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家里来了陌生人,突然出现在房间里面,是个人都会受到惊吓,大喊大叫。

对于这起案件,并不是大喊大叫的问题,是曾春亮本身性格偏激,容易走极端,就算对他温和一些,也不一定有用,同时也保证下次不来。

7月23日,曾春亮去了一户有钱人家别墅偷东西,他来到了3楼,开了空调,因为太过于舒服,躺在地板上睡了一觉。

后来被上来找东西的康母当场碰到,康母立马大声呼喊,曾春亮怕事情闹大,用螺丝刀顶住康母的脖子,并且警告她不准喊叫,听到吵闹声,康母的儿子康某上来了,立马推开了曾春亮。

因为曾春亮手里有螺丝刀,所以康某背上有多处划伤,但是又怕他伤害自己,于是放开了他。

曾春亮走的时候,警告他们家不要报警,但是面对一个小偷,不报警真的有用吗?个人觉得没有太大用处,该来的还是会来。

一个女人在家里碰到陌生人本能的反应就是大喊大叫,第一可以震慑凶手,第二可以引来救兵,所以我觉得康母没有错。

曾春亮走了之后,他们一家人随后报警,警方也来做了笔录。在随后的几天,康家人又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并且随后又报警,前前后后一共报了3次,并且利用中间人给曾春亮带信,让曾春亮给自己赔礼道歉,并且还让他去自首。

曾春亮可能得知了这件事,心里愤恨不平,他也没偷东西,当时只是说了一句警告的话,一贯心高气傲的曾春亮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就有8月8日的案情。

村上99%的人,都知道曾春亮是个小偷,说到杀人,没人愿意相信。曾春亮是个惯偷,偷东西是为了吃饭和赌博,并不太可能杀人。

当初,在得知曾春亮两次入狱之后,应该加强防盗意识,引起重视,或者出去避避风头也好。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曾春亮第一次去熊小美家作案时,目的很简单,就是偷东西。曾春亮刚从监狱出来,身无分文。老家房子倒毁,也没地方住。只好去堂侄家住,住长了又不好意思,又去小旅店住。这样兄弟姐妹支援他的钱很快就花完了。肯定再不好意思去找他的兄弟姐妹要,他又不愿意去工厂上班吃苦,如何解决自己,吃,住,穿,那就是只有捡起他那的偷窃技能,虽然坐牢多午,已厌倦监狱生活。可为了自己生存,也不得不去偷。

当曾春亮在熊小美家偷到东西后,反而不快点逃跑,而是在她家唾觉。这都是因他没地方去,只想少花一个是一个,从这点也可看出,曾春亮不是个吃苦的人,大马路那种地方他是睡不来的。没钱,也对自己也很讲究。不想一时唾过了头,被上楼做卫生的熊小美发现,这时曾春亮当然就有些慌,就控制住她,叫她不要大喊大叫。这时他的想法可能还是很简单的,他无非就是好逃离她家。熊小美没听他的,当时就把她儿子引上来了。她儿子上来看见他母亲被小偷控制,又可能担心自家财产损失,就想抓住小偷,可一个人还是敌不过曾春亮,让他从容地逃走。两人互有受伤,肯定有怨气。假如,熊小美儿子在其中,好言安慰曾春亮,放他走。毕竟财产是生外之物,我想也就没有后面之事。当然曾春亮没得到教训,以后会偷别家,这就是后话了。

当曾春亮第二次来熊小美家时,目的就是报复,原因就不多述。这时即使熊小美当时啥都不说,曾春亮还是有可能杀了她。这时他巳经恼凶成怒。曾春亮杀了熊小美以及她丈夫后,这时他已经知道他巳经犯了死罪。如果他逃跑过程中,你若阻拦,他肯定要下杀手的,当然你和他无怨无仇,不管他,他也犯不着花力气杀你。因为这时他还是逃命要紧,能活一天就是一天。(个人观点,仅着交流)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江西乐安县山砀镇的这两起血案本来是不该发生的!当事人如果稍微有点心机和上善若水的心态,不用不当的言行去刺激凶手,至少可以保命。

今年7月22日,江西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的刑满释放人员曾春亮窜入本镇山砀村富户康先生家行窃,被康家人发现后与康先生儿子发生格斗,用镙丝刀刺伤对方后撂下作案工具和“敢报警就杀了你全家”的狠话后扬长而去。康家后来多次报警未果。8月8日一早,曾春亮果然再次来到康先生家,先后将康先生正在作早饭的爱人和熟睡中的他杀害,还用捶子砸伤了他们仅7岁的外孙。8月13日,凶手曾春亮又在厚坊村村委会大院内将一驻村扶贫干部杀害。

在危急关头,我们最要紧的问题就是逃命求生!相比于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而言,其它东西不宜看得太重。上善若水,仗义疏财,在特殊情况下,真的能够让人化险为夷。不妨我们来分析一下凶手当时的作案心理。

