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案件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好的,我来回答!
我首先想起了陕西省榆林市的活埋母亲一事,不得不让我对人性之善恶产生绝望。
当地男子马某嫌弃母亲年迈,竟然将79岁高龄的母亲拉到一处墓坑,亲手用黄土将其活埋。然后,用踋在上面踩了踩,溜之大吉。
几天后,马某之妻张某发现丈夫与婆婆出门多日未归,于是向派出所报了案。警方接到报案,及时搜索,将奄奄一息的老人从坑中救了出来,马某也被抓获归案。
尽管在本案之中,受害老人最终侥幸得以生还,但从案情上看,这无疑是一起不折不扣的故意杀人案件。于是,当地有关部门发出通报,表示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良心的谴责。
但是,相比之下,另一件案子更应该引人深思。
事情发生在2016年4月14日的山东冠县。这天,因为苏银霞借了对方的高利贷,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来到苏银霞的工厂,对她进行辱骂、殴打。案发前一天,暴徒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对她污辱至极。
接下来,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当下午至当晚民警处警后,讨债方仍采取盯守、围困等行为限制剥夺于欢、苏银霞母子人身自由,实施辱骂、脱裤暴露下体在苏银霞面前摆动侮辱等严重侵害于欢、苏银霞人格尊严的行为,采用扇拍于欢面颊、揪抓于欢头发、按压于欢不准起身等行为侵害于欢人身权利,收走于欢、苏银霞的手机,阻断其与外界的联系,在源大公司办公楼门厅前烧烤饮酒扰乱企业生产秩序。
当着成年儿子的面,这些人如此一而再、再而三地羞辱母亲和自己,让于欢已经忍无可忍。
当处警民警说了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就离开接待室后,于欢试图冲出房门唤回警察,但被讨债方持续阻止,并限制苏银霞离开接待室,强迫于欢坐下,并将于欢推搡至接待室东南角。这时,于欢已彻底绝望,他的愤怒也已到达极限值,于是终于忍无可忍,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后于欢投案自首。
从以上过程来看,于欢在自己和母亲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就地取材向施暴方还手,是典型的防卫过当引起的故意伤害行为,不至于重判。于是,案件发生后,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同情于欢,对辱母案的施暴方进行谴责。
可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聊城中院经过审理后,却做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样的结果,真的让人无法接受。
于欢被判无期后,母亲苏银霞和姐姐到处诉求,但因“非法集资”问题,两人都被抓了。
后来,于欢的姑姑找到了一位律师,此案启动了上诉、再审程序。
经过复杂的取证、审理,2017年6月23日,于欢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了二审宣判:
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经过漫长的监狱改造,于欢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获减刑出狱,此案尘埃落定。
尽管如此,但这个案子触发了关于人性的丑恶和当事人绝望的心理反思。下面让我简单梳理一下。
捍卫公平正义,公检法都有责在身。办案者也只有让民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能经得起法治考验、时间检验。
就此案而言,判决时如能给正常的人伦情理留下必要空间,能考虑到当面凌辱自己母亲导致的精神痛苦,那判决势必会被更多人认同。
于欢一案,常人都能看出是件防卫过当导致的案例,有事实为证:
一,从防卫意图看,于欢的捅刺行为是为了保护本人及其母亲合法的权益而实施的。
二,从防卫对象看,于欢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的反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防卫行为,是构成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
