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一些女方,为什么在结婚前希望男方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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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一些女方,为什么在结婚前希望男方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谢小秘书之邀!

答题:也许是为了结婚女方为自己的女儿在婚前婚后有个安全的保证,怕假如夫妻之间或因其它矛盾的产生,这样可以分得一半房产使用权。然而在法律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指夫妻之间婚前的固定资产归有合法的夲人所有。在这个条款之中据体说明了什么问题?既然是成为夫妻,处于爱情与感情的存在,夫妻之间的理想都应该在和偕共处的原则之下共度一生。在房产证上签上女方妻子名字就意味着这栋房产就有妻子一半的所有使用权!

但有个严重的问题是一但夫妻之间因其它琐事或矛盾产生的原因,指夲属于男方固定的房产在离婚的状况之下必须分给离婚妻子一半。试问这个问题对男方家庭公平吗?女方女生与男方男生结成了姻缘,比如买车,买房或存款及物资,如果说其中所有的一切都是男方固定资产,问女方妻子或是否在一些琐事或矛盾的产生引发的离婚,而必须要从男方丈夫固定资产中分取一半,这样的结果又是否合理?在现实生活之中有不同的典故,有人一生嫁几次人,有人一生取几次妻。有势力的男人能承受这种压力,但处于一般家庭又怎么承受这种打击?女方妻子在离婚并分得了半数资产,其选择另嫁,或在另一个男女双方组成的家庭同样可以签下霸王条款,这是否是不合常理的行为?

爱情婚姻并非儿戏,更不欺骗!在面对真实的感情与爱情婚姻之中,希望感情和爱情与婚姻都不会受到欺骗:爱情须要付出和包容理解,但并不是为背良心道德与法制的底线!假如真爱与婚姻所产生得到的是长久和永远,就算是没有什么房产或金钱物资的使用权,只可能存在的是名利上而得不到拥有,但有爱情和夫妻婚姻之间的关系,总会相互的共同享用所收获的一切。感既人生与爱情和婚姻的选择是共同的付出和共同的拥有,而不是把这种结果在不劳而获之中的占有。什么是安全感?也许是嫁对了人或取对了对象,在没有吵闹和分争之中大打出手,没有外遇出轨或不良事好家庭暴力等行为,这样的结果难道不是人们在爱情与婚姻之选择的结果?

从理论之中假如女方女生与男方男生所成就一段美好的姻缘乃好事一件,假如在一些小事琐事在不必要的去争论;一味的好强或独霸的思想去压制一方,“情分散,婚无缘”,除去金钱物质和房产的占有,爱情与婚姻之间还剩下什么?假如把爱情与现实生活和婚姻加以金钱物质和房产的选择与横量,是爱情与婚姻重要,还是一味人生的贪婪?(欢迎留言评论)谢大家的阅读!

现在的一些女方,为什么在结婚前希望男方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希望男方出资的房子权证上有自己的名字,大多是自己名下没有房屋的女人。而正式向男方提出以加名作为结婚条件的,除这个因素外,还会有对婚姻缺乏信心,有风俗习惯影响,有受他人指教多了心眼。往往涉及的房子并不多大多豪华,双方经济并不富有。

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男方父母名下的,前期这种争议较少,女方的企盼会从赠与或继承发生时加大。

二、婚前房贷 婚后还贷的,即使男方名下不用担心,共同财产就是了。

三、男人婚前创业所购房,初婚离异丧偶而中年再婚女方没有房屋的,渴求程度较高。

四、宅基房,男女均为本集体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在男方名下,这也是农民共同福利,拆迁补偿共享,离婚分割各有。农村至今沿用离婚再嫁房屋不带走。

现在的一些女方,为什么在结婚前希望男方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之所以非要这么做,一种是想要证明,看看男人重不重视自己,一种是希望在婚姻中寻找安全感,还有一种是想要分得一笔财产。

第一种,无非就是作,觉得你足够爱我,重视我,不惜加名,努力娶我。

之前看过一则新闻,小红和外省的男友谈了多年,为了爱情,甚至辞去工作跟随男友来到对方的家乡发展,因为工资并不高,加上准婆婆说你们租房子要花钱,还不如就直接住家里,我给你们做饭也方便。

小红没有告诉父母住进了男方家,直到后来谈婚论嫁,小红的妈妈希望小夫妻买房子分开住,男方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按揭了房子,小红希望准男友能加上自己的名字,小红的母亲承诺出一笔钱为小两口装修,将来一起还贷款。

可是男方的父母坚决不同意,因此,两家闹得十分不开心,小红也很失望,认为男友不爱自己,后来分手为快,各自结婚,荒废了多年的感情。

这种结果是两败俱伤,考验爱情,本身就是错误的,姑娘,爱情真的没有想的那么可靠,更何况,以现在房价,很多家庭一辈子也就一套房,他们也担心你加了名,跑了怎么办。

第二种,就是想要安全感。

看过,听过女人结婚,怀孕,辞职,生孩子,离婚,这样的事多了,就会让很多女孩害怕,怕自己也是这个结果。老一辈会说,一个男人在你身上压的宝越多,就越不敢轻易离婚,加了名,不看孩子的份,还看钱的份呢。

所以,女人要的彩礼越来越高,心想,房子加上名,男人就不敢轻易离婚,即便离婚,自己和孩子也可以分得一半,不至于被扫地出门。

这种想法太简单,一个女人把自己的未来像押宝一样,放在一个男人身上,和放在男人的身上,结果差不多,全靠运气,男人如果心善会给你一半,不想给,即便加了名,也未必是你的。

第三种,就是想靠结婚分点财产。

这种女人认为自己婚前是最值钱的,加了名,这房子不管是升值还是转卖,总有一半是自己的,放在前些年,或许可以,现在不见得可行了。

毕竟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即便加名字,离婚还是男方的。如果是男方婚前按揭的房子,离婚,房子还是男方的,女方可以分点这些年所还房贷的一半。

醒醒吧,这样的做法,只会搭上自己的青春,最后几乎也没得到什么,自己有个房产证,比在男人的房产证上加名更痛快。

现在的一些女方,为什么在结婚前希望男方的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

如果男女双方出资购房,房产证理应是男女双方婚前共产财产;如是男方出资,就应该填男方的,是男方婚前财产;若男方只是付首付,婚后由双方还房贷,那就要填双方的,应视为婚前共同财产,只是财产份额不同,并保存好相关购房及还贷票据,这不是谁防谁的事,是一个家庭理财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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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做好了离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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