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社保欠费滞纳金问题如何解决?

近几年企业下岗职工社保滞纳金成了职工负担,现有社保政策不允许补交,必须保持欠费到退休时才能一并缴纳,到时还要收取不菲的滞纳金,这些职工欠费职工本就是弱势群体,他们有钱了不让补交,这是惩罚性措施,带来的却是加重了这些下岗职工的负担,到最后退休时滞纳金滚成了债务大雪球,成为压垮一个家庭的重要因素。那么怎样才能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呢?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职工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时缴费,应当自欠缴之月起缴纳滞纳金的,滞纳金的标准是每日万分之五。这一措施,是为了防止企业不主动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社保基金的损失。

过去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只有当劳动监察部门下达责令改正,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责令改正的,才会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这样就会导致权力寻租和钻空子。

企业如果设法欠缴社会保险费,发现之后再补缴,一方面省去了利息,另一方面没钱你也拿我没办法。停缴社会保险费期间,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无法享受,最终利益受损失的还是职工。

对于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此国家也在不断强化征缴政策。2019年开始,国家推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移交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可强多了,可以有效的根据企业的财务情况,核实用人单位有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没有足额按照规范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来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但是,有一类情况却是难以解决的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问题

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可是,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不正常,导致职工下岗,但是用人单位又无钱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卡在这里了。

由于用人单位又长期没有破产清算,社会保险费就会越欠越多,而且拖延时间越久,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金额就会越积累越高。

一般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可能需要3~5年时间,在这3~5年时间内,用人单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有可能资不抵债,社会保险费都缴纳不上。也有可能会将所有的职工待遇予以发放,甚至还有结余。可是停缴社会保险费期间,所有的职工社保待遇都会予以停止,没有养老、没有医疗、没有失业。

解决这种问题的案件,一般建议未雨绸缪。用人单位一旦经营不正常,社保缴纳不正常就抓紧选择离职,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关于经济补偿等待遇,可以通过事后法院起诉解决,但是至少保障了自己的就业权力和社保的灵活性。

如果说一些老职工在单位工作了好久,舍不得单位,就很有可能陷入长期的劳动关系束缚。而且有的职工临近退休时,单位的破产还没有处理完毕,很多职工为了社保待遇选择自己承担社会保险费,虽然不合法也情有可原。高额的滞纳金,也确实对参保职工本人产生了负担。

对于这样的情况,一般建议有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费的缓交,经省级社保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缓缴期间不征收滞纳金,也不影响职工的社保待遇;另外,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一样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保待遇。

综合来看,职工在社会保险缴纳方面确实是弱势群体,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要把欠缴职工社保费的行为发展为“绑架”职工的情形。

下岗职工社保欠费滞纳金问题如何解决?

国家应该增加就业尤其是年龄大的下岗工人,支持下岗工人提前退休。

下岗职工社保欠费滞纳金问题如何解决?

谢谢邀请。

下岗职工就是失去了工作单位,原单位就不会再为你缴纳社保了。在你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时,社保费的缴纳就会有一个空档期。

下岗职工社保费的缴纳有两种方式。

①继续参加职工社保,那么你就要补缴下岗期间的社保费和相应的滞纳金,也可以不补缴。社保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补与不补问题不大。

②下岗职工可以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这种保险的缴费金额需要个人全部承担,但它的形式很灵活,有很多缴费档次可选择,有能力可以多缴,没能力时可以少缴或不缴,没有欠缴滞纳金,但没有补缴的政策。

下岗职工补缴社保及滞纳金,要根据参保人的年龄,补缴社保金额及滞纳金金额全面衡量决定。

下岗职工社保欠费滞纳金问题如何解决?

首先我声明自己也曾是下岗失业人员之一,对题主这样的问题表示同情,但我认为你永远找不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因为现在是依法办事。

社保法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灵就人员可以自己选择缴费档次,养老金也按缴费档次计发),没有减免不准拖欠。所以,只要养老保险拖欠超过本年度的12月31号,跨年度缴费时就会按欠费总额和按日处罚滞纳金,否则对正常缴费的参保者就不公平。

由于一些灵就人员欠费多年,社保局曾要求办理退休时必须一次性补缴欠费并处滞纳金后才准予办理手续,这些人需补缴不少钱后才能领取养老金。所以在前两年的社保新规中,各省区都发了通知,大多是要求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欠费,逾期后除几个条件之人可以补缴外,其他的超期欠费就不允许再补缴。如果你们当地答应你在退休时补缴处滞纳金都还算不错,要是不允许补缴就按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来计发养老金你更加无奈。

社保法规在日益完善,在法规没有修订前,除非省一级的社保统筹另有实施细则(比如某些省区的社保基金余额不足时也许放松补缴政策),否则有关部门完全依法办事你一点办法没有,特别是近年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社保后,税务的社保征缴和社保的基金管理就是各管一段了,而社保补贴又是政府发给,所以这类问题就是参保者个人自己的事了。

下岗职工社保欠费滞纳金问题如何解决?

下岗,按国家政策,一年工龄发放一个月工资,当时工资每月650元,工龄二十二年,每年只给500,在岗欠薪14个月,每月只发放300元,以上两项足足被克扣了8200元钱,到今天已经过去十七个年头了,这笔本属于下岗工人的钱,却石沉大海!要加上滞拿金当返还多少钱,下岗工人的遗留问题,要及时解决,久拖不是事!

下岗职工社保欠费滞纳金问题如何解决?

社保都交不上,何谈去交滞纳金?对于滞纳金的收取要必须取缔,否则会有更多的人因为无钱交滞纳金而不交!这样不是什么好事,只能是到岁数退不了休,领不到退休工资的人更多,给家庭和社会都会造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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