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一幼儿园学生把毒鼠药与同学分享,目前正在就医治疗中,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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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老穆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跟幼儿园脱不了关系。

难道幼儿园平时不检查吗?

据媒体报道,社旗县教体局相关负责人称涉事幼儿园没有办学资质。

既然没有办学资质,为何不早点查封呢?值得深思。

事件概要

时间: 12月3日

地点: 河南社旗县朱集镇博爱幼儿园

人物: 学生

起因: 一学生把毒鼠药带到幼儿园,与多名同学分喝……

经过: 几名学生正在社旗医院抢救。

结果: 目前孩子们已没有生命危险。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查询得知,社旗幼儿园出现事故并非首例。今年4月份,该县半坡开心宝贝幼儿园负责人涉嫌强奸4岁幼童,导致女童处女膜损伤,负责人被刑拘。——河南经济报南阳新闻

(一)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不得招收幼儿园!

望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这一问题。

(二)幼儿园没有办学资质,为何还能招生?为何还没有被查封?值得深思。

是没发现?还是没有及时检查?

(三)幼儿园应当注重检查孩子的一举一动,严禁带零食或其它物品进校园。

尤其是老师,要做好检查与宣贯工作。

(四)作为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鼠药,是危险品,应当放入家中隐蔽地方,不让孩子看到。

【结束语】幼儿园的安全问题,是一件大事,值得园方及老师高度关注!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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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一幼儿园学生把毒鼠药与同学分享,目前正在就医治疗中, 你怎么看?

不幸中的万幸,四名幼童已脱离生命危险,让 人可以松口气。但事件的性质比较严重,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家长和学校的重视。

首先家长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鼠药的毒性比较大,家里有小孩的家长,就不能随便投放老鼠药, 应该放在比较隐蔽的地方, 孩子摸不到的地方。 可以在上边标着明确的标识,禁止接触, 以防中毒。平时让孩子认识鼠药,告诉孩子不能接触,如果接触就会中毒,严重的会死亡。

小孩子的好奇心强。现在市场上鼠药鲜艳比较鲜艳,还做成糖丸形状, 很容易使学生误认为是糖丸。 家长还要注意投放的时间,孩子睡觉的时候,再投放,早上不等孩子起来就收起。这样就避免了孩子接触。

其次幼儿园阿姨监管不到位。每个孩子的行为都要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 孩子的认知能力比较差, 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好奇心比较强, 什么事情都可能做出来。幼儿园阿姨,就要时刻关注学生的一举一动。 想想事情的后果还是非常可怕的, 如果发现的再晚一点, 毒性发作, 或者量再多一些, 四个幼童 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幼儿园要加强规范管理,教体局平时要注重督查。 只有平时工作扎实到位,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社旗县一幼儿园学生把毒鼠药与同学分享,目前正在就医治疗中, 你怎么看?

家里有上幼儿园的孩子真的要注意一些小的安全细节,记得我家孩子上幼儿园时,就曾经出现过有的孩子将家里做手工用的那种漂亮的小纽扣带到班上,然后给每个小朋友发一个,最后居然有个小朋友给吞了下去,不过幸亏发现及时,很快就在医院处理好了,否则也是后果不堪设想。

这不,12月的第三天,河南的社旗县某幼儿园就有孩子带着老鼠药到班上,孩子估计以为是糖果之类的,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分享”,没想到导致4名幼儿出现重读送医抢救,虽然已经脱离危险,但是对孩子身体伤害的评估和潜在影响并不简单。

旁观者一看就很明白,孩子为何能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分享”?管理不规范是肯定的!而媒体深挖之后发现:当地教育部门透露,该幼儿园没有办学资质,属于非法办学。

而这并非是个案,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新京报11月7日报道,广东珠海一名5岁男童在幼儿园就餐后腹痛呕吐去医院急救无效死亡,事后经过检查发现孩子体内含有:老鼠药成分,高度意思老鼠药中毒,该幼儿园也被关停。

在这些幼儿园饮食安全事故的背后,都是管理上的疏忽与监督上缺失,以及家长的麻痹大意。

一个没有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园长和老板真有通天的本事生存下去?在教体部门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招生办学,不能不让任产生质疑。

我们都知道正规的幼儿园是不允许孩子携带任何食物到学校分享的,幼儿园作为孩子安全的法人责任主体,有义务管控孩子携带食物的情况,不能通过人为的主观判断食物是否合格。

与此同时,家长也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鼠药为何能被孩子拿到,而且还带到幼儿园,孩子生了,养了,那就一定要用心呵护好,否则为人父母真的是不合格。

总的来说,这类幼儿园安全问题实在是不应该发生,幼儿园本来是为了培养孩子的地方,如果连最基本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这样的幼儿园肯定不能继续生产下去,要坚决予以关停,相关责任人也要纳入诚信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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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一幼儿园学生把毒鼠药与同学分享,目前正在就医治疗中, 你怎么看?