曾春亮现年44岁,正当年富力壮之时,而且手大脚粗,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莽汉。他曾因犯盗窃罪于2002年入狱,于2012年出狱。2013年又因盗窃再度入狱,于今年5月获释出狱。出狱后,身无分文的他一直沒有工作,自己的房屋又在几年前因年久失修而倒塌。他怎么生活啊?要么投亲告友,要么立即找份工作。然而,因他两次入狱,加上他面带凶相,人家都视其如瘟神,唯恐避之不及,谁肯用他啊?如此一来,对他的精打击肯定很大。因为这种人大都重义气好面子,他又不肯长期窝在亲友家闲吃闲喝,没有歧视的工作又找不到,怎么办?只有重操旧业,偷或者抢!于是就在7月22日潜入康先生家。

本来,曾春亮的目标是赖以生计的钱财而不是人命。如果他当时得手后未被发现,可以肯定的是,康家就不会发生打斗和命案。按照这种人的心态,下一次作案他多半不会再选择康家,一来是因为怕失过窃的人家有备而让自己露马脚,二来是义字让他放手康家。如果康家不在乎那点钱财,当作一场及时雨恩赐,说不定还会感化他,这样康家就安全了!然而,康家的态度是非常强硬,既然你打不过人家为何不服点软?钱财是身外之物,失了可再赚,而生命于人只有一次,死不能复生。你要选择报警嘛,应当事先权衡利敝,等隐身到安全之所后再报也不迟啊!结果是操之过急,草没打着却惊了蛇,反被蛇咬而丧命,可悲啊!

再说那位遇害的驻村扶贫干部。据说曾春亮出狱后曾多次求助过村委会,村委会答应帮他找工作,但因为他的身世问题他未能就业,他最想要的是自己有个生意和住处,这样他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做事,即自尊又体面。然而,总是事与愿违,屡次周旋无果后,曾的心里是什么滋味?咱们将心比心地细细体味一下吧。人的忍耐性是有限的,心里烦躁到一定程度,但凡有一点火星就会引爆那一团蓄势已久的怒火!恕我大胆地推测,8日13日之前,曾春亮肯定去找过那位驻村扶贫干部办事以解其燃眉之急而遭受了刁难!在此过程中那位干部会说些什么话?只要有一句难听的话就足以激怒他那颗伤痕累累的心!于是,又一起血案发生了……

长歌当哭,恸定思痛……希望类似事情今后不要再发生。在此要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刑满释放人员的正确安置问题,可以多开办一些专门安置这些特殊人群的工厂,或者设置出狱缓冲期,让长服刑人员出狱前两三年参与不低于监外工资的有偿劳动,以解决他们的生活所需。另外要告诫各位朋友,对有前科的莽汉,千万千万要友善,切不可歧视和辱骂,必要时还应仗义疏财,给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以爱心化解他们内心的寒冰,帮他们早日融入社会而成为有益于社会的新人。还有就是,遇到入室窃贼和强盗,一定要认真权衡自己与对方的力量,打得过才打,打不过最好舍财保命。关于报警的问题,我不想多说什么,反正要慎重,最怕打草惊蛇被蛇咬!

如此发文的目的绝不是为凶手开脱,而是为预防命案的再次发生。曾春亮害了三条人命,肯定是十恶不赦,不杀之难以平民愤!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支持你的正确观点,如果当事人当时理性,温和一些,了解一下他的情况,给予二百元帮助。煮一碗鸡蛋面条,让他吃了走人,不去激怒他,肯定不会造成三死一重伤,我们这里有一个曾经坐牢出来一无所有,碰到我了,他向我借二十元钱吃饭,我拿了五十元钱给他,并请他吃了一碗牛肉面,送他一瓶酒,一包烟,买了两斤肉送他,并安慰他重头在来,忘掉过去,面向美好未来,没有本钱就先下工地下体力劳动挣钱,要吃得苦,下得力,挣到钱了在学做生意,说不定那一天你就是千万富翁了,他非常高兴的走了,并承诺挣到钱了第一个就还我。我对他说你挣到三万元了才还我。他乐意的笑笑走了,过了半月又碰到他买十斤米差一元七角钱,那个老板不让他拿走,我又给了他三十元,拿零用钱付了一元七角钱,他感动得张大嘴巴半天不说话,两三月过去了,他在工地上挣了一万八千多元,非要还我钱又要请我下饭店,我说在等三月你请我。现在你才起步,两个月之后一个朋友骑摩托车把他撞到了,他在地上非要上大医院,又要喊赔他五万元,我这朋友两口子也是工地上干体力活的,也是穷得叮当响,家里两个老的生病住院,儿子又才住院出来,急哭了忙给我打电话我去一看是他,我扶起他说这个也是我朋友,把家里情况对他讲了,他甩了甩脚杆说你的朋友就算了,还能走。那两口子对我千恩万谢,摸了三百元叫我两去喝酒,我把钱给他让他回去看看医生,他不要让我自己得了算了,我硬拿给他,叫他去租个房子,适当的时候找个女人成家立业,过去三年了,他也成家立业了,生活比较完美。我的生日送来六百元钱红包。又开始吹牛皮了,他现在三五万元也能随时拿得出来了,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一身衣服也洋气十足了,对我也是言听计从,有一点好吃的也得拨个电话请我,所以当一个人穷途末路,走投无路时你碰到了他向你借钱,借米你就多少支持一点,好语善意能化干戈为玉帛,古人说失财免灾。得理饶人,为富仁慈可逢凶化吉。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里如果不大喊大叫,过后的遭遇也一样。

