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工大和浙大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理,大家怎么看?
哈工大和浙大,同为我国优秀的高校,他们有着许多共同之处。
比如他们都是C9联盟成员之一,都是985、211工程大学,都是双一流大学。
不过,在高校排名上,浙大要优于哈工大。
然而,对于美国而言,哈工大的威胁更大,所以美国将哈工大列入了“黑名单”。
再者,哈工大和浙大在处理学生问题上,也是有区别的。
哈工大更显严格,从最近的处理学生案件上就能看出来。
近日,哈工大两名学生,因为替考问题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学生杨某更是痛失30万年薪工作。
近日,浙江大学的怒xx因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就是这样的情况,浙大仍然没有开除他,而是选择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
然而,这两所大学的处理结果所引发的网络热议是不同的。
对于哈工大的处理结果,网友们一致叫好!
可对于浙大的处理结果,网友及媒体则是疑声不断……
甚至还有网友爆料,怒xx绝不是初犯,有知情校友称其为惯犯,受害者有20多人……
面对网络舆情,浙大在今天下午发声了……
针对网上反映关于该生的相关情况,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目前,浙江大学已启动了后续调查,至于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结束语近来,大学生犯错问题时有报道,这从侧面体现出高校对大学生的管理是越来越严的,这有利于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
但老穆更希望高校能够“未雨绸缪”,将严格的管理放在前面,这样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减少学生犯错的次数。
高校若想健康发展,除了严抓教学外,更要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培养,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关于哈工大和浙大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理,大家怎么看?
表面上看这两个学校对学生的处理都没有违反自己的规定,实际上反映了不同治学理念和学校的校风。
哈工大是硬朗的军工名校风格前不久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杨某,因为已经签约腾讯,一念之差,为了节省机票钱,委托同学替考两门自认为并不重要的凑学分科目,被哈工大根据校规开除学籍。
作为国内知名的军工系名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处理学生的时候,体现了硬朗的风格,坚决按照规定执行,绝不姑息,不打折扣。
浙大风格偏宽官网查到的《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的第十七条规定:学生犯罪但被判缓刑的,处以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
涉嫌强奸罪的努某某,被法院判处强奸罪,缓刑一年6个月。从浙江大学自己的规定来说,留校察看的处分没有违反自己的规定。
国家《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理。
从国内比较知名的高校规定来看,除了北大和浙江大学,基本上只要涉嫌触犯刑法,都要开除学籍。
浙大给出的留校察看处分,或许有考虑到该名学生少数民族的身份,但是明显处理过于宽松。
执法必严才能达到教书育人的效果从主观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来看,浙江大学的努某的犯罪性质十分恶劣,如果这样都能得到从轻发落,很可能他会心存侥幸,犯下更为严重的罪行。
佛祖慈悲,尚且有雷霆手段。学生犯错,有些可以网开一面,有些却必须严厉打击。
主观恶性小,对社会危害程度低的可以以教育为主。对于禁止恶劣的犯罪行为,只有坚决打击才能遏制类似的罪行。
从网络上得知的消息,浙江大学的努某最近朋友圈里发的动态都是吃喝玩乐,以及和博士女友拍毕业照,并没有有悔过的行为。
最后:从公开消息可以得知,浙江大学已经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已经紧急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措施,期待能够有一个让人信服的结果。关于哈工大和浙大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理,大家怎么看?
浙江大学和哈工大对学生违纪失德违法行为的处理,体现了哈工大的担当负责任,说明了浙江大学的不靠谱。
第一,哈工大不愧是哈工大。一般学生考试作弊,视情节严重,会给予警告、记大过、留校查看等三种处罚,很少出现开除学籍这样的事情。
但哈工大从严治校,而且,这次考试作弊行为是替考加拿小抄,情节确实严重,开除学籍,也可以理解。
听到者,为哈工大点赞。
第二,浙江大学不靠谱,没有高校的基本校德。你的学生,是严重的恶劣的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这种罪跟杀人放火,投毒抢劫那是一个性质,一样恶劣。
而且,如此重罪的大学生,已经被判了缓刑,只是不用坐牢。
我们不去讨论案情,这个法院肯定有自己的考量;但强奸罪,却是实锤。
这样的重罪学生,竟然只是留校查看一年,一年后,一个强奸犯,继续上学,拿毕业证和学位证。
而且,最可笑的是,这件事情,竟然符合浙江大学的校规。
我们吃瓜一族,实在想不明白,浙江大学,到底是一所高校,还是一处地下市场啊?这个问题,需要浙江大学的校领导们,来回答。
关于哈工大和浙大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理,大家怎么看?
