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你愿意吗,为啥?

搭伙从协议开始,感情靠培养起步!夫妻生活胜新婚!据我了解,目前中老年单身人士数量很大,许多人心灵上很孤独、经济上也单薄,搭伙过日子,已经成为中老年单身人士向前一步走的主流形式!有的是从开始就建立搭伙的,还有的是从保姆和雇主的关系发展成为搭伙的。

我这里以我的一位朋友真实的搭伙过日子的故事,来回答题主的问题。首先你说没有感情,我这里强调的是,你已经到了中老年,不可能像年轻人那样经历五年八年的爱情长跑了,跟年轻时候谈恋爱中的一见钟情、海誓山盟大不一样了!也可以这么说,从黄花闺女开始,那么多年你的感情已经给了前夫,你和前夫的感情曾经是那么的轰轰烈烈,那又如何呢?他还不是不顾全家的反对毅然决然地抛弃你和小三结婚吗?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到了你这个年龄,在感情上还是务实一点,蕞蕞重要的就是两个方面,第一是双方脾气合得来,第二是有过日子的物质基础。没有感情可以逐步培养,在初期的见面中,不反感就可以开始。如果能够在正式搭伙过日子之前,双方就协商订立一个同居协议,就能保证在以后的同居中,双方没有矛盾。例如我的那位朋友,在同居协议中,他们重点规定了日常生活开支,是按照男女各方退休工资比例分摊的,我觉得非常合情合理,因此他们过得也比较开心!

梅女士,今年49岁,街道企业操作工,退休,养老金2300元/月,20年前离婚,有房50平方,独居。有一子未婚,本市个体户。

林先生,今年61岁,环保局副处长,退休,养老金8100元/月,5年前丧偶,有房120平方,独居。有一女已婚,本市某设计院事业编。

3年前,两人经过双方朋友介绍认识,第一次见面,女方就很坦诚,直接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个小工厂退休的小工人,你是大处长,我们两人就好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但老林说,我也也是从小工人做起的,也许是后来机遇比较好,才一步一步升的副处长,这些都没有关系嘛,你看我比你整整大了12岁,你现在还是如花似玉,我已经是老态龙钟了!你的优势也很明显呀!什么工作呀,什么职务呀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我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更好地过好晚年生活!

老林接着说,我今天先表个态,今天我见到你可以说一见如故、相见恨晚,我对你百分之百没有意见!你回去再考虑一下,你如果没有意见,你再看看具体对我有什么要求?我们将来在一起生活,你有什么计划和畅想?我的想法是,我们在一起后,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定能够开启一个幸福的美好生活新时代!

虽然老林说话还没改掉长期做领导的口气,但给人的感觉还是十分真诚!经历了一个春夏秋冬接近一年的交往,彼此认为对方包括对方家庭都很合适!他们决定,他们先不考虑结婚,先采取搭伙过日子的形式,但主要的礼节绝对不能少,他们双方母亲都还健在,都八十好几了,他们都分别去拜见了,并送去了名牌保健品厚礼!

在2020年国庆长假,他们在本市吉星楼摆了一大桌宴席,在各自儿女的见证下,双方订立了书面同居协议,必须共同遵守以下9项内容:

1、双方一切为了爱情,自2020年10月月8日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同居方式共同生活,原则上在甲乙双方居住地居住都可以,目前先住在甲方也就是男方。

2、日常生活开支实行AB制,即同居期间,除了双方原有的各类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保持经济相对独立,人情份子各自开支外,日常生活包括柴米油盐、水电煤气开支,男女各方按各自工资比例分摊,即3.5:1比例分摊。例如,本月开支¥4500,男女双方各分摊¥3500和¥1000整。

3、日常家务活也实行AB制,即同居期间,各项日常家务活,在相互帮助前提下,女方多做一点,男女各方按1:3比例分摊去做。

4、同居期间,任何一方随时可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补偿对方精神损失费,金额为自己的一个月工资,即8100元和2300元,从此再无瓜葛。

5、同居期间,有关对对方扶持和照料的义务,如生小病应该履行,如生大病不必履行,该义务主要由其子女承担。

6、虽然男女双方暂时不以结婚为目标,不具有法律上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日常生活中,男女双方不是夫妻、胜似夫妻!

