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普通老人认为:人老了,自己没有退休金,命就贱了”怎么看?

关于“命的价格”,从民事赔偿的角度讲,确实存在着年纪大了,赔偿金额低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新修订,2022年5月1日实施)的规定: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也就是说59周岁和75周岁的老人,因人身损害得到赔偿的金额会相差三倍。

不过,有关的死亡赔偿标准并不以“个人是否有退休金”为前提,这一点还是相对平等的。

除此以外,《民法典》还是坚持了同命同价的精神(过去的时候我们都是分为城镇、农村两种赔偿计算标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除了“命的价格”以外,其实“贱贵”还是指的尊严感

对于老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老年后的生活保障,如果生活保障不够充足,确实尊严感会有被“轻贱”的感觉。

随着老年以后,劳动能力逐渐衰竭,以劳动获得的收入的可能会越来越低,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下去就会陷入困局。

要么就是依靠子女防老,几千年来的养儿防老观念就是这么来的;要么就是依靠社会福利给予的保障,比如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只要到达60岁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部分地区是65岁),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说实话,要求子女养老,老人一般都很难开口。毕竟“当老子”那么多年,一般人是很难改变思维的。而且特别是子女收入也不高的时候,父母也不愿意给子女更多的压力。

国家给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普遍在100~200元之间,也是很难维持充足的养老保障的。

如果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金,缴费15年养老保险一般也能领取1000元左右,而且随着退休年龄的增长,养老金会越来越高,像我母亲刚退休养老金仅仅700多元,现在已经涨到了1800元,维持基本生活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是个人有充足的养老积蓄,比如说有相应的房租收入、足够的存款等等,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自己的养老积蓄不足,难免会产生一种被“轻贱”的感觉。这是为什么很多低养老金的老人呼吁养老金应该人人平等的原因。

当然现实情况非常复杂,还要尊重历史因素。能够人人平等的养老金,也就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一两百元的基础养老金。而且区域之间还有很大的差异,像上海市能达到1300元每月,但是全国最低标准只有98元每月。

总体来说,为了有效应对养老问题,还是年轻时多缴纳养老保险好一些

“有些普通老人认为:人老了,自己没有退休金,命就贱了”怎么看?

造成没有退休金的原因可能是多种情况,每个人原因又不一样,不要埋怨自己,也别埋怨社会,即然自己没有退休金,也不能自悲,如果家庭和睦,儿女孝顺,晚年应该有依靠;如果身子骨还好,没什么大毛病,可以去找份活打个工,为自己挣点养老钱,起码有饭吃;如果国家能够对确有特殊困难的这些人有救济办法,使他们就有指望,也体现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总之,只要自己想开了,看开了,不用管它什么命溅不溅,该怎过就怎过。

“有些普通老人认为:人老了,自己没有退休金,命就贱了”怎么看?

自轻自贱而已,你脑门上又没有写着“我没有退休金”,谁又有那个闲功夫打听你的事,顶多是知情人背后议论一句,嘲讽你当年退保时的小算盘打错了!

“有些普通老人认为:人老了,自己没有退休金,命就贱了”怎么看?

没有退休金的老人只能依靠儿女赡养终年,如果儿女不孝,或者也无时间金钱尽孝,那就悲哀了,命自然就贱。

“有些普通老人认为:人老了,自己没有退休金,命就贱了”怎么看?

金钱社会,没钱很难。

“有些普通老人认为:人老了,自己没有退休金,命就贱了”怎么看?

这得问问他为什么不去干有退休金的事儿呢?到老了才想起来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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