还好,孩子已经脱离危险,这是不幸中的大幸。

看了这则新闻,我想起了前些日子看的《今日说法》里面的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儿,也是上幼儿园的年龄吧,她发现了一个打火机,用打火机把房间里的床单点燃了,然后关上房门,到客厅里面看电视。

看了一会儿电视,又来到另一个房间里,她的小姨正在房间里哄另一个孩子。她又在这个房间里呆了一会儿,也没有告诉小姨她用打火机点燃了床单的事。

等到小姨闻到一股糊味,打开门的时候,火势已经无法控制。三个人,鞋都没有来得及穿,匆匆忙忙的跑了出去。

刚装修好的房子,又变成了毛胚房,可是,这怪谁呢?怪孩子吗?

当孩子能自由活动的时候,我们就要灌输给孩子一些安全意识了。

比如说不要玩水、玩电、玩火。电视上也经常会有关于水、电、火不慎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新闻,不妨让孩子看看,让他知道,父母说的都是真的。

家里的刀、剪子等锋利的东西要收好,同时也要告诉孩子,这些东西不可以拿在手上玩,其后果也应该明确的告诉孩子。

不能随便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塞,更不能随便吃别人给的东西。好多被拐卖的孩子,都是因为吃了人贩子给的东西。

对于这起老鼠药的事件,家长应该自省,怎么会被孩子拿到手上了呢?一定是很漂亮,像一个小袋的零食吧?

这件事情也给我们所有的家长都提了一个醒,一定要交待孩子,千万不能吃别人给的东西和来历不明的东西。最好是不要买老鼠药和蟑螂药,在家里辛苦一点,多做做卫生,把老鼠洞都堵死吧。

社旗县一幼儿园学生把毒鼠药与同学分享,目前正在就医治疗中, 你怎么看?

我来说说我的看法吧。

看了一下其他的回答,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此题下回答不多,但大部分回答都在追责幼儿园的监管问题。

我想说的是:关于孩子重大人身安危的问题,家长或监护人一定是第一责任人。幼儿园的责任只是其次。

为什么?

首先,毒鼠药是从家里带去的,也就是说毒药的第一放置点是家里,而不是幼儿园。这就是家长在这件事上的重大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面就有两个问题:

1、低幼儿童的分辨能力还很弱,他们对一切像糖豆或零食的东西都非常好奇,总想尝一尝。这是低幼儿童的生理特点,家长为什么不在家里提前做好防范?

2、既然孩子还在上幼儿园,说明孩子还很小,不可能自己去上幼儿园。那么,谁送孩子去幼儿园的?送孩子去幼儿园的家长,有没有检查低幼儿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去学校的责任?

其次,孩子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安全问题必然是父母最该操心的首要问题。

并非说幼儿园或者学校不该操心和负责任,但是要知道,一个孩子在家里的“教育”是“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不只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甚至还有其他的家人,都可以在方方面面对孩子进行教导;而幼儿园是“一对多”,既可能是一个老师面对数十个孩子,或者几个老师面对一群孩子,我们希望老师们事事处处对孩子严密监管只能是一个理想化的标准,事实上老师不可能做到事无巨细的照顾到孩子。那毕竟是一个个鲜活的孩子,会躲,会藏,又不是一个个不会动的小板凳。(很清晰的记得,我曾经去参观一所幼儿园,几个孩子们躲在厕所里玩玩具的场景)

最后,现在我们的社会上有一种现象:只要是孩子在幼儿园或者学校(任何家庭以外的公共场所)出了事,大家就会一边倒的指责公共教育场所,声讨老师不负责任,学校管理不善,甚至搬出了“幼儿园不符合办学条件”这样的理由。

请问,幼儿园不符合办学条件,被关停,这样的悲剧事件就能停止了吗?关乎孩子生命安全这类的问题就能解决了吗?

