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奶奶算不算直系亲属,在很多人的意识中,肯定是。一个亲奶奶怎么不是直系亲属,那还有谁算是直系亲属? 李女士是长沙一家传媒公司的主播,上个月因为奶奶去世回家奔丧,请了几天假。公司领导说,尽可能在四天之内回来,结果超出了一天,四天后才回来。 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被扣掉三千块钱,原因是超出了一天假期。公司规定直系亲属去世才可以给四天假,而奶奶不是直系亲属,所以要扣工资。 李女士把事情发到网上,引起网友的热议。一个月扣掉三千块对于一个普通职员来说,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制度归制度,但是人性化执行还是要有的。究竟奶奶是不是直系亲属,还得专业人士来解释。

奶奶一直是我们心目中的直系亲属,也是我们最尊敬和最亲的亲人之一,记得我每次填写自己的档案里,奶奶就是属于直系亲属范畴。

今年6月份我那92岁的岳母大人因病去世,丧事期间,前来给老人家奔丧的孙辈当中,单位几乎批得都是事假,出乎意料的是,我家在南方体制内工作的孩子,单位却按丧假执行。

由此可见,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是直系亲属,社会上存在分歧,但是,人生在世,只有一个祖母,老人家升天,他们的子孙后代不会再乎扣些工钱,都会义无反顾及时回家吊唁哀悼,帮其料理后事,送老人家最后一程,直至入土为安尽到孝心。

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没有奶奶也就没有父亲,奶奶即父亲的妈妈,你说奶奶算不算直系亲属,只有六亲不认的畜生才说奶奶不是直系亲属。

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前两天,长沙一家传媒公司的娱乐女主播因奶奶去世,向公司请4天丧假,公司以“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也只有1-3天丧假”为由,扣除李女士当月3000元底薪。

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的争论。

那么法律层面上“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哪些呢?奶奶去世,职工究竟能否享受丧假呢?

首先,我国法律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

俗语道“隔辈亲”,相信很多人都认为爷爷、奶奶是自己的直系亲属,除此之外还至少应该包括自己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传统观念上,所谓“直系”,即“己所从”和“己所出”,“己所出”包括生养我们的父亲、父亲,以及祖父、祖父母,一直往上推;“己所出”包括我们生养的儿子、女儿,以及孙子女,一直往下推。

然而其实“直系亲属”只是我们约定俗成的一个说法,法律层面上对于“直系亲属”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界定:

大家都知道法律、律典在用词上是非常谨慎和准确的,连一个标点符号都要经过仔细推敲,然而翻遍各部法律,机会找不到“直系亲属”这一词语,“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这样的用词倒是很常见,比如:

《民法典》第1945条中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贴近我们日常生活的《民法典》对上述三个概念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但其中并未提到“直系亲属”的范围。《民法典》唯一贴近“直系亲属”这一概念的,是1048条中关于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

但是“血亲”又不同于“亲属”,所谓“血亲”又包括“自然血亲”,即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形成的具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又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具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

而“亲属”的范围除了“血亲”之外,还包括配偶和姻亲,范围上要比“血亲”要广得多,所以参照《民法典》第1948条,用直系血亲来代替直系亲属也并不合适。

《民法典》中关于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范围的认定

再比如,《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9条,职工因工死亡后,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是“近亲属”,用词也不是“直系亲属”。

再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回避”制度中,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用词也不是直系亲属。

但凡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翻遍所有成文法律,几乎找不到“直系亲属”的概念和范围界定,也正是因为如此,不同环境、不同主题,对“直系亲属”的界定也就不一样,如此才出现了分歧和纠纷。

二,狭义上,直系亲属不包括祖父母;广义上,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祖母

作为职工,大家都知道无论是从《劳动法》还是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层面出发,劳动者都依法享有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的权利,且上述假期不同于“事假”,是享受工资待遇的,即“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那么女主播李女士的奶奶去世,她究竟能否“带薪”休丧假呢?带薪的丧假究竟是针对职工的哪些亲属去世呢?

