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看门试用期也要三个月,不足三月就叫走人。这是啥套路?
我们小县城物业小区保安看门的有这种类似现象,但三个月不是试用期,而是新来保安的制服,按物业要求的季节款式,先自己垫钱购买,待新人干满三月保安后,才允许凭原先购买的保安制服发票报销,防止新来人员干干就半途而退,这样控制一下既能留住人,又能减少物业公司在保安服装上的支出。
保安服务公司一般不存在试用期问题,只要用人单位满意,老队员、新队员每个队员都在替公司创造同等价值的利润,其次,保安公司不管新老队员,保安服装都是由自己个人掏钱购置,不谈报销。店大、门朝里交易,这年头,尽管保安责任重熬更打夜,工资又低廉,但是要干保安的50多岁小老头排长队在等候。

保安看门试用期也要三个月,不足三月就叫走人。这是啥套路?
试用期3个月,不很正常吗?不足三月叫走人也说明不合格而已。没违规的。而且只要工资给足就行。如果人没问题。谁愿意不停的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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