浙江大学学生努某,利用与女性就餐对方酒醉的情况下,私自将其带至自己的出租房,并碰触该女子隐私部位,并要强制发生关系,在女子声称报警的情况下,努某害怕最终放弃犯罪。最终被法院判处强奸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在接到法院判决之后,浙江大学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最终拿出了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处理决定:给予努某留校察看的决定,一年后可以申请解除。一位犯了强奸罪的大学生,法院都判决了,浙大竟然只给留校察看。
而近期另外一所高校,也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了处罚,这就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该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四学生杨某,在两门考试中找大四学生黄某替考,最终被学校发现,最终经学校研究决定,杨某和黄某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
浙江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分校处理学生的对象都是大四学生,他们的地位是一样的,但是两起事件有本质上的不同:
1.浙江大学这件事情中,被处理的学生不仅仅触犯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更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是犯罪,而且这种犯罪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是让人非常痛恨的。
2.哈尔滨工业大学被处理的学生,他触犯的仅仅是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而不涉及到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两者是有本质的区别。
既然有天壤之别的两起事件,从我们一般人的分析来看,浙江大学努某是犯罪,法院已经判决了,学校给他的处分应该是最严重的。而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杨某和黄某触犯是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校给他们的处分应该不是那么重。但事实正好与我们预期的相反,浙江大学对犯强奸罪的努某只是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而且期满后申请就可以解除,而哈工大两位学生因为代考,竟然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在这里我们要为哈工大的处理决定鼓掌,表现上看似无情,但是作为一个学校,有他的规章制度,对待所有的学生都是公开公平的,不能仅仅因为你是大四学生马上毕业,工作已经找好,因为代考这样的事情就给予从轻处理,这样做对其他的学生显然是不公平的,这也是维护学术权威的一种表现。
而对于浙江大学的留校察看,我们只能呵呵了,学校给出的理由完全不能让人信服,我们不知道浙江大学有没有自己的规章管理制度,如果有规章管理制度中有没有相关的明确规定哪些情形是要开除学籍的,而对照努某强奸罪和学校规定开除学籍的条目可以做个比较,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够开除学籍的,难道要对一个强奸犯实施保护,那浙江大学置被害人一个什么样的境地,你保护的是努某,伤害的确实被害人,我不知道浙江大学这是什么逻辑。
在这之前浙江大学是有过先例的,在2018年浙江大学有一个学生吸毒被派出所处理,后浙江大学对这个吸毒的学生也是留校察看一年,一年后可以申请解除处理。
看来以后浙江大学的学生就不怕犯罪了,犯再大的罪,学校都不会开除你,都会为你保留学籍、留校察看一年,之后就没事了。
关于哈工大和浙大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理,大家怎么看?
为什么人们讨论这么激烈,因为都是对学生的违纪通告。因为两所高校都是人们熟知的985高校,都是国内顶尖高校。
哈工大建校历史悠久,2020年是哈工大华诞100周年。作为国内顶级的工科牛校,哈工大学风是极好的。学校非常重视对科技、工程人才的培养,强调“规格严谨,功夫到家”,撑起了国防工业的脊梁,为社会输出了大量杰出人才。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著名顶级学府之一,是中国“学科最齐全”、“学生创业率最高”的大学,是首批“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
同时冲上热搜的两件事,人们很容易拿来进行对比。
先来说说浙江大学。浙大一学生是因为犯强奸罪,已经获刑一年六个月,学校给予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并在一年内可以自行解除。
再说说哈工大。哈工大是因为两个学生作弊,学校给予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孰轻孰重,大家都能看得出来。在人们印象当中强奸犯更为严重一些,一直以来都是被人们所鄙视的,可是给出的裁定仅仅是“留校察看”,而哈工大竟然给作弊学生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因此,自然而然会引发热议!
