿开车将三人骨灰撒向大海,随后两人回家烧掉了孩子的所有物品并为自己注射了麻醉剂。而焚化炉因为无法从内部关上,所以只能用铁丝自制一个“机关”,最后因为炉内温度太高铁丝烧断导致警方在看到的时候门是虚掩的。只不过自杀的原因并不是单纯的因为家庭矛盾,还有债务问题…
事发后售卖焚化炉的老板也证实了正是洪若潭亲自定制的这台焚化炉,而且他还特意要求老板设计一个延迟点火装置,为的可能就是让自己在外面启动机器后有足够的时间进入炉内吧…
可随着调查的深入,疑点又逐渐浮出了水面,尤其是关于三个孩子的死亡之谜,看似他们先于夫妻俩死的,可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可以表明他们真的死了,而且就算真的死了,或许也不是自杀而是他杀。
先说夫妻俩身上的疑问吧首先,洪为什么要自杀?真的是因为负债吗?实际上洪若潭的债务只有1.6亿,如果他不自杀,房子、公司不因为他的死而贬值的话资产估值至少5亿!而且他的律师郑秀珠还透露说洪若潭根本就不是主要债务人,主要债务人是谁呢?他弟弟…更有意思的是在他死前两三个月在两人老妈家附近的菜市场里还出现了“洪若潭抢走弟弟家产”的大字报。
第二,从字迹分析遗书应该也是他所写,两天后(7号)妹妹洪玉燕也确实收到了遗书手写本(家里的三封是复印件)。但这就很奇怪了,他为什么写给同一个人的遗书要复印三份总共四份?就怕别人不知道他和三个孩子是自杀了一样…
第四,焚化炉确实是洪若潭定制的,他当时购买的理由是焚烧一些书籍、杂物以及家里的动植物,并且在9月2号那天他和卖焚化炉的老板反馈炉子使用情况时说:“这个炉子烟气太大了,会污染到我种的椰子树,有什么办法处理一下吗?”这怎么感觉不像是要自杀的人?还有两天就要死了还在操心自家种的椰子树被熏到?
第五,洪若潭非常注重自己的名声,事发前几天还让妻子把自己和儿子银行卡里的钱提出来还给部分亲朋好友,大概2200万,警方说是为了不想让别人在自己死后说三道四、说欠钱不还…可他向亲友借的(非贷款)的也同样没还清啊?你这样只还一部分人,还有一部分没还的不是更要在你死后对你说三道四了?再说了,私人的钱还清了“公家”钱没还清难道就没人会说你了吗?所以我觉得这个解释一点都不合理,他之所以还当然可以说明他确实非常注重自己的名声,但绝对不是【死后的名声】!
第六,我发现一个很反常的地方。洪若潭是一个刻意追求完美、有洁癖和强迫症的人,平常家里来了客人还没走就会开始收拾,案发时警方也感叹家里包括花园就像刚刚大扫除一样整洁,甚至像是有“凶手”来清理过现场一样。可在焚化炉的旁边有7、8个烟头!而当天凌晨4点47分警方最后一次发现夫妻俩从市区回来(警方推测是去寄遗书)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视频里,到家至少得5点后。邻居回忆说听到洪家有轰鸣声是凌晨5、6点的时候,那说明回家一个小时后或者刚回家就直奔焚化炉自杀了?即便麻醉自己、启动焚化炉等时间上来得及,可是地上的烟头怎么解释?一个小时不到抽了7、8根烟?基本上是一根接着一根的抽了一个小时?因为这不可能是之前抽的留下的!
第七,夫妻俩的卧室为什么会有20滴洪若潭的喷溅状血迹呢?如果说是因为想要免于承受太大的痛苦注射麻醉时不小心扎出来的血,那也不应该在房间出血啊?否则炉子内的玻璃瓶又是什么用的呢?而且还是20滴?
第八,焚化炉的温度是2000°,据专家判断铁丝融化后焚化炉门就因为热胀冷缩导致内部压力太高而被推开,之后到停止焚烧前炉内的温度是1200°,我看了一下玻璃的熔程是600~800度,那为什么还能留一瓶下来?更匪夷所思的是为什么还有三分之一的液体没有蒸发?要知道可能是因为担心烧不透,焚尸炉被设置了两次焚烧程序共计烧了4小时!4个小时烧下去玻璃瓶没有融化甚至里面的液体都没有蒸发干净?
