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疫苗事件,为了不再发生,你有什么建议?

10月16日晚间,外界关注多时的长春长生疫苗案处罚终于落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证监会对长春长生的母公司ST长生(002680)进行了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疫苗、违法所得18.9亿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亿元,罚没款共计91亿元。

对于疫苗事件,为了不在发生,我的建议是: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防疫疫苗等药品悠关老百姓身家性命之事,由国家统一生产,统一运输,统一调控,严格把关,凡是制假售假药品的一经发现,统统按谋财害命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轻者徒刑20年,重者判决死刑,有关监督管理等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钱物的也一律按以上同案罪追责判刑。同时追究民事责任,罚其倾家荡产,这辈子不得翻身。

最靠谱的还是将所有制药厂由私变公,改由国家掌控,尤如烟草专卖局……

对于疫苗事件,为了不再发生,你有什么建议?

谢谢您的提问。

(1)要问2018年社会热点事件有哪些?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疫苗案件肯定是一热点事件之一,事关民生健康问题,件件都是大事。假疫苗、劣质疫苗事件频发,令人愤怒的同时,更值得我们反思及深思。

(2)对于疫苗事件频发,提出如下建议:

1)对于疫苗这种关乎千家万户利益的特殊药品,首先要从严立法,对于触犯疫苗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对于触及刑法的疫苗犯罪,可以考虑死刑处理;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疫苗的生产厂家的各项审批等工作要做到严进严出;药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疫苗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个非常关键。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就是摆设,白纸一张;

3)对于疫苗生产企业来说,企业自身要严把疫苗质量关,规范疫苗生产流程,做到疫苗不合格不出厂,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不能仅为了赚钱,昧着良心,做坑害老百姓的事;

4)对于各级疾病预防控中心,严格疫苗的运输、储存条件,做到全程冷链保存,及时监测及发布不良疫苗信息;

5)对于各级疫苗接种单位,严格疫苗保存条件,规范疫苗接种流程;加强疫苗相关知识科普宣传;

6)对于接种者来说,密切关注疫苗相关信息,到正规的接种地点接种,对于没有批号等不良疫苗应该拒接接种;

疫苗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全方位都需要监管,加大监管力度,加大执法力度,这是关键;疫苗从生产出厂到疫苗接种都需要冷链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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