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免费学习的机会,同意吗?

老穆认为,于情于理,山东理工大学都应该给陈春秀一次上大学的机会。

老穆认为,原因如下:

【1】山东理工大学当年由于审核不严,从而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鉴于这一点,该大学应该给陈春秀一次重新上学的机会。

【2】陈春秀是受害者,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予一定的帮扶。

12年寒窗苦读,16年打工生涯,实属不易。这一切,都归结于顶替者。

作为受害者,山东理工大学难道就一点也不动情?

【3】陈春秀出身贫苦,父亲供他上学不易,好不容易考上了,结果却被她人顶替了。

难道山东理工大学就一点也不为之动容吗?

【4】陈春秀在随后的16年打工生涯中,从未放弃过学习,考上成人大学就是最好的证明。

面对如此上进的“学生”,难道山东理工大学就不能给个机会吗?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

当陈春秀提出要重上山东理工大学时,出人意料,山东理工大学竟然直接拒绝了她,理由是“没有先例”。

没有先例?难道什么事都要有先例才能做吗?如果是这样,哪来的创新呢?

老穆认为,山东理工大学的做法确实比较“生硬”,难以令人信服!

在央视专访陈春秀节目中,白岩松说了这样一句话:“一个曾经考上过大学的人,难道就真的再没有上大学的机会了吗?

白岩松的灵魂质问,我想,或许是支持陈春秀继续上大学的。

老穆希望山东理工大学看到这个节目后,能够重新考虑此事。

作为大学的领导,不能只坐在椅子上做决定,不妨多出去走走,了解了解实际情况……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免费学习的机会,同意吗?

山东理工无情,春秀何辜?冒名顶替者可恶,主谋者谁?

不知道陈春秀是否可以起诉山东理工犯有玩忽职守罪或者渎职罪?

对于山东理工,陈春秀只是千千万万个学生中微不足道的一个, 所以冷血以对拒绝给予陈春秀重新读书的机会,遑论赔偿?

对于陈春秀,被冒名顶替就是耽误了一生,应该起诉山东理工申请给予巨额赔偿,看山东理工还敢傲慢无礼玩忽职守不?

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免费学习的机会,同意吗?

山东理工在当年的招生中对招生环节出现的重大错误应该要付相应的的责任,学校以没有先例拒绝了陈春秀的入学请求,对陈春秀来说是不公平,难道招生出错要年年有吗?被顶替案本来就是个案,陈春秀本身就是理工大学的学生,没有要求直接发毕业证,而只是要求重新回到校园学习,这个要求不为过,作为学校特事特办方显学校有弘扬公平,维护正义之举。

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免费学习的机会,同意吗?

同意吗?如果是问广大的网友,答案肯定是同意。关键是如果山东理工大学不同意给被冒名顶替者一个免费学习的机会,广大的网友同意也没有用啊。

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已经是人尽皆知。在这个案件中山东理工大学也是有责任的。

被顶替者陈春秀想去理工大学上学,但是山东理工大学给出的回答是:没有先例。不接受陈春秀入学。

十年寒窗苦读,期待高考能进入大学,可是没成想被他人顶替,顶替者享受着别人辛苦挣来的果实,其背后强大的关系网应当严查。

山东理工大学在这起事件也是有责任的,

于情于理理当给被顶替者一次免费上大学的机会,也算是对自己工作失误的一个弥补。

不能以“没有先例”为由而无情拒绝。什么叫没有先例?那是以前没有人发现被顶替上大学的事情,这次山东全省查出200多个冒名顶替上大学,这就足以证明某些高校录取工作有多么的乱。

利益链下,有多少贫穷没背景的学生被有权有势的人给偷换了人生?

对窃取他人成果的冒名顶替着当严惩不怠,还社会一个公平公正!

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免费学习的机会,同意吗?

近日,山东聊城出现的2起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一起就跟山东理工大学有关。事情是这样的:

顶替者原名陈艳平,和被顶替者陈秀春同年高考,是个文科生,当年只考了303分,比大专分数线差了243分。顶替者父亲曾是公务员,舅舅曾是县审计局的领导。

顶替者从学校毕业后去了烟庄街道审计部门工作,还一直用着陈春秀的身份。最近事情败露后,顶替者手写了一份承认自己冒名顶替的材料,称相关入学材料是由已经去世的舅妈找中介代办的。

日前,顶替者陈某已被停职,学籍也被山东理工大学注销。但是被顶替者陈春秀很不理解,原本属于自己的学籍,为什么会被轻易注销?为此,她向山东理工大学提出了重新入学的请求,但对方以“无此先例”拒绝。

对此,白岩松在《新闻周刊》中发出了灵魂拷问:一个曾经考上过大学的人难道就真的再没有上大学的机会了吗?

笔者认为,山东理工大学不应该以“无此先例”为理由拒绝陈春秀的请求。说实话,在陈春秀被顶替这一案件中,山东理工大学也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最起码是审核不严吧?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虽然已经时隔16年了,但是陈春秀依然还有一个大学梦,况且这份学籍本来就是属于她的,不是么?我觉得应该圆她这个大学梦。至于是否应该免除其学费,笔者认为,如果学校经费支出有困难的话,可以由顶替者来支付,以示惩罚。大家说是不是?

对于此类事件,有关部门一定要主持公道,决不能高举轻落、罚酒三杯。这种冒名顶替的做法实在是太恶劣了,它打破了被顶替者靠读书来改变命运的希望,戕害了教育公平。冒名顶替者偷走的不仅仅是别人的学籍和身份,还有被顶替者十年寒窗苦读的努力以及无法重来的青春。

话说回来,该如何处罚这些冒名顶替者呢?又该如何补偿这些被冒名顶替者呢?大家都来说说看,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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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冒名顶替者一次免费学习的机会,同意吗?

依我内心而言,山东理工大学应该给被顶替者一次免费上学的机会,圆她的大学梦。

个人认为被顶替者在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入学时存在过错,其码说没有校对本人档案,照片能一样吗?名字被冒充了,容颜不能冒充吧?

知识改变命运,是路人皆知道的常识,被顶替者家境贫困,但父亲全力资助,孩子成绩很好考上大学却被人替身,从此改变了被顶替人的命运。

至今,她还不服输,还在报名成人高校,圆自己的大学梦。有人却说都俩个孩子了,安心过日子吧。我不赞同这个说法,成功会留给努力奋斗的人。

文化大革命年代失去高考机会的人,在国家恢复高考时,我的一个邻居女孩考入了北京大学医学院,当时已32岁,五年毕业后留在北京。我的初中同学,有三个孩子,还有一个俩个孩子,恢复高考都考取了江苏省淮阴师范大学,后来成了人民教师。

被顶替者如果有上学的机会,以她以前扎实的功底,肯定会完成学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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