同样的,铁丝都烧断了为什么钢针还能找到残迹?铁的熔点可比钢更高35度啊?
现在说说三个孩子身上的疑问点- 前面说了炉内的眼镜片也是夫妻俩的,里面没有找到三个孩子的任何DNA痕迹!可能你会说“这不是先烧了”么?先烧了说不定人家清理干净了呢?但炉内不是还发现了不明晶体(粉末)吗?经过鉴定那是洪家爱犬的!还是9月2日,洪若潭打电话给卖焚化炉的老板反馈使用情况时还说炉子很好用,因为自己刚烧了2只狗实验了下…那就是说家里的爱犬是他第一个带走的“家人”?试用了“效果好”才用来焚化自己孩子?可为什么先烧的狗骨灰、痕迹能找到,后烧的几个孩子却一点痕迹都发现不了呢?【一定是先烧的狗,因为9月1日晚上洪家儿子还有上网玩游戏的纪录】
- 两个儿子共用的房间内有4处疑似血迹,女儿房内床单上也有2处血迹,其中女儿房间内的血迹经鉴定就是洪若瑜的,而两个儿子房间内的血迹只能确认是其中一个人的。另外警方更是在洪家搜查出电击棒…如果是自杀,吞安眠药或者注射,怎么会有血迹呢?电击棒又是干什么用的呢?
- 三个孩子的床头柜边都放着各自的眼镜且只有各自的指纹,假如你说他们是在自己床上躺着注射麻醉剂、安眠药自杀的话,他们的豪宅距离焚化炉有近150米远…夫妻俩一个个抬着过去?那干嘛不就在炉子旁自杀呢?而在炉子旁自杀的话三个高度近视的人为什么眼镜会在床头柜呢?
- 洪家次子洪崇荏在8月13日的笔记中记载过“爸问我,如果他要去死,我会跟他去吗”、“爸说,如果他死了,留我们三人,会给人瞧不起,但我不同意爸的看法”。
- 洪家豪宅2006年以1200万的价格被台北一位叫做李世杰医生买下,此人并不相信鬼魂,是个绝对的“无神论者”,但记者问他住进去十几年后有没什么关于三个孩子的发现时他说“我有一点点线索(三人都活着),但是有些东西我们不能谈的太深。”
综上来看,确实很有可能三个孩子还活着,即便是死了也是非自愿的,在熟睡中被控制后搬过去的!其实警方自己也到现在为止都不太相信三个孩子死了,仅仅因为汽车上有海砂和海水成分根本就不能说明他们真的像遗书上说的骨灰被撒入大海,本来夫妻俩感情也非常好,经常去…
关于是不是自杀,我持50%怀疑态度,因为遗书确实亲笔,但很多细节又经不起推敲;关于孩子死亡与否,我持90%怀疑态度;关于是否属于自愿自杀,我认为99%不是!
其实这件案子后续还有很多一连串的“灵异事件”,坊间传说什么看见洪若潭牵着狗散布的谣言我就不提了,说三个比较靠谱的吧:
第一,警方在进入洪家车库检查他们车辆的时候,车库卷闸门突然自己缓缓关上了…在查看一辆车的底盘用千斤顶还是啥工具托起时工具突然“爆炸”了…之后是洪若潭哥哥烧了个香并插在车库旁后才开始没有出现这些“巧合”现象;
第二,李世杰医生买下房子后经常请邻居来开派对,但有一次在焚尸炉旁举行的时候(李医生有点胆大,洪家所有家具都继续用,甚至还睡他的床…更无语的是焚尸炉他都不抬走,还在原地放着)搭在旁边的灯光全部跳闸(不是全接同一条线的,有些是接的邻居的);
第三,2006年一群游客去参观这个凶宅,走在去焚尸炉的路上边走边拍视频,视频到那个地方就听到非常恐怖的声音。视频我看了,声音确实有而且视频不会假,没有修改、没有后期制作,因为是现场拍的,但我感觉声音很像是人为制作的。
另外,再说一个很巧合的事:2006年花莲五子命案中五个小孩的死亡时间推断也是9月5日…
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1.郑州“7.7”抢劫银行杀人案
在《死罪难逃》那本书当中,当讲到郑州张书海团伙抢劫银行犯下的累累血债时,提到了1971年郑州第一起抢劫银行杀人案至今没有被侦破,那么案情究竟如何呢?请看如下描述。
郑州市公安机关军管会
关于捉拿重大反革命抢劫杀人犯的通报各省、地市、县、铁路公安军管会,组:
上次通报后,经反复核实,现将经核实的罪犯特征通报如下:
1971年7月7日下午三时五十分左右,两名暴徒持枪闯入我市人民路银行服务所进行抢劫,当场打死一人,打伤一人。二犯行凶后,逃经我市东里路又抢劫自行车一辆,并当场打死车主,骑车逃跑后,弃车潜逃。罪犯主要特征: 其中一名罪犯:从面貌上看,约二十六岁左右,较胖,圆脸,中等身材稍高,留平头(头发稍长),戴一副白色眼镜,穿牙白色短袖上衣,白背心,下穿蓝色或灰色长裤,褪色的网球鞋,带旧绿色背包。
