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

不管小女儿有没有求情,判死刑那是肯定的。

首先,他在来女士无意识的情况下,去杀害的,这是一种谋杀,他不是自当防卫,也不是生命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去,实施的犯罪,这是两个定义。

他本身预谋和策划好久,提前买好工具,有计划的去进行,包括对记者、对警方的说辞,可能在心里都演过许多遍,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去求情宽恕,法理不容。

来女士的丈夫,案情极其凶残

被杀一案,这一案情牵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这是一起影响极其恶劣案件,不光对两个家庭的影响,对整个小区的影响,对杭州稳定治安的影响,包括对全国的已婚未婚女性都有很大的影响,影响这么恶劣,范围如此之广,不判死刑肯定说不过去,除非不是他杀的人。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来女士已经死亡,居然还用最恶劣的分尸方式来毁尸灭迹。明明有时间去自首,反而一味地撒谎,延误案情。

能不能从轻处罚,首先要看他认罪态度,在案件发生之后,他混淆警方视听,没有主动去自首,明明自己杀的人,还贼喊捉贼去报警,警方过来查看,多次说了谎话,欺骗警方,浪费了很多的警力物力。

到后来的审讯阶段,在长达10个小时里面,也不坦白从宽,最后阶段才初步承认自己的杀妻意图和经过。

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作为一个父亲能够了凶残到这种程度。能够不顾十几年情感,天理难容。

这案情放在古代,也是一命抵一命,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更是容不得他猖狂。

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

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这个问题兰妈来回答

杭州许某某杀妻分尸弃尸的凶案,随着杭州公安于7月25日上午10:00落幕的“新闻通气会”结束,这桩长达18个昼夜的失踪案件已经水落石出,尽管在警方破案期间网友们发挥了各种侦探级想象,但是从警方的办案程序来说,没有证据的推测不成立、也无法立案。

随着警方对案件的不断突破,直到化粪池内找到人体组织并通过DNA检验确为失踪的来女士后,警方才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传唤来女士的现任丈夫许某某,考虑到许某某在来女士失踪后擅于掩饰,警方特意针对此案件对许某某设定专门的审讯方案,经过周密策略的审讯后,许某某初步交代因家庭矛盾杀害熟睡的妻子来某某,其后又将尸体分散抛弃。

虽然案件已水落石出,但是案件的后续讨论依然没有停息,尤其是关于许某某后续的案件裁判情况,几乎所有网友都等着大快人心的裁判,很多人都好奇如果许某某的小女儿为父亲求情,法律会不会顾念幼小心灵而网开一面免去死刑?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许某某的作案非临时起意

如果许某某因为家庭矛盾错杀妻子,且第一时间自首、表现其悔改之意,再加上小女儿求情可能会视案情而酌情宽容,但许某某的谋杀非临时起意属一场预谋已久的谋杀计策。据杭州公安通气会通告,自接到来某某失踪案件后,由于整个事件太过扑朔迷离,杭州省、市、区的公安机关为此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案。

光是长达6000小时监控视频排查就是一项艰难的任务,为了不错过每一个可疑信息,排查的过程画面反复查看不说,还要对梳理小区人员和车辆信息核查。最重要的是许某某在公安部门大动干戈调查此案时,还脸不红、心不跳地淡然接受采访,各种“演技”不仅让网友们看着虚伪,也给民警破案进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2、许某某毫无主动承担之心

当案件侦查线索指向化粪池时,有记者于小区了解信息,发现许某某经过化粪池只是淡淡地瞅一眼,看似“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淡然也证实了许某某毫无主动承担之心。就连面对弟弟弟媳上门关切的时候,还对妻子来女士失踪一案轻描淡写地描述着。

此前,关于许某某弟弟和弟媳在其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传唤前,曾经上门关切了解过真相,弟弟二人均不相信许某某会杀害来某某。采访里,弟媳还曾透露,许某某提过警察让其主动交代来某某失踪一事,而许某某那句“我身正不怕影子斜,没做过的事情不会承认”如今想想极为虚伪。

3、法律眼里不能有妇人之仁

法律的存在就是公平公正不能有妇人之仁,主要是许某某一事的影响太大,直到化粪池寻到人体组织来女士确已遇害、许某某被传唤整个过程,许某某毫无坦白从宽和忏悔之心,继续各种“演技”的发挥给人不可原谅的怒气。虽然来某某已故、许某某又被逮捕,他们共同孕育的小女儿一下子变成无父无母的小可怜,但是在法律的程序里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这样才能维护社会治安。

再加上许某某落网之后,还似有已故来某某闺蜜女儿被害一案,虽然此事未经证实,但如果此事属实那么实在是太可怕了,说明许某某这个人有着高危险的犯罪心理,如果不对许某某严惩不贷可能会酿成惨案发生。

