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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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刚刚,《人民日报》在头条上转发了“新京报”一篇名为《家长先送礼后举报,教师身正则不怕“挖坑”》的文章,文章点评到位、有理有据、中肯切实。
毫无疑问,先“挖坑”式送礼、后恶意举报的行为跟正义不沾边,也绝不应被鼓励。特别是截图不截全、不合乎事实的举报,若在诬陷之列该治理就得治理。从这句话中,我们似乎得到了答案。
如今调查正在继续,期待此事以不偏不倚、让人信服的处理结果收尾。这句话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希望学校能够公平、公正地处理此事,切莫出现“只处罚老师,不处罚学生家长”的事情。
事件概要近日,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六年级的一位班主任,被质疑“收礼”,遭到了校方的调查。
“那位家长以前一直和老师以闺蜜相处,送过几次礼物,比如商场标价500元的包,但老师每次都有回礼,有次送回了一个价值800元的玩具飞机,而家长却把每次送礼的截图都保留下来,想要以此要挟老师以达成他的目的。”既然是闺蜜,礼尚往来也很正常!然而,这位家长却私下保留了截图!
当家长希望他孩子担任班长的请求被班主任严词拒绝后,家长就心生怨恨,将每次送礼的截图全都“抖”了出来,举报该老师。
然而,其它一些学生家长则认为,该班主任很好,处事一向公平,这次是被人陷害的。
“没有达到这名家长的目的,就用这些把柄来惩罚老师,但老师一直都很公正,对待教学也兢兢业业,我们家长都不希望这名老师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事情究竟走向如何?让我们静待学校调查结果出炉。
这件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发?【启发一】老师是老师,家长是家长,大家可以成为朋友,但最好不要有“物质往来”,否则,事情就说不清了。
【启发二】老师要廉洁自律,恪守原则,拒收家长的任何礼物,哪怕是一瓶水!只有这样,才能不被举报!
【启发三】学校要加强老师“廉洁自律”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避免老师犯错,或遭人陷害!
【启发四】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作为学校老师,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结束语】我国有句古话,叫“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作为老师,最好的自我保护就是先规范自己的职业操守!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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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
近日,深圳某外国语学校六年级一班主任老师,遭到学生家长投诉,说其收受学生家长礼物🎁,要求学校处理。还要求学校将其调离班主任岗位。
有意思的是,全班学生家长都力撑该班主任,认为该班主任对学生一向公平、公正,对待工作勤恳、认真,对待学生家长也彬彬有礼、有礼有节。全体学生家长向学校联名请求,要求学校不要处理老师。因为老师与举报者平时关系不错,都是以闺蜜关系相处的。平时也有正常的礼尚往来。比如投诉者送老师一只600块的包包,老师又回赠了一个800的礼物。老师并没有占她任何便宜,只是因为信任,缺少了防备之心,被人家拍照存底了。
这位投诉者因多次要求老师,安排她的孩子做班长,并要求给孩子区市级荣誉。但是,老师一向公平公正,所以也就拒绝了闺蜜。结果,闺蜜拿出平时礼尚往来的照片存底举报。现在老师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了。难道只是因为没有防人之心,被无良的阴险小人陷害,就要处理一位有正义感的老师么?
现在不仅学校在调查该班主任老师,教育主管部门也介入了此事。相信不久,此事就会水落石出,正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记得过年时候,广东一位新老师,架不住一位家长再三给她发红包,以为就是礼尚往来,拆开了一个88.88元的,然后她便给学生家长回了一个90.00元的红包。然而,该家长没有收,却将老师收红包截了图,然后迅速举报。最后,在舆论力量的干预下,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该年轻老师也被学校“诫勉谈话”,收到一个处分!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今天的《人民日报》也对此事发表微评认为:
第一,教师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无须去证明什么。
第二,教师自身正,任何陷害最后都不可能得手!
第三,对于这种恶意挖坑栽赃者,有关部门应该追求其栽赃陷害、寻衅滋事罪!
我认为这说的很对!我们做老师的,首先自己得正,才能不怕挖坑栽赃!
我做班主任,从不与学生家长发生任何经济往来。有一次,有学生家长给我送红包,被我拒绝后,又往我手机里充了500元电话费,我确认后,第二天将500元现金让其女儿带回去了。从此以后,这位家长对我特别佩服、尊敬!
所以,咱们心底无私天地宽,就不用怕这些鬼魅伎俩!大家说是不是?
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
老师很辛苦,班主任压力大,我自己都给我小孩的班主任送过礼,烟酒一道六七百块钱,我并不是要求老师,对我的小孩特殊照顾,送点小礼物,属于礼尚往来的范畴,并不存在行贿,但是老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送礼不送礼要同等对待,老师收点小礼物,我觉得不能上岗上线,但是老师收礼要有度,比如购物卡不能超一元,礼品的金额要在1000元以内,过多者不可取,老师要为人师表,但老师并不神,也食人间烟火,收点小礼物不必责罚!
