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为什么被起诉了?

谭警官之所以被起诉,只能说有一些人眼红,然后就做起了版权的流氓。

从逍遥镇胡辣汤,到通关肉夹馍,再到谭警官被起诉,如果大家认真查看就会发现,这些小企业背后都有很多官司,而且这些官司都是清一色的起诉别人侵权。

他们最常见的做法就是跟一些组织或者机构签署所谓的版权购买,然后再利用这些版权对一些相关主体进行起诉赔偿。

这次起诉谭警官的是一家叫游术的企业,这家企业2018年才成立,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更关键的是这家企业并没有实际的经营业务,其注册的地址是一家服装店,而服装店老板根本就没有听说过这家企业,而且这家企业社保缴纳人数也为0,这说明它完全就是一个空壳,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为了敲诈别人的版权。

根据相关平台信息显示,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2022年4月起对相关公司密集展开起诉,涉及的86起诉讼案件均为原告身份,案由全部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起诉的对象包括快手、百度、腾讯、爱奇艺等头部互联网公司,这里面很多版权侵权,很有可能就是跟谭警官所拍摄的《谭谈交通》有很大的关系。

这家急很有可能从某电视台或者其他机构购买了一些所谓的版权,再对别人进行起诉。

从这家企业注册资本来看,他购买的版权费用应该不是很高,估计不会超过100万,如果成功起诉,就可以赚到很大一笔钱。

我们以《谭谈交通》这一档节目为例,这一档节目在网上比较火热,很多人都进行转发甚至进行二次创作,涉及的人群非常广,光是这档节目涉及的人群估计就有几千人,上万人,假如每个人都起诉成功,每个人赔个几千、上万块钱,那一下就有几千万甚至上亿的收入,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这种起诉貌似合法合理,但却违背了版权保护的初衷。

现在成都电视台号称对《谭谈交通》这档节目拥有版权,至于这个说法是否成立,要等权威部门进行确定之后才能知道答案。

如果成都电视台完全拥有《谭谈交通》这档节目的所有版权,他们确实可以卖给第三方,但是这档节目本身的初衷就是一档公益节目,如果成都电视台擅自将这档节目卖给一些个人或者企业牟利,这是否违背了节目的初衷呢?

另外如果这些小企业通过购买版权之后,就任意对一些侵权者进行起诉,要求他们赔偿,甚至对原创的作者谭乔进行起诉,那就违背了著作权创作的初衷。

著作权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创作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大家进行创作、创新,而《谭谈交通》这档节目,他之所以被人认可就是因为跟谭乔有关,谭乔是这档节目的原创者,这档节目相当于一种纪录片,他所有的发挥就看谭乔一个人。

虽然谭乔当时没有跟电视台或者交通局签署相关的协议,但是他作为这档节目的主持人,如果节目没有经过精心策划组织,而是由谭乔临场发挥,那他至少享有这一部分著作权。

如果现在成都电视台擅自把这个节目所有的版权卖给一家小企业,就违背了版权保护的初衷。

当版权变成了一种生意时,它就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他们就会利用法律的一些漏洞,肆意对一些侵权人进行起诉,甚至反过来对原创作者咬一口,这种做法明显不利于版权的保护,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比如谭谈交通这档节目可以视作谭乔的一种创新和创作,如果他这种创作成果被别人恶意起诉,还要承担一笔巨额的赔偿,这将会极大打消大家的创作积极性和创新积极性。

所以对于这一些起诉案件,我觉得肯定要慎重对待,如果不出意外,最终这些起诉案件会像逍遥镇胡辣汤以及潼关肉夹馍一样由相关单位出面道歉,然后不了了之。

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为什么被起诉了?

现在事情已经基本上弄明白了,当年谭乔警官作为成都市的交警人员之一,代表单位同成都电视台一起,合作了这栏《谭说交通》公益节目。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档节目的版权,被成都电视台卖给了一个名不经传的新成立的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同时这家公司向全国许多平台和机构提起了诉讼,就所谓视频的著作权和版权问题要求了高额的索赔。谭乔不幸中招了。

经过确认,成都市交管局回复《谭说交通》版权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成都电视台。而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谭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并不代表着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也就是说谭乔本人出境,并且共同策划了这栏公益性节目,谭乔本人都可以引用,之前的引用情况都属于非法引用,要负上赔偿责任。

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述已经从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谭谈交通》的节目版权,所以提起诉讼和要求索赔于法有据。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假如未来电视台采访某个人,后续某个人拿这段节目在网络上进行再加工,或者散播,那都是侵犯了电视台的版权。当然电视台不会来起诉,他是否会先将版权卖给类似于“成都游术公司”,然后诉讼牟利呢?我们自己本人都不能使用自己在电视上的视频和图像。

