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我知道的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的不在少数,都是我认识的,为了保护别人的隐私,我就不说真名字了。
老年人黄昏恋既不是钻法律的空子,也不是无奈之举,是实际情况,领结婚证太多麻烦事。
先说第一个老年人的情况,女,68岁,老公得了脑梗去世,俩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剩下老人孤苦伶仃,身体也是不太好,经常腰腿疼,一个人去乡里卫生院打点滴,遇到现在的老伴,俩人可能感觉能合得来的地方多点,比她大俩岁,正好能做伴,老头子的老伴是得了癌症去世了,有俩个儿子,一个女儿,也都成家立业,老头子也是孤家寡人在农村种地。后来她俩就和双方儿女商议,都同意的,就同居了,也没有领结婚证。
我问她说为啥不领结婚证,她是这样说的。
她说领啥结婚证了,都这把年纪了,就互相有个照应就得了,我有十几亩地,他有二十亩地,干活一起,做饭干家务俩人也一起干,收入的钱各存各的,就是之前给了她三万。
如果谁生了大病,各回各的家,谁也伺候不了谁,因为这个老头子也是腰腿疼,所以就不领结婚了。
第二个老年人,男,今年60岁,她的孙女说了一句话,挺幽默,说我爷爷可是个香饽饽,隔几天就换一个老太婆,都是女方给买衣服,花钱,因为女方有退休费,男方没有退休费,男方人长的帅,老伴胃癌去世一年,他就和好几个女人同居过。
听说现在还是这样维持的了,不和人家结婚,嫌麻烦事太多,尤其双方有儿女的,怕接了婚也过不住,现在这样就挺好,俩人相跟上逛街,旅游,洗桑拿,吃美食,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
就是不领结婚证!
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既不存在
钻法律空子的问题,也不没有什么无奈不无奈的问题,这是一种现实的做法,约定俗成,彼此接受,周围的亲戚朋友认可,搭伴过日子,相互之间也没有法律义务,省却了许多麻烦和条条框框的束缚。这是特定历史阶段、历史时期的产物。如果非要说个一二三的话,那牵扯到的问题就多了,什么法律的,社会道德的,社会保障,养老,孝老,独生子女、家庭伦理…很复杂,说不清楚,还没等你搞清楚呢,人早已经死悄悄了。现在人都很现实的,眼前的日子过得去、过得好就行了,管不了那么多!谁来管老人呢?是社会?是子女?还是谁?
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这不是钻法律的空子,也不全是无耐之举,而是单身老年人解决孤独寂寞难题的一种现实的、可行的、方便的选择。
老年人不结婚同居,相互照顾,互相取暖,不涉财产,你好我好,不伤感情,好聚好散,方便灵活,应当鼓励,应当支持,无可厚非。
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我认为是时代产物!也不是钻法律空子,也非无奈之举。中国乃是四大文明古国,有史几千年,过去没有此种现象,此乃改革开放后的新生事物!都是土埋至脖的人了,我个人认为决非全是性吸引,更多的是抱团取暖。利弊关系的话是利大于弊,而现实生活中还是少走这步棋,麻烦太多,双方子女不悦,很多人选择独居,以免无休止的闲气伤神伤身甚至早亡。
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婚姻自主,恋爱自由。老年人恋爱同样受法律保护,但是不领证同居,可被法律视为非法,如果出现婚姻纠纷,很难得到法律保护,因此顾此而失彼,悔之晚矣。
黄昏之恋不领证同居并不是钻法律的空子,而是无奈之举。老年人择爱吋,大多数情况是各有自己的子女,财产归属是最大的难题,往往是老年再婚拦路虎,其实这些问题可用一纸公证文书彻底解决。
恐婚与忧婚是老年人必须面对的,领证结婚才是婚姻幸福的保障,不要因某些担忧而忽视领取合法婚姻登记证,以免带来更多的无奈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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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还是无奈之举?
老年人黄昏恋,不领结婚证同居,这是老年人的个人行为,没有必要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不领结婚证同居,相互之间少了许多的麻烦,好则合不好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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