另一名罪犯:从面貌上看,约二十四岁左右,比第一名罪犯稍瘦、脸稍长,颧骨高,尖下颌,留平头(头发稍长),中等身材稍高,上穿浅蓝色旧上衣,下穿蓝长裤,带绿色背包一个。
通报当中还提到了现场提取到的弹壳底座字样,然而即使有相应的侦破条件,在当时社会管理已经混乱的情况下,彻底丧失了及时破案的时机。
在那个时代,警方一旦不能够及时破案,则极难在以后的岁月侦破积案,所以直到将近50年之后的今天,这起案件凶手仍然没有被抓获!
2、湖北大冶县“六尸七命”持枪杀人案
相比郑州“7.7”抢劫银行杀人案,发生在1969年的湖北大冶县“六尸七命”持枪杀人案,则更为血腥残忍。请看以下通报:
各省、市、自治区、县公安机关、劳改农场、人民公社、农场、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等单位:
1969年1月30日,我县金湖区姜桥公社八大队田家山上,发生一重大枪杀案件,简称“1·30”案件。被害者田先坤一家八口人,除两个小孩当天上午外出探亲外,其余六口人均被手枪杀害。经勘查现场发现:手枪弹壳十余个,经鉴定属五四式或五一式手枪所为。死者家里箱子的锁被扭开,箱内、柜内的衣物被翻动,犯罪分子抢走了少量的现金和物品。
被杀害的六口人是:
戶主:田先坤,男,四十一岁,家庭贫农成份。五一年因配炸药不慎双手被炸致残。其父:田大承,八十六岁。其妻:魏桂枝,四十三岁,被杀害时身怀有孕。三子:田细混子,十一岁。四子:田六驼,七岁,在小学读书。五子:田七驼,三岁。
被害者田先坤一家租住田家山上的低凹处,单门独户,四面环山,除附近马家山林场有两个看山的人离被害者家约一华里外,周围几里均无村庄。1月29、30、31日这几天大雪封山,人想进山非常不便,而地面结冰,车基本不能通行。
“1·30”案件是在全国WCJJ文化DGM取得伟大胜利,清理JJ队伍运动已经开始大宣传、大发动、大检举,军宣队、工宣队、贫宣队已进入或即将进入上层建筑,领导斗、批、改运动的关鍵时刻发生的。
“130”案件发生后,省、市、县各级党委、革命委员会公安机关军管会(組)极为重視,组织专案队伍进行侦破。广大工人、贫下中农和革合群众也极为关切,提供了大量的线索和情况。根据调查发現,死者家虽然住在山上,但来住人员复杂,常有外省、外县的人流入山上买树、挖药和搞其他事情。据此,有可能外流人员作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WCJJ专政,有力地打击一小撮JJ敌人的破坏活动,查获凶手,为民除害,请各单位注意发现、协查如下几种情况,并及时函告我组。
一、1969年1月31日以前,你地区持枪外逃的人员,特别是流入过我县活动的人员。
二、1969年1月31日以前,你地区流入“1·30”案件现场处买过树、挖过和搞过其他事情的人员及其情况。
三、你地区已结案或正在侦查破案的反GM集团、盗窃投机倒把集团和其他案件中,涉及与 “1.30”案件有关的人员和情况。
四、1969年1月份以后,我县携带手枪流入你地的人员及活动情况。
从此案情况来看,应为抢劫杀人案,凶手如此残忍,恐怕不是第一次作案。然而,从有限的信息来看,这起案件没有被破获。由于作案地点很特殊,不了解情况的人很难来到此地,因此如果放在80年代是有破案条件的。然而在缺乏社会管控能力的年代,通过个人往来轨迹寻找凶手是非常困难的。更重要的是,在那个年代,枪支流失情况过于严重,通过枪支排查凶手也基本无可能。再加上从现场情况看,似乎没有发现指纹,缺乏直接有力的证据,即使有嫌疑人也无法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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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看了很多人关于历史悬案的解答,古今中外数不胜数,但是,我今天说的,是近现代历史上非常著名的杀人悬案,嫌犯至今仍在逍遥法外!
