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时已办社保,但未缴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交前十年的吗?

年纪越大,越发现有一份养老保障的好处。很多错过了养老保险缴费的人都在想方设法寻找养老保险可以补缴的方式。

说实话,最初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处于扩面阶段,鼓励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那时候养老保险政策非常优惠,经常出台一些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比如说青岛市曾经出台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最长可以往前补10年保险。可惜当时没有钱,现在有钱了,政策也已经到期了。四川省等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对失地农民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越来越大。临近退休人员的一次性补缴政策,既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不平衡,又增大了养老压力。很多人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只花个五六万元,退休以后养老金几年就领回本来了。而且,养老金还会根据物价和社会平均工资情况年年增涨,人们的平均寿命已经77.3岁,养老保险基金是稳亏的。更何况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去世以后还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待遇,山东省2020年去世的参保人员仅发放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抚恤金)就高达68870元。

2016年,人社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文件下发以后,北京、青岛、天津、深圳等多数地区都在2018年以前取消了有关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目前,尚被允许的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有这样几种:

第一,企业违法行为导致职工社保没有缴纳。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给职工缴纳社保,没有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就是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行为,跟职工无关。国家不能因为企业的违法行为让职工的权益受损,因此这种情况可以补缴社保。

为了体现出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补缴社保应当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18.25%。

只要是经劳动仲裁部门确立存在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出有效的会计凭证等证明材料,无论欠缴多少年,社会保险都可以补缴上。

不过,2021年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全部移交税务部门以后,这种未缴纳社保的可能性会越来越低。

第二,延迟退休缴费60个月后,一次性补齐。现在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相应年限。但是一般情况只允许继续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15年。

可是实施《社会保险法》以前,只要我们延迟退休继续缴费60个月后,仍然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齐。为了保障政策的过渡,《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法落干问题的决定》明确只要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建立了社保个人账户的人员,仍然可以使用这一政策。

第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齐政策。2014年,国家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允许到达60岁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人群一次性补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不过相应的政策全国并不统一,广东省明确,如果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后断缴的,就会延长相应的断缴时间领取养老金,最长到65岁时一次性补齐。山东省实施允许60岁时直接一次性补齐15年。

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也可以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有关政策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所以,我们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是越来越严格,还请大家注意尽量不要等到老了之后再考虑养老保险缴费问题了。

45岁时已办社保,但未缴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交前十年的吗?

45岁已经办理社保,但并没有缴费,现在55岁,可以补交前10年的社保吗?首先要知道你45岁的时候是在社保部门填表,录入系统?还是缴纳一个月或者一年?这10年之内一直分文没有缴费?

如果你45岁在社保部门办理了所有的社保手续,但分文没有缴费,也就是说在社保部门根本没有你任何交费信息,这样的情况下是无法补交这10年的社保。

如果是你在社保部门建立了自己的社保账户,也缴纳过社保费用,哪怕是你只缴纳一个月的社保,也证明你已经有了自己的社保账户,可以去补交断交的社保,前提是必须缴纳断交社保期间所产生的滞纳金,一起补齐你才能继续交费。

所有说建议大家在缴纳社保的时候,一定按时缴纳社保,如果断交,断交期间会产生滞纳金,提问者断交10年,滞纳金应该在20000以上。前几天一个朋友补交了八年的断交社保,滞纳金将近三万块钱。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社保信息。欢迎大家留言咨询社保政策,我会第一时间回复大家。

45岁时已办社保,但未缴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交前十年的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45岁的时候已经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但是没有交费,这种情况是可以补交的。

因为虽然你没有交费,但毕竟这属于断交的年限,所以是正常可以补交的。那么只不过在补交的过程中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当然这个滞纳金并不是很多,但是比起正常交费的人来说,你应该是要多交一部分钱。

那么55岁,你现在然后补交前面十年的话,后面这五年你还是需要逐年交费。然后直到交满15周年。也就是到法定的退休年龄60岁。就可以直接办理退休,并且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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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时已办社保,但未缴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交前十年的吗?

45岁已办社保但未交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缴前10年的吗?哈哈,已经10年过去了,眼看就要到退休年龄,这时才想起要去缴纳自己的养老保险,由于10年来各方面的情况都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对你造成的损失可能就比较大了,这叫“悔不当初”。

当然这也不怪你,由于社会保险,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人们对于社保知识的认识,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10年之前虽然办理了社保的缴费账户,但是由于缺乏认识和了解,所以没有去缴纳社保费用,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现在对社保的认识程度进一步提高,看到越来越多的人领取了基本养老金,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所以现在感受了社保为我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保障,所以现在要去缴纳社保费用,这也是一种进步,虽然这种觉醒来的有点晚,但也还有补救的余地,不过付出的代价还是比较大的。

10年前只办理了社保缴费登记但由于没有实际缴费,对于这个个人的缴费账户究竟还在不在,这还是一个未知数,因为对于一般办理了缴费登记实际没有缴费的账户,一般在保存一段时间以后,有可能会被删除的,删除了以后就需要重新办理缴费登记。所以对于具体情况,你需要到当初办理社保登记的社保中心去咨询。如果没有删除,你这是属于欠费,从理论上来说这是可以补缴的,只是需要承担滞纳金,即使承担滞纳金我认为也是划算的,毕竟有了10年的缴费年限,到了你60岁办理退休时,至少累计缴费年限能够达到15年,也可以保证今后按时办理退休。

