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2020年11月3日中午1点50分左右,我送女儿去幼儿园的途中,遇到本村78岁的老人在巷子中摔倒。当时巷子中没有行人,我又不敢上前搀扶 怕摊上事说不清,就远远的呼喊老人,见老人没有反应,一时情急之下我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打完电话我就骑电动车去送小孩去园里,完事后又去老人的家里通知了老人的家属(去老人家路过幼儿园,园里老师都会在门口接孩子,从孩子下车进园也就是几秒钟!)我和老人家属赶到了现场 看到老人已经恢复了意识,手臂只有轻微的皮外擦伤,其他并无大碍。在停留的五分钟后救护车到场,他们家属拒绝带老人去医院检查,说是皮外擦伤在村里的卫生室上点药就好,没必要去医院 也拒绝支付救护车的二百元费用。因为是我拨打的120急救电话,司机就要求我来支付费用!我让老人家属支付,他们却说:我们又没有让你打电话,再说老人只是小伤又不用去医院,为什么我们支付!在僵持了许久,无奈之下我就把二百元给支付了。回到家后我越想越气,好心办了好事不说,自己还搭进去二百元钱,钱虽然不多但是感觉这个费用不该由我承担,我这么做合理吗?

你做的是对的,不必难过生气。

老人摔倒无人去扶,已经不是新闻的新闻了。诸如“老人摔倒被扶讹人1000块,失败后道德绑架无儿无女”、“对心脏骤停的老人实施心肺复苏,致老人肋骨骨折,施救者被老人子女告上法庭”、“小学生学雷锋做好事,扶摔倒老人反被讹”等等新闻时常能看到。

这些新闻的出现,一方面说明了人们对这种事的关注,一旦出现就会迅速传播;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无论怎么样,善良的人见到别人遇难总会义无反顾地去做好事,这种人是善良而伟大的。

你就是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之人必有福报。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伤了多少善良的心。

当年的南京“彭宇”案影响极大,民众舆论倾向于彭宇是被冤枉的。后来此案经历里反转再反转,但无论“彭宇”案的真相如何,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彭宇案对可以说广大民众产生了心理上的深刻影响,让人们觉得,做好事有风险,从此人们在做好事前,都会掂量掂量。甚至有人说彭宇案让中国道德倒退了几十年,网络上也有不少人把彭宇案定格为中国社会道德滑坡的分水岭。

为什么类似的做好事,老人会讹人

央视知名主持人白岩松说,摔倒的老人为什么讹诈救他的人?因为大部分老人没有医疗保险,他摔倒在地不能动弹的时候,最大的痛苦还不是来自肉体。中国的父母心疼孩子啊,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孩子要给自己掏钱治伤,少则几千多则上万,他扛不住。

在这之前他可能行了一辈子的善,但是这一瞬间都不存在了,他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抓住了扶他起来的人。如果中国的老人都有医疗、养老保险,还会发生这么多起讹诈事件吗?

或许白老师说的有其正确性,但我不完全认同,因为同样的条件下,还有不会讹人的老人,还有感谢他人帮忙的老人,关键还是个人及家人的道德修养问题。

同时,法律的不健全,也助长了此类事件的发生。因为,之前讹人不用付什么后果,讹到了就是赚到了,没讹到也没什么损失。

今年新实行的《民法典》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83条规定你的损失可以让被救助者适当给你补偿;184条规定即便你的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损害也不用承担责任。

世上还是好人好事多,讹人是偶然事件

现实中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等感动人们的事还是很多的,只不过人们的价值观认为这是正常的,引不起舆论轰动。而讹人事件,比较吸引眼球,与正常人的价值观相反,容易引起轰动。甚至也会有撞人的,借着“扶人反被讹”的舆论来颠倒黑白。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不能因偶尔的一些不道德的人,而放弃这一传统美德。

而这些讹人事件引起的轰动,因为违背了正常人的认知,这也正说明了我国人民绝大部分的道德观还是正常的。

我相信如果你选择报警,这个钱肯定还是他家出的。但你没有,你就当花钱免灾了。

你花出去的钱财,得到的是善良。积善人家,必有余庆。

为善最乐,为恶难逃;中国人还是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怎么不合理?老人摔倒后你是第一个发现的,为了增加负担,你没有自己拉去医院,反而拨打急救,你这不是故意要加重家属负担吗?,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你见了便背老人家去医院,发扬一下风格嘛,那急救车来回得花多少钱啊,再说了,路上有个堵车,误了急救,你担负得起吗?

再说了,你发现了你扭头就走,我就不信没有人救我们家老人,兴许他们比你做得更好,人家付了急救车费,人家付了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查房费,护工费,护士夜班费,保洁费,伙食费,营养费,而且还把能报销的发票都留下来,老人出院后还大包小包的放车上送到家里,我们一天都不用到医院,老人没事了。

又来了,都怪你运气好啊,给撞上了,你认栽吧。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总结下,题主路过,发现本村78岁老人摔倒在一个小巷子里,担心说不清,就先喊了下,发现老人没有回音,就打了120,又到老人家中喊了老人家属。题主和老人家属赶到后,发现老人恢复了意识,手臂轻微擦伤。这个过程中,120赶到。老人家属坚决认为老人不需要去医院,只需要涂点药就好了,拒绝支付120费用。最后,120司机认为是题主打的电话,要求题主支付。老人家属认为与他们没有关系,最终题主只能自己支付了。

当然不合理,就是这种家属的存在导致了越来越多的人变的冷漠。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题主完全不用支付这笔费用。我下面展开讲讲。

一、120收费是否合理?

