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么原因?
这两兄弟的葬礼谁更大,一直是关于汉代历史问题的一个大争论,有的人说,《史记》中写到,霍去病的死用的是“卒”,可却与霍去病的功绩不符,而霍光又太高了。
但其实先不说《史记》怎么记载,在葬礼规格上,霍去病也是“薨”的规格,也就是“诸侯”的标准。
在历史上,汉代的史书有两部,一部叫《汉书》,一部叫《史记》。
可《史记》严格来讲,又不仅是汉代的史书,只能说是汉代著书,而作者司马迁和霍去病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关于霍去病的记载,司马迁理论上是最有发言权的,可就是司马迁的记载中,霍去病的死,成为了“卒”。
关于霍去病的死,汉武帝很是悲痛,不管是出于感情还是政治利益,霍去病都是大汉朝很重要的人物,自幼被汉武帝带到身边抚养,等于是半个儿子,但他却英年早逝。
所以汉武帝对于这位大功臣的葬礼,决定搬来“祁连山”。
倒不是真的搬动祁连山脉,而是在汉武帝茂陵旁边建立一个神似祁连山的“山头”,以此来表彰霍去病征服祁连的伟大功绩。
除此之外,汉武帝在霍去病的葬礼中,让军士从茂陵排到长安城,我们知道,从茂陵到长安城,也就是现在的西安城,整整六十一公里,为了这场葬礼,全国军士可以说是真的上了心来告别这位将军了,不谓不大。
所以在声势上,霍去病的葬礼最庞大的,这里面有汉武帝的惜痛和追念,更有无数北征的军士对这位大将军的敬仰,这一切,都是发自内心的,不是什么出于礼法才这样做。
而在霍去病的葬礼中,真正属于“礼法”部分的,乃是“属国玄甲”。
这里说的“属国”,正是霍去病在河西之战打下来河西走廊后,被汉武帝所设置的“五属国”,不过属国在两汉的更迭中,多次变换意义,霍去病时代的“属国”,就是五属国。
因为刘邦说过,非刘家人不能封王,可是河西走廊却是霍去病啃下来的,汉武帝恩威并施,压服匈奴,虽然霍去病当不了诸侯王,但是却可以拥有这个“属国”不成文意义上的“王位”。
而“属国玄甲”,就是在诸侯王死的时候,军士穿上这种玄甲,送诸侯王最后一程,所以在规格上,霍去病已经属于是“薨”,也就是诸侯的级别了。
可事实上大家也知道,刘邦的白马之盟,注定了汉朝不可能有“合法”的诸侯王,既然没有合法的诸侯王,那么葬礼是不能用“薨”的,而到底是用“薨”,还是用“卒”,这是周代的礼法决定的。
法是法,不是没有空子可以钻,对于霍去病,这个定理怎么都要违背一下。
而司马迁的《史记》,他说霍去病是“卒”,最让人无语的是,对于这位大将军的死,司马迁只是寥寥一句带过,在史记的总体篇幅和文风来看,司马迁这样做是有点奇怪的,仿佛对霍去病有情绪似的。
实际上司马迁对于霍去病和卫青这对舅甥,一直持有的态度都是有些偏颇的,但具体的情绪为何,是因为汉武帝青睐这对舅甥,从而让司马迁感到反感,还是因为嫉妒霍去病的年少有为,这背后的原因不好说。
《史记》说是“薨”,但后来的班固,他所著写的《汉书》,里面所说的,就是霍去病去世称“薨”。
而且班固本人也认为司马迁的《史记》,乃是“编于百王之末,册于秦、项之列”,意思大致就是说《史记》是有些功利性在里面的,对于过去的叙述有些添加,并非是客观的,再把班固的话说透点,那就是司马迁的态度,不能全信。