在我的认知里,南大碎尸案,是近现代史上罕见的杀人悬案,案发60年过去了,不能真相大白,令让唏嘘——南大碎尸案!
作案手法令人瞠目结舌,凶手作案手段残忍至极,是近现代以来罕有的杀人案件,而逝者是南京大学的大一女学生据公开报道,受害人为南大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被切割成2000片以上,尸体被加热蒸熟。至今,案件仍未找到凶手。
先前写过一次南大的案子,但是这次看到楼主这个题目,就让我想起来这个经典的案子,希望嫌疑人能够在人生暮年投案自首,还天地以正气!这里,就不详细说案子的始末,跟进一下本案的一些进展。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凶杀案,个人觉得是一个有手术背景的人,并且拥有超高的心理素质,还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的惯犯。
2016年1月20日,公安部证实将继续追查此案,直至案件水落石出,而她的家人(父母、姐姐)也未见尸骨,警方表示案件正在侦办,但是父母已经老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熬到真相水落石出的时候这个案子集各种情况于一体,难度非常大,可能我们都希望这个案子能够水落石出,真凶能够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是,还能等多久,她的父母已经年迈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给孩子送终。
笔者看了很多的公开报道和贴吧论坛,都是一些模拟的文字,但是都经过警方排查以后,排除了是凶手的可能。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案子可以告白天下。
“刁爱青案”离我们并不遥远,这也是近现代史上非常罕见的个案,我们希望逝者安息,真相能够早日大白。
文/小小雪说历史,本文原创,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杀人悬案?
去年年初,一部著名的悬疑电影《误杀》曾经在内地的影院中热映,电影中,主人公巧妙的布置犯罪现场和不在场证据,在将恶少杀死的背景下,成功的在泰国警方的调查中脱身,若不是最后良心发现供出了一切,泰国警方也许永远也无法侦破这起案件!
因为这起案件的核心——恶少的尸体,一直没有被泰国警方找到,无法找到他的尸体自然无法证明他已死亡,既然无法证明他死亡,那主人公的杀人罪又如何定罪呢?
而在20多年前,在我们的内地,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一起悬案,但遗憾的是,跟电影的剧本不同,受害者是一个好人,而杀人者是四个十恶不赦的罪犯,由于在案发后,他们巧妙地选择毁尸灭迹,以至于这四个人所犯下的罪行,险些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被彻底掩盖!
而这就是发生在1993年的,湖南怀化民警贺治惨遭活埋案!
1993年12月的某一天晚上,湖南省怀化市淑浦县,当地维尼纶厂公安处的民警贺治的爱人带着她的女儿(还在幼儿园)从娘家坐火车回来。由于那个年代通讯并不发达,手机和BB机一般人装备不起,因此在头一天白天,贺治的爱人特意打电话给公安处正在上班的丈夫,告诉第二天晚上她将带着女儿到达火车站,让自己的丈夫过去接她。可在第二天的当天晚上,当贺治的爱人带着女儿下火车之后,她们在火车站的门口左等右等也没有见丈夫,他的妻子只好带着女儿先行回家,然而回到家后,家里的状况也同样让妻子感到疑惑:丈夫贺治并不在家!
