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口瀑布附近一家四口疑似为逃票不幸殒命,值得吗?

据有关家属的妹妹在接受采访时称,这一大家子,不是在黄河壶口景区游玩,而是在距离景区下游700米的一个没有任何安全警示的废弃工地进入黄河边上。那里,不属于黄河壶口景区安保范围。 另外据死者男子的堂哥王先生称,落水失踪的四人是堂弟王某某与廖某某各带一个儿子重组的家庭,各带的儿子都十七八岁,廖某某身孕已五六个月。算起来5条命啊!哎,令人扼腕叹息。

说句心里话,这个谈不上逃票。

据了解,他们是在壶口瀑布下游约10公里处一个开放式的区域,非景区。(一般无人看守)

既然是开放式,何来逃票之说呢?

壶口瀑布的票价,大概在90元左右,五个人的话,估计在450元左右。

说句心里话,这样的票价并不算贵,他们应该可以承受。

至于他们到底为什么不去正规的景点,我们就没必要去讨论此事了,毕竟人还没有全部找到,很有可能凶多吉少……

接下来,老穆就带着大家简单看一下事件概要,如下:

【时间】5月2日16时

【地点】壶口瀑布下游约10公里处一个开放式的区域,非景区。

【人物】一家四口(系重组家庭),还有一位老母亲,共5人。女子怀孕近六个月。

【起因】孩子不慎落水

【经过】游玩时,一个孩子不慎落水,父亲赶紧下水拉孩子,没想到也掉了进去,另一个孩子跟怀孕女子先后下水救人,也被冲走。

接到报警后,宜川县公安局壶口派出所立刻出警,进行调查!

同时,该派出所已印发寻人启事请下游沿线帮忙查找。

【最新结果】 5月6日14时许,宜川县公安局搜救民警在距壶口镇昝家山村黄河大桥下游约20公里的山西吉县官地岭黄河岸边发现一具男尸。

初步确定,该具男尸为落水者刘某。搜救及其他相关工作正在继续进行中。

他们一家的遭遇是不幸的,给了我们如下几点提醒:

【提醒一】我们在外出旅游时,一定要到正规、安全的地方旅游。

【提醒二】身为孕妇,最好在家安心养胎,不要去旅游,因为那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提醒三】我们在外出旅游时,一定要照看好孩子,不让孩子到处乱跑,更不要让孩子在危险处玩耍。

【提醒四】我们家长和孩子,平时一定要多学习一些安全方面的知识,以备不时之需!

愿逝者安息!

愿没找到的人有生还的机会!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壶口瀑布附近一家四口疑似为逃票不幸殒命,值得吗?

首先,我要严正纠正“逃票说”!该地并不是景区,而是黄河边上的一处河滩。既然不是景区,何来“逃票”一说?“逝者为大”,悲剧已经酿成,请大家留点口德,尊重逝者,尊重逝者家属,勿在人家伤口上撒盐!

当地政府发的通告

再来说“值不值得”的问题。“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教人生死相许!”天地之间,最贵重、最有人愿意生死相许的,除了爱情,就是亲情了!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亲人转瞬即逝的危急关头,我相信,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把个人安危抛诸脑后,拼尽全力、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也要挽回亲人的生命!

我们来看事件的发生过程:落水男子的堂哥王先生称,坠河四人是重组家庭,夫妻双方各带了一个孩子,大约十七八岁,弟媳已怀有五六个月身孕。当时一家五口在河边游玩,堂弟母亲因为年纪大没有到河滩。

事发地点

王先生称,事发时一个孩子玩水时掉进河里,堂弟下水拉孩子也掉了进去,另一个孩子跟弟媳妇先后下水救人,也被冲走。

看见了吧?重组家庭,四人之间本没有血缘关系,女子肚子里五六个月的胎儿,是两个家庭连接在一起的亲情纽带。当第一个人失足落水时,他们奋不顾身、相继施救,完全忽略了脚下奔腾咆哮的黄河水、自己巨大的生命危险,只为了一个当时电光火石之间最坚定的信念:救人!一定要把自己亲人的生命挽救回来!