所以汉武帝不至于连霍去病死了,都不给霍去病一个体面的葬礼,霍去病的葬礼,也对得起他封狼居胥,阻击漠北的攻击。
再一个,霍去病的弟弟霍光,他的葬礼,“礼法”规格的确要比霍去病高。
说了大汉异姓不得封王,霍去病不行,当过摄政王的霍光更是不行。
霍光被霍去病带到长安后,就一直被汉武帝重视,为了表示对霍去病的追忆,汉武帝很重用霍光,汉武帝驾崩前,太子刘弗陵还很年幼,汉武帝让霍光等人辅政,也是刘弗陵和霍光这对组合,让大汉恢复了汉武帝后期所造成的元气损失。
到了汉宣帝时期,霍光已经是摄政王级别的人物了,霍家权柄很重,汉宣帝在这个环境中,吃了不少亏,不过可以确定的是,霍光没有违背自己的底线,没有说背叛大汉。
所谓“昭宣中兴”,这里面最大的功劳,就是霍光。
国内文政,军事领土,霍光都把控得很好,公元前68年,霍光去世,所幸他去世前大汉王朝已经有了新的中坚人物,所以不至于造成太大动荡。
对于他的葬礼,汉宣帝还是把仇怨分得开的,所以设计很恢宏。
汉宣帝用“少牢之礼”,以及“四重内棺”来给霍光安排下葬,在以前,“四重棺”乃是天子才可以用的规格,而少牢之礼,仅次于祭天的太牢,也就意味着,霍光的葬礼规格,乃是诸侯王以上,皇帝以下的,处在一个非常玄妙的位置。
在用料上,汉宣帝下令了霍光的葬礼要用“梓宫”来称呼他的棺木,梓宫这个说法,也是皇帝皇后才有的,而霍光和他哥哥同样的是,都是有军士一路排列行李,从长安城到茂陵,唯一的区别在于,霍光没有那座高高的“祁连山”。
在声势上,霍光比不过霍去病,但在规格上,霍光高于霍去病,所以兄弟二人的身后事,一直都有个争论的对比,实则二人互有强弱、千秋,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二人的葬礼,都是在异姓不得封王的规则下的一种“特例”。
不过,这里还需要插入一个“阴谋论”式的观点,那就是关于霍光葬礼“超规格”的根源。
霍光功高不可否认,可是霍光和汉宣帝,跟霍去病与汉武帝这对组合不同,霍家曾经设计杀害汉宣帝的发妻许平君,而后强迫汉宣帝娶了霍光的小女儿,所以汉宣帝就个人而言,不讨论国家,他跟霍光是有恩怨的。
而霍光的功绩,并没有说像霍去病一样让军士五体投地,所以关于他的葬礼超规格,结合汉宣帝后期和霍光的关系来看,这是汉宣帝的“钓鱼执法”。
在霍光去世前,霍光安排了自己的儿子来“接班”,霍光之子霍禹,一开始被任命为右将军,后来成为大司马,这就意味着,霍光虽死,但是霍光的阴影犹在。
汉宣帝就以此葬礼为一种假象,自己很亲近霍光,甚至不惜给他几乎天子的规格礼仪,就是让霍家人被麻痹,然后汉宣帝逐渐架空霍家。
果不其然,汉宣帝在霍光死后,不断削弱霍家的权柄,霍禹竟然还想着造反,霍禹的表现,其实表现出的是一个充满着神秘感的霍光,霍光的后手,究竟是不是就为了“篡位”,这些都不得而知了。
后来霍家因为造反被汉宣帝一并铲除,也算是报了许平君的仇。
因此才说霍光的高规格葬礼和霍去病的本质不一样,因为霍光这里夹杂着太多的矛盾和阴谋了。
不管怎么说,霍去病的功绩只会比霍光有过之而无不及,霍去病的死亡,也是妥妥地称“薨”,并不是一文不值的“卒”,太史公的心思里有着太多的别的因素,一切都成了谜,不过汉武帝给予霍去病的高规格葬礼,粉碎了这些不实际的流言。
本文原创自“纪元的尾声”
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么原因?
