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

病故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上半年不能领取,这种情况不是全国统一的规定,只是存在于很多省份。

为什么这样呢?主要原因是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计算问题

比如,山东省丧葬补助费是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救济金)是上年度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说起来很简单,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数据是哪儿来的呢?每年都是由山东省人社厅进行公布。山东省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救济费计发基数为6787元,十个月就是67870元。

每年的社会平均工资都要经过统计部门认真统计汇总后进行公布,公布的时间一般都5~6月份,甚至下半年。如果没有相应的数据,只能等待了。像参保职工去世这种情况,也不适合发放临时性待遇或者分两次发放

不过,有些地方为了方便群众,会登记有关申请人的信息等待出来标准之后,一次性打入相关人员的账户,这样就可以只跑一次。

各个省市的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不尽相同都有各自的规定。

比如说福建省丧葬补助费,是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发放。抚恤金是按照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的5倍发给。所以,丧葬补助费都要等待社平工资或者省平养老金数据公布后才能够发给。

也有的地方非常特殊,是可以一次性兑现的。比如说浙江省丧葬补助费标准是4000元,抚恤金按照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确定。低于15年的为1万元,缴费年限每多出一年额外再增加1000元,最高增发1.5万元。

所以,情况很复杂,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为什么有的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

为什么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我真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我也仔细搜索了一下,没有查到相关的任何文件或是规定,我估计这是当地社保部门制定的实施办法之一,至于具体情况还是要仔细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更权威一些。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参保人或是退休人员死亡以后,享受国家规定的死亡待遇,这些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个部分。按照各地的规定,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各地计发的基数是不同的,有的地方是按照上年度全省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来作为计发基数,有的地方是采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有的地方是采取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养老金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养老金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时,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作为计发基数,当本人养老金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时,按照本人养老金来作为计发基数。

由于我国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有的地方是要到每年的七月份或是八月份才能公布,所以当地社保部门为了保障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确保家属领取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更加准确,所以在上半年死亡的退休人员,由于丧葬补助金是要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上年度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来作为计发依据。由于上半年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上年度退休人员的月平均养老金的统计数据还没有公布。如果要在上半年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就只能按照上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退休人员养老金来计算。

比如2021年上半年死亡的退休人员,如果是上半年死亡的,按照政策规定,需要按照2020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来计算,但由于2020年的统计数据要到2020年的七月份以后才能公布,如果上半年计算,只能按照2019年的统计数据来计算。由于2020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都会高于2019年的统计数据,如果按照2019年的的统计数据来计算,家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会低于按照2020年的统计数据来计算的水平,所以为了保障死者家属的利益,当地采取待新的统计数据公布以后再计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也是为了家属的利益着想。不管是上半年领取还是下半年领取,我想这都是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综上所述,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主要原因还是因为统计数据的问题,因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是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都是要下半年才会公布,所以推迟到下半年计发,可以更好地维护死者家属的利益,保障家属应得的利益不会减少而采取的措施,当然具体的原因,我相信当地社保部门会给你解释清楚的。

为什么有的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

一是人性化,二是切实保证逝者的利益,正常情况下,上半年病故的职工,还涉及每年调整和提高养老金问题。关于丧葬费与抚恤金,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不同的模式。

为什么有的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

为什么病故退休职工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

我个人认为有两种原因:一、退休人员是上半年去世的,近几年来,退休人员每年增调的养老金,要到七至九月份到帐。是否与此有关

第二种原因:撫恤金是要根据死者当月养老金換算的,上半年去世的人,增补的养老金要到下半年到帐,所以就不难看出,社保局可能会同死亡家属,解释、商量下半年结算!?

为什么有的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主要是国家没有统一的文件规定,各省、地资金来源不统一,支付渠道不畅造成的。

丧葬费、抚恤金是国家对工薪阶层,这个群体退休人员死亡后,对其家属的一种福利待遇和精神抚慰。

目前,发放标准和资金来源的渠道,国家没有统一的执行文件,各省市执行上差异很大,执行上也是五花八门,多与少,快与慢,就要看当地的执行情况了。

下面说一说多数省地的执行情况。

一、企业单位退休的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由社保支付。只要是预算充足,发放就比较快,只要你去办理,很快就能拿到手。

如果上半年社保支付预算不足或者超支,为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这一块就会放到下半年统一解决。如果年度预算不足的话,那就得放到明年解决。

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由当地财政支付,支付起来就比较快。

三、机关事业单位非编制、差额事业编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单位退休职业工死亡的,丧葬费,抚恤金各地执行的比较乱,发放时间也就比较慢。

一般情况下,有收入的单位由单位解决,支付还是比较快。

无支付能力的单位,执行起来就比较慢,首先单位向当地财政申请,审批环节牵涉到单位、人事、财政、领导,如果资金纳入了年度预算或者说预算内资金不紧张,还比较快。

如果年度预算资金比较紧张或没纳入年度预算,这就非常慢了,上半年申请,下半年能解决就是快的,甚至下年度解决也属于正常。

总之,就退休职工死亡后,丧葬费和付血金这一块,不管是快还是慢,钱是不会少的。

居士解答,谢谢阅读!

为什么有的病故退休工人上半年领不到丧葬费与抚恤金?有什么文件规定?

不是文件规定,而是等待两个关键数据,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个数据是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月工资平均基数:

大家都知道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去世后要计算抚恤金的补偿救助款。而计算这些等依据,最主要的是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而这个社平基数是指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数,一般都是以省级统筹单位,每年需要统计计算,最终由统计局于下半年才能公布出来。

那么上半年去世的退休人员,没有这个数据,就算不准到底应该有多少抚恤金等。比如某省规定,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十个月发放抚恤金,而这个新基数要到下半年才出来,你只能等到下半年才去办理这种手续。

第二个数据就是本人每个月应该发的养老金基数:

这个数据看似简单,每个月都发养老金,但是有一个问题不能忽略,那就是遇上上调养老金怎么办?上调养老金的政策一般都是上半年公布,下半年才能完成,那么作为上半年去世的职工,他属于调整的范围,但上半年又算不出来帐,因此也必须等到下半年才能结算。

而且更重要的是有些抚恤金和丧葬费等数据,还与本人的养老金有直接关系。因为各地的规定不同,有的是按本人养老金计算,那你必须等到调整完养老金之后,才能结算这些补偿救助费用,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综上,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之所以上半年去世的退休人员不能结算相关补偿费用,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而是它有两个重要数据,需要下半年才能出来。一是当地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基数,简称社平基数,这是计算费用的主要依据…

而以省级为单位统计计算,涉及面广,需要收集汇总计算,一般得要七八月份才能出来;二是当事人的养老金数,每年调整养老金也需要下半年才能完成,所以以它为依据的费用,上半年也计算不出来。因此说上半年算不出来丧葬费用不是文件规定,主要是为了为了等待数据,以便更准确公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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