因为做贼最怕的就是被人发现,无论发现者怎么做。7月22日,曾春亮潜入到康家的三楼上睡觉,他身上还带着螺丝刀,可见他是有备而来。

当时康母如果不发出声来,也许第一个就被他解决掉了,还悄无声息的。因为曾春亮不是一般的小偷,是一个惯偷,是一个贼王。之前因为盗窃,两度入狱的经历给他留下了阴影。

就如警察所言,即使他没有偷康家任何东西,也可以判个非法入室罪,可以治安拘留。

他是怕监狱怕得要命,因此他知道自己的做法是不对的,一旦被人发现,他就会使用极端的手法。

另外一个人发现家里突然多了一个陌生人,出于本能反应,绝对会大喊一声,特别是女人,更是如此。

而作为康家的儿子,听到母亲的喊叫声,必然要冲过去看,当看到歹徒拿着螺丝刀顶着母亲的脖子,救母心切的他,自然第一反应是跟歹徒做搏斗。

康家在发现曾春亮潜入家里之后的所做的一系列行为,均符合一般人的处理方法,错的不是康家,而是曾春亮这个十分危险的人物。

他的心理完全扭曲,高度的警惕心,使得他在危险中会做出应激的反应,而过后康家的报警也激发了他自我的强烈保护机能,使他后来做出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

我们为什么说,当时发现曾春亮在家,温和的处理也一样会遭此厄运呢,我们可以从八月十三日的那起案件说起。

8月13日早晨,社保局的驻村干部提着提包到村委会的二楼宿舍,他完全没有料到宿舍里有人,也根本看不到宿舍里有谁。

当他推开门进入宿舍时,曾春亮已经躲在门的背后,他正走进去,曾春亮就从门口扑过来,在他喉咙上用力划了一刀。

他们之间也许连对话都没有,是在博杀的过程中发出一点声响,当时楼下的同事有所察觉,但也没想到事情这么严重。

直到看到曾春亮拿着凶器追杀过来才迅速落慌而躲。若跑的慢,估计也会被曾春亮杀害。

由此可见,遇到曾春亮这个人,即使是不出一声,也会遭遇厄运。特别两起案件都发生在早上,他也许刚从睡梦中醒来,警惕性比较强。

此时他就是一只被惊动的野狼,充满了危险性。对于康家来说,即使当时不报警,他一样会再次光顾,因为他的目的是盗窃康家的财物,他还没有盗窃成功,怎会善罢甘休呢。

这次出狱,他似乎就没打算活着回去,出事一个月来,他也许受尽了世人的冷落,体会到生活的艰难,看到了未来没有希望,于是破罐子破摔,完全不顾一切。

总结:如果在家里不慎遇到小偷时该怎么办?这真是得碰运气,如果小偷是胆子小的人,大喊一声大叫一下,也许就把他吓跑了。

但是如果遇到胆大包天的人,已经被撞上了,恐怕就难逃厄运。除非看到小偷时不动声色地悄悄退去,不让小偷发现,然后静静地报警。

这样也需要屋主人良好的心理素质及理智的处理方法。

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谁家进小偷了,能温和点对待啊,总不能曾春亮进屋偷东西,还得给炒二个菜喝顿酒吧

  • 这曾春亮也是盗窃惯犯了,曾经就因为盗窃被判到刑,出狱了不知道悔改,既然又想指望着盗窃生活,这样的人是属于好逸恶劳的人,不想着走正路賺钱,只想是不吃苦,不挨累,不劳而获的弄到钱花,这在监狱里也没改造好思想,出来了由于囊中羞涩,就又干起了老本行盗窃

去人家盗窃被发现了,和被害人的儿子发生了撕扯,按一般盗窃者的思维,能跑出去也就挺好了,这曾春亮却是心怀怨恨报复的心理,返回去杀人 ,这样猖狂的行为,完全是漠视法律,既然漠视法律,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家进盗贼了,大喊大叫是一个人的正常反应,不可能会温和对待小偷
  • 大喊大叫是有三个目的,第一是想通过大喊大叫,把小偷吓跑了,第二是想引来家里人,把小偷制服了,毕竟自己势单力薄,怕制服不了小偷,第三是想通过大喊大叫阻止小偷对自己人身的伤害,因为你不会知道这小偷被发现的情况下,会不会伤人
所以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盗窃,被害人大喊大叫,是人的本能反应,谁也不会想到,遇见得是这样的杀人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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