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被宣判无罪释放后为什么各路神仙为其欢呼呐喊助威?

疑点重重的张迄今为止仍是最大犯罪嫌疑第一人,那些为其拼命申冤者是真的为了“正义”不平还是为跟风蹭热度或是为了即将到来的巨额赔偿金分一杯羹?那么谁又能为两个小冤魂正义?谁又能为那两个可怜孩子的家人赔偿?谁又能为两个真正的受害人的死申冤?呼吁国家重查此案,揪出真凶,找出杀人凶手彻底能证明张宋真的是被冤再赔偿满足他,给广大人民一个信服的理由,打击一切邪门歪道之风!不然万一张是真凶那他既能保命又得到一笔巨款,那两个惨死的幼小也难以瞑目,鸣呼、哀也~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江西高院判处了张玉环的无罪释放,本质是因为证据不足而走的“疑案从无”程序。“疑案从无”跟真正的“无罪释放”,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疑案从无,依旧保留着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从张玉环宣布无罪释放,到戴着大红花回到家乡,与各大媒体簇拥张玉环的情形不一样的是,村民们的反应异常冷淡,除去几个要好的亲朋好友与他们家来往,其他的村民冷眼相看,在他们眼里张玉环依旧是嫌疑人。

从这案件可以看出,就算张玉环无罪释放,那么这个案子的源头,两个孩子的冤死,却没有任何一方提到,令人匪夷所思。

案件的由来

从两个孩子失踪,到第2天被发现在张玉环承包的水塘里,大家都以为是溺水而亡,把两个孩子抬到山上准备下葬时,村医张幼玲过来掀开席子一看。

一个孩子从脖子到耳根一圈很深的勒痕,另一个孩子脖子两边是两个很明显的手指印,张幼林一看事情不那么简单,自己打110报案,警察来了之后,根据现场的孩子身上的痕迹认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

最后全村人被做笔录,一个接一个接着审讯,唯独到了张玉环的时候。

  • 第一,解释不清当时手上的抓痕是从哪里来,
  • 第二,刻意阻挠审讯的公安人员,拒不配合询问。

根据其他的种种疑点,公安认为张玉环有重大的嫌疑,于是就把他刑事拘留。

首先有承认两点。
  • 第一,这两个孩子肯定是被杀害的,并不是溺水而亡,从脖子上很明显的伤痕就可以看出来。
  • 第二,张玉环依旧是有嫌疑,这是命案不是纠纷案,全村人都认真接受审讯,唯独张玉环本人解释不清,还故意阻挠,很有疑点。
27年后

张玉环无罪释放,按道理说,让他做了27年牢的,不光是国家的一些错误,还有真正的凶手,还逍遥法外,他应该主动提出来,去寻找真凶,还自己清白,然而他却没有这么做,我想他心里肯定隐藏了什么。

回村后,先是向村里提出了4大请求后,再次向江西高院索取2,000万的高额赔偿。

  • 从法律的程度上,失去了27年的人身自由,只要合乎法律,赔偿多少,那是法院的事情。
  • 从伦理的角度上,张玉环居然对当年的真正凶手毫无感觉,令人诧异。既然正义感这么强,27年来连续喊冤,真正凶手连在公共媒体上都不表个态,真的令人非常奇怪。
为何两个家庭不提出继续审查此案?

1.其中一个家庭,因为丈夫当初出了交通事故,赔了人家很多钱,现在又身患重病,根本无力顾及此案。

2.另一个家庭张荷花,在张玉环回来的第2天,就外出打工了,记者采访时说了一句,27年来的辛苦等待就换了一个无罪释放,让她都不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自己要去告的人是谁都不知道,感到了无能为力,她说不想追究了。言外之意,并不是不想追究,而是失望透顶。

  • 9月17日,张玉环向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请求追责16名办案人员。似乎和前面两个请求,打了一个连环套,追责16名办案人员。那么,办案人员会不会反过来对着张玉环进行重申案件请求?我想很有可能。

最后,非常同情两个冤死孩子的家庭,孩子死的不明不白,不仅不能为张玉环洗脱真正的罪名,同时也给全村人也蒙上了新的疑问。

真的很期待相关部门,能够启动案件重审程序,给全村人,给张玉环,给两个受害者家庭一个满意的真相。

张玉环被宣判无罪释放后为什么各路神仙为其欢呼呐喊助威?

