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001年20号文规定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按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劳动法的50岁办理?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是55周岁,《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都没有规定退休年龄

我们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正确地说是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文件出台了两个制度——《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两个《暂行办法》规定的实施范围,实际上都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在当时没有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没有个体工商户。

1991年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国家实行的是退休制度,是有国家集体保障养老的模式,而不是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养老的模式)。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我们一般称“领取养老金”而不称之为“办退休”。

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过去退休制度的替代制度,我们说办理退休也实际上是过去约定俗成的说法而已。所以《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实问题早已经出现了,1991年我们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是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的,他们的退休年龄应该如何确定?于是才有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年20号文件。

文件规定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都是在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时,养老保险缴费的15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不过,现实情况大家也清楚,现在已经跟过去有很大的不同。2014年国家推动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时候,已经明确实施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而取消过去的城镇、农村户籍二元体系。再加上我们现在就业形势,灵活就业人员已经逐渐成为社会就业的主流,人社部统计已经有超过二亿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和企业职工,经常会出现身份的转变。该如何能定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呢

广东省是政策最宽松的,只要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过养老保险,就可以按工人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向山东省要求必须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江苏省则是要求15年。只有纯粹的灵活就业人员才是女性50周岁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现在人口就业跨省流动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必须要到了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了。从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同时也会推动渐进式延迟发到退休年龄政策,未来的退休年龄势必统一。不会再出现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工人和干部身份不同,退休年龄不同的情况了。

人社部2001年20号文规定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按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劳动法的50岁办理?

坐标河南省安阳市,下岗工人,在原企业工作9年,企业破产,然后自己交灵活就业养老保险20年,3月去办理退休手续,被告知企业交费不够十年,差一年,要等到55岁退休,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很沮丧无奈,盼星星盼月亮盼来了这个结果很是无语又无望,下岗工人的命太苦了。

人社部2001年20号文规定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按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劳动法的50岁办理?

人社部2001年20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女性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且解除劳动合同后从事自由职业,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女性下岗失业人员比照国发1978年104号文件,仍然按照50周岁退休。

而对于从事自由职业的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男性按60周岁退休,女性按55周岁退休。

人社部2001年20号文规定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按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劳动法的50岁办理?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人社部2001年20号文件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按照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照劳动合同50岁办理退休呢?关于这个问题,似乎很多人都是不明白也是不理解的。因为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弹性区间确实是比较大的,50周岁也好还是55周岁也好,都属于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当然对于女性灵活就业群体也做出了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55岁办理退休。而且绝大多数地区也是这样执行的。

只不过有部分少数地区,自行决定了灵活就业女性是可以50岁办理退休的,比如说像四川省青海省等上述地区。也就是说并不是全国所有的地区,灵活就业的女性都必须要到55岁退休。有少部分地区可以50岁退休,但是也有部分地区规定,只要自己有着企业单位的参保经历。并且参保社保的年限在10周年以上,那么是符合50岁退休的条件,也无需到55岁退休。

所以说你所在地区如何规定,是取决于自己所在地区的相关条件来决定。目前来看全国并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统一的退休年龄,因为女性本身55岁也是正常退休,50岁也属于正常退休。当然今后会不会打破女性不同的法定退休年龄,我们只能拭目以待。因为我们都知道,即将到来的延迟退休马上就要实施了。延迟退休的到来很有可能会改变这一现状,也就是说打破女性不同的法定退休年龄,很有可能合二为一也是有可能存在的,所以说今后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了,当然,在这里我们只是一个设想,或者说猜测,毕竟要以实际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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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2001年20号文规定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按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劳动法的50岁办理?

在广东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只要你缴交过就业单位社保,工人职业退休五十周岁,管理职位五十五周;全部以个人身份交社保的,一律五十五周岁。

人社部2001年20号文规定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是按55岁办理退休还是按劳动法的50岁办理?

继2001年的20号部文件,2002年又有一个补充文件-部函97号:2001年12月22日之前依法正常解除劳动关系的女职工还是按50周岁退休,具体可以上网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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