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关于五险一金,买与不买一直都是由员工自愿的,因为工厂里面工资都少的可怜,所以大部分员工都是没有买五险一金的。但公司昨天邮件通知全员,明年4月份开始强制所有人员必须买五险一金,自己不申请的,公司就帮统一向社保局申请购买,从工资中扣除。很多员工心里都有怨言,因为购买五险一金之后每个月要从工资中扣除1000块左右,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员工可以不买五险一金吗?

有的职工觉得,以前企业给职工缴纳社保都是职工说了算,现在企业强制职工缴纳社保,违背了职工意愿,违不违法?

实际上,单位不仅仅要缴纳社保,职工不缴纳社保一样是违法的行为

按照《劳动法》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是“必须”两个字。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是“应当”两个字。

实际上,通过有关法律的文字表述,明确告诉大家,参加社会保险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和职工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管是单位原因还是个人原因,最终责任都应当由它负责。为什么呢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个表述依然是“应当”。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很抱歉,这就是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了。用人单位应当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社会保险的个人负担部分,这也是《社会保险法》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力。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了怎么办?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不管是劳动者投诉举报,还是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发现,都会要求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10000的滞纳金,这也是对没有及时缴费的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

另外,《劳动合同法》中还规定了另外一种对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一种惩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然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更何况,很多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实际上也没有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毕竟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确实也有劳动者故意要求不缴纳社保,回过头来投诉维权,用人单位不仅要支付经济补偿,该补缴的社保一分也不能少,还要承担滞纳金。

2020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地区要实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执行。很多单位感受到了其中的严峻性,过去的时候由于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信息沟通的限制,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是用人单位申报什么算什么。

一旦纳入税务部门全部征收社保费,这种情况下企业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基数、企业的工资总额,都要和有关的缴费基数符合起来。税务部门的稽核能力可比社保部门强大的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不敢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了,所以一般合法合规企业都会给职工缴纳社保。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必须要做的事情,否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劳动者还是坦然接受吧,毕竟参加了社保,自己的保障会更全面一些。

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不买才是不合法,这个和员工自愿不自愿没有任何关系,你愿意得买,不愿意一样得买。

不过,公积金其实国家并没有非常强硬的要求企业必须购买,但是五险是必须购买的。从你截图的邮件来看,你们公司也只是购买了五险并没有购买一金,这个也是符合国家的硬性要求的,而且扣缴比例也是国家的硬指标,没什么商量的余地。

OK,既然是购买五险,那我们接着来分析。

企业缴纳社保的扣除比例是个人10.5%,企业大概是32.8%,是个人的3倍。要这个不是国家规定,估计最不想帮员工交社保的是公司,而不是你个人。

根据描述中所说,每个月要从工资中扣除1000块左右,同时还说工厂的工资少得可怜。我们假设每月就是扣1000元,既然个人扣除比例是10.5%,反推工资就是9520元,每月9500的工资,这个能叫少得可怜?

当然,我们除了社保,还需要缴纳个税,假设不交社保,9500元的工资,每月需要缴个税230+元,扣了社保以后,8500元的工资,每月需要缴纳个税130元,也就是交社保后会比交社保前每月少900元的到手收入。确实900元不少,确实想一想,看病住院能够报销,社保卡里每月也会有一定的费用可以用于门诊和买药,长远看其实并不亏。

所以,没有什么觉得不划算的。

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所谓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和企业共同缴费的,只有三险,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必须参保,不但要参保,而且是按时足额缴费,否则会受到处罚。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社会保险是强制缴费的,并不是想缴就缴,不想缴就不缴,不缴就是违法的,要追究责任和接受处罚。

现在有的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发给职工一些补贴,不再缴纳社会保险,也有的职工,和单位签协议,发全工资,不缴社会保险,这些都是违法的,所签协议无效,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会受到处罚。

再说说一金,所谓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职工缴1,用人单位补1,到领取时,职工领2加利息,100%利率,何乐而不为呢?用人单位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的,可缴可不缴,没有硬性规定,持有这样观点的人,应该明白,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强制性的缴费,不缴也会受到处罚。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由朱镕基签发的国务院350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单位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是合理合法的。职工应该积极配合,这也是为了职工的切身利益,当你拿不到退休养老金,领不到住房公积金时,你就后悔了。

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国家规定的法规,你说合法吗?

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五险一金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对员工强制购买的险种,楼主还未成年吧。

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对于企业来说更是苦恼,企业交的大头,你多出村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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