但是仔细思考下,“成都游术公司”并不是这些产权的创造者,他们仅仅是产权的搬运者。但是他们通晓法律,再用各种手段获取到各种肖像权著作权,以及知识产权之后,就开始全网进行打击。他们的收入和利润从此而来,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通过诉讼获得高额的利润。这种钻空子的行为,确实需要被制止,我们不能保护这种行为而阻挡了社会的正常发展。

但是问题就来了!这个节目版权是如何给到这家公司的,是如何做价的?一个公益类的节目应不应该将版权卖给一家名不经传的小公司?这个版权买卖过程涉不涉及我们没有想到的那些交易呢?成都电视台同这家公司之间有什么样的秘密交易呢?最早是视觉中国利用所谓的图片进行各种索赔和诉讼,再后面是知网利用所谓的知识产权进行各种高额收费和诉讼,现在又出现了成都游术公司利用所谓的视频著作权进行各种诉讼。他们打着维护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以及肖像权的旗号,进行各种版权的恶意诉讼。

法律应该解决这个问题,当年视觉中国在一片质疑声中,结束了他们的行为。当年知网在一片质疑声中,被国家工商局调查。那么像这家专门以恶意诉讼为设立目的和盈利的公司,后续也应该从法律上和行为上进行管理。否则谁都想不通。

同时成都电视台同这家“成都游术公司”的版权交易,其实应该进行详细的调查,因为这其中包含着太多不明确的事情,当然也可能隐藏着一些涉嫌违规违法的交易。

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为什么被起诉了?

7月10日,谭乔在网上曝出,《谭谈交通》相关网络视频被大面积投诉下架,账号被逐渐清空,而且被索赔数千万元,自己本人还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随后,“谭谈交通全面下架”“谭乔自爆或面临牢狱之灾”成为热搜话题。

谭警官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被起诉的情况呢?

简单地说,是因为《谭谈交通》的版权问题,而告他的是一家叫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司,那为什么会因为版权问题起诉谭警官呢?

成都游术公司

《谭谈交通》是成都广播电视台的一个节目,由谭警官本人出镜,《谭谈交通》能够火出圈,也离不开谭警官的个人魅力,就节目版权问题,节目是成都广播电视台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制作,所以节目著作权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享有。

节目实拍

但为什么会出现“成都游术”这家公司来告他的情况呢?

有律师博主指出大概率是这家公司通过某些方法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该档节目的著作权,而现在看着韭菜长得挺好的,就开始收割了。

另外还有个可能,就是《谭谈交通》这档节目是“联办”节目,也就是由电视台的外包公司制作的,外包公司又把版权卖给了游术公司。

节目实拍

据了解,游术公司成立于2018年,而《谭谈交通》在2005年就开播了,怎么版权就到了后“出生”的游术公司手里呢?

所以,这里就存在各种问题!

谭谈交通

总的来说,现在这种情况,借用李子柒的一句话就是“资本真是好手段”

看到这里,大家基本明白了吧!

其实我是非常喜欢《谭谈交通》这个节目的,也很喜欢谭警官,全力支持谭警官!

如果谭警官这个官司要是输了,在座的各位都有责任!

大家支持谭警官吗?

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为什么被起诉了?

  • 是有可能被起诉。
  • 谭乔发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在微博中表示,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现在他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 这里就涉及到《谭谈交通》的版权问题。
  • 《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且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 一般来说,我们要先看当时是否版权的约定归属。如果有约定,那自然按其约定来处理。如果没约定的话,那就要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处理。对谭sir来说,拍摄《谭谈交通》,这是工作,属于职务行为,而且整个视频的拍摄都是使用单位的条件完成,所以极有可能被认为单位才是著作权人。
  • 如果著作权属于单位所有,谭sir作为作者,享有署名权。而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对视频进行剪辑、搬运,上传到媒体平台,则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问题。因为著作权人投诉,《谭谈交通》的视频已经被全网下架。看这架势,后期不排除著作权人起诉索赔。

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为什么被起诉了?

7月10日,谭乔称大家免费看了十几年的《谭谈交通》被全面下线,自己面临着千万巨额赔偿,甚至有坐牢的风险,文末还赔上了“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的图片。这次,谭乔的麻烦有点大。

“腰马合一”、“去二仙桥走成华大道”、“我是练过的,等闲三五之人近不了身”……

《谭谈交通》诞生了太多的经典语录,从来没有哪个节目能以如此诙谐幽默、寓教于乐的方式来普及交通法,刻板生硬的交通法则在该节目的演绎下变得生动有趣,生生把普法节目追成了电视剧。

然而,正是一个如此优秀的普法节目,各大视频门户目前纷纷下架,也包括自媒体人的二次创作,比如谭乔在B站345个视频,目前仅剩80个。

谭乔究竟遭遇了什么?由他出境主持的《谭谈交通》为什么被下架?是动了谁的利益吗?

