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还没提走却在4S店被刮,谁来“买账”?
受损的程度是如何呢?
一:如果还没有开发票,出保险。或者不是分期指定的车架号,建议可以换一辆车。
二:如果已经走到上面的步骤。如果责任方并不是消费者,建议在双方能接受的层次,消费者寻求最大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新车还没提车,由于没有完成交车过程,从法律上来说该车的所有权还不属于消费者,而是4S店的。该车已经有明显的瑕疵,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也有权要求协商接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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