由于家中没有电话,考虑丈夫的特殊职业,贺治有可能在当天有临时任务,因此贺治的爱人并没有在意。可直到第二天早上,她来到公安处找丈夫的时候,公安处的状况却让她大吃一惊:全公安处的同事们正在当地到处找她的丈夫,因为就在贺治爱人返回淑浦县的当天,头一天还正常上班(接到爱人电话的那天)的贺治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早按时上班,而是整个一个白天不见踪影。直到第二天,他的爱人找上门,民警贺治仍然全无踪迹,而更让公安处担心的是,除了民警贺治的失踪,他随身佩戴的一支五四式手枪和10发子弹也没有在公安处的办公桌里找到,也就是说,贺治连同他的配枪一起不翼而飞!
而根据民警贺治的履历,这是一位非常优秀的民警,自加入警队以来从无不良记录,因此没有理由携枪潜逃,在经过多日寻找,却始终寻找不到贺治的踪迹后,当地公安机关判断,民警贺治很可能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而遇害!可下手的人是谁?贺治的尸体和他的配枪究竟在什么地方?
调查到这里陷入了僵局,并且整整持续了四个多月,直到1994年的4月,一个线人意外的发现了一个线索!
1994年4月,一个长期为当地公安机关提供情报的线人提供了这样一个线索:当地一个叫宋某海的村民在与其他人喝酒时,曾经炫耀自己有一把五四式手枪,而这款手枪的型号恰好与民警贺治佩戴的手枪型号一致。作为一个普通村民,宋某海不可能通过合法途径来得到枪支,得知这一情报后,当地警方立刻展开行动对其进行抓捕。
当天晚上,数十名全副武装的警察突然摸进宋某海的家中,将正在睡觉的宋某海抓获,从他的家中搜出了一支五四式手枪和10发子弹,随后经过枪号比对,证实这支手枪就是民警贺治所佩戴的手枪。一起极其恶劣的杀警活埋案就这样浮出了水面,警方随即对宋某海进行突审,具体经过不用多说(大家应该猜想的到,现场肯定不会好言好语的聊天,还会用点别的手段),总之宋某海很快招架不住警方的审讯,在第二天就将整起案件的全过程供述了处理,而案件的前后过程,让审讯的民警大为震惊,简单的来说就是:贺治死的太惨了!
就在接到爱人电话的当天晚上,民警贺治在完成了自己白天的工作后,一个人准备返回家中,当他走到一个河边的时候,突然发现河边一个正在修建的房子里有多个人影晃动。作为这个辖区的民警,贺治知道这是一栋当地正在修建的多层建筑,修建过程中,有一部分当地村民参与了建筑工的工作中,附近还有一个提供给建筑工休息的工棚。可是按照往常,傍晚下班后,所有的工人会返回工棚休息,建筑物内不会有人留下,但在这一天的晚上,怎么会有人在这个漆黑的建筑里晃动?
警惕性极高的贺治立刻进入这栋建筑物内搜索,很快就在二楼发现了敌情:建筑物内的二楼,正有四个人手忙脚乱的整理几十条、重达上百公斤的鲜鱼,为首的正是前面说到的宋某海。原来,这四个人是附近的村民,近期当地修建建筑招工,四个人应聘在这个工地打工,由于该建筑临近河边,他们很快就注意到,河边某一个区域有一个人工鱼塘,里边有很多又大又肥的鲜鱼。宋某海等人就萌生了一个想法,趁着鱼塘主人不备,潜入鱼塘内偷鱼。
当天晚上,他们携带着渔网进入鱼塘捞走了100多公斤鲜鱼,由于害怕鱼塘主人发现,他们不敢过多逗留,于是就带着这些鲜鱼进入这个夜晚没有人值班的建筑屋内,准备将鲜鱼重新打包整理,然后连夜进城去贩卖。不曾想,正当他们收拾的时候,下班的民警贺治偶然发现了他们的犯罪行为。
在发现四人的犯罪行为之后,民警贺治掏出手枪,命令四名罪犯立刻带着偷来的鱼下楼,跟着他一起回公安处接受询问。本来只是想偷点鱼、赚点外快,结果现在却被民警抓了个正着,宋某海等四人害怕因为偷鱼而被公安处处理,更害怕事情曝光会让他们无脸见人,短暂的犹豫之下,四个互使眼色的罪犯很快就达成了共识:杀人灭口!