如果缴费信息登记不存在了,那么就需重新办理缴费信息登记,那么从你登记开始缴纳社保费用,而且也只能逐步缴费,逐步缴费达到15年,你可能就已经是70周岁。目前我国办理退休的预估人均平均寿命是71岁,按照投资回报率来估算,一般自己缴费的需要8年左右才能收回自己缴纳的成本,所以也就是需要接近80岁才能收回自己缴纳社保成本,这显然是不划算的,唯一的途径就只好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自己的缴费信息是否还存在,你可以通过下载12333掌上社保,注册登录后检验一下,如果通过输入自己身份证号码,还能看到自己的缴费账户,虽然缴费账户的缴费金额为0,但是只要缴费账户存在,那么就会有补缴的希望;如果登录输入身份证以后,查询补不到自己的账户信息,或是显示个人账户信息不存在,那就说明你的缴费账户已经删除了,那么只重新去办理缴费信息的登记,才能正常开始缴纳社保费用。

综上所述,45岁开始办理社保缴费登记但没有实际缴费,现在已经55岁,如果账户信息还存在,那么补缴以前十年的社保费用是有可能的。通过补缴以后,能保障在60周岁办理退休;如果缴费账户被删除了,只能重新去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45岁时已办社保,但未缴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交前十年的吗?

这个问题要看你具体是什么情况?第一,现在的社保政策:

应该说补缴保费在2018年以前基本都可以,自2018年以后,国家收紧了这方面的政策,目的是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和确保政策的公平性。现在的社保政策是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原则上不允许再补缴以前所欠保费,就是有的地方可以补缴的话,也必须加征滞纳金。

但是对于有完整手续的买断下岗职工,个别地区还可以执行补缴,并且可以减免滞纳金的优惠政策。而有的地方对于城乡居民保险可以搞一次性趸交,比方说在60岁可以一次性交费后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另外一回事,关键要看你所在的地区执行的政策什么样?

第二,你的现在具体情况:

这主要是指你现在在社保开户缴没缴费?你如果光是开了户,没缴费,等于没开户一样;如果你缴了费,哪怕只缴了一个月,这个情况是不一样的?另外,你补缴十年到55,如果是女性已经到退休年龄了,如果是男性,还不到退休年龄,这些都是有说道的…

按现行的社保政策规定,凡是所谓开户没缴费的,跟没开户一样,绝不允许你一次性所谓的补缴。如果是缴了费,哪怕是一个月就算可以补缴,但必须交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相对还是比较高的,是按每天万分之五收取,一般都相当于保费的1/2左右。

综上,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你参加的是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开户没有交费,那就别寻思补缴了;如果你缴了费,哪怕是一个月,多数地方规定可以补交,但必须缴纳滞纳金;而如果你是下岗买断职工且手续健全,有的地方还执行减免滞纳金优惠政策;如果你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的地方规定60岁可以一次性趸缴后办理退休手续。加之,由于你给的信息不全,所以只能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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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时已办社保,但未缴费,现在已55岁,可以补交前十年的吗?

这个补缴的想法在前几年还是可以实施的。但是自从2018年之后,在多个省市,当地人社局都已经取消了补缴的规定。所以目前如果不是有几种特殊的情况,一般原则下是无法补激以前的社保。只能等待退休时再按照人社局的规定进行办理。

现在劳动者在45岁时办理的社保,那么也就是说建立了社保档案,但是并没有缴费,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空的社保档案,有社保号,但是没有金额,也处于断缴状态。现在55岁了,还没有办理退休,那应该是个男性劳动者。上面已经讲过,补缴是不太可能的,那应该未来怎么办呢?

男性劳动者是在60岁正式退休,如果现在开始缴纳,那也只能缴纳5年,到60岁时,因为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那么就需要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考虑到等其缴纳完社保,已经高达70岁,那社保的意义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国家对此有着一些特殊规定。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缴纳社保到65岁,此时已经有了10年的缴费记录,人社局允许此时劳动者可以一次性补缴5年,凑够15年的缴费记录。也就是说劳动者在65岁时可以补缴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补缴的这5年可能还有一些配套的优惠措施,具体可以向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

为什么现在社保不允许补缴呢?因为目前社保已经同某些城市的户口政策,购房政策,房贷政策以及购车政策相联系。如果容许随时补缴,那实质上造成了对于按时缴纳人的不公平。另外我国社保基金现在相对比较充裕,所以也不需要职工进行补缴了,将严格按照15年养老社保年限进行退休计算。

很多职工在2018年之前,没有抓住机会进行最后一波的补缴,现在真的是后悔莫及。因为之前补缴是有着当地人社局的优惠规定的。当时我国很多地方的养老基金是有缺口的,所以鼓励补缴也就是为了补充养老基金缺口而设置的特殊政策。当时补缴可能会打8折,7折甚至更低,仍然可以享受按时缴纳的职工同样的养老待遇。但是政策就是这样,过去了就再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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