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是否有先斩后奏的权利对其他国家进行不宣而战?
有的,美国总统有这个权力。
美国《战争权限》规定三种战争权限。
第一种是宣战,宣战权掌握在国会手里,总统没有宣战权。
第二种是特别授权,这是特别授权是国会提前给总统授权,让总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什么时候动手
第三种,是当美国本土、海领属地或者驻扎在外的军队遭受到攻击时总统有权在紧急“战争行动”。
不过这个战争行动在调动军队后48小时内必须要给国会提高报告,说明情况。
总统启动“战争行动”调动军队作战的时间不能超过60天,但是通过向国会提高报告后,国会同意的话,可以再延长时间。
根据美国《战争权限法》第三条规定美国总统有对他国先斩后奏不宣而战的权力,只是这个权力限制在60天范围内。
按照明细规定,总统启动紧急应对状态的“战争行动”限定在三种情形内,分别为美国本土、美国海外属地,美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军队,遭受到攻击时才能启动。
但实际情况美国根本不可能等待遭受到攻击才进行反击。美国一向都是采取先发制人的行动,所以法律中所描述的三种情形,成为了一纸空文,从来就没有美国总统遵守过。
远的不说,就是特朗普联合英法两国对叙利亚发射导弹雨那次。
美国并没有和叙利亚宣战,美国总统也没有得到国会特殊授权,而美国军队也没有遭受到叙利亚军队的攻击,但是特朗普却下令对叙利亚的机场、军事设施等发动打击。
事后,美国国防部长和特朗普两个人都受到国会“听审”。
虽然如此,但是充分说明美国总统有在短期内对他国在没有得到国会批准的情况下,随时发动军事打击的权力。
只要美国总统到时候在国会上说,“他感觉到这个国家要对美国本土、海外属地、或者军队三者中可能发动打击。”就没事啊。
在第三种情况下,美国总统可以大量加入自己的主观判断因素,到时候谁说的清楚。国会议员也不能说,对方可能不会攻击美国的本土、海外属地、或者军队吧。要是不先消灭对方,到时真受攻击了,你负责啊。
美国总统是否有先斩后奏的权利对其他国家进行不宣而战?
美国宪法没赋予总统那种权力,而美国总统直的那么做了,那可真的是白痴和傻瓜了。历届总统最起来码的常识都是懂的。
发动战争是需要花大钱的。而美国政府花销也好军费拨付也好大的基建也好总之花大钱都得需要众议院批准。你私自发动战争经费从哪出?战争需要大量的生存支付和大量的军耗,动辄就需要上百亿上千亿甚至上万亿美元的费用,哪个总统有那么大的胆。
但不排除在应急情况下美国总统使用军队。如美国的宝贝以色列被中东一些国家突然龚击了,宝贝有存话风险,那样的情况下等国会开会就会误事的,这时总统可以紧急调部队救援,但事后必须向国会解释和说明,一般情况下国会还是通情达理的。
这些年里,美国发动了几次战争和反恐,都是事先得到了国会的批准和授权,无论这些战争是不是正义的。
美国总统是否有先斩后奏的权利对其他国家进行不宣而战?
可能没有。但有办法绕开程序。
美国总统是否有先斩后奏的权利对其他国家进行不宣而战?
没有。防止首脑头脑发热,有制约机制。
美国总统是否有先斩后奏的权利对其他国家进行不宣而战?
没有!联合国不授权,是违反国际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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