很高兴和大家聊聊关于古人的丧葬礼仪。
古代时候,随着身份和地位的不同,对其死亡的称呼也大不相同。
《礼记》中这样规定的:这么多的死法,如何称呼要根据去世者的实际情况而定。同时,史家的立场和观念非常重要。
我们先来看一下《汉书·霍光传》,这是《汉书》中的经典名篇,大家搞历史的,搞政治的,必须要读《霍光传》。
《汉书·霍光金日磾传》是这样描述关于霍光的葬仪:对于霍光的死,史家用了“薨”这个字眼。
按道理来说,霍光并不是诸侯王,刘邦曾经立过祖制:“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霍光给汉朝打工,应该属于“大夫”,他的死应该称为“卒”才对。
但是,我们看下文,汉宣帝很重视霍光的葬仪,他安排了重臣办理丧事:注意看霍光的殡葬仪物:
1.“璧珠玑玉衣”――这是天子死后穿戴的,比那个马王堆墓的“金缕玉衣”还要高一个档次;
2.“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这也是天子的规格。天子所赐,为梓宫,自己搞的,那叫梓棺。“黄肠题凑”可不同于一般的“题凑”,“以柏木黃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木头皆內向,故曰题凑。”
在两汉时期,殡葬崇奢之风十分严重。但富户们再有钱,死了也只敢使用“题凑”,而不敢使用“黄肠题凑”,那是严重的“僭制”,敢胡来,拉你一家子去菜市口开刀。
3.“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辒辌车和黄纛,这也是天子的规格。
4.“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动用了国家正规军士,这是帝王的待遇。
5.“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后世只有张安世获得了这样的待遇。
6.“置园邑三百家”――这个就厉害了,空前绝后!按例制,皇后的父母的园邑是二百户,霍光这个园邑搞了三百家。
也就是说,霍光的丧事实际上按照天子或诸侯王的标准来办理的。
那诸侯王能享受到这个标准吗?在西汉时候,各地诸侯王们“宫室百官”拥有“同制京师”的特权。作为天子之制的“黄肠题凑”的葬制,诸侯王也可以合法享用,但等级、规格和大小各自不同。
即然丧事规格达到这个标准,史家若再称之为“卒”,那就欲盖弥彰了。于是,就采用了“薨”这个给诸侯王去世所用的字眼。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霍去病去世以后所享受到的殡葬规格是怎样的。
相关的记载,咱们先来看一下《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霍去病的死,司马迁在《史记》中是用了“卒”这个字眼。
大家都知道,霍去病是汉武帝的心腹爱将,像儿子一般的呵护宠信,霍去病之死,令汉武帝如摧心肝。那么他又是怎样为霍去病的丧事规格呢?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有记载:汉武帝把边境五属国的汉胡将士调到关中,让数万兵马穿着玄甲,排列成阵,从长安一直排列到茂陵(汉武帝为自己所建的陵寝),一路护送霍去病的灵柩往墓地安葬。
以甲士送葬,这是诸侯王的礼遇,普通大臣是不允许用的。
也就是说,霍去病的葬仪也是按照诸侯王的规格而进行的。
那为什么司马迁记载霍去病的去世,没有用“薨”而是用了“卒”字呢?
这就是史家表达自己观点的笔法。
司马迁这个人我们都知道,他的性格坚执不屈,秉笔直书。在他的心目中,霍去病虽然功高盖世,但他终究是大汉的臣子,丧仪的规格并不能改变他的身份。通过前面的“卒”与后面的丧仪规制进行对比,我们知道,这是不符礼制的。也就是说,司马迁认为,汉武帝搞的这个丧仪是“僭制”了。
那么在《汉书》中,班固又是怎样记载霍去病的去世呢?在《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中是这样记载的:班固仍然使用的是“薨”字。而这个“薨”字与后面的丧仪对比,是符合的。
也就是说,班固认为,以霍去病的功绩,汉武帝给他以诸侯王的丧仪待遇是合乎规制的。
同样,再来看看关于汉武帝的另一位大将卫青的死亡。《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这样记载:班固比较有意思,在前面使用的是“薨”,而后面又用了“卒”。
看来,能猜测到,卫青的丧事规格是不如霍去病的。原因大家也明白,政治形势已经与以前大大不同了。
而司马迁对于卫青的去世仍然使用“卒”字。在《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这样记载:
现在的卫青墓就比较寒酸了,给大家放个图:以前还有个碑,由于遭到了一些人的破坏,有关部门就把这块碑给搬走了,原先那块碑就在下图的坑坑位置上。据说是,有个女作家,写了个作品,在她的作品中,把大将军卫青设定成了一个反面角色,她的粉丝们就恨上了卫青,愤怒之下,组织了一帮人,专程去破坏了卫青的墓。
这也很无奈,任何时代都不缺少这种无知的鼠辈。现在网上不也有大批为盗掘清东陵的孙殿英大声叫好的蠢货吗?
相对来说,霍去病的墓情况稍微好些,是这样的:但比起关羽、张飞的墓来说,差得太远。
有时候不得不令人感慨万千,国人的思想真是让人搞不懂。也许是大家更喜欢传说吧。
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么原因?