很多事情,我们不能浮于表面的去指责外因,更多的应该去深入分析内因。什么才是孩子生命安全教育的根源?——家庭。

本人以同样是个妈妈的身份,给各位家长提几点关于幼童生命安全教育的建议,供大家参考:

1、火、电等危险家庭设施或家用电器,将孩子叫到跟前,一 一指认告知危险。这时,孩子往往会因为旺盛的好奇心产生想试试的冲动,如果家长当场呵止,副作用就是孩子一定会趁着大人不在家偷偷尝试。最好的做法,是当着孩子的面指认完毕之后,适时拿出相关新闻,当场读给孩子听。我曾经的处理方法是:你想试试是吧,哎呀,很多小朋友也是这样想的呀!但是后果是什么呢,妈妈看到了几个新闻,念给你听听。上述新闻事件中,父母就可以对放在家中的老鼠药,提前给孩子做这样的“科普”。

2、家长经评估,对有一定危险但不巨大的安全问题,可以适当满足孩子“试一试”的愿望。比如,为了让孩子知道玩火的危险性,我曾经当着孩子的面,烧一张纸给他看,告诉他火有多危险,也可以让他在有我看管的情况下自己尝试烧一张纸,他会感受到温度和危险,这样,他就明白了危险是什么,为什么要远离。还有一次,他想摸灯泡,我告诉他很烫,会受伤,他不相信就摸了一下,结果真的被烫到,手指头烫了一个泡。我没有严厉斥责他,这就是他会通过自己尝试,明白有些事真的会受伤,所以要远离。

3、对于糖果、零食等低幼儿童喜欢吃的东西,一定要适当引导而不能一味的严防死守不让吃。在我孩子很小的时候,我也告诉他很多颜色鲜艳的糖果,其实看起来特别漂亮,但是危害很大,如果你想吃,妈妈给你买咱们尝尝,但是不要自己偷偷买,也不要总吃。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最大特点是好奇,家长不能毁掉和破坏孩子的好奇心,一旦将孩子的好奇心“堵死”,就一定会产生孩子背着家长和大人,偷偷尝试的结果。这样的偷偷尝试,往往会产生家长意想不到的后果,如上述新闻中的事件。

所以,不要什么事都让幼儿园和学校去背锅,他们有没有责任?有。但更大的责任在于家长,在于家庭内的教育。

我是Anne,一个懂点青少年教育的人才发展专家。我是“自己孩子”这个产品的开发者(妈妈),也是“别人家孩子”产品的批量检验者(人才发展),我用现实检验传统教育,也正在用教育实践当下的现实。

拒绝肤浅评议,主张深度思考。关注我,关注另一个视角下的教育。

社旗县一幼儿园学生把毒鼠药与同学分享,目前正在就医治疗中, 你怎么看?

我认为:家长麻痹大意,安全意识薄弱;教体局和幼儿园监管不得力,是连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的原因。

以前的农村环境卫生差,鼠害横行,几乎家家都有防治病虫害的农药老鼠药等。文化教育不普及,农村文盲比较多,几乎每年都会传出老人喝错药去世的噩耗。现在随着居住环境的改善,文化水平的提高,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了。

可就在十二月三号上午,河南省社旗县朱集镇博爱幼儿园一学生,把毒鼠药带到幼儿园与多名同学分喝。事发后几名学生被送到社旗医院抢救,庆幸的是孩子们已没有生命危险。

这样的剧毒物品怎么会让孩子拿到?涉事幼儿园没有办学资质,那怎能招收幼儿?据报道该县在四月份还发生了一期幼儿园负责人涉嫌强奸四岁幼童的恶劣事件。怎么就不吸取教训呢?

安全警钟长鸣,家长、幼儿园和教体局应该切实负起责任

1、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一定要绷紧安全这根弦。上周去朋友家,看见朋友把家里所有棱角的家具全部包起来,刀具、药片全部收起来,不让孩子看见,据他说孩子有次误食爷爷的高血压片,把她吓得半死。当然,在孩子稍大时,应该教给孩子这方面的知识。

2、幼儿园除了对学生进行常规安全教育外,加大饮食教育的力度。据我所知,一般幼儿园老师经常教育学生不要吃过期,三无食品,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物,但几乎不涉及怎样对待同学分享的食物,这块该补上了。正规幼儿园禁止幼儿带食物入园,孩子把毒鼠药分享给多名同学,老师竟然没察觉,可见,这座幼儿园的管理有漏洞。

3、教体局应切实行使监督权利。一座没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 怎么能有权利招收学生?该县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事故,不得不让人起疑了。

结束语

年幼无知的孩子,把毒鼠药分享给同学,造成双方身体和心理的伤害,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孩子的事无小事,家长、幼儿园乃至上级一定要负起责任,高度关注孩子的安全。但愿此类事件从此绝迹。

(图片来自网络,如侵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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