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自建房倒塌旅馆老板娘幸运救出来了,可她要面临赔偿么?

长沙自建房倒塌致53人遇难,爱家旅馆的老板娘九死一生,逃过了一劫,可她会面临,巨额赔偿么?

这次长沙自建房倒塌事件截至目前已经造成53人遇难,这是非常悲痛的一件事情。

当然在这起事件当中,也有一些人幸运躲过了死神。

比如经营旅馆的老板娘撑了六天时间,终于获救,与死神擦肩而过。

不过在这位旅馆老板娘获救之后,很多人都在关心,那些入住这家旅馆遇难的人,能不能向这位老板娘申请赔偿。

至于这位老板娘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关键要看她是否有过错行为,以及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这条法律同时也提到,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这起事件当中,房屋倒塌对这位老板娘的来说是一个不可控的因素,所以至于是否应当承担责任还要看有没有其他违规行为。

根据目前所了解到的信息,倒塌的这个房屋4~6楼是旅馆。

但这个旅馆是这位获救老板娘在2022年春节之后才盘下的,也就是说这家旅馆在2022年春节之前已经存在了。

我相信这位老板娘在盘下这家旅馆的时候,应该没有对这个旅馆进行结构性的改动,所以房屋的倒塌跟她没有直接的联系,她不应该承担责任。

除非她在盘下这家旅馆的时候进行了结构性的改动,对房屋的安全直接构成了威胁。

或者在对旅馆进行安全评估的时候,伙同第三方出具虚假报告,那不仅要承担旅馆客户的赔偿责任,有可能整个房屋的赔偿责任都跟她有关。

当然至于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我们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知道最终的答案。

但在这起房屋倒塌事件当中,至少有几方面的责任是逃脱不了的。

第一个是房屋的主人。

如果没有一些特殊情况,这起房屋倒塌事件,很有可能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这说明房屋主人在建造房子的过程当中有可能存在偷工减料,或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建造房子。

或者这个房子的主人明知道房子不安全的情况下还对外出租用来经营,这就是知法犯法。

所以房屋倒塌造成的损失以及伤亡事件,房屋主人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建筑商以及一些检测机构也要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这起房屋倒塌事件跟一些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报告有很大的关系。

目前湖南当地警方已经拘留了事故责任人9人,从初步掌握的信息来看,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对这个自建房家庭旅馆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目前这家监测公司的5名人员已经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警方刑拘。

但是这个旅馆的安全报告到底是上一个经营者出具的虚假报告,还是现在的经营者出具的报告,我们没有掌握具体信息,所以不好判断。

如果旅馆安全报告是获救的这位老板娘跟第三方监测公司合伙出具的虚假报告,那这个老板娘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至于承担多大的责任,关键要看这位老板娘是否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改造。

假如她对房屋内的一些承重墙等关键部位进行改造,然后再做出虚假的安全报告,那事情就很严重了。

但如果她没有对房屋的结构进行改造,对房屋的倒塌没有直接造成直接的影响,只是出具虚假报告,那承担的责任可能就会小一些。

如果这位老板娘既没有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也没有伙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那她就不用承担责任。

至于具体情况如何,我们要等相关部门出具最终的调查结果之后才能知道答案。

长沙自建房倒塌旅馆老板娘幸运救出来了,可她要面临赔偿么?

这次长沙望城区月亮岛自建房倒塌致53人罹难,深感痛惜。而这个开店的老板娘从死亡线上逃过一劫,是不幸中的万幸。

4月29日,五一假期的前一天,长沙望城区月亮岛一自建的八层楼房突然倒塌,共63人被埋,经过七天七夜的抢救,共有10人获救,53人遇难。

据相关消息称,这是一栋私人自建房子。原来只是三层砖混结构的房子,后来看到有利的商机,又加盖三层,为六层楼房。因为靠近医学院,生意很热门,后又加盖两层,共八层。相当于大象压箱子,不堪重负,而导致了这次悲剧的发生。

现在的问题是经过了近6天(132小时),仍然活下来的“爱家旅馆”老板娘,虽然大难不死,但网上关注的是她是不是应该承担法律赔偿责任的问题。根据相关消息,这家旅馆该老板娘才接手两个月。从几天前警方通报刑事拘留的人员情况来看,这些人4月13日,这些人员对倒塌房屋的家庭旅馆4、5、6层进行房屋鉴定后,为其出具了虚假的鉴定报告。

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这栋房子的4—6层,该老板娘曾经对房屋结构进行过改变,那就无疑负有相应的法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715条规定:租客擅自装修房屋垮塌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这位老板娘是否对房子进行过装修,一般来说,租客会对所租房子进行装修,如果不是影响房子结构性较大的改变,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有过大的改变那就麻烦了。

顺便说一下,这位老板娘是一位非常坚强的单亲妈妈,带有一个上初中的孩子,因为就近上学而租了这个旅馆。这位单亲妈妈压在房子里面近6天(132小时),不吃不喝,能挺过来,也是一个奇迹了,也许是因为牵挂着还在上学的孩子,是这种爱的力量让她支撑过来了。

但愿这位老板娘没有大事,因为俗话说“大难不死 ,必有后福”,所以,愿这位单亲妈妈能够陪伴着孩子一起走好自己后半生的人生道路。

最后说一点,长沙自建房的倒塌事故有很多地方需要吸取教训。需要各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

长沙自建房倒塌旅馆老板娘幸运救出来了,可她要面临赔偿么?

