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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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老穆详细看了一下“人民日报”发表的文章,发现在文章结尾处注明“来源 : 新京报网”。
由此可见,这并不是“人民日报”的评论,而是来自“新京报”的评论。
当然,“人民日报”转发它,也表明“人民日报”是认同这一观点的。
老穆认为,文章点评还是比较透彻到位的,有理有据、中肯切实。
毫无疑问,先“挖坑”式送礼、后恶意举报的行为跟正义不沾边,也绝不应被鼓励。特别是截图不截全、不合乎事实的举报,若在诬陷之列该治理就得治理。老穆认为,这段点评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表明了对这种“先挖坑,后举报”行为的批判。
那么,这位老师有没有犯错呢?
老穆认为,这位老师最大的错误就是太“单纯”了。
竟然把家长当成闺蜜了,这可是大忌啊!
“那位家长以前一直和老师以闺蜜相处,送过几次礼物,比如商场标价500元的包,但老师每次都有回礼,有次送回了一个价值800元的玩具飞机,而家长却把每次送礼的截图都保留下来,想要以此要挟老师以达成他的目的。”礼尚往来本没有错,错就错在你是和你们班学生家长之间进行礼尚往来!
试想一下,倘若你不是孩子班主任了,这位家长还会对你好吗?
所以说,家长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果不其然,家长开始了各种要求。比如让她家孩子当班长,要求获得各种荣誉……
单纯的班主任这才如梦初醒,并严词拒绝了她!
这位家长也算处心竭虑,将每次送礼的截图全都“抖”了出来,向学校举报了该老师。
“没有达到这名家长的目的,就用这些把柄来惩罚老师,但老师一直都很公正,对待教学也兢兢业业,我们家长都不希望这名老师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幸好正直的班主任后面,还有一群富有正义感的家长。他们认为班主任很好,处事一向公平,这次是被人陷害的。
事情究竟如何,还有待学校的进一步调查,我们需要耐心等待!
如今调查正在继续,期待此事以不偏不倚、让人信服的处理结果收尾。从这句话,我们不难看出新京报和人民日报是极富正义感和责任心的!
【结尾箴言——老穆赠送】
【箴言一】家长与老师,要做“君子之交”,淡如水!
【箴言二】老师要廉洁自律,不收家长一针一线!
【箴言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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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人民日报评论深圳某家长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显然是将矛头直指那些对老师居心不良的人,同时也是向广大老师发出最强音——身正则不怕挖坑。但是这里问题来了,老师如何做到身正呢?评论中做了明确说明,如明确工作边界,与工作挂勾的私人往来要注重规范,凡事大方,正直应对,家长和老师之间也能少些揣测和猜疑。
从人民日报的评论中我们能看出,只要是严寒师德规范,能够公平对待学生家长的教师,都应受到保护,尤其是有关职能部门,绝不能害怕自身被连累而在处理一些举报信息时躲躲闪闪,藏着掖着。我认为这点说的非常好,身正不怕影子斜,放在阳光下去调查,还怕像深圳那位举报的家长一样,把对老师不利部分的截图曲解了本意作为举报证据吗?
从个人角度来看问题,在生活之中,礼尚往来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这仅指工作之外的私人关系。就如深圳这位举报的家长,她是把与被举报老师的私人关系当成可利用的渠道,在孩子当班长和评优等方面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才挟私愤以图报复。但是像这种报复性的举动实在太拙劣了,因为经不起调查,经不起推敲。
既然拙劣的报复性行为,为什么却让相关职能部门为难呢?说白了,还是怕舆论导向的问题。很多时候舆论偏向哪一方,就容易让另一方成为弱势群体。好在,这次深圳被举报的老师没有成为弱势群体代表,有那么多家长在为她作证——她是一位好老师,深受学生爱戴,受家长们的尊重。同时人民日报作为官方媒体也给予了积极的回应,面对这些声援,我想对于居心叵测的举报者,此时定是非常后怕了,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讲,对于截图不全,不合乎事实的举报,若经证实,必须要治诬陷者之罪。
最后,还是提醒各位老师,千万要谨言慎行,对于工作与私人关系必须要划清界限,绝不能把私人关系带入到工作之中。否则,就像深圳这位老师一样,指不定哪会你无法满足对方的私欲时,人家会害你。尽管你是清白的,但是毕竟要经历证明的过程,浪费这个时间和精力做啥呢?
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首先回顾一下家长“挖坑”给老师“送礼”。
深圳一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以前一直和班主任以闺蜜相处,互送礼物,但家长每一次送礼的截图保留下来。
家长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当班长、获得表彰等,但是班主任一直公平公正对待班级,家长怀恨在心,并举报了家长收礼的“证据”。
思考:
一、公务员、教师等,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宴请,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礼物、钱财。工作中,遇到再熟的人,哪怕是“闺蜜”,也不能接受其礼物🎁。
二、“挖坑”之人真的可恨。做人做事都要光明正大,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暗中使坏,这些人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很少很少,但是的确存在,每个人都特别憎恶阴险狡诈之徒。
三、人民日报这篇文章说得很好,作为教师,应该严守底线,谨守职业规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我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对于前两天的送礼事件,老师被挖坑举报。现在教育局查证有结果了,我们是不是应该给这个老师一个说法?
