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连发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万高薪争抢周某,你怎么看?
“窃格瓦拉”俨然成了反主流价值观的流量扛霸子,恶搞界的文化图腾,鬼畜文化的颜值担当。”
以上这段话出自“澎湃新闻”。(人民日报转发此文)
“这不像是人生的自新、精神的振作,相反更像是消费自己的历史,赋予违法犯罪的事实以娱乐化的意义,更会把本是常识的人生导向变得晦暗不明。”以上这段话出自“人民网”。(人民日报转发此文)
据了解,周某是小学文化,无业,因为偷电瓶,先后四次入狱。
在一次采访中,周末说出这样一段“广为人知”的话语来: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维持得了生活。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进了里面去,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里面。”在其出狱后,竟然还有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希望与周某签约,真是荒诞!
老穆认为,造成这种奇葩现象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1】他说话的方式比较搞笑。
【2】他以一反常态的语言说出广为人知的一段话。
他不以偷窃为耻,反以为荣!
【3】一些媒体和网友的“推波助澜”,让他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4】他造型独特,长相搞笑,又酷似“切·格瓦拉”,更容易让人记住。
最后,老穆希望周末不要迷失在虚假的世界里而难以自拔。
热度过后,或许才是真正考验的开始。
老穆真心希望其能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不再犯罪!
朋友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人民日报连发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万高薪争抢周某,你怎么看?
周立齐自己做梦也想不到,会因为自己当年接受记者提问时,无心说的几句话,让刚出狱的他红透半边天,并且引来多家公司出资数百万年薪哄抢。
周立齐,何许人也?估计在前一段时间还有很多人无从知晓,自从4月18号,周立齐出狱后,他很快的便出名了,不仅荣登热搜榜前列,更是在短短三天内,粉丝就涨到一百七十多万,点赞高达三百多万。
在周某出狱前一天,就已经有三十多家传媒公司在周某家等人了,坐了七八桌。出狱当天,各路媒体老板、记者…闻风而动,柳州监狱外突然之间布满了各种豪车,很多老板都想跟周某人签约,有的老板愿出200万年薪,还有一位来自广州的网红策划人也提出100万元的商业“协议”,想要把周立齐打造成一个“网红”。网传最后被一家影视公司以年薪1500万的高价签约拿下,这下周某真的不用打工了。
周立齐,又名现代版的“窃格瓦拉”,是专偷电动车电瓶的高手,人称“今瓶没”,只要他出手,某同志就基本可以确定今天要走路回家了。从2007年开始,他四进四出监狱,可以说那段时间,他不是在偷电瓶的路上,就是在被警察抓的路上。
他的出名主要源自于他第四次被抓后,记者采访时他说的话::“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只有偷这种东西才能养活自己。”大家想,一个人没有文化,又不愿打工,生意又不会做的惯偷,那他会去干嘛呢?其实这些话的笑点并不高,他说这些话的意思,只能说明他是一个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之人,意为以后还有可能重操旧业,那才是他的“业务”。
对于那些网红公司高薪争抢周某人的做法,人民日报看不下去了,连发三文痛批,更是给出了“病得不轻”和“如此荒诞”的评价。因为,在人民日报看来,36岁的周某是一个因盗窃四次入狱的惯犯,就因为曾经说了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只有偷这种东西才能养活自己”的话而变成了网红,还有30多家网红经纪公司希望与他签约,确实是咄咄怪事。
也有不少网友在朋友圈、通过短视频直播“窃格瓦拉”出狱的现场,赤裸裸地将之称为“精神领袖”。我都觉得这些网友没底线了,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热捧,这是想给大众传递什么样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呢?难道像网上报道的,一位小女孩拿着手机问她的妈妈:“这个人是谁呀?他为什么那么出名?”这位妈妈该如何回答呢?如果未成年人看到周某经历的事迹以后还能那么“火”,那么某些媒体打算让孩子们学什么呢?
