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寿墓上刻了儿媳妇的名字,但没刻女婿的名字合适吗?

我朋友小丽的父母去年买好了墓地,要刻名字的时候,她妈说随小丽好了,小丽说自己只是跑腿的,刻谁名字要她父母定下来,她告诉父母现在儿子女儿名字全刻的或者就刻儿子的都有,既然叫她跑腿办事,她说怎么刻一定要父母定下来,否则怎么刻她都会被父母说的,后来她妈说就刻儿子一家的和女儿的名字,也就是说,儿媳妇刻上了,但女婿没刻,有人说,既然儿媳妇要刻,那女婿也应该刻,友友们,你们怎么看

因我兄弟姊妹少,我家父母的墓碑上,刻有儿媳妇和闺女婿的名字,同时我也留意到公墓内众多人家二老的墓碑上有的刻有儿媳和女婿的姓名,但多数墓碑上刻上儿媳名,却没有刻女婿的名。

据我总结,半个儿的女婿上不上老人家的墓碑,应该是根据亡者的儿孙人数多与少,其次是墓碑的寸尺大与小而定,总之墓碑上孝男孝女刻得满满的,给路过的人第一印象,这家墓里的老人,人丁兴旺,儿孙满堂,生前有福气…

因而父母的寿墓上刻不刻女婿的名无所谓,无需自寻烦恼,如此大事肯定按本地讲究来,刻有刻的理由,不刻有不刻的道理,随乡入俗,如果大女婿上墓碑,而二女婿不上墓碑,这样就不合适了。

父母的寿墓上刻了儿媳妇的名字,但没刻女婿的名字合适吗?

谢谢邀请。

一、我们这里是不容许建生人墓的,不知道你是哪里,允许建生人墓?

二、关于立碑刻名字的问题,有多种版本:

首先,是遗传下来的比较古老的封建时代的版本,立碑人只刻本家的有传承权的人,即:儿子、儿媳,孙子、孙媳;至于女儿,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是别人家的人,也不是本家的传承人,连立碑的权利都没有。

其次是改良了的有点人性的版本,立碑人是儿子、儿媳,女儿,孙子、孙媳,孙女。将女婿、孙女婿排斥在外,主要是考虑女婿、孙女婿是外人,没资格当立碑人。还有流传下来的“郎死郎还在,女死连郎埋”的封建思想意识。即:如果是女婿死了,女儿改嫁又有郎(即郎还在);如果是女儿死了,郎另娶她人,就不是本家庭的郎了(即女死连郎埋)。所以,女儿永远是女儿,而郎就不一定了,因此,不给女婿、孙女婿的立碑权。

其三,是现代人的思想观念,由于计划生育的原因,很多人只生了独女,因此,就将女婿赋以“半子之功”的特权,立碑时,就将女儿、女婿,孙女、孙女婿都刻上,他们就成为了合法的立碑人。

随着时代的变迁,第三种应该是最人性化的版本,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图片来自网络)

父母的寿墓上刻了儿媳妇的名字,但没刻女婿的名字合适吗?

没刻就没刻吧,这也值得争。

刻上女婿的名字,争家产时有资历是吗?笑话![偷笑]

儿媳妇百年后和儿子能合墓进祖坟,哪有女儿出嫁还回祖坟的。至少我的老家没听说过。

墓碑应该是刻上儿女的名字。

添上女婿名字,农村也没这习俗?除非她家没儿子,你是招婿这还能说得通。

你这是自寻烦恼没事找病玩。

父母的寿墓上刻了儿媳妇的名字,但没刻女婿的名字合适吗?

合适啊。因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个家族的传承,就是儿子儿媳,孙子,孙媳。就是一个村里续家谱,也是只写上这个家族的传承人,还有传承人的媳妇,以及这个家族里的女儿,从来没有谁家的女婿出现在家谱里。因为,

儿媳,孙媳,都是进了这个家族的,她们生的孩子也是这个家族的姓氏,是为这个家族做出贡献的,与这个家族是一家人的,而女婿是外姓人,也没有进入这个家族。所以,续家谱是没有女婿的名字的。

老人的寿碑也好,还是给去世的人立碑也好,碑文上刻字也是有点像续家谱,只刻这个家族成员名字,所以,可以把儿媳妇的名字刻上,而不可以把女婿的名字刻上。

父母的寿墓上刻了儿媳妇的名字,但没刻女婿的名字合适吗?

社会在进步,独生子女较多,家庭结构在改变(随女儿,女婿住的老人不少)。为大家庭考虑还是全刻为好。

父母的寿墓上刻了儿媳妇的名字,但没刻女婿的名字合适吗?

按传统习俗,从传统意义上讲。女婿名字不能刻在去世岳父岳母墓碑上,岳父岳母无儿子情况下,女儿和入赘女婿可以在墓碑上刻上名字并享有继承人身份。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婿不可以,但儿媳妇是嫁进来的,是这个家庭的成员,享有继承人的身份。女婿本来就不是这个家的成员。家谱上也会写的明明白白。

当然,社会在进步,发展变化。现在也有把儿媳妇,女婿名字都刻上墓碑上的。其它人也没权利去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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