三,从防卫起因看,本案存在持续性、复合性、严重性的现实不法侵害。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施防卫,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四,从防卫时间看,于欢的行为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适时,是正当防卫的时间性条件。
五,从防卫结果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所以有防卫过当的嫌疑。
讨债者杜志浩当着儿子面淫亵母亲的做法,高利贷高到可怕的利息,还有相关执法人员的出警处置措施,会成为舆论炮火对准的靶心,也是因为,这些突破底线之举是跟践踏尊严连在一起的,并合成了我们生活环境的不确定因素,激起了我们的切身痛感。
都说“法律不可远离‘看得见的人情’”,而那些公共发声,正是法律的庭院外看得见的人情民意。
尽管舆论不能捆绑法律,但两者并非天然对立,民意主导下的舆情,也是应该被法律条文内吸纳参考。
需要解释的是,这并不是说,法律就该迁就和盲从民意,看舆论“脸色”行事,而是指司法在保持独立公正的同时,也要接受舆论监督,经得起法治和民意的考量。如果某个判决在“法律公正”“人本关怀”等指针上与普遍的民意脱节,那我们是否应该反思,是不是有些环节出了问题。
正如于欢案二审主审法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吴靖,在二审宣判前说的那样:通过二审开庭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整个案件的事实情节,并在此基础上通盘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最终依法作出裁判。
所以,法律不可远离‘看得见的人情’,而那些公共发声,正是法律的庭院外看得见的人情民意。
2018年2月1日,案件入选“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同时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审判范例。
感谢您的阅读,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指正。
有哪些案件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在温州苍南县公安局,女警察汪某某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家境富裕,生活美满。然而,在2010年10月7日下午,这一切都戛然而止。她被人挟持后遭强奸杀害。死前,她苦苦哀求,说女儿不能没有妈妈,可惜几个丧尽天良的家伙并没有丝毫恻隐之心,汪某某死的时候才37岁。正是风华正茂,未来可期。
据悉几个嫌疑犯都是老油条,名施正赞、叶长锋和吴正查,都是几进宫,估计对警察有着天然的仇恨,一开始他们并不知道汪某某的身份,从她身上搜出了人民警察证,他们几个感到了害怕,就驾驶汪某某的宝马越野车进入福建境内,而后强奸后杀害了她并埋尸荒野。
即便是警察,我想她在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的时候,她也未必没有恐惧感,毕竟是一个弱女子。据悉这几个家伙前后作案多起。具有很强的目标性,年轻女子,豪车。,在杀害汪某之前,他们曾7次对单身女子下手,有4次没成功,另3次抢劫3名女子并强奸其中2人,杀害1人。有个女子从车后备箱跳出逃跑才幸免于难的。
据悉,这三个歹徒中间的其中两人和汪某某还是同一个镇上的人。
有哪些案件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我觉得2013年发生在山东费县的一起杀人案,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这个案件在网络媒体上称为“消失的夫妻”。有的朋友可能看过这篇案件的报道。这起案件让人心疼啊!犯罪分子丧心病狂的做案细节,让我感到愤怒和深深的绝望。
本来被害人已经配合的很好,银行卡里的密码告诉了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也已经取出来了钱。被害人请求放他们一条生路。特别是女受害人为了救丈夫,配合四个恶魔的淫欲,让四个恶魔侵犯了6个小时,就是让犯罪分子放他们夫妻一条活路。但四个恶魔假意答应了女受害人,发泄完兽欲后,还是杀了她丈夫。因为侵犯女受害人的时候,她丈夫就在跟前,犯罪分子杀她丈夫的时候,她丈夫连一声都没吭,也没反抗,心彻底死了。你可以想象男受害人受的精神伤害,人虽然活着,但只是一个躯体而已。但杀人的恶魔根本没有一点人性,杀死男受害人后,还告诉女受害人,她丈夫已经被他们杀死了,现在轮到杀你了。然后四个恶魔又残忍的杀死了女人。
看了这篇案件报道后,我难受了好一段时间。世界上竟然会有这么令人发指的人存在,这就是传说中的恶魔在人间啊!(下图是四个恶魔和被害人)