很遗憾,《劳动法》中也并未规定“丧假”的具体范围,不过1956年当时的劳动总局和财政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对“直系亲属”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注意,该“通知”虽然发布时间较早,但目前仍未废止,也就是仍有效。虽然李女士是私营传媒公司的职工,不属于“国营企业职工”的范畴,但结合该“通知”对“直系亲属”的范围的界定,爷爷或奶奶去世,还真不能享受工资照发的丧假,范围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而已。

所以狭义上的直系亲属,范围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再比如,为了提高无偿献血的积极性,献血者本人以及其配偶是“免费用血对象”,除此之外还包括直系亲属。

根据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中的规定,“直系亲属”范围明确为“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

从这条规定上来看,爷爷、奶奶等,也不在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

因此从狭义角度上来看,李女士在奶奶去世期间无法享受到“工资照发”的丧假也说得通,公司的做法并非是侵害员工利益的胡搅蛮缠。

“通知”中,狭义上直系亲属的范围

但如果是从广义上来讲,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等,应均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这是基于“己所出”的血缘关系:

上文中分析狭义的“直系亲属”,基本上是基于法律法规、政策等,但是中国人都讲究一个宗族概念,尤其注重“己所出、己所从”,否则也就不会在户口本上有“籍贯”这一项。

基于“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那范围就广了,对于的“旁系亲属”,比如直系亲属应包括从自己往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从自己往下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都与自己有直接的血缘关系。

所以从直接血缘关系的角度来说,广义上的直系亲属当然包括爷爷和奶奶。

最后,就事论事,“直系亲属”的范围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事项下是不一样的:

比如如果是从禁止“近亲结婚”的角度来说,为了优生优育的需要,祖父母自然是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

但倘若具体到李女士请丧假被扣底薪一事上,对直系亲属范围的认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即狭义上直系亲属的范围,通常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李女士所就职的传媒公司大可不必这么教条,奶奶去世本身就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任何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不妨给职工多一些关怀,让职工对公司多一些归属感,如此岂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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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我觉得无论是从血缘还是宗族角度看亲奶奶笃定是直系系属。我们单位外祖父母去世,虽然从宗族角度看可能不算同宗,但也有血缘关系,从人性角度考虑也会给假期,虽不算丧假,只是给公假,是不会扣其工资或奖金福利的。

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奶奶算不算直系亲属?这么问好像是笑话

我不是专业人士,仅是企业退休职工,对这一问题感兴趣谈谈认识。

奶奶当然是直系亲属。

什么是直系亲属?

为了弄清直系亲属,必须了解亲属包括哪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这条规定没有直接指明哪些人是直系亲属。

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也就是生我我生的上下各三代为直系血亲。

配偶+直系血亲=直系亲属。

奶奶不但是直系血亲,也是直系亲属。

问奶奶是不是直系亲属,乍一听好像是笑话。

奶奶如果不是直系亲属,父亲怎么来的,自己是怎么来的?

这是从民法角度来讲的直系亲属。

这里涉及直系亲属之间禁止结婚,涉及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涉及直系亲属继承问题。

劳动法规对直系亲属的规定,涉及工亡赔偿抚恤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支付问题。

凡主要生活来源系职工提供的直系亲属,即为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依照我国的劳动保险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直系亲属的范围是:

祖父,父,夫年满60周岁完全丧失劳动力者

祖母,母,妻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子女,年未满16岁

孙孙子女未满16周岁,其父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力,母未从事有报酬的工作者。

这里也把奶奶列为直系亲属。

但是职工探亲假和婚丧假规定的直系亲属没有把祖父母,外祖父母列为直系亲属之内。

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职工婚丧假没有新的规定,1980年的规定没有宣布废止仍然适用。

公司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制定规章制度,并经职代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公开让全体职工知晓就是合法的。

公司规定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4天,奶奶死亡同样给4天丧假。这对职工来说已属照顾。

说丧假是不扣工资的,工资照发。

但该职工4天假期后超过1天,未经领导允许,又因是奶奶,公司称奶奶不是直系亲属扣工资并无不妥。

不过超过1天扣3000元,是否有依据?

这个就不是奶奶算不算直系亲属的问题,而是超假1天按公司既有规定如何正当处罚的问题。

如果公司有规定超假1天算旷工,扣工资3000元,公司规定程序合法,职工认可也不算违法。

如果公司没有超假1天扣3000元的规定,扣了3000元违法,该职工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直,就是纵向传承,上下关系。

有你爷爷奶奶,才有了你爸爸妈妈,直至有了你。

没有爷爷奶奶,怎有爸爸妈妈?哪有你?

你说,你奶奶是不是你直系亲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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