一切还要从2005年说起,时年,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联合搞了一档节目,该节目正是交规宣教节目《谭谈交通》。

节目有了,总得有人出镜主持吧?于是入警10年的谭乔充当起该栏目的主持人,此时他的身份是成都市公安局民警。

节目从2005年开播,独特的风格让其足足火了十几年,直到2018年,该停播停播;2021年8月份,谭乔离职。

虽然该节目在电视上看不到了,但辞职后的谭乔依然以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秘书长、安全训导员等身份普及交通法则,并且在各大视频门户网站建立了个人账号。

按照谭乔个人的回应,他从2021年开始正式接触自媒体,把之前自己出镜主持的《谭谈交通》相关片段发布了个人账号上;这一发布不要紧,迅速勾起了一代人的回忆,谭乔也因此再度翻红。

紧跟“翻红”之后的是,谭乔所传视频被指侵权,而投诉方是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视频在遭到投诉后惨遭下架。

仔细查看了一下这家“游术文化”,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仅50万,股东是两个个人股东,2021年年报显示该公司社保参缴人数为0,名副其实的“小公司”。

然而,正是这家“小公司”,能量却很大,不仅投诉谭乔侵权,还投诉了多家视频门户网站的作者,其中不乏咪咕、优酷、快手、B站、腾讯等国内知名大型视频门户网站。

“游术文化”能量为何如此之大?《谭谈交通》的版权是它的吗?

按道理讲,《谭谈交通》的版权肯定不属于“游术文化”,因为节目的制作方是成都交管局和成都广播电视台,而出镜人是谭乔,怎么算都不应当把版权归到“游术文化”身上。

后经记者求证,交管部门表示该栏目版权不属于他们,那么版权所有者就只剩下成都广播电视台和谭乔了。到底属于两者中的谁呢?

可以很明确地说,谭乔虽然是该栏目的主持人,但版权不属于他,原因很简单,拍摄《谭谈交通》的时候,他是成都市公安局的在职民警,客串主持人属于职务行为。

按照《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

一是谭乔当时任职于成都市公安局,二是《谭谈交通》是利用交管局和成都广播电台这两大平台进行创作的,所以著作权不归谭乔个人所有,他充其量只能署名。

既然交管局不主张版权,那么版权只能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所有了。事实上也是这样,电视台宣称是《谭谈交通》的制作单位,享有著作权。

由此看来,谭乔把节目片段发布到各大视频网站上,并打上“原创”的标签,看来是真的侵权了。

尽管侵权,也轮不到“游术文化”来主张版权吧?主张版权的不应该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吗?

确实应该是电视台主张版权,但问题就出在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游术文化此前签订了一份“授权书”;

该授权书显示,电视台把《谭谈交通》的版权转让给了游术文化,期限是2021年9月7日到2026年9月16日。

在授权书的效力下,游术文化出面维护版权也就水到渠成了。

谭乔会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倘若认定该节目版权确实归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版权“授权书”合法有效,那么谭乔真有面临牢狱之灾的可能性,《刑法》第217条中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谭乔所担心的“面临牢狱之灾”的可能性并非没有。

不过,好在7月11日电视台委托律所发布了公告,称维权只针对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不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索赔千万的说法。看来,电视台应该不会追究谭乔的责任,这也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

另外,谭乔在最新回应中也称,“一开始并不知道平台有流量激励收益,知道有收益之后,已经联系了公益平台,把与视频相关的收益,扣除必要开支以后,统统进行了妥善处理”。

从谭乔此番话语来看,他上传视频的初心并非是“以营利为目的”,大概率也就不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最后,从作为观众的角度来说,虽然谭乔不是该栏目的版权所有者,但是倘若不是他幽默诙谐的语言风格、平易近人的执法态度,该栏目恐怕也很难“火”起来。

《谭谈交通》带给我们许多快乐,我们从中更是学到了不少交通知识,希望不要因为版权之争而让我们从此再也看不到如此优秀的普法栏目。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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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谈交通的谭警官为什么被起诉了?

蜡烛根据来自网络里的信息,来说一说谭谈交通为什么被起诉!

谭乔被起诉侵权,恐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赔款,请罗翔出手相助。真是活久见,以后这档顶级综艺可能看不成了,谭警官可能还要面临千万级赔偿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现在谭警官居然不能证明自己是自己,自己有自己视频的版权,谭警官的视频是十几年前拍的,查了一下,这公司18年成立的,谭sir也说了他和电视台都没有去申版权,不知道这公司凭什么有资格去申请版权?

感觉这一块真的存在严重漏洞,如果谭警官真的被罚款,只能说是天理难容。

谭乔自己也说,这是我国新著作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个典型案件。只能说被这个游术传媒公司钻了空子,一个视频的原创作者被别人起诉,蜡烛是真的理解不了,只能说支持谭sir!

要是下架了,谭警官还去坐牢了,那真的是彻底完成了现实版《活着》这部作品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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