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已经没有了。现在的养老金待遇是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都会产生养老金的差别,而且缴费基数也会影响养老金。

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

我们可以查找到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这两个《暂行办法》规定人们的退休费待遇,工作10~15年的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的60%,最低发放25元;15~20年发放70%;20年以上发放75%;解放前参加工作的发放80%;抗战前参加工作的发放90%。之前更早的文件也是按照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确定的。

过去的退休制度,实际上都是跟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相挂钩,然后由用人单位发放相应的退休待遇。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养老金计发办法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完善,才形成了现在的计发机制。

现在我们的养老金是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待遇模式。

个人账户主要指的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养老的模式。我们每缴费一个月,按照缴费基数的8%进入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完毕以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由统筹账户发放。这相当于个人积累的模式。

至于统筹账户用于发放基础养老金、每年增加的养老金、丧葬抚恤待遇、补贴补助等等。

基础养老金,受到的影响是缴费年限和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乘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也称为本人的指数化缴费工资,类似于原先的基本工资。缴费年限是具体到月的,包括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每多一个月相应的缴费时间就会增加0.0833年。

所以说,现在的养老待遇更加精细化,过去式每5年一个档次,跟本人退休前基本工资相挂钩。现在是每一个月都会影响到我们的养老待遇,更加合理。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我认为,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肯定还是有的,让我慢慢道来!

应该承认,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这是现行的政策规定使然,是客观存在的。在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间,在进行新、老计发办法相比较时的老办法,就是按照五年一个档次选择并确定计发比例的,这是按照新、老计发办法同时算帐相比较时,必须如法炮制的规定做法之所在。

按工龄长短确定计发比例的办法如下:

很显然,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政策规定与必然选择,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就是会随着十年过渡期的结束后而寿终正寑,到那时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做法,也就是退休待遇老办法到那时将会停止执行,成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历史过往与必然遗产。

总之,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政策规定,也就是老计发办法由退前工龄长短确定养老金计发比例的做法,目前还在正常执行着,还是很有用的。但是,退休养老金五年一个档次的老办法,被缴费性的待遇计发办法所完全颠覆与根本替代,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是毫无疑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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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现在已经没有职业的规定了,按照工龄每过5年就划分一个档次的做法,那是比较早的时期,当时并没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而是由用人单位来发放的退休工资,这就跟个人的工龄和贡献值等挂钩了,每过5年,退休工资的发放比例就可以增加一些。

类似的这种情况现在仍然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对于退休中人来说,在按照老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时候,也会根据工龄等因素来按照一定比例来发放,比如说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退休金按80%的比例来发;工龄在30年至35年的,退休金按照85%的比例来发,以此来类推。

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渐完善,个人的养老金都是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养老保险缴费指数、养老金计发月数、社会平均工资等来综合计算的,不会单纯按照工龄来发放的。

因此,不用担心自己在退休时,工龄上差一点点,就无法进入到更高的计发档次,不是这样计算的,工龄是多少,就按照多少来计发养老金,不存在额外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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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五年一个档次是在2014年10月以前退休的算法,之后是按新的办法计算退休金,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事业单位也许还是按照老办法计算退休金,国企、央企、私企都已经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在2014年10月之后按新办法执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政策性问题,该有的不会少,不该有的争不来。与其化时间关注这类政策性问题,不如将精力用于挣点外快更实惠。

请问退休工资五年一个档次的规定还有吗?

这个问题涉及的是城镇职工(含企退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算和退休工龄的关系。五年一个档的计算方法,已成为从前,是老黄历了。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曾经是真的,但说法不全面不确切。不过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后,已经时过境迁,成为过去式了。养老金早已有了新的计算方法。

1、老人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并在此前退休的人在社保系统叫老人。老人才有工龄五年一档的说法。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城镇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叫退休工资。退休工资是和在职时的工龄及退休前的档案工资挂钩的,大多数地区工龄共分为四档,但并不都是按五年一划档的。那时的政策大多是,在职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退休工资按人事档案工资的70%计算。在职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退休工资按人事档案工资的80%计算。在职工龄满30年不满35年的,退休工资按人事档案工资的85%计算。在职工龄满35年及以上的,退休工资按人事档案工资的90%计算。

另外,允许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奖励待遇。比如有国家级劳动模范、特殊功勋称号的,可上浮10% ~ 15%,比如独生子女父母可额外上浮5%,具体标准以地方政策为准,很多地区只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才有这样的待遇。但总和不能超过在职时人事档案工资的100%。另外不少老革命都是可以享受在职工资的100%的待遇的。相对而言,老人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是比较简单的。但那时社保个人缴费制度还没正式建立,除了合同工都不需要交费的。合同工最早从1986年起就开始交保险了。

2、中人和新人的养老金如何计算

社保个人缴费制度正式建立后就不同了,退休待遇必须和缴费情况挂钩,因此计算办法就必须改变了。城镇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叫养老金,不再叫退休工资了。养老金的计算逻辑发生了根本的改变。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法。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呢?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时间窗口并不同步。各地企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的时间是1992年~1995年,机关事业单位是2014年10月1日,也就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并轨时。足足相差了19~22年。这就是众说纷纭的双轨制。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10月1日同时建立了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而企业单位虽然也有类似的职业年金的提法,但真正能享受到的人是极少数的央企和部分上市或大公司。

在社保系统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此后退休的人叫中人。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后参加工作,此后退休的人叫新人。所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老中新的划分小窗口是不同的。但无论是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人和新人都不再有工龄五年一分档的说法了,养老金等于基础性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由于中人有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新人没有。再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几乎都有职业年金,也就是补充养老金年,而绝大多数企业退休人员几乎都无法享受企业年金,没有补充养老金。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后,养老金的计算不再看工龄,而是看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或者说,工龄的内涵已经变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养老金的缴费年限不再分档,而是按年计算,并且精确到月。退休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等于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之和。视同缴费年限指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建立前在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的、连续的,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真金白银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养老金的计算也不再看在职时的工资水平,而是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或指数。也就是说,在职时挣多少工资,不能直接决定你退休养老金的高低,而是缴费标准的高低和养老金成正比。各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可以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0%或60%(看地方政策),最高标准是当地社平工资的300%,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除了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养老金的计算还涉及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多少,退休年龄等诸多要素。养老金水平由这些要素综合共振决定,计算标准虽然比以前复杂多了,目前属于中人过渡期,双轨制效应,使得养老金还会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不合理。将来企业中人不在时,双轨制效应才能得以基本消化。那时的养老金有望真正彰显设计之初所追求的科学和客观,更能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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