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么教育局已经查出,结果是先送礼后举报。那么送礼他是最出就有这个想法呢,还是送你之后才想着去举报呢?这是一个问题。
人家都说了,这是这个学生家长之前跟老师是闺蜜,后来因为老师不满足他的要求,就去举报了老师,那么,我们知道了,是生活跟工作没有明确的分开,所以导致别人抓住了咱们的把柄。所以以后我们应该工作与生活分开,避免别人抓住我们的小辫子。
好,既然我们这位老师没有去收他的礼物,或者说是因为本身之前就是好朋友,那么这位学生家长肯定是蓄谋已久。所以先挖坑后举报这位老师,实在是太冤。
现在已经到了收尾的工作,所以这位老师给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是先收礼后举报,所以这位老师是被陷害的,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学生家长联名挽留呢?所以只要你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没有安装受理,我们又怕什么呢?
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身正也怕挖坑,考验管理者的智慧——深圳班主任被家长送礼后举报
曾经有一段时间,“钓鱼执法”屡见不鲜,甚至还引发一些恶性案件。比如,2008年3月上海奉贤区一位"黑车"司机被所谓"女协查员"带入"执法伏击区"之后,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在车内用刀捅死"女协查员"(2008年3月9日《东方早报》)。后经媒体曝光,钓鱼执法被严厉禁止。
后来,随着反腐败的深入,个别地方还出现了“钓鱼反腐”的案例。比如,山东烟台团市委书记王东锴收受红包。耐人寻味的是,视频中送红包的女子还“送错了红包”,找当事人调换了一次!
后来,王东锴被停职调查。
本来,教育领域是一片清静之地——教师无权无钱,钓鱼也不至于钓到教师身上。但近年来,已经发生过多起事件。
比如,广东连州一班主任因此前多次拒绝家长要求给其孩子调换座位的要求,收到学生家长发来的88.88元的微信红包,以为是春节期间,属于礼尚往来,于是点开后马上回赠90元红包,但家长没领取,然后截图举报老师收红包。
而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某学校六年级一位班主任被某家长举报“收礼”遭到校方的调查。引发热议,以至于《人民日报》发布题为《家长先送礼后举报,教室身正则不怕“挖坑”》的评论(见下图)
这事对很多教师也是警醒:家长与老师之间的关系与亲友不同,可近可远、可松可紧、可真可假,这其中难免产生信任风险。古人云“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身为老师,最好的自我保护方法就是谨守职业规范,在处理生活问题时也要考虑到职业的特殊性,避免落人口实。这样的说法,自是没有错。但在实际中,人不可能永远保持清醒,更不可能永远保持警惕。面对那些处心积虑挖下的坑,任何人可能都难以避免——是否身正就不怕挖坑呢?那些不一定!
举个例子,三水三心有一次和朋友在外面吃饭。结果,去买单的时候,已经有人买了!三水三心感到很奇怪,过了一会儿,收到手机短信,原来一个家长看到我们在那里吃饭,已经买了单了!
我要把钱给他,但没有机会啊——微信发给他,他不收,原路退回!
试想,如果他以此为证据,举报我接受了家长的吃请,估计,我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但真的苍蝇,是可以让蛋产生缝隙的!
后来,有家长送什么粽子啊,月饼啊之类的。这种东西,还回去很麻烦,我就拿到学校,和孩子们一起分享,说是家长送给大家的(我不说名字,免得大家攀比)。
如果家长留下证据,即使我这样做,也有许多需要检讨的地方啊!
当然,那些本身不设防的老师,不要说本身就是有缝的鸡蛋,巴不得把缝隙张开,主动向家长索取,那就另当别论了!
总之,作为老师,面对教育和服务对象,还是要多一个心眼。虽然,身正也怕挖坑,但至少,掉进坑里的几率要小得多吧!
人民日报评论深圳先送礼后举报事件,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你如何看待?
深圳某家长为了小孩在班上当选为班干部,以小恩小惠的方式拉拢班主任,并和班主任老师成为闺蜜,这位班主任老师也是基于礼常往来的交友,并为此从中牟利,家长送给班主任老师礼物,家长都截图保存,而老师回馈给家长的礼物,老师没有留下证据。班主任老师是一位原则性很强的人,并未因为和家长是闺蜜而特殊照顾孩子,而家长因为孩子没当选为班长,便把截图作为证据实名举报班主任老师,这就是所说的“闺蜜危机”。人民日报对先送礼后举报的这件事也发声,身正不怕“挖坑”。我很支持人民日报的这种说法!教师就要按照新时代《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的要求严格管理自己,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自己立场和意志坚定,完全可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家长“挖坑”举报老师的这种行为,的确不厚道,但也说明老师的立场不坚定,防腐拒变的能力较薄弱。害人之心不能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家长给老师挖坑,说明家长处心积虑算计老师,心理阴暗,截图不全和不符合事实的举报,恶意举报老师的行为跟正义不沾边,不应值得鼓励。如果家长的行为涉嫌诬告,应当追究家长的相关责任,运用法律武器给那些捏造事实、道听途说的举报者一记重拳,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作出贡献。
现在老师因为收礼而被投诉的事件也不少,有的老师师德师风的确存在问题,总希望从家长那里捞得好处,也有主动向家长索要礼物的老师,前段时间也处理了不少这样的老师。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仍然在路上。但也有老师被家长算计的,有一位老师误点了家长的一个红包88元,然后老师还了90元,家长拒收,以点开红包的截图举报老师收受礼金,老师受到相应的处分,在得知真相后,处分被撤销,身正不怕影子歪,那些挖坑想整老师的家长想想自己的行为是否光明磊落吧!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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