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有大V发文称:郑成月目前捐款已接近百万,应该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我捐多少我愿意,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你认为郑成月该获得这么多捐款吗?应该公开吗?

这类网上捐款我经常参加,都是亲朋好友甚至素不认识的家人患重病和家中遭灾的"不幸人",平时相处好的网上捐一份,去其家中私下给一份。

我所服务的学校,近年来,好几位初中生患白血病,骨癌等,家中钱财被小患者花的一贫如洗,外债高垒,万不得起才在微博上发起捐助活动,去年,曾经的同学因患尿毒症,病情危急,我在微信中三次捐了款……

综上所述,广大网民捐款给郑成月是自觉自愿,一来帮其看病,不受经济困绕,二来改善其本人与家人的生活质量,其次奉献爱心,也是对好人郑成月的再次肯定!

所以,纯属个人行为,无需公开捐赠帐目和花钱去项……

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自古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做为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堪称国内法制建设进程里程碑事件之一的聂树斌案推动人,最早披露“一案两凶”真相的公安人士,吃瓜群众心目中的“真心英雄”,郑成月的坎坷境遇,既令人唏嘘感叹,又叫人无比欣慰。



就是因为想揪出真正杀人元凶,还弱势百姓一个“迟到的公正”,没料想,曾为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成月的人生开始波澜逆转, 不仅无端横遭恐吓、举报,而且2009年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莫名”被劝退,以致事业不顺,生活拮据,疾病缠身。

有人说,倘若不是倾心关注聂树斌案,为维护善良正义呐喊奔走,郑成月可能还在安心当他的副局长,职位或许更高,人生很可能会比现如今更“成功”、更惬意。

但是,如果遇见不平都不敢挺身而出,甚至斤斤计较个人得失,那么普通弱势群众(聂树斌)的不白之冤将彻底“冤沉海底”,极难有招雪之日。

84年前,鲁迅先生曾有“黄钟大吕”般的振聋发聩: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生求法的人……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关键时刻郑成月能将个人利益抛置脑后,一心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不计后果得失,勇敢站出,其义薄云天,堪称“人民卫士”、“正义脊梁”,受到网民的由衷敬佩和不吝捐款,也是理所当然,义举回报!

当眼下披露聂案“功臣”的郑成月重病在身,命悬一线,且穷困潦倒,无钱医治的消息一经曝出,互联网上自发掀起了一波为郑成月捐款的热潮,一天下午短短三个多小时,竟获网民关爱之捐款47万余元。这就是质朴民意的呼声举动,这就是正义的集聚效应!

眼见,郑成月的捐款不断攀升,已逼近百万,却有吃饱没事干,哼哼唧唧蹭热点找存在感的某位网络大v,要求其公开捐款账目。

民众支持正能量,愿意花钱扶正义,公开账目没一点必要和意义,更与那个一毛不拔、却背地发声的网络大v没有一点毛线关系!

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我的钱我作主。我爱捐给他、他喜欢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必公开。

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首先作为一名媒体人,很敬重郑老师的所做所为,堪为有担当者的楷模。因此自己也在此次捐赠过程中捐了一点款项,略尽心意。

本轮捐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捐赠平台进行的捐赠,一类是通过郑老师家属银行账号和二维码捐赠。

通过平台捐赠的主要是经腾讯公益和新浪微公益两个平台进行。目前总计筹款67万余元(腾讯公益47万余、新浪微公益20万余)。

这部分捐赠经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筹集并专款使用,同时也经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监理,并将在规定时间向全社会进行资金用途的反馈。目前在项目链接上已经开始披露。其中,11月11日,郑老师赴京治疗,善款将直接拨付至医院对公账号用于郑老师治疗使用。

另外一部分目前直接进入了郑老师家属的账户,理论上是有问题的,应当进行相应公开,并经由有公募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理使用。这并非捐赠人意愿如何的问题,而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因此腾讯公益、新浪微公益的捐赠是合法的。而通过家属渠道的捐赠,建议郑老师家属尽快进行相关具备公募资格的第三组织进行合作公开,否则会涉及违法。郑老师为人让人敬重,但法律也不能肆意践踏,否则郑老师之前多年的努力就付诸东流了,相信郑老师本人也不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捐款的人都不要求公开,要你狗拿耗子

郑成月捐款近百万被要求公开账目,网友回怼:捐多少我愿意,不用公开,你认为郑应该公开吗?

很多人还是停留在比较感性的层面来讨论这个话题,那我努力用我所知道的粗浅专业知识,从公益慈善规则角度谈谈吧。首先要谈的是,郑月成目前的100万里面是有不同性质的,一部分是属于赠予款、一部分是属于捐赠款,要分开看待,对不同性质的款项会有不同的要求。

在公益慈善领域,不是所有的钱都可以称之为捐款的,像这几年比较受关注的网络个人求助,就比如说一个人生病了,其亲朋好友在网上发起了求助筹款,这个时候,从公益慈善的角度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慈善募捐行为,它只是属于社会个人救济层面的一个善行,出钱的公众他们都并不是真正的捐赠者,他这个钱是属于赠予的,而不是捐赠的。

赠予和捐赠背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赠予更多的是我把一个钱赠送予另外一个人,对方并不承担义务和责任。但是如果是捐赠的话,接收善款的那一方,是有很严格的管理规范的,要严格遵从公益慈善相关的法律来规制的,就比如说要做到善款使用的公开透明。

如果明白这个逻辑的话,我们再回头这个问题的本身,郑成月及其家属个人账户目前接收的这些款项,本质上是属于赠与资金(通过轻松筹、水滴筹等),是公众自发看到郑成月的情况而主动赠出的一个行为,公众本身是没有要求郑成月要做出赠款的公布和具体支出的,所以作为非捐赠者的第三方,是没有这样的权利去要求他公布资金使用情况的。

当然甚至包括赠款者本身也并没有这样的权利,可以让受赠者公布资金,因为这个资金本身是赠予出去的,在赠出去的时候,就和他没有关系了,除非是用欺瞒或非法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到赠予款的。

这和公益捐赠不太一样,捐赠的钱虽然捐出去了,但是它是属于慈善款项,是有严格的善款使用规范的,同时捐赠者也是享有监督这笔善款使用的权利的。目前郑成月一部分的善款是通过腾讯公益等渠道由第三方公益组织接受的款项,这个按照慈善法等要求,是必须公开的法定义务,不用大家呼吁。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在呼吁,社会公众参与到类似赠予或捐款的时候,应该要通过正规的公益组织进行,这样的话可以对未来的资金使用情况会有一个基本的规范保障。

如果是这种直接的个人赠与的话,是很难保障资金使用能够实现赠予者的意图的,这在之前也发生过很多案例,就比如说家长为生病的孩子发起个人求助的时候,善款会被挪用到其他方面去使用,而非只用治病救命,而公众却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对之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不断地伤害公众的善心。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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