经过综上分析,许某某谋杀一案即便是有小女儿求情,被判死刑的概率还是非常高的。从死刑判处的46种罪名来看其中就有故意谋杀罪,关于许某某一案如何判处,相信法律也会做到公平公正。

延伸话题☞有朋友曾疑惑“如果许某某能够取得陪审团同情会不会免除死刑”。

关于这个问题,从社会舆论的反响来看概率不高,毕竟这件事情影响太大,那种从头到尾的欺骗各种“演”,影响的不仅仅是犯罪人个人的案件宽容不宽容之说,这件看似简单的家庭矛盾谋杀案,也引起了极大的婚姻、家庭乃至情感担忧,这件事情可以说不能被原谅,想要平息此类事件不被效仿必须要严惩不贷。

当然,也有人认为家庭纠纷的谋害里最苦的是小女儿,从教育角度来考虑,或许很多人认为女儿还是需要父母教育,既然来某某已故、若许某某真心忏悔免去死刑也可照顾到小女儿,没有母爱至少还有父爱在呀!但是从案件的影响力来说,谋杀、分尸又弃尸,哪一样都触及人们底线,即便是许某某免去死刑也少不了长期刑罚,而小女儿已经11岁了,待许某某刑满出狱女儿可以说已不需要父爱,而许某某的出现只会给女儿造成困扰,甚至对女儿的前途发展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所以,在我个人看来,与其纠结许某某会不会因为小女儿求情而免除死刑,倒不如期盼小姑娘能在好人家的抚养下茁壮成长,尤其是心理教导方面定要有计划疏导。

说到最后,那么在许某某故意谋害一案里,大家认为若小女儿求情许某某该不该得到同情和谅解呢?欢迎评论下方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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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

就事论事,不代表我的立场;如果许某小女儿及被害人父母能够出面“原谅”许某的过错,或许有可能得到缓刑的结果。

虽然法律无情,但人有情!只要能够得到被害人直系亲属的谅解应该是能够得到一定的减轻的,而且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及理由来对凶手的处罚变更形式。

但是,我认为这样的概率是不会发生的:

1.对于来某的女儿来说,自己的亲生母亲被人杀害,不论是出于怎样的缘由造成该事件的发生。

她的内心都是很愤怒的,如果是因为他人“错手”、“母亲自己原因造成”或许在她冷静下来的同时得到凶手方的不断道歉及赔偿或许还有一丝丝的可能选择谅解。

但是这确是他亲生父亲一手造成的,对于一个刚年满11岁的小姑娘来说;她的内心会经历怎样的的痛楚,会怎样的去看待这世间的亲情。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不能够让她得到安全感。

更何况,杀人偿命本该天经地义;站在来女士女儿的角度来说,杀人或许不是罪大恶极,但是对于她来说,亲生父亲杀害亲生母亲,让她本该幸福美满的家庭遭到破坏,就是罪大恶极的人。这样的人,我相信她连自己都不能够给自己找出谅解许某的理由来。

2.对于来某的父母来讲,女儿就是他们的唯一寄托,是他们生活的希望。

虽然古人常言,一个女婿半个儿;但总归是与自己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对于父母来说,女婿对女儿好,就可以把他当做半个儿子来对待;如若不然,与路人有个区别。

相对于来某与许某来说,作为父母肯定是最爱的是自己的女儿而不是女婿。当自己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或许他们在心里就已经与自己的女婿的关系产生了隔阂,更何况造成此次事件的发生还是有这所谓的“半个儿子”一手造成。

对于终结自己人生信念支柱的人,她们还有何心思来给他求情,只怕是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也不足以泄掉心中的悲伤。

所以,我认为不论求情是否对于审判的结果有效,是否能够对审判产生一点的变动。但是,对于女儿及父母来说都是不会去走这一条路的;而且这样的人,不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都不应该得到社会的宽恕。

有仇杀人,失手杀人,哪怕是抢劫杀人我认为都会比许某这样的行为更值得人们的谅解。

对于许某这样的行为,可以说一人扭曲了人们对爱情,对婚姻,对亲情的看法产生了不可磨灭的诋毁。哪怕是他万死不辞也不能洗刷他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有的人死了却还活在我们的心里,有的人活着却已经死在了我们的心中;我想许某就是这样一位死在我们心中的人。

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

不要说小女儿求情,就算所有人都为他求情。他也会受到自己相应的惩罚。

如果说小女儿求情,但许某依然被判了死刑是不太人性的话。那他为了金钱能杀害一个爱他的女人,甚至为了和他在一起。不惜与前夫离婚都要来在他身边的一个女人。那这又算不算是丧失人性呢?