所以人们对于浙大的态度是持怀疑的!认为浙大是在包容纵容犯罪学生,仅仅是因为他身上的浙大学生头衔而刻意纵容。并且认为学校并没有调查清楚涉案学生的事实,根据网友反馈,浙大这名学生平时就是劣迹斑斑,学习成绩也很差,经常出入酒吧舞厅,经常约女生。
所以网友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是不认同的,是难以服众的。
结语:两校处分决定异常明显。我想说法律是社会的底线,法律面前,不应该"护短",也不能因为犯法者是大学生初犯就网开一面。法律守护的是良知,是否从轻处理应该视行为犯罪程度决定。
关于哈工大和浙大对于问题学生的处理,大家怎么看?
同时名校,标准不一,令人费解!
最近,哈尔滨工业大学两名学生在即将毕业时被学校开除了学籍。大四学生杨某某和黄某某为同班同学,杨某某在去年已拿到腾讯年薪30万的入职意向书,本来在深圳实习的好好的,可是在去年12月下旬要参加两门选修课的考试,杨某某远在深圳,不愿千里劳顿破费路费,于是就请同学黄某替他考试,被老师发现替考作弊,学校依据规定,对两名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
四年前,这两名学生好不容易考上哈尔滨工业大学,这在许多同龄人看来是多么了不起,作为大学生从入校的那一刻起,就应该明白作弊意味着什么,况且在考试时还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怎么不想想一路走过来是多么的不易,也不想想毕业证对自己意味着什么,却糊涂到在最后的时刻因个人情谊,自毁前程,真是让人惋惜。
按照校规,考试作弊开除学籍,说明学校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这样的处罚虽严厉,但让人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做法肃然起敬。
作弊自毁前程,浪费了国家的教育资源,但更多是对个人的影响更大一些。作弊都够得上开除学籍了,如果出现比作弊更恶劣的行为,理应做出更严厉的处罚,但浙江大学公布的对一毕业生的处分通报让人们觉得“太轻了”。
近日,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公布了一份通报决定,学生努某因为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一年六个月,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网上散传的截图内容显示学校在5月份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对努某的处理,讨论意见称“考虑努某是初犯,有强烈的悔恨意识,且是毕业生”。
这位努某到底是怎样一位学生,怎么会犯有强奸罪?这事情要从去年说起。
有学生曝贴,去年2月份,努某约女生去酒吧喝酒,该女生喝醉后被努某带到一出租屋,然后就对女生动手动脚,欲对其实施强奸,女生就以报警威胁怒某,努某害怕就没有得逞,后来怒某到派出所自首。
还有网友曝出,努某其实是惯犯,以前还强迫学妹与自己发生关系,在遭拒后就打学妹。努某曾多次挂科但最后还顺利毕业,毕业后还进入杭州一家地产公司。
努某事发后,今年4月份,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判决。法院认为努某自首且有悔过之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业内人士称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下属于减刑处罚,减刑适用于犯罪的危害性较小,且犯罪中止或未遂。努某被判缓刑一年六个月,这样的处罚也许不用进监狱,而是在外服刑。
浙江大学对努的处罚是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中第十七条(三)项作出的:
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无论是法院的判决还是学校的处罚,对于努某的行为来说都是很轻的。法院给嫌疑人定罪要依据充分的证据,虽然目前网上有关于努某劣行的许多曝料,只是传闻,但相关当事人没有站出来指控,所以法院根据既有的证据做了现在的判决。
这个通报出来以后,人们都觉得学校的处分不可思议,努某犯有强奸罪,已经记录案底,这是一辈子都改不掉。在大学中,学生就是打架、偷盗都会被开除学籍,作弊被抓就没有疑问要被开除学籍。强奸罪的影响恶劣,对当事人造成了难以抹去的阴影,即便是未遂也会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这样的处分显然让人们觉得是“轻了”。
大学是神圣的地方,特别是名牌大学,大学培养出的学生应该是修养高洁、学术过硬,能够承担起为社会服务的责任,不想一个来自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竟然花天酒地,不务学业,以伤害女生为乐。这种学生对学校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降低了大学在学子们的高大形象,不禁让人生出这样的想法:连顶尖名校都出这样的学生,那么其他大学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
时隔不久,同样是毕业生违纪,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作弊,学校毫不含糊地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虽然苛严但受人赞赏;浙江大学学生努某已经犯罪,学校却有所顾虑地留校察看,处理得既不透明,也没有充分的依据,让人们产生种种怀疑。
目前,关于学校对努某处分决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浙江大学回应称“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后续调查,学校育人为本,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绝不姑息。”
希望浙江大学按目前的回应认真调查,给出一个合情合理、让人信服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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