张玉环被宣判无罪释放后为什么各路神仙为其欢呼呐喊助威?

首先,笔者对题主这种说法表示反对。

第一、无罪推定是法律规定的原则问题,任何人不能对这个原则再去提什么异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简单地讲,就是“无罪推定”四个字。省高级法院已经裁定张玉环无罪,院长已经逮捕法院道歉,目前已经启动了国家赔偿程序,说明张玉环已经通过严格的审查,属于无罪,应当依法获得国家赔偿。

第二、当初判张玉环杀害两名孩子,没有任何有效的证据能证明他就是嫌疑人,只不过当时有关部门疑邻窃斧、先入为主、刑讯逼供制造了这么一起冤案而已。

第三、现在看当初认定的张玉环杀人,实际上根本不靠谱,经不起任何推敲。

比如:

1、张玉环和一家有仇是可能的,同时和两家同时结仇?

2、假定张玉环是凶手,那么他杀害孩子后把尸体抛到自己承包的鱼池里,难道他是傻瓜?

3、假定张玉环是凶手,张玉环入狱后,第二年其中一个家庭又死了一个孩子,难道张玉环能隔空发力?

4、张玉环“供认”的作案现场,一会在这边,一会在那边,但是两个所谓现场都没有任何杀人痕迹。

5、认定张玉环的所谓“凶器”麻袋和绳索,在农村几乎家家都有,上边没有任何作案痕迹,如何解释?怀疑张玉环杀死孩子,但其身上、身边没有任何痕迹可以证明(例如指甲缝)?

等等。

所以,这个案子是有很大问题的。可以说张玉环根本不是本案凶手,所以省高院才会宣布无罪、院长亲自道歉。

至于那两个孩子,有可能是被人杀害,但是也不排除是溺水身亡,这些需要进一步调查认证。总的来讲,刑事案件决不能以“疑邻窃斧”、大概可能差不多的方式去解决,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否则不光是张玉环,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被冤枉。决不能因为两个孩子死的惨,就随意抓一个人送进监狱。

张玉环被宣判无罪释放后为什么各路神仙为其欢呼呐喊助威?

对于张玉环无罪被释放之后,许多人都打着伸张正义的名义四处宣扬,我也十分不解。其实最该受关注的是那两条无辜逝去的小生命,还有那两个因为小生命的逝去的破碎的家庭。

张玉环被无罪释放之后,他以及他的家人便大肆在媒体面前宣扬,仿佛闹得越隆重,说的越凄惨,越能证明他无罪。他们给张玉环戴上大红花,仿佛在迎接归来的英雄,他们在媒体面前大肆哭惨,诉说27年来的冤情,好像他真的是无罪的人。

在真凶,还没有真正浮出水面时,他依然是这个案件无法摆脱的嫌疑人。在我看来,即使凶手不是张玉环,那也跟他的家人摆脱不了关系。

是否有这样一种可能,凶手是他的妻子宋小女。女人因为家庭琐事凶害两个儿童,由于儿童挣扎时力气大,她一个人无法完成,只能找了绳子,把他们勒死死,然后惊慌之下告诉丈夫,两个人合谋把孩子抛尸水库。

或是有这样一种可能,孩子跟孩子之间闹矛盾,正拿着绳索在玩,张玉环家的孩子一气之下用绳子套在邻居家孩子的脖子上把他们勒死了,夫妻俩惊慌之下,把孩子的尸体抛尸水库。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目前警方也没有表态,罪继续追查这个案件,也没有任何官方的机构出来,为惨死的邻居一家伸张正义。

大家都忙着帮张玉环打官司,告26位违法审案的公职人员,张玉环有2000多万的国家赔偿金,仿佛只要打赢了这场官司,就可以一夜成名。

还有张玉环的家人除了跟国家要赔偿金外,也借着这个机会在各个平台上开通账号,大量吸引粉丝,做起了自媒体。

两千多万的赔偿金成了一个香饽饽,每个人都在盯着,可是大家都忘了那两个惨死的孩子,忘了那两个身处于贫困悲伤之中的家庭。

我期望有真正正义的力量站出来,为这两个家庭伸张正义讨回公道,也希望警方能尽快找到有效的证据,把凶手绳之于法,告慰孩子在天之灵。

张玉环被宣判无罪释放后为什么各路神仙为其欢呼呐喊助威?