有哪些案件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最近刚看到的一个案例,38岁的郭某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死刑。事发去年三月,郭某去超市购物,当时他未按要求戴口罩,旁边的一位老大爷提醒他,结果被郭某殴打造成颅脑损伤致死,同时还有两名超市工作人员被打伤。
郭某本是一个刑满释放人员,出狱才八个月,上次获刑也因一起命案,那是2004年,当时还在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就读的郭某在酒店里用枕头闷住女朋友段某的口鼻,致其死亡,女朋友还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并且郭某还是班长。
事发之后,郭某主动投案自首,并且积极赔偿,认罪悔过,结果被判无期徒刑,那是2005年。服刑期间郭某经过九次减刑于2019年7月被释放。
这一次判死刑的同时还撤销了上次的九次减刑的裁定,恢复原判的无期徒刑,这一次是彻底的没机会了。
有哪些案件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乱劈柴曾经亲眼目睹一起恶意伤人案,在这起案件里,人性的丑恶被展现得赤裸裸的。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乱劈柴还在上初中,在一次下午放学后,大家都涌出校门准备各自回家,此时突然冲出来5、6个高中的学生,将一名同样是读高中戴着眼镜的学生围住了。
从着装来看,那5、6个人高马大的学生肯定是混社会的“街溜子”,有的染着发,有的戴着耳钉,还有一个胳膊上还有纹身。这几个“街溜子”学生一把就把那个戴眼镜的同学按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打得那个同学不断的哀嚎。
大家都懵了,又不敢上前去,只好围着看热闹。这个时候,一个中年男人出现了,是那个戴眼镜学生的父亲,他应该是个瘸子,虽然没有拐杖,但是从奔跑过来的姿势看,是个残疾人。
中年男人疯了似的扑打那几个“街溜子”,父亲保护儿子的护犊之情变成了中年男人发疯的扯打。这个时候,其中领头的那个染着黄头发的“街溜子”被中年男人一拳打在了眼睛上,他如同一个发疯的野兽,到处疯狂的找东西,大家立刻散开。
那个黄毛儿想找个趁手的家伙,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愤怒,终于在花坛里找到两块砖头,他拿着砖头跑了过去,先是一砖拍在了中年男人的后背上,四周的同学甚至都能听到“嘭”的一声响,中年男人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
黄毛儿叫其他几个人将原本蜷缩在地上的眼镜男学生按在地上,一边挥舞着砖头一边说:“你成绩好就成绩好,别他妈的到处炫耀,我老子天天拿你教训我,你不是成绩好吗?老子今天就要把手给你废了!”
看得出来,黄毛儿已经失去了理智,他刚说完,就将眼镜男生的胳膊踩住,手上的砖头用力的砸在他的手掌上,一下,两下,一直砸。眼镜男生开始还有惨叫声,后来应该是痛得昏了过去,再也没有叫声了。
那几个按住眼镜男的“街溜子”一看眼镜男不再叫了,害怕他死了,立刻松了手,将黄毛儿一把抱住,行了,行了,别把人家打死了。此时眼镜男生的手掌已经被砸成了肉酱。
黄毛儿还要砸,被那几个街溜子抱着一路跑了,此时学校的老师和保卫科的人才急冲冲的赶来,一边报警一边送眼镜男去医院。
后来听说事情原本是这样的,这两人是同学,他们是一个院儿里的,父亲还是同事,眼镜男的父亲在一次出差途中伤了腿,单位给办了内退。黄毛儿的父亲在公检系统还是领导,两个小孩既是邻居,还是发小。
眼镜男的成绩非常好,黄毛儿却不爱学习,混了社会。黄毛儿的父亲总是用眼镜男生来教训自己的儿子,这让黄毛儿对眼镜男生异常不满,心生怨恨,就发生了这起伤人事件。
眼镜男生的手掌已经无法医治,所有的指骨全部粉碎性骨折,医生的建议是截掉手掌,眼镜男的父亲因为背部挨了一砖头,脊椎有两节骨折,刺出的骨头将神经割断,未来再也无法站起来了。
这个事件在我们县城引起了轰动,当时高三成绩最好的学生,有望进清华的眼镜男再也没有回到学校,而黄毛儿及其他参与者被抓后,却由年龄未到(真假不知),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黄毛儿一家给眼镜男生一家赔付了28万,这个事情就这么了结了。28万就买了一家父子俩的一生。
最近回了趟老家,与几个当年的同学聊到这个事情,让人唏嘘的是,那个黄毛儿后来还参加了高考,读了一个大专,毕业后倚仗老子的权势居然去了公检系统,现在官至科长;而那位断了手的眼镜男后来与自己的母亲一起开了一个早餐店,他在店里收收钱,记记账,赚钱养活瘫痪在床的父亲。
人性的丑恶并不一定要了别人的命,有时候,毁掉对方的梦想,让对方的命运发生重大的改变,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才是人性最大的恶!杜绝校园欺凌,保护学生安全,值得全社会重视。
有哪些案件让人感觉到人性的丑恶和深深地绝望?