在这里,我们不能过分的指责周某,从周某出狱后对记者说的话里面我们可以看出,他是准备做一个普通的人的,踏踏实实过平凡的日子。周立齐说:“之前我说过的嘛,不可能打工的。”“种点瓜,种点青菜,不去城市里闯社会了,待在家。”周某说:“签了合约就是别人的工人,没有自由了,什么都是别人说了算。如果签了合约,对我来说也是一种言而无信。”
不过,某些网红公司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大肆宣传,以致出狱后,周立齐被当了一次“网红”。至于最后。周某是否选择和经纪公司合作,是他个人的自由,其实只要不违法,周某靠自己的努力赚钱,自食其力,宣传正能量,那也无可厚非。
人民日报连发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万高薪争抢周某,你怎么看?
一个惯偷,四进宫,自己都做梦想不到,一脚跨出监狱,一脚跨进天堂。
30多家网红公司老板坐等他家,邀他入伙,一旦答应,年薪都在数百万。最终他还没完全晕过来,就在出价最高的公司合约上,按上不大情愿的手印。这家出价最高,年薪1500万。
这人姓周,36岁,广西南宁人,于4月18日第四次刑满出狱,此前专职偷盗电单车的电瓶。本来名不见经传,没人去关注一个窃贼,恶心还来不及呢。可是却被一众网红经纪公司们发掘到,认定他是未来的流量之王。于是,纷纷豪掷万金,不计代价要把他签到手中。
为什么网红经纪公司会相中他,认定他就是流量之王?主要他具有网红的三个重要标志:第一个,他的长相,有点像当年古巴游击队领导人切·格瓦拉。切·格瓦拉1959年跟随卡斯特罗闹革命,成为古巴的军事核心人物,《时代》杂志把他列为20世纪百大影响力人物。
周某因为长相,又生活在另类世界,江湖混得“切格瓦拉”绰号,同时附带了“精神领袖”的标记,甚至都有了他的百度百科。
第二个,他说过极具网红潜质的“名言”。第四次入狱,是2015年被捕判的有期徒刑。被捕后有媒体现场采访,媒体问他年轻轻干什么不好,为什么当小偷。他的一句话回答迅速爆红网络,意思是不可能打工,不愿被人管,就偷个电瓶养活自己。
因为这次采访,周某获得“切格瓦拉”名头,网友们顺带着把“精神领袖”也附送了。
第三个,他知道自己的网络影响力。他一出监狱,就注册个抖音号“ZMRIII111”,几天功夫,还没有发一个作品,粉丝就暴涨到177.9万,获赞358.8万。这样的势头,对网红公司确实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
是时候整治不良网红公司了。这个畸形现象,引起正义的人们极大愤慨,人民日报连发三篇檄文,针对不良网红公司,直接开骂“病得不轻”,“不能只要流量不要脸”。有关政府部门也快速作出反应,约谈那几个借机炒作的不良网红公司,出台相关管理办法。
怎么说,我们的主流价值观不容这样被亵渎,是可忍孰不可忍。期望早日看到对这些个不良网红公司的处理结果,以正风气。
人民日报连发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万高薪争抢周某,你怎么看?
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点思考,仅供参考。
第一,人民日报批评的非常对,大快人心。这些公司把争抢这样的人拿来宣传和谋取利益,为了钱难道就没有底线吗?这些公司真是已经病人膏肓了,有病就不要带病上岗,回家歇着去吧。
第二,这样公司的行为严重扭曲了我们的三观,坑害的是我们年轻孩子,这样的公司就是社会的毒瘤、垃圾,需要尽快手术切除和清除,以免留后患。真是开玩笑,不可理喻,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也没有底线,像疯子一样,太可拍了。
第三,希望我们年轻的孩子不要去学习,需要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基本良知和底线。
第四,这些公司这样做,扭曲了最基本的价值观,伤害的是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并且从长远角度来看,对这些公司未来的发展和这个人今后的发展都是严重的弊端,我真不明白,这样的人为什么就成了这些公司追捧的对象呢?这些公司真是鼠目寸光,只考虑眼前的发展,不知道长期规划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希望今后更多宣传有正能量的东西,这样的新闻让我们的孩子们看到没有多少好处,同时网民们看了对自身今后的发展也没有多大益处,我们这么大的国家阳光灿烂美好的事物多的是,为什么你们不去关注报道呢,不去争抢呢?怎么不去报道我们坚守岗位的工人,认真读书学习的孩子,在田间工作的农民?抢这样一个人,毫不客气地说,不知道是没有经过思考还是没有脑子?