谢题主邀请。一个4岁儿童与6岁儿童离奇死亡,二十七年凶手仍逍遥法外。唯一命案的嫌疑人突然无罪释放,谁是凶手成为一个最大的问号盘旋在每一个关心此案进展的所有的人的心中。为什么张玉环狱中归来,没有得到邻里的欢迎,反而受害者的家人匆忙逃离,她们究竟害怕什么让其放弃故居,连追凶的权利也放弃不得不令人深思。

有人说,高院已经无罪释放张玉环,那么他就是清白的。可为什么他身上的疑点还是无法排除,为什么民间还有质疑声,质疑声的存在说明张玉环案件还存在诸多司法的漏洞。疑罪从无,张玉环从宣判无罪释放后,身上的疑点虽然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据链,但却无法彻底排除作案主谋与从犯的嫌疑,所以,他的每一个言谈都会被无限放大,乃至有关他的一切人事物都放在放大镜中被人们审度。

真凶未伏法,张玉环向高院申请天价赔偿不仅有人支持也有人质疑,特别是他身上的种种疑点,让此案添加了非常神秘又似乎牢不可破的悬疑,所以,存在各种声音各种现象都是一种必然,除了抓住了凶手,张玉环才能洗刷冤名,否则如他所言必带着遗憾离开人世。因为他离开了监狱又活在人们的质疑声中未必是好事。

二十七年前,两个男童被沉尸邻村水库,这个水库连受害者的妈妈也未曾去过,试问,两个心智未成熟的受害者又如何去那里。

今天观察幼童走路,平均10秒20步,每一个幼童行走一步约等于自己的肩宽。4岁儿童平均肩宽为26cm,6岁儿童平圴肩宽为28cm。孩子们被害前他们的妈妈最后看到他们的时间为11点左右,法医鉴定孩子死亡时间为11:30。先别说午饭时间他们不可能走远,即使走也不可能走很远。排除孩子在原地玩的时间及受害所耗损的时间,以25分钟计量:

两个不同龄儿童行走差=2x20×6×25=6000cm=60m

试问,我们可能看清楚60米外的事物吗?不,我们的目视距离根本不可能看清60米外发生了什么。缩小这个距离到50米你也不可能看到50米外发生的事情,即使30米40米开外,你都难看清现场乃至凶手是谁。那么,孩子们为什么同时遇害,如果受害人朝同一方向走,凶手完全有机会逃走没必要杀害目不识丁的小屁孩。而且,野外杀人凶手早逃之夭夭,有必要冒险沉尸暴露自己吗?抛却此疑问,那么25分钟孩子们可以走多远。

4岁儿童25分钟行走路程26×20×6×25=78000cm=780m

6岁儿童25分钟行走路程28×20×6×25=84000cm=840m

假设两个孩子用匀速坚持走的路不过几百米,如果走走停停不过五百米,间距也只是五六十米,可两个孩子同时遇害却没有目击证人,何况沉尸的水库离他们行走的大致距离还存在差距,试问谁可以高调做案而不惊动乡人。

流窜分子做案后根本不可能折回命案现场,何况还异处抛尸。那么,刑侦范围是非常有限的。有篇报道说爱害者母亲在十一点前后看到自己孩子与张玉环儿子玩,可张玉环却否认说妻子和孩子不在家。只要你看到这些,任何人都可能怀疑张玉环还有他的家人。疑罪从无,让我们对此案有非常广的想像空间。当你怀疑他时,一定会觉得命案未破,国赔是否合宜。毕竟每一分都取自于民,赔给受冤者是一种仁道,可万一赔给了凶手,那么受损失的是国家与人民。

面对支持赔偿的声音,的确让怀疑此案的绝大多数人产生各种联想。是不是有人钻国法的漏洞趁机敛财,如果律师帮犯罪分子钻法律的漏洞该受到什么处罚,只有把条例摆在案板上,才能有效制止知法犯法之人的犯罪行为,才能给大家一剂定神针。

关于赔不赔偿之事,自有执法部门裁决,我们可以讨论案情,你甚至可以私底下怀疑,但是,法制社会,我们也要遵纪守法,没有证据,谁也不能阻挡赔偿事宜。除非警方收集更多有效的证据乃至旁证证明张玉环是凶手或者真的具有做案的必备条件,在他没法证明自己不是嫌疑犯的情况下,国赔是否合宜合法自当别论。否则,一切都是空谈,根本改变不了此案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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