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
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深圳市南山区某学校六年级一位班主任老师被“闺蜜”举报收礼,学校将进行调岗位处理,而多位该班家长想尽办法挽留,正是因为这样的“矛盾”局面,才引起我们大家的更多关注。
整个事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一、老师被实名举报,收受家长礼品,校方及时介入调查,并作出准备调离该班主任老师目前的岗位。
二、对于家长的举报和校方的处理被该班多名家长联名阻挠,因为这些家长觉得老师是被“坑”“陷害”的,举报者为该老师要好的“闺蜜”,都是互送礼物现象。而且该老师对待班上的孩子和所有的班级工作都很公平公正。
三、老师为什么被“闺蜜”举报,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并没有被老师所照顾,比如选为班长、评优等特殊要求。
四、校方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作出处理意见,完全是凭举报家长所谓的“截图”作为证据,如果这种“证据”是挖坑定制的,又该如何处理?
我们老师也是普通人,也有人情事故,有人际交往,但也要考虑到我们身份的特殊性,职业的特殊性,你可以视别人为闺蜜,但也要小心对方视你为“宿敌”,简单的人情交往,小心被截留证据相要挟。这件事情不管最后的真相如何,也就告诉我们,作为老师这个行业,随时要考虑我们身份和职业的特殊性,在与家长交往中,一定要注意距离和分寸,一些不能触碰的不要因为关系好或者亲戚朋友也要谨慎对待,特别是有朋友的孩子在自己的班里时,面对朋友的馈赠或者红包,即使是节假日的随意红包,都不要去点开和接受,并给朋友解释清楚,我相信,真正的朋友或者闺蜜都会理解的。只要我们时刻注意保护我们自己,谨守职业规范要求,就不会落下任何口实。
毫无疑问,对于这种“挖坑”式送礼,又因为自己 的目的没有达到就恶意举报的行为,如果查实,应该严肃处理举报者,绝不鼓励这样的现象再次发生,而我们校方也不能仅凭家长不完全的截图就对老师进行定罪,应该按照正常程序对事件进行认真公平公开的调查,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作出任何处理都可以,一旦单方面相信某一方的所谓证据,我相信这位老师不是第一个被恶意举报和陷害,绝对会有第二起,第三起的。
我们期待最后的真相,作为家长有力的配合老师教育孩子才是对老师最好的送礼,老师教的好负责任是老师职业精神,而我们有些家长把自己工作中,生活中的那套复杂的人际关系、金钱来往交易法则用到学校老师身上完全不合适,累了家长,累了老师,也累了学生,我们为什么不还教育一片阳光清静呢?
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
在没有公布最终结果的之前,一切都是大家的猜想,希望深圳教育部分尽快调查清楚,将结果公布与众。
老师收礼,将受到处罚,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如果真的是班主任收礼被调岗,这是无可厚非的,既然犯错了就应该受到惩罚。
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这位老师是冤枉的,这位学生家长和老师属于闺蜜,不单单是老师和家长的关系,曾经确实收过这位闺蜜的一些东西,这次是因为孩子没有当上班长报复老师,如果是这样,还请你放过老师吧,不要让老师成为“高危职业”。
这件事个人的看法是老师确实收过这位家长的一些东西,不过出发点是以闺蜜的身份收到,也没想过会被闺蜜“有所求”,最终弄得被调岗,也应了那句“防火防盗防闺蜜”这句话。
结束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要知道伸手必被抓!
深圳一班主任“收礼”被调查,校方欲将其调岗,教育部门已介入, 你怎么看?
其实这就是一场“人情”,“道义”和“纪律”的博弈,无论哪一方取胜,都会带给我们无尽的思考。
话说,深圳的这位小学班主任因收受家长的礼品反被送礼人举报,后又有其他家长站出来保护老师,认为老师非常好,只不过是该举报人因为孩子没有当上班长的报复行为,另有一说举报人和班主任是闺蜜关系,关系非常好,两人之间有互送礼品的过往,但举报人留了一手,将所有的送礼记录都留存了,所以现在轻而易举的就实名举报成功。
就这样的一个事件描述,我们能看到很多复杂的关系博弈。
1、送礼是人情,收礼是违反了纪律。
2、闺蜜相处送礼和回礼是人情,留一手举报就违背了道义。
3、家长保护老师是为了道义,还是为了人情,学校不处理那又违反了纪律。
4、不让闺蜜小孩当班长是维护了道义和纪律,但闺蜜却认为是没有人情。
在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要想好好做人,简单相处,就应该遵循原则,拒绝收礼,保持和家长的关系距离,这不仅是教师自我保护的需要,更是学生教育公平的需要。同时,也奉劝有小心思的家长,不要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到头来害了孩子也影响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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