大家知道,古代讲究尊卑有序,王侯将相与平民百姓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大到吃穿住用,小到日常称呼,甚至对于其死后的叫法,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按照《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换句话说,皇帝去世叫做驾崩,诸侯王去世叫做薨,官员去世叫做卒,有功名的读书人去世叫做不禄,平民百姓去世才叫做死。
回到霍去病与霍光身上,在霍去病去世时,他的官职是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霍光在去世时,他的官职是大司马大将军,封博陆候。
两人在官职上的差别并不大,霍去病的骠骑将军仅比霍光的大将军低一级,至于两人的爵位,都属于县侯,是平等的。 从这层意义上说,霍光和霍去病在去世后,所用的称呼应该要一样。
但是,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对霍去病,甚至卫青的死,都是用的“卒”;但在班固的《汉书》中,对于霍光的去世,却用的是“薨”。这又是为何呢?按理说两人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距。
首先,如果按照严格的礼仪标准,霍光也好,霍去病也好,在去世后都应该被称之为“卒”。
因为,他们俩虽然都被封侯,但他们这个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诸侯王,它只是一个享受食邑却没有实际封地的列侯,还没有达到王侯的标准,所以其身份仍然只是大夫,所以死后理应当被称之为“卒”。
但问题是,霍去病也好,霍光也好,他们在去世时,当时的皇帝都是按照诸侯王的礼仪来给他们按照。
据史书上记载,霍去病逝世后,汉武帝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这样的阵势,试问有哪位诸侯王能享受到?
至于霍光去世时就更夸张,史书这样记载:“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
也就是说,在霍光去世时,皇帝和太后都亲自来参加他的丧礼,还有如此高规格的送葬之礼,几乎已经达到天子之礼。
从这层意义上说,霍光和霍去病死后,皇帝给他们的盖棺定论,都是诸侯王的标准。所以,正常情况下,他们两人死后,史官对他们去世的叫法,都应该是“薨”。同样,对于卫青也是如此。
但问题是,当时司马迁完成《史记》的时间,是在公元前91年,这在司马迁给他的朋友任安所写的一封信中有提到。
这一年,司马迁完成了汉武帝时期的历史记载,《史记》也就此初步完稿。其中,汉武帝时期的记载,主要有三篇文章,分别是《孝武本纪》、《三王世家》和《卫将军骠骑列传》。
换句话说,司马迁是在公元前91年写的卫青和霍去病的生平记载。熟悉历史的人应该知道,在这一年初,汉朝发生了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它就是“巫蛊之祸”。
在这场事件中,太子刘据被迫起兵造反,卫、霍两家作为太子的嫡系,都跟随太子起兵。最后,太子刘据被杀,皇后卫子夫自杀,卫、霍两家也遭到重创,卫青的儿子卫伉被处死。
本来,卫霍两家在“巫蛊之祸”中的行为,那就是标准的谋反,是要被诛三族的,但汉武帝念在他们的惜日之功,没有扩大打击面,只是将参与者处死,其他人罢黜爵位。
但问题是,卫、霍两家毕竟参与谋反,站在皇权的角度来说,他们就是反贼。
也正因为此,司马迁在这一年写《卫将军骠骑列传》时,就不敢过分夸耀他们,因为当时汉武帝还没有对巫蛊事件进行平反,所以司马迁在写卫青和霍去病时,不仅没有对他们进行个人评价,还把他们编入到《佞幸列传》,对于他们的去世,也都是用的“卒”。
三年后,汉武帝发布轮台罪几诏,巫蛊之祸得到部分平反。再等到汉宣帝刘病已继位后,巫蛊之祸才被全面平反。其后,卫青和霍去病又才得以被以“高光伟正”的形象示人。
因此,等到东汉班固写《汉书》时,对于卫青和霍去病的去世,就都改成为“薨”。至于后来的史书,也都是按照“薨”来写。只有在《史记》中,才有“卒”这种说法。
至于霍光,因为司马迁完稿《史记》时,霍光还没有去世,也没有踏入政治舞台的核心位置,自然也就没有关于他的记载。
后来,霍光去世后,汉宣帝给他盖棺定论是诸侯王,但因为他的家族谋反,汉宣帝虽然没有牵连霍光,但毕竟是谋反行为,所以当时朝廷都不称呼霍光全名,只尊称为“大司马、大将军、博陆候,姓霍氏”。
等到汉成帝年间,霍光才被再次给予全名,并且其后汉朝皇帝几乎世代都尊奉祭祀霍光,当然,皇帝的目的自然是希望权臣们向霍光学习,不要想着篡位。
但不管怎么说,汉朝皇帝的这个态度,表明他们对霍光的全面认可,所以等到东汉班固写《汉书》时,对于霍光的去世,自然毫无疑问要采用“薨”这个字。
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么原因?
