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辛巴告诉自己的4000多员工不要买医疗保险,这是什么意思?
网传内容指的是,辛巴夸下海口说只要在他那里上班,过了试用期三个月,不管家里的老人、小孩,不用买保险,只要得了重大疾病,他全管。
这种说法,可能会被一些网络个人理解为不要买医疗保险。但不管怎样,不要买医疗保险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第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义务。
遵纪守法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作为一个企业负责人,相信辛巴指的不是社会保险。
第二,从长远角度讲,商业医保比他的承诺要靠谱的多。
只要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公司会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保险公司承保的行为是商业行为,维护的是商誉,保障性自然更高。
至于辛巴所属的企业,谁知道能持续多少年?而且这只是一种个人口头承诺,构不成合同,属于道德上的约束而已。万一不履约,也无法走到法院维权这一步。而且万一企业倒闭了怎么办?个人信誉又值多少钱?
第三,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重大疾病报销,本身就有概念的不同。
我们的医疗保险一般称为基本医疗保险,除了大病住院报销以外,还包括了门诊看病等小病的报销待遇。
重大疾病,从保险角度上讲,最基本的是包括重度恶性肿瘤、较重的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严重的慢性肾衰竭等等,另外可以被纳入到重大疾病保险的内容,还有几十上百种。
重大疾病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弥补因患病后,劳动能力降低而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不是为了治疗。
所以说,如前面所说的说法只是一种鼓舞士气的个人言论,没有细则,没有约束性,承诺也很不科学。
网传辛巴告诉自己的4000多员工不要买医疗保险,这是什么意思?
父母都不能依靠,难道要依靠一个外人,没有看不起辛巴的意思,只是站在员工角度看问题,如果我是他的员工,是非常不赞同这么做的。
既然不差钱,买着保险再去人文关怀,两手准备,万无一失不好吗。
盛极必衰,谁都不会永远在高处,一直鼎盛长隆,马云千亿身价都没落了,辛巴有马云牛吗。
话说得太满,容易失信于人。
网传辛巴告诉自己的4000多员工不要买医疗保险,这是什么意思?
这纯属拍脑袋的想法,光靠个人的道德层面去保障4000人的身体健康,短时间可能没问题,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但支出巨大,他能保障多久。医疗保险利用人们每年持续的投入,保障一部分的医疗费用,可持续长期的一种保障。最靠不住的是人心!
网传辛巴告诉自己的4000多员工不要买医疗保险,这是什么意思?
- 我个人觉得这是开的玩笑吧,如果他真的没有给公司员工买医疗保险,那是违法的!
首先看一下,员工试用期如果单位不给缴纳医保是否属违法行为:
一些用人单位以员工处于试用期不能享受单位福利为由,拒绝为员工缴纳医保。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医保。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其次,未按员工月实际工资总额缴纳医保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一些用人单位以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下限作为工资标准为员工缴纳医保,导致员工权益受损。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用加工资替代缴纳医保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一些用人单位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将其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职场中有时领导心情一时高兴心血来潮,信口开河随口承诺、从不兑现,这种情况不在少数,轻诺者不实,凡事以书面形式为准。
人生有四不可靠:秋暖不可靠;春寒不可靠;领导口头承诺不可靠;君宠不可靠。
很多人也许会经历过,领导当着你的面说,“小张,下次部门科长职位非你莫属,跟着我好好干,肯定不会亏待你。”事实上,科长最后和你擦肩而过,等到的却是领导安慰的话语“不要灰心,下次继续努力。”
类似口头承诺的事情,大多数是采取胡萝卜激励心理认可策略,只传达了承诺信号,但不表示承诺结果。如果你认真较真就输了,只会让自己得失心加重。
随口的承诺只能左耳进,右耳出,职场中的重用、晋升、加薪需要靠自己努力才能获得,不能轻信承诺话,如果较真只会让领导尴尬,自己倒霉。
口头承诺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如果对方拒绝履行,你无法取证、无法维权。大部分口头承诺以后,一般不会出现问题,但也不排除计划多变而爽约。
所以出现口头承诺,应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得之我命,不得也要不了命。听听就可以了莫当回事。
网传辛巴告诉自己的4000多员工不要买医疗保险,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老板的担当,可以肯定。但是现在老板有钱,万一以后破产了呢?还是医疗保险更保险。五险里面养老医疗是必须缴的,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老了以后收入来源问题和看病问题。
网传辛巴告诉自己的4000多员工不要买医疗保险,这是什么意思?
你不让员工买可以,你给员工保障也可以,但你得用实际行动证明给员工,比如成立员工医疗保障基金,金额大于员工所买的医疗保险金额,专款专用,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反之,就是耍流氓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