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假期里还是有孩子溺亡,该是谁的责任?
希望每个生命都活得美好是每个人的愿望,防止生命死于意外是很多人的共同心愿。
但是在这个社会上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完完整整过完几十年的,无论你如何预防,总有一些人死于意外,不是死于这个原因,就是死于哪个原因,由此顺其自然吧。
危险是无处不在的,我们根本防不住。
也许有人只是把溺水身亡当作意外,但实际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危险的。因为走路可能会摔跤,吃饭有可能会被骨头卡住喉咙,玩手机可能会爆炸,就连男女恩爱也有可能会诱发“马上疯”,因此死亡无处不在。
溺水身亡只是一种意外,世界上每年都有人因为溺水身亡,唯一能杜绝溺水身亡事件再次发生的方法就是禁止任何在再次接触水。但问题是人类要吃水、要灌溉、要利用水能、还需要水里的食物,所以人类根本离不开水,要经常与水打交道,所以迟早会有人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下水。
下水就意味着可能会溺水身亡,因为溺水身亡与你个人会不会游泳没有直接关系,也与水的深浅没有直接关系,只要你身体存在某种疾病,刚好在你下水的时候病发,那么太浅的水也可以把你淹死。
因此,下水并不一定会溺水,而溺水也不一定是因为你要下水,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你不想下水,但只要你常在河边走迟早有一天你也会掉进水里。当然了,掉进水里你也不一定会溺死了,只不过恰好多种原因共同作用下让你溺水身亡。
无论学校怎么教育,要杜绝孩子溺水身亡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不可能无时不刻地监控每个孩子,也不可能把所有的江河湖泊盖上盖子,总有一些孩子被水边的美景诱惑而去玩水,而意外就此发生。
也许有人会说,不让孩子到水边就可以杜绝了,但是孩子他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他不可能完全听大人的以及学校的。假如一个孩子做什么事情都遵循大人的与学校的意志,那么这个孩子就不是一个人,而是大人与学校的傀儡。
社会需要的是人才,而不是傀儡,我们也并不希望社会上每个孩子都是乖宝宝,要不然人间千遍一律,大家活着有什么意思。
社会是五彩缤纷的,孩子也应该是五彩缤纷的,我们只能尽力地告知孩子做什么事情是危险的,一旦遇到危险的时候该如何自救以及该如何排除危险,尽量避免孩子死于意外。
假期是孩子接触大自然,放飞自我的时间,水是大自然中的一物,我们无法拒绝孩子接触水,对于防止溺水事故发生,我只能说有条件的话尽量让孩子在安全的水域与水亲自,同时安排大人在边上看住,除此之外别无办法。
对于孩子溺水身亡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我只能这么说,假如学校已经尽量告知危险的义务,那么孩子溺水身亡责与学校无关。这个时候溺水身亡事故只能由孩子以自己承担,因为社会已经尽到了告知的义务,然而他不听,他偏要去危险的地方玩水,我们能怎么办?
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一个生命如果要寻死,社会是无法阻止的。你阻止得了一次两次,却阻止不了他千次万次。
一个人在大部分情况下只要他不作死,就不会死,就例如熬夜或者抽烟喝酒。谁都知道熬夜、抽烟以及喝酒是对身体有害的,但是只要你自己不自律,别人怎么劝都没用。
学校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假期里还是有孩子溺亡,该是谁的责任?
毫无疑问,假期的孩子安全家长是第一责任人!
如今的形势是,政府、学校、老师全员行动,各个路口设点守卡,各种宣传铺天盖地,恨不能24小时都守着这些孩子。
然而,悲剧依然难以避免,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一次次惨痛的教训让人扼腕叹息……
应该来说,目前防溺水工作已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措施之严,投入的人力物力之多,这是以前无法想象的。
而老师们能做的呢?上户宣传,巡河巡塘,值班值守……
问题出在哪儿了?个人以为就是家长职责不明,政府和学校过度揽责,导致家长的责任意识被削弱,导致家长存在侥幸心理。
其实,政府和老师做的再多也不过是外力,远不如家长主动承担起监护责任这种内力来得有效。
建议国家从立法方面,明确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不能只让学校和政府单打独斗了。
学校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假期里还是有孩子溺亡,该是谁的责任?