人民日报连发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万高薪争抢周某,你怎么看?
周某出狱后,攀辉影视就以1500万的高价签约周某,在攀辉影视和周立奇宣布签约后不到12个小时,人民日报发声了。以“病得不轻”为题特地谴责了所谓的“电瓶哥”逆袭成1500万身价的网红。
请看,人民日报的发文
因为这个“转机”透着机会主义式的虚无。这是在消费周某的历史,赋予违法犯罪的事实以娱乐化的意义,更会把本是常识的人生导向变得晦暗不明:人生,究竟该脚踏实地,还是该无所顾忌,乃至凭借不甚光彩的机遇平步青云、百万签约呢?
我觉得人民日报批得好!
因为这样的人成为万人追捧的网红对青少年有何影响?让他们有一种不劳而获,就可以平步青云这样的虚无感觉。还有几个人愿意踏踏实实静下心来学习、工作呢?
其次这样的导向,势必带来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势必会伤害更多的踏踏实实的人。多数人辛苦一辈子也不能挣他那么多的钱,那这对于大多数辛苦劳作的人是一种不公平。也会让他们感到自身价值的贬低!
到底什么样的人才值得我们称颂、赞扬!
我觉得像钟南山李兰娟这样的逆行者才是我们这个社会应当颂扬的网红,而非这种靠一两句话就可以走红网络的人!
这样的网络娱乐至死,势必会使人的精神沦丧!使下一代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所以我觉得应当关闭签约公司!不能让这些为了个人的利益而不顾社会道德的商家、公司有立锥之地!
再者这样做对他本人也没什么好处不说国家允不允许他出镜?就算他当了网红,没有真才实学,又不刻苦勤奋他能在网络上持续多久?
如前段出现的网红流浪汉沈巍,不知还有多少人关注?再过一年之后,十年以后呢?
一旦被冷落,由万人追捧到无人理睬,他能承受这样的心里打击吗?公司还会给他那么高的薪酬吗?这不是在毁一个人吗?
坚决支持人民日报的做法!不能助长这种风气,在社会上蔓延!
人民日报连发三文,痛批多家公司出百万高薪争抢周某,你怎么看?
周某是谁?为什么他上了热搜?为什么多家公司出百万年薪争抢他?
周某,36岁,广西人,小学文化。平时以偷电瓶车为生,估计他有偷电瓶车的绝技吧。2015年8月14日因在南宁盗窃五辆电瓶车, 被判刑四年零六个月,于2020年4月18日出狱。
据说他是因为在看守所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说出了很多金句,才在网络上红了起来。
看一下他的金句。
打工这方面打工这辈子是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了生活这样子,进看守所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感觉好多了,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里面的。
因为他的言论再加上他一些俏皮的表情包,让周某成为了网上红人,也可谓自带流量。这也就是个网红经纪公司争相高价签约他的原因。
据媒体报道,在周某出狱的当天,有一些网红公司开着豪车在监狱门口等待周某。据周某的一位哥哥介绍,这些网红公司在周某出狱前就联系过他家属,开出的签约费高达200万,300万,还有直播带货直播分成等。
网红公司为了赚钱已经没有底线。这种舆论导向非常可怕。人民日报连发三篇文章叫停这种乱象,直言“病的不轻”对一个偷车的惯犯,因为网络上说了一些带流量的话语,就要高薪签约。这是明显的扭曲的价值观,会给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三观带来极坏的影响。不打工,不通过自己的劳动去获取正当的收益,一个偷车犯都能够成网红,而且能够成为年薪几百万的网红,这种不劳而获的思想会毁掉一代人。
趋利避苦是人们的本能想法,再加上社会一些不良的炒作,会让现在的青少年形成拜金主义的思想,只要是有钱什么都可以做,丧失了最后的底线。人民日报连发三篇评论,发的及时,发的正确。主流媒体在这种时候必须发声,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向不良现象说“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输入正能量。
据最新报道,周某并没有和这些网红公司签约,而是选择了回家务农。如果这是真的,我倒是要为周某点赞。毕竟通过自己的双手,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养活自己,才能够堂堂正正的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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