霍去病
年轻有为
为大汉去除边患
功勋卓著
中国乃礼仪之邦
天子之死曰崩
诸候之死曰薨
大夫之死曰卒
土之死曰不禄
庶民之死曰死
霍去病乃侯也
相当于大夫
依礼制其死称卒
霍光乃汉武帝所封的托孤重臣
武帝驾崩后
霍光扶佐武帝之子刘弗陵登上皇帝宝座
史称汉昭帝
不料汉昭帝未成年因病而崩
霍光为首的大臣
取得太后支持
立刘贺为新皇帝
刘贺玩世不恭
不守礼制
在昭帝治丧期间
干了许多混帐之事
霍光再求得太后同意后
废了刘贺皇帝之位
拥立汉宣帝
霍光功勋之高
与周公旦可有一比
霍光的
实际权力远比诸侯大
实际作用远比诸侯强
实际效果远比诸侯好
故,用薨称霍光去世
符合礼制
#凌远长著#
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么原因?
霍去病,在历史上赫赫有名,他本是平阳县小吏与公主府女奴的私生子,却凭借军事才能和战功被提拔为大司马骠骑将军,封冠军侯;相比起来,他的异母兄霍光则没有那么出名,他是汉武帝托孤的辅政大臣,为汉朝中兴立下功劳,最终官至大司马大将军。按理说这两人都是位高权重,功勋卓著,可为什么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呢?
在古代,阶级差异非常严重,以至于人死都要按照地位采用不同的说法。按照《礼记·曲礼下》记载:“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以这个标准,在史书中,霍去病是被当作“大夫”,霍光则被当作“诸侯”。
霍去病和霍光在地位上似乎并没有差距大到诸侯与士大夫的差别。那么,是什么造成史书的记述差异呢?其实,原因在于,记载霍去病去世用“卒”的史书是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记载霍光去世用“薨”的则是班固所著的《汉书》。关于霍去病去世,《汉书》这样记载:“去病自四年年后三岁,元狩六年薨。”
在《汉书》中,霍去病和霍光的死,都用了本应该在诸侯去世时用的“薨”,说明在作者班固的心目中,此二人身份地位之显赫,与诸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同。而《史记》只记到了汉武帝时期,自然无法描述霍光的去世。所以,与其说是史书上关于霍氏兄弟去世说法的不同,不如说是《史记》与《汉书》关于位高权重者死亡说法的不同。
在司马迁笔下,霍去病去世用“卒”,说明了在他的观念里,就算霍去病官职再大,也只是“大夫”而无法达到“诸侯”的标准。汉朝初年,高祖刘邦在白马之盟曾立下祖制:“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诸侯王只能是刘氏子弟。那么,按理说作为外姓的霍去病、霍光确实是不应该使用“薨”,司马迁在《史记》中十分严格的遵守了这一点。
而到了班固编纂《汉书》的时期,距离霍氏兄弟的去世已经快两百年,随着中央对地方藩王的打压,“诸侯”的权势和地位早已不如朝廷中掌权的大人物。再加上霍氏兄弟的个人事迹实在过于卓越,班固在修史时考虑这些因素,使用“薨”字也无可厚非。
其实不只是史官,就是当朝的皇帝都已经把他们二人以诸侯之礼相待。这一结论的证据就在史书里。霍去病逝世,汉武帝悲痛万分,“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他调派甲士,从长安排到自己的陵墓茂陵,这样的阵势,试问有哪位诸侯王能享受到?
霍光则更加夸张,他作为辅政大臣,掌管汉朝最高权力多年,期间甚至还有一次废帝另立。掌权期间,他缓和社会矛盾,辅佐幼主实现中兴,位列麒麟阁十一功臣之首。
《汉书》记载:“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
如此长的送葬之礼,其中很多甚至是天子之礼。这种情况下,还说霍光去世是“卒”,那可就是欲盖弥彰了。这样看来,史书上关于某人物的记述,还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者本人的,所以,某人在这本书上是“卒”,在另一位史官眼中是“薨”,这样或类似的情况常常发生。其实,不管是“薨”还是“卒”,他们在历史上的功绩都是无法抹杀的。
史书记载霍去病的死用“卒”,霍光的死用“薨”,是什么原因?
谢邀,我是以史为鉴。
霍去病和霍光兄弟二人,都是身居高位,但是死后一个是卒,一个是薨?为何评价不同呢?
其实很简单,这两位的评价不是一个人写的。评价霍去病“卒”的是司马迁,评价霍光“薨”的是班固!
