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
这种情况,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处理方式还真不一样。
在职职工的缴费年限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如果被判刑,相应的工作肯定不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过去实际上叫做退休费。
退休费待遇是个人无需缴费,直接国家按照本人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待遇。国家依照什么确定发放比例呢?主要是依据职工档案中记载的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顾名思义指的是连续工作的时间,但是原则上是组织安排的,能因为个人主动辞职或被开除,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等原因导致工龄中断。如果工龄中断,连续工龄要从重新开始工作计算。
如果说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前因判刑导致连续工龄中断,那么过去的连续工龄将会清零。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2014年9月之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连续工龄没有了,自然也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相对而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的缴费年限可就不一样了。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费以后,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被判刑期间,是不能够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因此也会降低有关的养老待遇。但是,过去的缴费年限是累积计算,缴纳的个人账户钱数仍然会在个人账户中累积。目前,没有任何规定缴费年限会作废。只有职工去世时,相应的养老保险关系就会终止。
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问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以后,职工没有工资待遇也不会在计算工龄,养老金或退休金是老人们安身立命之本。
不过,如果是在服刑期间相应的养老金会停发,毕竟服刑期间不需要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
为了表示对犯罪人员的惩罚,服刑期间的养老金标准不会参加国家的养老金统一调整。服刑完毕,按照服刑前的养老金继续发放养老金待遇,才以后才参与养老金的调整。如果是缓期执行,养老金会正常发放,但是不参加缓刑期间的养老金调整(依据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年44号文件))。
对于依靠退休费生活的老年职工呢?如果取消其退休费,让其退休后生活没有保障肯定也不现实。依据2012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年69号文件),刑法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因此,也就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会受到降低退休费待遇的处分。
所以,如果职工被判刑,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缴费年限不会作废,如果是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会停发、减发、不予增长,处理方式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可以用一句话肯定地回答你,养老金肯定是没有了,至于为什么呢?请继续看我下面的回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性质来划分,如果属于编制外的人,判了有其徒刑以后,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划定的国家公职人员的五种类型,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凡是国家公职人员都要受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约束,犯了过错,都要按照政务处分法的规定给予必要行政处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是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是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是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判处了有其徒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处分以后,事业单位即可解除聘用合同,其过去工龄不再计算。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1日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由于没有还没有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所以2014年0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要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在2014年10月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是属于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
对于已经办理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违法行为的,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可以对其立案调查;依法应当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的,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如果判处有期徒刑的,虽然不再给予政务处分,但是所享受的退休待遇将会被取消。
综上所述,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到现在为止也就六年左右,除了视同缴费年限以外,实际缴费年限比较短。如果视同缴费年限不能计算,实际几乎没有缴费年限,所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以后是肯定不会再享退休待遇的。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
事业单位的人员、因犯罪被判刑3年,刑满释放出来后、没有养老退休金!
一:刑满释放后、为何没有养老金?:
①:因犯罪被判3年、己被开除公职,其公职的工龄已经归零;
②:事业单位、是全额拨款单位;2014年以前,个人没有交纳社保费、是国家财政全额支付的,被开除后己失去公职、自然就不存在交纳社保的年限及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③:2014年10月以后、事业单位开始个人自费交纳社保费,此后个人社保账户的资金、个人交费的年限、还是有效的;但是,统筹的20%资金、是国家财政支付的,开除公职后、归社保统筹账户所有,与个人己没有关系;
二:刑满释放后、如何善后社保:
①:2014年以后,个人的社保账户资金、交费的年限,继续有效;你可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可继续交费;
②:如果到60岁时、“灵活就业”的养老保险、交费年限不满15年,可延续交费5年,交费还不够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交;
③:到60岁退休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交费满10年的、可以一次性补交,然后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④:刑满释放后,己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可找原单位,由原单位出面、可一次性补交补办养老保险;
⑤:刑满释放后,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者,可找原单位、申请发放生活补足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金;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
事业单位人员判刑,单位就自动和判刑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了,用人单位次月会停交养老统筹和住房公积金补贴。
刑满释放后,个人交的养老金有多少年算多少年,没有交满15年养老金的,就还要继续缴纳。如果到了退休年龄,个人养老金还不够15年,会要求补交。视同缴费的缴费数量随着判刑生效,将不会纳入个人养老范围。
2015年10月以后,个人缴纳的养老金还在个人缴费账户上(事业单位视同缴费那部分没有),出狱后个人要接着缴纳养老金,直到退休年限和退休年龄都复合退休要求,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后,养老金会被取消吗?有人被取消,有人继续领钱,所以对于这个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
下面由晓梒为大家深入解析。
什么人能继续领钱,什么人被取消- 什么人能继续领钱
要知道,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自2014年10月1以后,和企业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也就是说事业单位也实行企业化养老保险制度,即,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相结合。
费用也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实打实的在缴纳。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计入到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就好比自己在银行开了一个户头,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只不过不能随意支取,但钱还是您。
所以说,如果你的养老保险是实际缴费型的,那么即便被判刑后,养老金也是可以领取的。
只不过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养老金是不予计发的。
另外,如果缴纳年限不满15年,也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无论你是否被判刑。
- 什么人被取消
虽然如今事业单位养老金实行企业化养老保险制度,但对于2014年10月1日之前,实行的可不是这个,而是根据工龄、职位、职称计发养老金,并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退休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被判刑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开除处分,其之前的工龄也就不再计算了,也就不再享受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退休待遇。
不过,这只是指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的不予发放,对于自己缴纳的养老保险,符合领取条件还是可以领取的。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
由此可知,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刑后是否能领取养老金这个还要看,是否因判刑而被开除公职,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以及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是否满15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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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
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刑了3年,刑满释放出来还有养老金吗?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的,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是不同的养老退休待遇。
第一种情况,判刑前已经开始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为3种情况: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退休公务员对待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2、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从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对待即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继续发给养老金。
3、既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参加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酌情发给生活费。
第二种情况,判刑前还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事业单位人员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参加养老保险,在这之前工作年限应视同缴费年限,但因为开除公职后视同社保缴费的年限就会作废,实际缴费年限保留,所以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最长的只有6年左右的时间。
加上在服刑期间社保账户一般都是会封存,等到刑满之后可以按照企业或者是个人缴费方式继续缴费,累计缴费15年及以上的退休时按照企业的养老老保险待遇发放。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还不满15年的肯定就会对养老金领取有影响,所以这种情况就要看当地的政策了。
1、有些地方针对刑满释放的事业单位人员有特殊政策,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允许一次性补缴的,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2、没有一次性补交政策的,延长缴费年限5年,5年后还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所以无论是那种情况,只要犯了法判了行养老金待遇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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