一位医院院长为了救儿子,杀情人,后又自杀,整个作案情节如同一部惊悚大片。但这确实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真实的案件。在一个夏季的清晨,沿高速路巡查的两位交警,发现一辆白色的SUV丰田车,长时间地停在一个出口的路基下,警察感到有些异常,就来到丰田车边,当打开车门,两个交警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丰田车里有一男一女两具尸体。出了人命案,交警不敢怠慢,立即向辖区公安局说明了情况。很快,辖区刑侦人员就调查清楚了两人的身份,因为两个死去的人,并没有刻意掩盖自己的身份,从他们随身的物品中,警察很轻易地就找到了两个人的身份证明。男的五十多岁是一个职工医院的院长,女的三十多岁是一个推销药品、医疗器材的药品公司的员工,人们称之为医药代表。经过尸检,男的是服毒自杀,女的死因有些蹊跷,她先是被重物击打头部,受了重伤,后又被人掐住颈部窒息而死。同时,警察通过化验,还认定两人生前还发生过关系。这个案件表面上看是一个情杀案,但经验丰富的警察,察觉到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象,于是警察在寻找第一案发现场的过程中,案件的谜底被一层一层地掀开了。警察通过行车记录仪很快就查清了行车轨迹,顺藤摸瓜又找到了第一案发现场,这是一套医院院长给他儿子提前购买的商品房,由于他儿子还在外地上研究生,所以平常也没有人住。不想这却成了院长和情人幽会的场所。警察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察,发现了疑点。原来,案发现场被人仔仔细细打扫过了,没有留下过多的轨迹。不怕暴露身份的院长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同时,由于小区是个新建小区,入住的人还不是很多,安保设施还不是很完备,通过查看摄像头影像,警察也没有找到多少有价值的线索。但通过大量的走访,警察还是找到了破案的关键,据小区保安回忆,由于小区人少,每天进进出出就那么几个人,所以保安的记忆比较深刻,保安说:最近这段时间,有一个原来很少出现的年青人开着一辆车,进进出出小区好几趟。案发那天,他又看到那个年青人进过小区,呆了大概有个把钟头,就急匆匆地开车走了,从此后就再也没有见过。由于年青人开得是外地牌照的车,所以保安能记得起车牌号。通过进一步调查,那辆外地车是个外省城市出租车行的,而院长的儿子就在那个城市上学。很快,警察就将院长的儿子缉拿归案。通过院长儿子的交待:原来院长有情人的事,院长夫人早有所察觉。但院长在家里飞扬跋扈惯了,院长夫人又是个家庭主妇,所以就一直忍气吞声。但后来,院长的行为越加放肆,院长夫人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给儿子打电话诉苦。院长的儿子就气不过,就回来给母亲报仇。但院长儿子必定是个有头脑的人,他没敢坐飞机,害怕那样会暴露自己的行踪,于是就用假名租了车,奔波千里回到家乡。他没有回家,在一个客店住下,暗中跟踪父亲的一举一动,终于他查清了院长和医药代表幽会的时间和地点,他偷偷到两人幽会的地点去了几次,做了些准备。有一天中午,他看到父亲和那个医药代表先是一起吃了饭,然后就开车朝幽会地点驶去,院长儿子就一路跟随到了案发地点,当院长和情人亲热的时候,他悄悄地潜入到房间里。院长完事后,就去沐浴,院长儿子就抓住这个机会,用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哑铃袭击了独自躺在床上的医药代表。做完这一切,他才叫来了正在洗澡的父亲说明了自己所做的一切。惊恐万分的院长,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让儿子脱险,他催促儿子赶快跑路,然后,他又把房间仔仔细细打扫了一遍,把一些留有证据的物品打包,恐怕留下儿子的蛛丝马迹。其实,当时医药代表还并没有断气,院长把情人扶上了车,带上打包的证据,一脚油门上了高速公路,开了一段时间,他先把那包证据丢在了一个荒凉的地方,最后又开了一段时间,他先掐死了情人,自己也吞下了毒药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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