7、由于男方在烟酒、钓鱼方面开支特大,女方在日常购买服装方面开支特大,而且开支金额大而不确定,此类开支均由各方独立支出,均不列为日常生活开支。逢女方过生日和逢春节,如此时女方购买服装,男方补贴给女方¥500整。

8、在同居期间,如遇女方儿子结婚,男方将给予补贴,按同居已满年数计算,每年¥1000整。例如,双方同居达到十年,补贴金额就是¥10,000整。

9、自始至终奉行互敬互爱、互谅互让精神,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

…………

由于有协议可依,同居期间他们从没有互相猜忌提防,做到了互相关心、相敬如宾,现在两人生活得非常开心,其实这个协议的版本还是我提供给他们的,他们又做了修改。自从他们同居以后,他们的儿女也特别放心,少操了多少心!他们实际同居过程中,每个月男方比女方多开支大约2000元到2500元。

最近梅女士遇到我,还对我吐露了小心思,她说她还是希望日常生活费方面,老林再多出一些,我对她说,慢慢来吧,你对他照顾的再好一点,他肯定会更大方!但梅女士睁大双眼狐疑地望着我,我在想,这个老朋友呀,我认识他30年了,是不是太抠的毛病还没有改?我心里这么想着,只是没敢梅女士对说出口!

其实,最初老林是想和梅女士领证结婚的,在征求自己女儿意见时,女儿还是表达了不同看法,主要还是房产方面的顾虑吧。最后老林和梅女士还是确定采取搭伙过日子的方式,梅女士也非常赞同!

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你愿意吗,为啥?

我一直认为,头条里的一些问题真的很成问题,

就拿这个题目来说,这叫什么问题呢?

“和没有感情的人,搭伙过日子”,你有病吗?你精神不正常吗?谁又会选一个没有感情的人搭伙过日子?

应该说,最初搭伙过日子的时候,是有感情的,正因为有感情才走到了一起,组成了“家庭”。只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新鲜感和刺激感都过去了,双方都觉得感情逐渐淡化了,甚至根本没有了感情。开始后悔当时的选择了。而不是一开始就没有感情!

有些提问,需要动动脑子,头条也加大一下审核力度,别让这类问题提问过关。

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你愿意吗,为啥?

如果没有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一个人也可以过呀!为什么非要找个没有感情的人,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呢?

没有感情基础,没有两情相悦,两个人在一个屋檐下,貌合神离,同床异梦,这样的婚姻能带给人安全感和幸福感吗?

你的生活跟我不相干,我的情绪我的身体你毫不关心,这样尴尬而别扭的关系对彼此有什么好处呢?婚姻并不是人生的必需品,也不再是谁的长期免费饭票,如果结了婚,在感情上,在生活上,还是一个人的状态,那为什么非要套一件婚姻的外衣呢?

关键是这件外衣不仅不避风遮雨,抵御寒冷,还可能随时让你有窒息的感觉,这不是一件华美的袍子,而更像囚禁你思想和灵魂的笼子。

更可悲的是,两个对自己人生不负责任的成年人,还要给这世间带来一个无辜的小囚徒,这个小生命跟你们无冤无仇,你们害自己就罢了,干嘛还要害Ta呢?

一个父母相爱,家庭温暖的环境里出生的孩子,长大了才能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因为父母的爱是给孩子最好的能量。

所以如果没有感情,我情愿选择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也不会随随便便的找一个人搭伙过日子,漫长的婚姻生活里,如果没有爱,两个人如何走下去?

慎重面对自己的婚姻,这是对自己人生的尊重,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你愿意吗,为啥?

没有感情就没有必要搭伙过日子了,为什么这样说?以下说说我个人的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男女之间没有感每天面对在一起,会有一种厌倦感,整个人很压抑,很累,精神状态也容易出现问题,生活质量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下降。

第二,没有感情就早点分开,没有必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也许分开了对大家都有好处,从新找一个有感觉的女人,开始新的生活。

不过总的来说,感情是处出来的,是双方要懂得谅解包容,只有这样,下一段感情才会长久,才会幸福。

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你愿意吗,为啥?

没感情,搭伙也是白搭,还不如自己一个人生活,自由自在[捂脸][捂脸]

没有感情,搭伙过日子你愿意吗,为啥?

没有感情,如果能志同道合,过日子是可以的,但我说的日子,只是事业或者爱好途中结伴而行,只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的日子,我是会考虑。致于其他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和观念,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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