不幸遇难的四人

命为何物?情为何物?长歌当哭,祭奠英灵!愿你们在另一个世界团团圆圆,幸福美满!

我是老郭,有生活,有故事,欢迎关注

壶口瀑布附近一家四口疑似为逃票不幸殒命,值得吗?

【事件还原】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披露,2020年5月2日16时20分左右,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村黄河大桥下游约700米处,发生了一起坠河事件,4人落水并被水冲走。

当地派出所发布的寻人启事:

有关视频的截图:

现在,又有了一个新的消息:

据某家属的妹妹透露,这一大家子4人,不是在黄河壶口瀑布景区游玩,而是从景区下游700米的一个没有任何安全警示的废弃工地,进入到黄河边上,那里不属于黄河壶口瀑布景区的安保范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省下景区的门票费用。

如果此消息属实,理论上和黄河壶口瀑布景区确实没有任何关系,所有的责任都必须他们4人自己承担。

目前看来,时间又过去了几天了,依然没有他们的任何消息,估计他们4人(含未出生的婴儿则为5人)应该已经殒命,这确实很残酷。

其实,这件悲剧与曾经那些为了省下门票钱而贸然从旁门左道进入动物园、却被猛兽咬死的做法一样,都是非常不值得的,教训也是非常深刻的。

为此我建议,如果确实要到景区去游玩,千万不能为了省那么点门票费用,就选择非常规的做法,害人害己,实在不值得。

一次又一次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了,可为什么我们还是有些人不吸取呢?这只能说,我们确实有人始终存在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这实在是要不得啊!

壶口瀑布附近一家四口疑似为逃票不幸殒命,值得吗?

首先,一家四口命殒黄河,够悲惨的了,不要再拿逃不逃票来说事了,有落井下石之嫌,忍心吗?

再说了,不进景区游玩,或者在景区周边游玩,就是逃票吗?哪里有这样的规定?

按理说,国家自然景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传承,应该让百姓自由欣赏游玩,各地圈景赚钱,门票高得离谱,平民百姓收入有限,很自然就想到如何能省些费用,这是人之常情。

最后,想重申的是:游玩时,要提前攻略,了解周边地理环境,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就会避免危险。

壶口瀑布附近一家四口疑似为逃票不幸殒命,值得吗?

四个可怜的人,在黄河边上,距壶口瀑布景区700米的一个河滩上玩。他们不了解水情,被河水冲走,很是不幸,已是让人心痛。

又何来为了逃票而命丧黄泉?人是应该有点爱心良心和善心的。死了的四个人已经够悲催的了,为什么还要涂毒他们,在他们的尸体上还要踏上几脚?人性悲哀呀!

壶口瀑布附近一家四口疑似为逃票不幸殒命,值得吗?

5人生命逝去确实令人惋惜!但是我们还是要好好的梳理下事情的经过,避免给头条的朋友造成一些误导。

事发地不在壶口瀑布景区范围

从相关媒体报道上可以看出,一家五口并不是准备去壶口瀑布景区游玩而只是准备欣赏一下黄河的美景。

于是一家人自驾到黄河大桥下游700米处河道下车游玩,其中一个成年人落水后其他三人赶忙施救,最终都不幸落水,最终酿成惨剧。

壶口瀑布景区该负责吗?

我看到有很多的朋友说壶口景区应该付一些次要的责任安抚下家属情绪,我十分不认同这种做法!

如果说你是买票进入壶口瀑布,那么出现任何问题景区必须负责;但你是在离壶口瀑布有一段距离的黄河边上出事,再找景区麻烦就有点事说不过去了。该承担的责任我们肯定需要承担,但是和稀泥的做法坚决不支持!

家属没有任何理由追责

我们注意到这次出游的一家人都是成年人,也就是说有对自己所作所为完全负责人的能力。虽说出事地点离壶口景区相当近一点,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讹人的理由。

如果这次法院真的判处壶口瀑布需要赔偿,那我们大家也什么都不用干了,都去碰瓷各种景区好了,那中国也就乱套了!

虽说这次事件确实令人惋惜,但究其原因还是自身错误导致的严重后果,怨不得半点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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