法律规定

法律也是人制定的,每一条法律的应用都需要经过所有人的认同才会被写入宪法。我们不妨看一看犯故意伤人罪的简单概念。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这个简单的概念里面,我们就能大概猜测出许某将会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这一条肯定是不适合他的。而判处无期徒刑,对小女儿也没有什么意义。即使他没有被判处死刑,也帮不到小女儿任何事情。而且小女儿对她也没有任何挂念之心,即便是他的父亲又能怎样。

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心理

许某在此次案件里面属于是:故意杀人,隐瞒实情,蓄意谋杀。即便是所以人都已经将矛头对准了他。许某还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死不承认。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许某没有任何悔过的意思。他这样的做法这样的行为,法律是肯定不会让他在出现在社会上面的,他已经没有劳改的必要了,所以对他判处死刑也是合规合理。

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

小女儿求情也还是要判死刑的。因为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可以谅解罪犯的地方。

预谋杀人,碎尸,抛尸,哪一项都是残忍的行为,并没有可以谅解的成分在里面。如果说要判死刑的杀人犯唯一可以原谅的就是杀人者是被迫杀人。比如自己的老人在严重的病魔缠绕下,生不如死,在意识模糊的状态下还要忍受病痛的折磨。这种情况下拔掉老人的呼吸插管,看起来是杀人,其实是让老人解脱。这种杀人的行为可以被原谅。

而杭州杀人碎尸案的凶手许某某显然是有预谋的,计划好了时间,计划好了方式和发法。然后实施杀人的计划。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还企图引导警方和群众往离奇失踪案的方向走。杀人已经很残忍,还要碎尸,还要把尸体肢解,还要把尸体的碎块抛到各个地方。一些碎的部分就从马桶直接冲到化粪池。这是多么的残忍,那可是你生活很多年的妻子啊。最亲近的人,就这么被你杀死了。

如果死者家属说的都是属实的,那么这个许某某跟来女士的婚姻看起来都是预谋已久的。

1、根据碎片整理,来女士是在和前夫的婚姻存续期间,婚内出轨,和当时从事鸭子屠宰生意的许某某有染。在和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就借给这个许某某大笔的钱供其做生意。而且,这个许某某的生意还真的赚了钱,两个人才都各自离婚,组成了新的家庭。

2、而之后的生活里,许某某不再从事比较累的鸭子屠宰生意,而是给人开车挣工资。并且他开始炒股,赔了不少钱。这是一个他缺钱的原因,估计从来女士手里要走了不少钱,以至于来女士开始阻止他炒股,两个人开始有了分歧和争吵。

3、许某某在亲戚的眼中是一个有礼貌,言语不多的人。看来他隐藏的比较深。一家三口出现在外人眼中的时候都是很恩爱的形象。可许某某由于炒股缺钱,肯定是在向来女士要钱。由于自己和前妻的儿子长大了,来女士又新获得了两套回迁安置房,他又向来女士要房给儿子。来女士肯定不想自己的7位数存款被许某某炒股挥霍掉。当然更不想负责丈夫和其前妻的孩子。所以,两个人的矛盾开始越来越深。

亲情取代不了法律,该受到惩罚的人逃脱不了。

这里面最可怜的确实是两个人共同生的小女儿。刚刚12岁,长大以后此事在她的心灵里也是一个阴影。因为自己的亲妈被自己的亲爸在自己的身边杀死。还在自己的身边被肢解,不知道小女孩儿将来的人生会怎么梳理这些情节。

现在,能负责养大小女儿的有许某某的家人,他有弟弟,可以代其抚养。另外,现在来女士的前夫也在考虑取得小女儿的抚养权。如果两方的家人最后都不能抚养,国家也可以安排小女儿的成长。这是不用担心的。

杭州杀妻凶犯如果小女儿求情,会不判死刑吗?

1.从杭州警方的通报来看,这起案件当前已经取得重大突破,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已经承认是其趁妻子熟睡期间将其杀害,并分尸抛至于化粪池,对于这起案件,笔者听了专业律师的解答,在专业律师的详细分析和解答过后,小柳聊聊兵认为,就算其小女儿为许某某求情,法院依然还是大概率会判处许某某死刑的。

2.因为,这起案件影响太过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整个量刑过程当中,死刑将会是法院方面的首选考量,而且,这起杀人分尸案件大概率也不会有缓刑的余地。

3.也就是说,许某某杀害妻子这件案子,大概率会首先考虑适用死刑,而且不会考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由此可见,对于杭州许某某杀妻案,不仅手段极其残忍,而且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最关键的是,这起案件已经给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在量刑的时候,就应当首选死刑。即使许某某的小女儿为自己的父亲求情,也并不会成为作为减刑的依据。相反,这起案件所造成的舆论压力,倒是有可能成为量刑的考虑因素之一。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补充,大家共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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