先说霍去病在《史记》中,对于霍去病去世描述为“卒”,对卫青去世用的也是“卒”。除了卫青霍去病这两位帝国双璧。太史公对于大将路博德、通西域的张骞等大臣去世用的都是“卒”。
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其后四年,大将军青卒,谥为烈侯。子伉代为长平侯。自大将军围单于之后,十四年而卒。--《史记》而在《汉书》中,对霍去病去世描述为“薨”,对于卫青去世也是薨。
去病自四年军后三岁,元狩六年薨。上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像祁连山,谥之并武与广地曰景桓侯。子嬗嗣。嬗字子侯,上爱之,幸其壮而将之。为奉车都尉,从封泰山而薨。无子,国除。--汉书霍去病元狩六年薨。汉武帝痛惜之下为霍去病大修陵墓,不但陵墓造的跟祁连山一样,还雕刻了许多马踏匈奴之类的雕像以彰显霍去病生前的武功。
在汉书中,不但霍去病去世是薨,霍去病儿子霍嬗在跟随汉武帝封禅泰山时病故也被称为“薨”。
我们再来看看卫青的记载。
元封五年,青薨,谥曰烈侯。子伉嗣,六年坐法免。卫青在汉书中也是记载为“薨”,没有疑问。
在古代,不但人活着要在各方面讲究区分阶层,要分出个高低贵贱来,死后也是一样重视。
天子--诸侯--大夫--士人--百姓--奴隶这一个鄙视链虽然从原始社会就诞生了,但是在周朝时期才在周礼中被明确的规定了下来。
天子礼器有九鼎、音乐有八侑、都城要九雄,用的车马弓箭都和别人不一样。诸侯、大夫按照规格依次递减,要是违反了,那就是大不敬、造反之罪。
这也是为什么战国时期被称为礼乐崩坏时代的原因。当时的诸侯都纷纷拿天子的礼仪、音乐,根本不管礼记的约束。
但是当天子、诸侯死后还是要盖棺定论的。在这个时候也要区分死者的社会地位。
郭德纲的相声中说:古代天子死了叫崩,诸侯死了叫薨,士大夫死了叫卒,仇人死了叫哦耶!
虽然这是一个著名的段子,但其实前半部分说的是对的。根据《礼记·曲礼下》的记载,我们可以清晰的在死亡的称呼上来分辨死者的社会地位、官职、爵位等情况。
“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再回到题目中霍去病和霍光。霍去病活的时候先后担任冠军侯、骠骑将军、大司马,死后谥号为景桓候。他的死亡应该被称之为“薨”。
但是司马迁作为霍去病同时代的人,对于卫青和霍去病这种凭借外戚的身份一步登天的人不抱有好感。
而且卫青和霍去病吸取了之前魏其侯窦婴和武安侯田蚡招揽门客,结果被按上了造反的名头被干掉的教训。一心一意专门打仗,打完仗之后闭门不出,从来不和文人交往,所以像司马迁这样的文人也不喜欢霍去病。
在《史记》中,司马迁就明确的表示:卫青和霍去病出身低贱,结果享受到了汉武帝不同寻常的宠信,自然是取祸之道。
君子豹变,贵贱何常。青本奴虏,忽升戎行。姊配皇极,身尚平阳。宠荣斯僭,取乱彝章。嫖姚继踵,再静边方。--史记而霍光虽然是霍去病的弟弟,但是其权势比霍去病大多了,不但汉武帝死后一手把持了大汉帝国的权柄,辅佐汉昭帝。在汉昭帝死后,昌邑王刘贺即位,但刘贺仅仅当了二十七天皇帝,就被霍光废除帝位,成了海昏侯。另立汉宣帝刘病己。
废立皇帝这样的事情,在霍光之前,只有商代的伊尹干过。所以后来把废立天子又称之为尹霍之事。
而且三朝元老霍光“薨”后,汉宣帝和皇太后亲临,御赐给霍光“璧珠玑玉衣、黄肠题凑”这样的最高等级棺椁,发甲士送灵车到茂陵……这些规格差不多是以天子的身份下葬的。
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汉书所以我们看到,太史公司马迁的《史记》中,对于卫青、霍去病这样凭借外戚身份上位的将军,哪怕功劳很大,也只是一个“卒”字,体现了太史公暗中的鄙视。
而在《汉书》中,班固对于卫青、霍去病、霍光等人都评价为“薨”给予他们死后一个符合侯爵身份的说法。
这一个对于“去世”不同的评价中,体现着司马迁和班固对于霍氏兄弟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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