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要干活吗?

是否要干活,劳动,工作之类的!

我有一位熟人因打架斗殴中打伤一人被刑事拘留几个月,受伤的经司法鉴定不构成轻伤害,后经双方调解熟人家赔钱而和解。

在酒桌上酒过三巡,熟人的话匣被打开,痛说"革命家史",在谈到拘留所经历中得知,所方为缓解在押人的寂寞无聊,会揽些手工活,所赚之款补贴和改善狱中伙食。他在押期间摊上缝合纱手套之活计,将人家编织好的指套与手心套用大针连缝好,每人有任务完成就休息。都是白天做事,管理非常严格,各班领多少东西出来一点不少,当场有小组长负责看管,外面值班警察看监控。我的那位熟人负责半成品分发和成品收回。所谈之中熟人脸上不时流露出得意之色。

坐牢的人是愿意这样生活的,活计不重又能打发时间,况且还能多吃几片肥肉呢。这是熟人说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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