首先,目前我国对120急救的收费对象,也就是120急救费向谁收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全国性的法律。

但一般来说,不论是从法理上还是现实来说,120急救费都应当是向患者收取的,患者死亡的,应当由其继承人或者家属来支付。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针对急救收费对象的问题,都在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中进行了规范,这些地方性法规在当地范围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些地方性法规基本都是按照上面的规则制定的。

比如《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明确规定收费的对象是患者及其家属,而非拨打电话的人。

其次,120急救车收费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虽然各地收费标准不同,但一般来说,前三公里大致在10到20元之间,超过三公里一般每公里2到5元。院前急救费是50到150元之间。就题主表达的情况来看,120急救车仅出车,没有进行急救,所以只应当支付出车费,那按照公里数算,是绝对不会达到200元的。

因此,120的急救费应当向老人以及老人家属收取,以题主拨打电话为由让题主支付急救费是不对的,收取的费用数额也是不合理的。

二、如果老人或老人家属支付了急救费,是否能够向题主索要赔偿

那么,如果老人或者老人家属支付了这笔费用,是不是能够向题主索要呢?

就这个问题,可能老人会认为自己没有必要去医院,题主却擅自拨打120,给老人造成了急救费的损失。

不讨论这种损失是否客观存在,是不是算得上损失。

即便这是损失,根据法律规定,老人也不能要求题主赔偿。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题主当时是考虑老人需要急救,拨打120电话是一种紧急救助行为,这种行为即便给老人造成了损害,老人也是没有权利要求题主赔偿。

综上,题主完全可以要求老人赔偿自己代为支付的200元急救费,当然也可以要求医院退回多收取的费用。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您的点赞、评论、关注都是我继续答题的动力!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关于老人摔倒,你好心帮助老人叫救护车,付了两百元车费一事,按道理和人情事故来讲,不应该让你负责,应由老人及儿女负责,而老人及家属不讲道理,拒绝支付,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为此你很不理解,非常生气。是,这是放在谁身上都觉得窝囊,二百块钱花的冤。但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我是这么看,首先你们是一个村住着,街里街坊的,看见了肯定要管,你没有走,而是又帮助找家属,又叫救护车,你心是好的,是善良的,从这一点上说你是问心无愧的。其次,我认为你花两百元也不冤,因为你的两百元买的不是物品而是买他们一家的人心,你懂吗。而人心是不能用价钱去衡量的,你怎么看他们一家人,全村的人跟你一样。都会用一种藐视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们家就因为这两百元丧失人格,丧失人心,以后他们家在有事谁还管,谁还主动上前帮忙。所以,我劝你不要因为花了两百元而老放在心里走出不来,你事也帮了,钱也花了,就因为这点钱老不高兴有点得不偿失。往前看,前进一步一马平川,后退一步万丈深渊。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不合理。这是坑人,这是缺德,这是没良心。别人做好事,救了你一命,你不感谢别人,还坑人要钱,是人的所为吗?良心被狗吃掉了吗?我们的法律,我们的法官要伸张正义,对坑人者要法办。不能助长歪风,灭了正气。我们的社会需要更多正能量。

老人摔倒,我好心帮忙拨打救急电话,老人家属要求我承担急救费合理吗?

看了你的遭遇,真是深有感触,一幕幕的好人做好事,却得不到回报不说,还担心被人家讹上,以后谁还能出手相帮,谁还能见义勇为,谁还能做好人益事?

从头到尾你做的都没毛病,一点说不出你哪点做的不对。78岁的老人摔到起不来,你拨打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很快就赶到了,但老太太的家人不让送医院,说只是受点皮外伤,送村里卫生室上点药就好了。当时处于好心叫的救护车,谁也不知道到底摔啥样,老人的家人不叫上医院,这是他们的自由,不知道这家人是怎么想的,心也够大的,按道理应该上医院检查一下,可他们放弃了,可见他们平时是怎么对待老人的。更不应该的是这家人不付救护车的费用200元钱,把叫救护车的责任推到你身上了,岂有此理,没办法就得自己垫上,这家人真是不明事理,把事做绝了,真是世上少有,早知这样,这个电话就不该打。

钱虽不多,碰上不讲理的人,要也要不回来了,就是心里不平衡,你做的对,好事做到底,就当花钱买个教训,那200元钱也别要了,下回多长点心眼。这家人省去的那200钱,也不见起能富到哪去,而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问心无愧,这么想,你就不纠结了。

这又一次给人们留下了那道未结的讨论题,“老太太摔倒,扶还是不扶”?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