最关键的应该是:哪些因素造成房屋倒塌?她和这些因素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那就不仅仅是赔偿了!如果没有关系,承担的责任应该很轻微吧!

长沙自建房倒塌旅馆老板娘幸运救出来了,可她要面临赔偿么?

2022年5月6日,历经132个小时的艰难救援工作,长沙自建房倒塌事件中的第10个人“幸运儿”被救出,这位获救者是“爱家旅馆”的老板娘。

在这场堪称是“灾难”性质的自建房倒塌事件中,作为“受害者”来说,这位旅馆的老板娘既是幸运的,她能在63位被困者中“大难不死”,被困了132个小时奇迹般的获救了,真的是非常幸运。

然而作为作为“爱家旅馆”的经营者来说,她也是不幸的,有很多人在旅馆中入住而遭遇这场灾难导致遇害了,她会不会需要给他们巨额赔偿呢?

而且据消息说是一位单亲妈妈,从2022年初才刚刚接手了这间旅馆,经营了两个月时间,本来想通过这份生意能挣些钱,为孩子创造一个更好的条件,把所有的家产都投资到这个旅馆里了。

可是没想到的是,疫情虽然对生意有影响,但是最令她绝望的是,才刚刚做了两个月时间,旅馆就突然倒塌了,投资的钱都打了水漂了。

人在倒霉的时候,喝口凉水都塞牙,说的可能就是这位老板娘了,不但投了很多钱,钱没挣着,自己的命差点搭进去,旅馆的租客有遇难的,如果真的她有责任的话,很可能要赔偿一大笔钱,或者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能不绝望吗?

爱家旅馆的老板娘会不会赔偿遇难旅客呢?

虽然老板娘也是一位受害人,但是她作为旅馆的承租人和实际经营者,很可能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的。至于老板娘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是需要承担多少责任,需要要看她是否有过错行为,以及是否尽到对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这条规定的解读就是: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第三人的介人,安全保障义务人就应当自己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如果是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在无法找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赔偿责任时,才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第三人已经全部承担侵权责任,则安全保障义务人不再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到这个案例当中,在这自建房倒塌事故当中,房屋倒塌对这位老板娘的来说是一个不可控的因素,主要的原因在于房屋的主人违法在楼顶建筑房子导致的,所以老板娘是不是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看看她有没有其他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个自建房的旅馆部分是楼房的4~6楼,这是老板娘的经营场所。我们说过她是在2022年初才开始经营这家旅馆的,如果是旅馆内的结构性没有改变的话,房子的倒塌和她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说在租下这3层的旅馆以后,老板娘对于房子进行了“大修”,改变了框架结构,对房子的安全造成了隐患了,这样就有比较大的责任了。

作为旅馆的经营,在进行安全评估的时候需要有出具相应的报告的,只有检验合格的才能有资质开旅馆的,怎么办下来的,是不是有违法行为还需要调查结束以后才有定论。

所以说“爱家旅馆”的老板娘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给遇难的租客进行赔偿,现在还没有办法下结论,需要调查出来以后,看看房屋倒塌如果和她有关系,这样才能让她进行赔偿的。

如果老板娘真的有责任,她能负担得起高昂的赔偿金吗?

根据大概的估算,一位遇难者的补偿金少说也要50-70万元左右,而这位老板娘不仅仅是单身,而且接手了旅馆才2个月,积蓄也都投入了旅馆的建设了,她真的没有多少钱了。

现在挣钱的这个旅店倒塌了,如果是买了保险的话还可能有点赔偿,没有的话肯定是就是一点钱都没有了。从法理上讲,遇难的住宿人员家属可以向经营者索赔,经营者在赔偿之后,再找房东索赔,但目前来看,走这样的流程还是有难度的。

除了旅馆老板娘,商户之外,哪些主体需要承担遇难者的赔偿责任呢?

第一、自建房的主人

虽然现在还没有对长沙自建房倒塌有明确的事故原因,但是很可能就是因为违建导致的,也有可能是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原因,这一切和房子的主人是有关系的。

这次自建房倒塌事件,房子的主人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不仅仅是要支付遇难者的赔偿金,而且会承担刑事处罚的。

第二、房子建筑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次自建房倒塌和违法在建的7-8层建筑有关系,或者是以前建的1-6层有质量关系,不论那种情况建筑商是跑不了责任的。

第三、相关检测单位

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经过警方的仔细调查,当地警方已经拘留了事故责任人9人,其中一家工程检测公司居然被控制了5个人,或许会掀开自建房倒塌的内幕。

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在对这个自建房家庭旅馆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出具虚假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目前这家监测公司的5名人员已经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警方刑拘,具体情况等查明了就水落石出了。

现在的一切虽然都是根据事实进行推理猜测的,详细的情况还是需要警方的调查和公布,相信在国务院的介入下,很快就会有结果的。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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