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的人可以从事外卖工作吗?

法律中没有这样的条款。

理论上只要不是公务人员,有案底的人是可以从事任何职业的。

但是现实中很多人都把别人分成三六九等,很多企业单位都要求职工出示无犯罪证明,其实我觉得这是道德绑架,是极其不应该的。

有案底不一定他出来后还是坏人,而且有一部分人虽然他们有案底,但是他们犯的罪不是十恶不赦,甚至有的也是值得我们同情的,比如防卫过当,自己的亲人受到了伤害,自己一时冲动的,这些其实我们都是应该理解的。

有案底的人可以从事外卖工作吗?

明星们坐过牢,有案底了,出来后依然是明星,依然赚着大钱,过着潇洒的生活,普通人坐过牢,想靠自己劳动养活自己和家人,却被无情的拒绝,想开滴滴,想送个外卖也不行,难道非要把他们都逼上绝路,逼着他们重新犯罪了,犯过罪的不一定都是坏人,没有案底的也不一定都是好人呀!

有案底的人可以从事外卖工作吗?

不可以。因为我就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刚回归社会时。我就想过去跑外卖,结果去了外卖公司,公司说跑外卖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我当时直接傻眼了。

有案底的人可以从事外卖工作吗?

有案底,也就是有科的人,意思是一样的,这些人能干的工作基本没有,不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司,单位也沒有,这是社会问题,有案底的人,刑释人员回到社会后,如果想自食其力,找工作做,是弃恶从善,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表现,不能在人为设置障碍,阻止刑人员重新做人,如果是一直限制,阻碍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对国家,对社会都是不利的,国家,社会都需要稳定,稳定才能发展,社会才和谐。

这么多刑释人员,找不到工作,无法自食其力,是多么大的社会隐患,大家都知道,有隐患,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将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之呢?当然也有很多的人仇视刑释人员,说要让刑释人员承担犯罪代价,关到监狱,接受惩罚的代价应该够大了吧,应该有宽容之心,给多如牛毛的刑释人员,一条自食其力的路走吧,任何事物,任何人都有一个承受的度,超越承受范围,就容易走极端,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悲剧的发生,是无法生存,无路可走产生的,应该拿出有效措施,阻止不利于稳定的矛盾,排除隐患,将不利于稳定的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才是上上之策。

不能让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刑释人员重新犯罪,就有受害者,就有悲剧发生,所以说,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就没有人犯罪了,也就没有受害者,自然就没有悲剧发生,也是对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

有案底的人可以从事外卖工作吗?

首先声明一点,我个人从不认为有过案底的人一定是品质低劣的人。譬如有些人可能是一时意气用事,偶然打架斗殴而犯罪,可能并不涉及什么复杂、卑鄙的犯罪动机,这种人你能说他一定是坏人么?但有些刑满释放人员则不然,譬如强奸犯、拐卖妇女儿童犯,谁敢担保他们不会再犯事呢?

外卖行业是个比较特殊的行业,从业人员能够合理合法地敲开别人的门,而且别人一定会开门,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哪怕只凭想当然也能够想到一点:各大外卖平台对从业人员肯定是有所限制的。即便不搞一刀切,肯定也会调查了解是犯了什么事而坐牢。比如有过入室抢劫案底的人、有过强奸案底的人,谁又敢保证他们不会“利用工作之便”再次犯事呢?

这并不是什么歧视不歧视的问题,这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风险规避行为。对公职人员的政审也是同样的道理。

没有什么不公平,如果不想面临这种“不公平”,那就老老实实做人,不要犯罪!

有案底的人可以从事外卖工作吗?

大致的回答一下提主吧,不知道提主所谓的案底是哪种?是否在公安部那里留下了档案。

虽然外卖平台并不禁止有案底的人从事外卖工作,但因为外卖平台的审核貌似跟公安部有信息方面的审核挂钩,所以如果有明显案底的,而且还比较大的,那么是不可能通过审核的。因此,如果提主想要从事外卖行业的话,要是有案底,那么就不用考虑外卖行业了。当然,提主也可以试试,或许问题不大,审核通过了呢?

题外话:有些人会觉得不让有案底的人从事外卖行业是一种就业歧视,说什么不给人改过自新机会之类的?或许其他行业可以,但外卖行业会与很多客户接触,而且是面对面接触,谁都不敢保证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而且订餐的客户也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有案底的话,个人建议不用考虑外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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