家长的责任。假期家长必需要把去河里游泳,玩水的危险讲清楚,不该去的地方说清楚,特别是离水域近的家庭家中孩子小,必需有人看管。
学校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假期里还是有孩子溺亡,该是谁的责任?
单纯的意外随时都在发生,一定能追究出责任吗?该追责的要追责不姑息,没法追责的不能硬追责,难道要追到大自然身上。
学校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假期里还是有孩子溺亡,该是谁的责任?
我认为学校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其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承担的是教育、管理职责,但和家长的监护人职责是有所不同的。与此同时,教育部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第二章第十三条有也过规定:学生在上学或者放学、离校中途发生的事故或者放学、放假后滞留学校或者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学校防溺水教育天天讲,假期里还是有孩子溺亡,该是谁的责任?
假期发生溺水,这种情况学校一般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上学期间,无论是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学校都负主要责任。
说到溺水,我讲讲我身边发生的一个故事吧。
我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一次溺水事件,发生在我高三时。我记得那是5月下旬,天气已经很热了。
一个炎热而无聊的的中午,我顶着大太阳穿过莲花湖边的广场,回家吃了饭,睡了个午觉,然后照常去上学。下午2点20,我如寻常一样向教室走去,汗滋滋地爬到了4楼,然后听见了哭声。然后,我发现15班里很多女生都在哭。我很疑惑,虽然高三大家压力很大,哭一哭释放压力很正常,可是这么多人在教室里哭还是挺奇怪的。
虽然疑惑,我也没多想,继续往我们班级走去。到班里之后,发现教室里也是乱哄哄的。平时这个时候,同学们要么还在睡觉,要么在学习,只偶有人交谈,不会像这样嘈杂。坐下和周围同学聊了几句,才发现大家都在说:“15班一个男生在莲花湖溺水了!”
莲花湖是我们那儿的一个景观湖,就在学校对面,面积不小,据说水也很深。那些年,听说莲花湖里也淹死过不少人,有溺水的,也有跳河的,传说还有一对我们学校的学长学姐殉情的。湖边一直有牌子:“禁止下河游泳”。当然,湖比较大,只在部分地方立过两个牌子。
回到这个溺水的男生吧。
他是我们隔壁又隔壁班的,班主任是我们班的物理老师。我每次回教室都会路过他们班,也许打过照面,但是不认识。但是听他们班认识的同学说,那是一个学习成绩挺不错、人也很好的男生。
那段时间天气很热,他和同班的一个男生约好了中午去莲花湖游泳,他女朋友也陪着去了。到了湖边之后,另外一个男生因为水有点凉,就决定不游了,要回家,劝他也别游了。他女朋友也劝,可惜他没听。那个男生就回家了,他一个人继续游。中途大约是水凉引起的腿抽筋,他溺水了。女友不会游泳,连忙在岸边大声呼救!可惜时值正午,天又热,外面没什么人,还是附近小区里的居民听见了,然后有会游泳的人下去救人,同时报了警。可惜为时已晚,人已经沉水里去了。
后来,警察等人打捞了几天,才终于找到了他的遗体。
这件事情对大家影响都挺大的,那是第一次意识到身边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逝去了!虽然很多人与这个男生不熟,但都替他惋惜,感性一点的都哭了。
但是,很多事情,为时已晚。虽然学校给了男生家长赔偿,但是伤痛如何也抚平不了。
其实,这件事情发生前一周,学校才强调过:不要下河塘堰库洗澡、游泳!特别是不要去旁边的莲花湖玩水!
防溺水这种教育宣传,我们从小听到大。可惜,善泳者溺,总有人认为自己游泳技术好,不听规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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