就在贺治端着手枪,押着四个人准备下楼的时候,宋某海趁贺治不备,突然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打掉了贺治的手枪,其他三个罪犯一拥而上,将贺治扳倒在地,同时按住了贺治的手脚,而其中一个罪犯更是残忍的卡住了贺治的脖子。几分钟后,见贺治不再动弹,四个罪犯将一动不动的贺治抬到一楼的一个还没有封好的地基大坑旁边,将贺治扔进坑内,四个人一起动手,利用建筑内剩下的水泥沙子等建筑材料,将大坑彻底填满,民警贺治就这样残忍的被四个罪犯埋于坑内!
更要特别说明一点,在四名歹徒杀害贺治时,附近的农民工工棚里的部分人察觉到了建筑物里有人发生打斗,随后也注意到了四名罪犯在一楼不知道掩埋着什么。但随后的几个月,警方在寻找贺治的过程中,出于不想多管闲事的考虑,已经猜想到四个人干了什么的那些工友面对警方的询问,谁也没有说出真相?即便他们后来发现宋某海的身上有一支五四式手枪,直到四个月后那个线人无意间的发现,才揭露了整个真相!
在得到宋某海供述的信息后,警方立刻分两路行动,一路对其他三个罪犯展开抓捕,一路则立刻前往那栋已经完工的建筑内,去挖掘民警贺治的遗体。然而,两路警察都看到了不想看到的结局!
1、宋某海在被抓捕时,其他三个罪犯很快听到了消息,随后收拾东西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2、另一路民警来到建筑物内,重新挖开地基找到了民警贺治的尸体,众人惊讶地发现,贺治的尸体竟然呈现出挣扎的状态,也就是说四个罪犯将他掩埋的时候,民警贺治还活着,他是被四个歹徒残忍的活埋!
同年,民警贺治被追认为烈士,并在当地举行了隆重的追悼纪念活动!
不久后,法院对杀人犯宋某海展开审判,可不曾想,宋某海当庭进行翻供,声称此前的供述是受到逼供所致,完全是自己说胡话,自己虽然无法解释贺治的手枪为何出现在自己家中,但他却拒绝承认自己与贺治的牺牲有关。由于现场无法提取到宋某海杀人的证据,而其他三个罪犯下落不明,无法对宋某海的罪行进行佐证。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只能判处宋某海有期徒刑十五年(小编可能记忆有误,但肯定是有期徒刑)。
而这个结果,让贺治的爱人和女儿都痛不欲生,杀人凶手为什么不能得到严惩?利用烈士遗孀的身份,贺治的爱人申请从原单位调入公安局,在完成一个警察日常工作的同时,仍然积极的设法寻找线索,对其他三个罪犯进行抓捕。
图片中的老人为贺治的母亲
在民警贺治牺牲七年之后,即2000年,贺治的爱人终于看到了曙光,第二名罪犯在广东被抓捕归案,随后在审讯中交代了一切犯罪事实,而他的供述与宋某海此前的供述完全一致。在有了佐证的情况下,正在监狱,幻想着过几年就可以出狱的宋某海又重新被提交起审判,在有了足够证据,完全可以确定两人杀害民警贺治的局面下,法院最终判定宋某海和另一名罪犯杀人罪名成立,全部被判处死刑!烈士贺治的英魂终于得到了慰藉!
而只惩罚两名罪犯还远远不够,13年之后,老天爷又重新补了一刀,其他两名罪犯的被捕,让这起悬案彻底画上句号!
2013年,广东深圳市,一个中年农民工在街上骑电动车时被另一辆车撞倒,附近的交警很快前往现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但交警很快察觉到了异常,这个被撞且明明占理的农民工似乎不想接受交警调查,只想快速离去,警戒心极高的交警立刻将当事人带到交警部门核查其身份,而到了交警单位后,在交警反复的追问之下,早就已经崩溃的这个农民工终于交代了自己的身份:他就是当年杀害民警贺治的第三名罪犯宋某福,他很快又立刻供出了第四名罪犯的下落,最后一名罪犯蔡某刚也在这个城市打工,一个月后,追查到蔡某刚下落的刑警们在他所居住的公寓里将其抓获。
自1993年民警贺治惨遭杀害,再到2013年最后一名罪犯落网,历经整整20年的时间,这起著名的悬案终于在烈士遇害的20年之后,彻底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注:民警贺治的女儿长大后,也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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